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耐震補強工程具特殊性之補強案例資料|20. 減輕環境破壞之支承補強施工方法(2/3)
發布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版本/性質:111年7月;耐震補強工程案例
原始來源:官方出版頁 | 官方原始PDF
使用提醒:本件為111年7月出版的耐震補強案例資料,非通用設計或施工規範;各專題的地震需求、地質條件、材料數值及施工限制須連同原工程背景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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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M38D1 標國3 五號高架橋為例
閱讀提醒:本專題引述的是出版時的施工安全法規,不能用本書摘錄替代現行法規全文;原文及圖表均照原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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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 支承補強施工便道、便橋配置示意圖(拱橋以南) 2.2 懸吊式施工架方案 此方案係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採用自橋上搭設懸吊式施工架(圖 6)方式施工,由路肩 逐步搭設至橋墩頂支承補強位置。 相較於施工便道及便橋方案,本方案則需提送交通維持計畫、懸吊式施工架結構計算 書及施工計畫書等,經工程司及主管機關核可後,搭配辦理高速公路交通維持即可辦理懸 吊式施工架組立、支承補強與懸吊式施工架拆除。 圖 6 懸吊式施工架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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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施工方案研選 本標大多位於山坡地,北引橋及南引橋所屬山坡地位於公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如涉及施作施工便道,邊坡整復等,而須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則應另擬具水土保 持計畫,經審查通過後才可申辦施工事宜。相較於施工便道及便橋方案,雖然懸吊式施工 架將影響高速公路用路人開車,但是可避免破壞環境、不擾動邊坡,維護工址邊坡安全, 因此評估採用懸吊式施工架由橋上進行施工,詳表 1。 表 1 施工方案評估表 評選項目 工址 功能 技術 成本 工期 安全 維修 及權重 環境 評分 排序 (10%) (10%) (15%) (20%) (20%) (10%) 施工方案 (15%) 施工便道及便橋 80 95 70 75 80 85 85 80.5 2 懸吊式施工架 80 85 90 90 90 70 90 84.5 1 2.4 懸吊式施工架施工 1. 交通維持 懸吊式施工架係由高速公路已通車路肩之橋護欄外側裝設上下設備,再以端進方 式搭設施工平台,作為鋼製止震塊補強施工之作業平台,因此於施工期間除物料吊放 需短期占用外側車道及路肩外,自懸吊式施工架組立起,歷經鋼製止震塊安裝,直至 拆除懸吊式施工架,橋護欄外側設置上下設備處需布設交通維持設施,以維護施工人 員及用路人行車安全,交維布設詳圖 7 所示。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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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備工作 整備工作 外側一車道 外路肩交維布設 增加交維布設 安裝懸吊式施工架 材料吊放 鋼製止震塊補強施 撤離外側一車道 拆除懸吊式施工架 交維社 施工完成後撤離 (a)長期性交維布設流程圖 (b) 中期性交維布設流程圖 圖 7 交維布設流程圖 2. 懸吊式施工架施工 五號高架橋之懸吊式施工架包含上下設備、走道及工作平台(圖 8),分別於南下 2 2 線及北上線各配置 2 組上下設備,懸吊式走道 3,283m ,工作平台 9,898m 。交通維持 封閉第三車道及外路肩後,使用橋檢車安裝上下設備及走道,再以端進方式組裝懸吊 式施工架,施工架組裝、拆除流程詳圖 9。 圖 8 懸吊式施工架施工設備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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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準 施工前準 材料進場 臨時水平安全 母索裝設 錨點安裝 施工安全 臨時水平安全 護欄解除 吊鍊及支架垂 母索裝設 水平安全母索 吊鍊放鬆 踏板鋪設 獨立錨定 踏板拆除 吊鍊張緊/踏板 水平調整 材料吊離 錨點切除填塞 上下設備安裝 吊鍊及支架回 材料出場 施工安全護欄 安裝 上下設備拆除 搭設完成 拆除完成 (a)懸吊式施工架組裝施工流程圖 (b)懸吊式施工架拆除施工流程圖 圖 9 懸吊式施工架組裝、拆除施工流程圖 (1) 施工安全規劃方面 以 3D 建模進行施工模擬檢討,確認施工作業程序及作業空間符合需求,作 業平台空間要充分考量材料運送動線,施工架結構檢核確認強度符合需求。 (2) 施工安裝作業 除符合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設計圖說規定外,應特別注重施工架之錨定 螺栓安裝及延伸作業、安全欄杆、腳趾板及外側安全網設置,以及警示標語,並 設置風速計及風向袋,斜撐拉桿等強風危害因子因應。 (3) 施工高風險作業管控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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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高風險施工作業預報、作業主管在場指揮、高風險作業全程錄影,以及 長/中期交維作業巡檢等。 3. 施工注意事項 (1) 懸吊式施工架之水平踏板及緊結連結器(萬向接頭、8 字扣)符合 CNS 4750 規格, 安裝方式與圖說及結構計算相符。 (2) 懸吊式施工架組拆已安裝獨立防墜設備。 (3) 交維計畫/交維布設圖已送審核定,並按圖施工。 (4) 吊掛作業具一機三證。 (5) 錨點確實安裝於結構物內,料件尺寸符合結構計算規格。 (6) 上下設備需符合規定。 (7) 吊鍊不可直接穿過鉚點,應使用轉接環。 (8) 水平踏板密鋪平順,無隆起。 (9) 懸吊式施工架開口已裝設施工安全欄杆。 (10) 施工人員需穿著背負式安全帶及使用防墜設施設備。 (11) 吊鍊鬆緊度應平均分配。 (12) 安裝防止施工物料飛落之設施設備。 (13) 懸吊式施工架工作空間符合實際施工需求。 (14) 水平踏板與支架鍵結處已固定完妥。 2.5 鋼製止震塊施工 帽梁四周設置鋼製止震塊,並以化學黏著錨栓固定於箱形梁梁底,施工流程圖詳圖 10 所示。另考量懸吊式施工架需管制工作載重,特於上構箱梁底先安裝型鋼軌道,協助搬運 鋼製止震塊。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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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準備 放樣定位 化學黏著錨栓 鋼製止震塊安裝 無收縮水泥砂漿灌 圖 10 鋼製止震塊施工流程圖 三、懸吊施工架潛在危害及施工安全衛生應注意事項 懸吊式施工架為一相當便利之高空作業平台,具有組搭方便、施工時間短及所需元件 較少等多項優點,但由於組搭時亦為高空作業,組搭懸吊式施工架時需多加注意所使用之 元件及標準作業流程,以保障勞工安全。建議可以在行動裝置通訊軟體上即時聯繫確認, 承包商辦理安全衛生及施工架工程職安衛自主檢查完成安全無虞下方可進行施工。 從事懸吊式施工架組拆作業,作業人員面臨墜落、飛落及倒崩塌或相關潛在危害,應 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通道(路)及工作平台等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具,並負責維 護管理,以確保懸吊式施工架施工人員之安全。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 標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以及本局施工技術規範、環境影響說明書及工地現況可能 產生危害等,特訂條款內相關應注意事項,如有未備之處,仍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辦 理。 此外高度 2 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立及拆除作業,應設置防止作業勞工墜落之設備,如 扶手先行工法或同等安全以上之工法,而勞動部「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0 條、第 41 條及第 56 條等對懸吊施工架之規定(摘錄如下),各計畫執行時應確實遵守。 第 40 條 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 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 作臺、鋼構橋橋面版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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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 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 二、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三、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紀錄及查驗等相關資料,於未完成拆除前 ,應妥存備查。 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應重新製作,並依前項規定辦 理。 第 41 條 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 (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 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 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前項第二款之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 第 56 條 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懸吊架及其他受力構件應具有充分強度,並確實安裝及繫固。 二、工作臺寬度不得小於四十公分,且不得有隙縫。但於工作臺下方及側方已 裝設安全網及防護網等,足以防止勞工墜落或物體飛落者,不在此限。 三、吊纜或懸吊鋼索之安全係數應在十以上,吊□之安全係數應在五以上,施 工架下方及上方支座之安全係數,其為鋼材者應在二點五以上;其為木材 者應在五以上。 四、懸吊之鋼索,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四)已扭結者。 五、懸吊之鏈條,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延伸長度超過該鏈條製造時長度百分之五以上者。 (二)鏈條斷面直徑減少超過該鏈條製造時斷面直徑百分之十以上者。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