114年1月底本129章目錄 | 高速公路局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依官方原件保留版面、表格、圖示及可擷取文字;站內PDF頁碼自封面起算,與章內印刷頁碼不同。工程適用版本仍依契約及正式文件確認,並應查閱目錄中的後續修訂附件。
閱讀範圍:預力地錨設計、材料、防蝕、施工、計量,以及附錄A證明、B適用性、C驗收試驗。
原件閱讀提醒(本站核對註記)
本章含附錄A、B、C共20頁。設計安全係數、證明試驗、適用性試驗及驗收試驗的荷重與潛變門檻不同,不得混用。第312頁荷重計句末「如為荷重計。」及第317頁圖A-2與A-1重複的圖說均保留;圖A-2實際坐標為荷重與潛變係數。
本頁收錄原PDF第319–322頁。
完整文件分頁:(1/2)原PDF第303–318頁 | (2/2)原PDF第319–322頁
頁內索引:第319頁 | 第320頁 | 第321頁 | 第322頁
¶ 02492 預力地錨|原檔第319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4. 試驗結果應繪製下列相關曲線(圖 02492 附 B-1),配合施工紀錄及地層情況, 進行結果詮釋,評估工作地錨之適用性,作為工作地錨驗收試驗之辦理依 據。 (1) 繪製荷重~變位量關係圖,研判有效自由段長度(Lef)。 (2) 繪製荷重~彈、塑性變位量關係圖,求得各循環荷重之變位量。 (3) 繪製每階段荷重之對數時間~潛變位移量關係圖,計算每一循環荷重 下之潛變係數(ks)。 零摩擦線 T = 1.50T p W 1.30T T W 0 T 1.10T f W 荷 0.90T W 重 (T) 0.60T W 備註: T0: 地錨鎖定荷重 Tf: 鋼腱摩擦損失荷重 T = 0.15T i W 變位量 (Δl) 圖 02492 附 B-1 適用性試驗荷重~變位量關係圖 5. 試驗結果評估 (1) 試驗應依照表 02492 附 B-2 之規定測觀時間,進行各階段維持荷重期 間變位量之量測,並繪製變位量~對數時間圖如圖 02492 附 A-1,由 各階段荷重之最後兩個量測時段的位移量,代入公式 02492 附 A-(1)求 得潛變係數(ks)。 (2) 當進行試驗之前未實施證明試驗時,長久性和臨時性地錨容許潛變荷 重或工作荷重(Tw)所對應之潛變係數應小於 0.8 mm;若已實施證明試 驗,長久性地錨容許潛變荷重或工作荷重(Tw)所對應之潛變係數應小 於 1.0 mm;而臨時性地錨容許潛變荷重或工作荷重(Tw)所對應之潛變 係數應小於 1.2 mm。否則,需考量增加錨碇段長度,或依照試驗結果 另求該適用性試驗地錨之潛變極限荷重(Tk),並據以調降地錨之工作荷 重(Tw)。 施工技術規範 02492-17 114/01
¶ 02492 預力地錨|原檔第320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3) 有效自由段長度 Lef 應滿足下列公式: 0.9L ≤ L ≤ L + 0.5L ft ef ft at 公式 02492 附 B-(1) 其中,L = (Δl(x) / ΔT ) A · E 可經由零摩擦荷重~變位量圖,利用下 ef s s 列關係計算出有效自由段長度。(Δl(x) / ΔT ):零摩擦荷重~變位量關 係直線之斜率;As:抗張材斷面積;Es:抗張材彈性模數;Lft:抗張材 自由段長;Lat:抗張材錨錠段長。 施工技術規範 02492-18 114/01
¶ 02492 預力地錨|原檔第321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附錄 C 驗收試驗 1. 例行驗收試驗於每 1 支地錨(追加驗收試驗地錨除外)進行,其荷重循環階段 與最少觀測時間,如表 02492 附 C-1 所示,由初始荷重(Ti = 0.15Tw)施拉至 最大試驗荷重(=1.2Tw),量測維持荷重期間之變位後,將荷重降至鎖定荷重 (To= 1.1 ~ 1.2Tw)後鎖定。 表 02492 附 C-1 例行驗收試驗之階段荷重與最少觀測時間 最 少 測 觀 時 間 (分 ) 階段 臨時性地錨 長久性地錨 粗粒土層或 細粒土層 岩層 試驗荷重 初始荷重 Ti≦0.15Tw 1 1 1 0.60Tw 1 1 2 0.80Tw 1 1 3 1.00Tw 1 1 4 1.10Tw 1 1 5 1.20Tw 5 15 2. 追加驗收試驗於每 10 支地錨應進行 1 支,其荷重循環階段與最少觀測時間, 如表 02492 附 C-2 所示。由初始荷重(Ti = 0.15Tw)開始施拉,在初始荷重至 最大試驗荷重區間,至少劃分五階段進行施拉,記錄其變位量。待完成最大 試驗荷重階段後,分成 6 個相同荷重解拉至 0.15Tw,再由 0.15Tw 分 5 個相 同荷重階段施拉至鎖定荷重。 施工技術規範 02492-19 114/01
¶ 02492 預力地錨|原檔第322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表 02492 附 C-2 追加驗收試驗之荷重循環階段與最少觀測時間 最 少 觀 測 時 間 (分) 試驗荷重 臨時性地錨 長久性地錨 階段 粗粒土 細粒 粗粒土層 細粒 層或岩 土層 或岩層 土層 臨時性地錨 長久性地錨 層 初始 Ti≦0.15Tw Ti≦0.15Tw 1 1 1 1 荷重 1 0.60Tw 0.60Tw 1 1 1 1 2 0.80Tw 0.90Tw 1 1 1 1 3 1.00Tw 1.10Tw 1 1 1 1 4 1.10Tw 1.30Tw 1 1 1 1 5 1.20Tw 1.50Tw 5 15 5 15 3. 試驗結果之評估 (1) 於粗粒土層或岩層,最大試驗荷重至少維持 5 分鐘;細粒土層則至少 維持 15 分鐘。若之前未實施證明試驗時,長久性和臨時性地錨之最大 試驗荷重潛變係數應小於 1.2 mm;若已實施證明試驗,長久性地錨之 最大試驗荷重潛變係數應小於 1.5 mm,而臨時性地錨之最大試驗荷重 潛變係數應小於 1.8 mm。 (2) 鋼絞線摩擦損失若小於所施拉力之 5% ,於適用性試驗及驗收試驗時 可不需考慮。 (3) 若地錨無法滿足以上規定,則應延長最大試驗荷重維持時間(最長至 60 分鐘),再由該荷重維持時間之最後兩個量測時段的位移量,求取潛變 係數。若再不滿足規定時,則需進行適用性試驗求該地錨之潛變極限 荷重,並將其工作荷重(Tw)依試驗結果予以降低。 (4) 由追加驗收試驗求得之零摩擦線和有效自由段長度須接近適用性試驗 所求得者。 〈本章結束〉 施工技術規範 02492-20 114/01
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