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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防水與洩水工作分組審查意見;原PDF第139–1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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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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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防水與洩水工作分組審查會議意見回覆表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1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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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1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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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防水與洩水工作分組審查會議意見回覆表 壹、會議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貳、會議地點:本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第三會議室 參、主持人:陳召集人春宏(顏簡任正工程司宏哲代) 肆、會議紀錄日期文號:民國 114 年 11 月 18 日經授水字第 11460022420 號 答覆說明納入報告 審查意見 處理情形 章節/圖/表 頁次 一、施委員進村 1. 技術規範第 4.5.1 1. 感謝委員意見,已依委員意見補充不 堤 防 、 4.5.2 護 定期檢查加強項目說明。 岸、4.5.3 一般性 2. 海堤越波量部分主要用於不定期檢查 海堤之不定期檢 啟動條件擬定,故於 4.3.2 節補充規 4.3.2 不定 查加強項目文字 定。 期檢查 P.17 完全相同,恐有 不妥,建議應依 4.5.2 護岸 上述三種不同型 2.不定期 式建造物,就其 檢查加強 P.22 不同特性酌修不 項目 定期檢查時機(如 海 堤 建 議 將 洪 4.5.3 水、豪雨改為暴 一般性海 潮)和檢查加強項 堤 P.23 目(如護岸可檢查 2.不定期 洩水孔是否阻塞 檢查加強 或斷裂,海堤則 項目 評估越波量,檢 查 高 度 是 否 足 夠)。 二、楊委員仲家 1. 技 術 規 範 僅 到 感謝委員意見,已詳細檢查避免印製紙本 4.5.4,缺 P.25 之 資料時缺頁情形。 - - 資料。 三、陳委員英本 1. P.16,4.2.7 其他有 感謝委員意見,已依委員意見修正相關解 關 安 全 事 項 解 說。 說 : 3. 建 議 增 列 「運轉操作所需 4.2.7 其他 電源或電力,是 有關安全 否正常?」;7.建 事項 P.16 議改為抽水站及 【解說】3. 水門是否有避雷 【解說】7. 接地系統及消防 滅火系統,其功 能是否正常? 2. P.18,6.不定期檢 感謝委員意見,已依委員意見修正相關解 4.3.2 查之頻率以每事 說。 不定期檢 P.17 件一次為原則。 查 【解說】6. 附 3-1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1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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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24,4.5.4 抽水站 感謝委員意見,已依委員意見補充定期檢 1.定期檢查 (6)建 查說明。 議改為「供電及 監控:電源、發 電機、操作控制 盤、資訊傳遞及 4.5.4 監控系統。」;(9) 抽水站 P.24 避雷針建議改為 1.定期檢查 「 避 雷 接 地 系 統」,並建議增列 「 (11) 水 尺 或 內、外水位顯示 器。」 4. 4.5.5 水(閘)門 1. 感謝委員意見,已依委員意見補充定期檢 定期檢查,建議 查及不定期檢查加強項目說明。 (1) 水 ( 閘 ) 門 構 造、吊門機及水 4.5.5 封,增列「、楔 水(閘)門 塊」。並增加「(8) 1.定期檢查 水尺或內、外水 P.25 2.不定期 位顯示器。」一 檢查加強 項。建議 2.不定 項目 期檢查加強項目 增列「控制盤或 配電盤基礎是否 牢固?」。 5. 5.5 安全評估範圍 感謝委員意見,已依委員意見補充說明。 及細目,有關抽 水機組是否要納 入 5.5.7 建造物及 附屬設施的安全 評估範圍內。這 5.5.7 裡列有發電機、 建造物及 P.44 油 槽 、 撈 污 設 其附屬設 備、冷卻系統、 施 電氣儀控設備等 機電設施,獨缺 防水、洩水建造 物抽水站設施主 角的抽水機組。 附 3-2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1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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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決議 1. 有關水利建造物 感謝主席肯定。 檢查及安全評估 技術規範(防水、 洩水建造物篇)修 訂及 3 本技術參 考 手 冊 制 定 ( 草 案)編撰完成後, - - 已於 112 年 5 月試 辦 至 今 約 兩 年 多,並經業務單 位蒐集試辦意見 據以修正草案內 容,尚屬可行, 原則同意。 2. 請業務單位參酌 感謝主席意見,已依各單位意見補充修正 委員及相關單位 內容並將意見具體回應如本附錄;並依決 意見,並再重新 議提報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 檢視試辦意見, 估小組審查。 確認能符合第一 線 同 仁 執 行 需 附錄三 - 求,修正後依程 序提報經濟部水 利建造物檢查及 安全評估小組審 查。 附 3-3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1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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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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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部水利署《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中華民國115年7月。依水利署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