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耐震補強工程具特殊性之補強案例資料|20. 減輕環境破壞之支承補強施工方法(1/3)
發布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版本/性質:111年7月;耐震補強工程案例
原始來源:官方出版頁 | 官方原始PDF
使用提醒:本件為111年7月出版的耐震補強案例資料,非通用設計或施工規範;各專題的地震需求、地質條件、材料數值及施工限制須連同原工程背景閱讀。
版本/性質:111年7月;耐震補強工程案例
原始來源:官方出版頁 | 官方原始PDF
使用提醒:本件為111年7月出版的耐震補強案例資料,非通用設計或施工規範;各專題的地震需求、地質條件、材料數值及施工限制須連同原工程背景閱讀。
案例資料總目錄 | 橋梁構件、檢測與維修 | 高速公路局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以M38D1 標國3 五號高架橋為例
閱讀提醒:本專題引述的是出版時的施工安全法規,不能用本書摘錄替代現行法規全文;原文及圖表均照原件保留。
頁內索引:原檔第190頁 | 原檔第191頁 | 原檔第192頁 | 原檔第193頁 | 原檔第194頁
¶ 原檔第190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與環境生態及文化遺址相關之補強對策
¶ 原檔第191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減輕環境破壞之支承補強施工方法 -以 M38D1 標國 3 五號高架橋為例
¶ 原檔第192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減輕環境破壞之支承補強施工方法 -以 M38D1 標國 3 五號高架橋為例 摘 要 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 2-2)第 M38D1 標國 3 基汐段範圍內橋梁工 址皆位於山坡地及採用民國 76 年版公路橋梁設計規範標準,依據耐震評估分析及基地現況環 境,支承系統設計力已不符最新耐震規範之要求,因此支承系統多須進行補強。一般支承補強 施工須利用既有山坡地,沿既有平面道路布設施工便道並搭配施工便橋跨越溝渠或山谷方式至 橋墩底部,再架設墩柱上下設備將人員及機具運送至橋墩頂部進行支承補強施工。 而本工程部分橋梁位於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範圍內,為避免破壞環境及減少邊坡擾動,評 估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採用橋上搭設懸吊式施工架方式施工,由路肩逐步搭設至橋墩頂支承補 強位置。本文以國道 3 號基汐段五號高架橋為例,提出採用懸吊式施工架之補強方案及施工考 量。 關鍵字:橋梁耐震補強、支承補強、懸吊式施工架 一、國道 3 號基汐段五號高架橋概述 五號高架橋亦稱瑪陵橋位於基隆市郊瑪陵坑風景區,採南北向分離各三車道設計,北上線 全長 445 公尺,南下線全長 345 公尺,橋面各寬 14.95 公尺,分為主橋及引橋兩部分,如圖 1 所 示。主橋跨越瑪東野溪及大華三路,為上承式拱橋,拱體採懸鏈型曲線,造型優美,橫貫於兩山 之間,猶如一道長虹,氣勢雄偉;兩端引橋下構採井式基礎及雙柱橋墩,全橋上構均為連續中 空版梁鋼筋混凝土結構。 圖 1 國道 3 號基汐段五號高架橋 20-1
¶ 原檔第193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南下線跨徑配置為北引橋 4@20+主橋 145+南引橋 6@20=345 公尺,北上線跨徑配置 則為北引橋 9@20+主橋 145+南引橋 6@20=445 公尺。至於主橋下弦拱跨距 138 公尺,拱 頂距兩端拱座高差分別為 33 及 35 公尺,距河谷深約 60 公尺。 圖 2 國道 3 號基汐段五號高架橋下現況 自 89 年完工通車至今,當初受施工影響地貌多已復育出蔥蔥茂林,生意盎然(圖 2), 無從一窺當年施工影響範圍,然而當年興建本橋時,施工動線從拱體下方大華三路闢建施 工便道延伸至北引橋及南引橋工區,實則工區地表均被清除掘除作為施工場地,甚至往北 引橋施工便道更因邊坡堆砌過高,引發居民多次陳情,改於南端南拱座機處前方新闢施工 便橋,跨越大華三路與瑪東野溪至北拱座基礎下方,以杜民意。 二、支承補強施工 依據本標補強內容及基地現況環境,本標橋梁採用 76 年耐震設計規範標準,在支承 系統的設計力明顯偏低,支承系統採增設鋼製止震塊進行補強,如圖 3 所示。惟支承補強 位於橋墩頂,須設置假設工程到達橋墩頂部方可辦理支承補強,以下先就施工便道及便橋 與懸吊施工架兩方案進行設計方案評估,再分別說明懸吊施工架及鋼製止震塊之施工。 20-2
¶ 原檔第194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圖 3 國道 3 號基汐段五號高架橋支承補強示意圖 2.1 施工便道及便橋方案 本方案係利用既有山坡地或河川高灘地,採用施工便道並搭配施工便橋跨越溝渠或山 谷方式,布設至橋墩底部,再架設墩柱上下設備至橋墩頂支承補強位置,如圖 4 及圖 5 所 示。 惟本方案需先提送地質安全影響評估報告、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期間汛期影響及河防 安全評估、施工便橋與墩柱上下設備結構計算書及施工計畫書等,經工程司及主管機關核 可後,辦理現有坡地清除掘除、施工中臨時水保工程等,方可鋪築施工便道及便橋,待完 成支承補強後,尚需進行坡地復舊工程。 圖 4 支承補強施工便道、便橋配置示意圖(拱橋以北) 20-3
上一頁:19. 位移束制裝置之補強考量(2/2) | 下一頁:20. 減輕環境破壞之支承補強施工方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