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交通部
文件性質:交通技術標準規範港灣類工程設計部之部頒設計基準與修訂附件
本站版本組:防波堤85年基準、碼頭原基準及89/99/102年修訂附件;共318個唯一官方頁面
官方來源:防波堤設計基準入口 | 碼頭設計基準入口 | 115年修訂盤點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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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錄 | 交通部部頒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 水利、海岸與港灣工程
碼頭設計基準及說明|原基準條文(4/5);原PDF第217–2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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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原檔第2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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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平版結構設計
1.直立部份
平版直立部份可視為以與底版之連接點為固定支點,並
以土壓力及殘留水壓力為載重之懸臂梁設計之。
2. 底版
底版可視為以基樁樁頭為支承點,並以下列外力為載
重, 將底版分為碼頭法線方向及法線垂直方向之連續樑設計
之。底版鋼筋以雙向配筋為原則。
‧平版自重(包含直立部份及底版)
‧平版上回填土砂重量
‧上載載重
‧作用於上述載重之地震力
‧直立部份所傳達之彎矩
‧板樁所傳達之水平力
8.5.3 平版承載基樁設計
平版承載基樁,以承受本章8.5.1 節[作用於平版之外力]所
述之外力,依第四篇第四章[樁基礎承載力]規則設計之。
8.6 壁體安定檢討
平版樁基式碼頭壁體安定檢討,依本篇第四章4.3 節[安定計算]所述
重力式碼頭安定檢討方法為準。
8.7 圓弧滑動檢討
興建於軟弱地盤上之平版樁基式碼頭,應檢討板樁下端之圓弧滑動。
圓弧滑動檢討依第四篇第六章[斜面之安定]規則進行檢討。
第九章 其他型式碼頭
9.1 直立消波式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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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設計原則
直立消波式碼頭屬重力式碼頭之一種,其設計方法除本節所
述原則外,依本篇第四章[重力式碼頭]所述設計法為準。
9.1.2 消波式碼頭配置原則
從港口進入港內之入射波及越過防波堤之波浪,傳達至港內
設施或陸地岸邊,其反射波將影響港內水域之靜穩度,為提升港
內水域之靜穩度,除檢討防波堤、碼頭等設施之法線規劃外,港
內設施採用消波結構亦可有效減小其反射波,提升港內水域之靜
穩度。
9.1.3 選定結構型式
於選擇直立消波式碼頭型式時,應針對入射波條件及所限制
之反射率,選定適宜之結構型式。
9.2 自立式板樁碼頭
9.2.1 設計原則
本章9.2 節[自立式板樁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打設於砂
質地盤,無錨碇設施之懸臂式板樁碼頭。
9.2.2 作用於板樁之外力
作用於板樁之外力,依本篇第五章5.2 節[作用於板樁之外力]
規則計算。
9.2.3 板樁斷面
板樁斷面,依第四篇第四章4.4 節[樁之橫向容許承載力]計
算之最大彎矩,求得板樁應力應小於材料之容許應力。
9.2.4 板樁入土長度
板樁入土長度,以大於依第四篇第四章4.4 節[樁之橫向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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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載力]規則計算所需之基樁有效長度為原則。
9.2.5 板樁頂端變位量檢討
自立式板樁碼頭,其板樁容許頂端變位量以不影響碼頭使用
為原則。
9.2.6 施工中外力檢討
於設計自立式板樁碼頭時,應考慮施工中之外力,其結構須
能承受該等外力之作用。
9.2.7 圓弧滑動檢討
興建於軟弱地盤上之板樁式碼頭,應檢討板樁下端之圓弧滑
動。圓弧滑動檢討依第四篇第六章[斜面之安定]規則進行檢討。
9.2.8 細部設計
自立式板樁碼頭細部設計,依本篇第五章[板樁式碼頭] 5.7
節[細部設計]相關規則辦理。
9.3 斜樁錨碇式板樁碼頭
9.3.1 設計原則
本章9.3 節[斜樁錨碇式板樁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板樁
背側打設斜樁,並將斜樁樁頭與板樁連結,以支承背填砂土之板
樁式碼頭。
9.3.2 作用於板樁之外力
作用於板樁之外力,依本篇第五章5.2 節[作用於板樁之外力]
規則計算。
9.3.3 作用於板樁與斜樁連結點之水平力及垂直力
板樁與斜樁連結點之結構,可假設為插梢結構,計算作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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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點之水平力及垂直力。
9.3.4 板樁及斜樁斷面
板樁及斜樁斷面,依計算之板樁及斜樁最大彎矩,求得板樁
及斜樁應力應小於材料之容許應力。
9.3.5 板樁及斜樁入土長度
板樁及斜樁對承載力、橫向抵抗之入土長度檢討,依第四篇
第四章[樁基礎承載力]規則辦理。板樁及斜樁軸向承載力,應進
行載重試驗及拉力試驗檢討。
9.3.6 細部設計
斜樁錨碇式板樁碼頭細部設計,依本篇第五章[板樁式碼
頭]5.7 節[細部設計]及第四篇第四章4.6.2 節[樁頭與上部結構
連接設計]規則辦理。
9.4 前斜樁式板樁碼頭
9.4.1 設計原則
本章9.4 節[前斜樁式板樁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板樁岸
壁海側打設斜樁,並將斜樁樁頭與板樁連結,以支承板樁背填砂
土之板樁式碼頭。
9.4.2 棧橋單元大小及基樁配置
前斜樁式板樁碼頭棧橋單元大小及基樁配置,依本篇第七章
[棧橋式碼頭] 7.2.2 節[棧橋單元大小及基樁配置]所述原則辦
理。
9.4.3 上部結構相關尺寸
於決定棧橋上部結構相關尺寸時,其應考慮之事項詳本篇第
七章[棧橋式碼頭]7.2.3 節[上部結構相關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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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板樁岸壁設計
前斜樁式板樁碼頭之板樁岸壁設計,假想斜樁與板樁之連接
點為拉捍位置,依本篇第五章[板樁式碼頭]相關章節所述辦理。
9.4.5 棧橋設計
前斜樁式板樁碼頭之棧橋設計,以下述外力為載重,依本篇
第七章[棧橋式碼頭]相關章節所述辦理。
作用於前斜樁式板樁碼頭棧橋之外力與載重,應考慮下列各
項。除下述規則外,依第七章[棧橋式碼頭]7.2.5 節[作用於棧橋
之外力]規則計算。
1. 垂直力
‧土壓力垂直分力
‧自重
‧上載載重
‧活載重:列車載重、汽車載重、裝卸機械載重、群眾載重
等
‧船舶拉力
‧上揚力
2. 水平力
‧作用於板樁土壓力之水平分力、殘留水壓力
‧地震力
‧風力
‧船舶衝擊力及拉力
9.4.6 基樁入土深度
板樁及基樁之入土深度,依本篇第七章[棧橋式碼頭]7.2.7
節[基樁設計] 規則檢討。
9.4.7 細部設計
前斜樁式板樁碼頭細部設計,除下述原則外,依本篇第五章
[板樁式碼頭]5.7 節[細部設計],及第七章[棧橋式碼頭] 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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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細部設計]規則辦理。
‧ 板樁岸壁與斜樁之連結部份,須能充分傳遞載重,若連結部份
破壞,將導致碼頭整體結構破壞,於設計連結部份時,應予注
意並充分加強。
‧ 於設計棧橋上部結構時,應考慮由板樁所傳遞之彎矩。
9.5 雙重板樁式碼頭
9.5.1 設計原則
本章9.5 節[雙重板樁式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打設雙排
板樁並以拉桿連結,內填砂土或級配之板樁式碼頭。
9.5.2 作用於壁體之外力
作用於雙重板樁式碼頭壁體之外力,依本篇第六章[圓筒式碼
頭]第6.1.2 節[作用於鋼板樁圓筒之外力]規則計算。
9.5.3 雙重板樁壁體設計
雙重板樁壁體設計,須考慮其重要性,採適當方法設計之。
9.5.4 細部設計
上部結構底版及直立部份,依本篇第八章[平版樁基式碼頭]
8.5.2 節[平版結構設計]相關規則設計。
9.6 圓柱或腳柱式棧橋碼頭
9.6.1 設計原則
本章9.6 節[圓柱或腳柱式棧橋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採
用剛性較大之混凝土圓柱或腳柱作為上部結構之棧橋式碼頭。
9.6.2 圓柱或腳柱設計
如棧橋僅由圓柱或腳柱與上部結構所構成,可將圓柱或腳柱
基礎處視為一鉸接之剛架結構予以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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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擋土護岸設計
圓柱或腳柱式棧橋碼頭擋土護岸,視其所採用結構型式,依
相關章節規定設計。
9.6.4 細部設計
圓柱或腳柱式棧橋碼頭上部結構及連接版細部設計原則,請
參考本篇第七章[棧橋式碼頭] 7.2.10 節[細部設計]。
9.7 橋墩式棧橋碼頭
9.7.1 設計原則
本章9.7 節[橋墩式棧橋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採用墩座
為基礎之棧橋式碼頭。
9.7.2 橋墩設計
橋墩式棧橋碼頭之橋墩,視其所採用結構型式,依相關規定
設計。
9.7.3 擋土護岸設計
橋墩式棧橋碼頭擋土護岸,視其所採用結構型式,依相關章
節規則設計。
9.7.4 細部設計
橋墩式棧橋碼頭上部結構及連接版細部設計原則,請參考本
篇第七章[棧橋式碼頭] 7.2.10 節[細部設計]。
9.8 離岸式碼頭
9.8.1 設計原則
離岸式碼頭一般亦提供作為裝卸機械之基礎,故其設計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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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考量裝卸機械型式、尺寸、移動特性及安裝後之沉陷等因素。
9.8.2 配置及相關事項
離岸式碼頭離岸距離、軌道間距及法線方向之跨距等配置,
應考量裝卸機械尺寸及海底地質等因素,依工程費及施工難易度
等決定之。
9.8.3 設計外力及載重
於設計離岸式碼頭時,應考慮下列外力及載重:
1. 垂直力
‧裝卸機械載重
‧船舶拉力
‧上部結構自重
‧腳柱自重
2. 水平力
‧船舶拉力及衝擊力
‧作用於裝卸機械之風力
‧作用於上部結構之風力
‧作用於裝卸機械之地震力
‧作用於上部結構之地震力
‧作用於腳柱之地震力
9.8.4 腳柱設計
離岸式碼頭腳柱設計,依其所採用結構型式,依本篇第七章
[棧橋式碼頭]相關章節所述設計法設計,但採用橋墩式結構時,
其設計依本篇第四章[重力式碼頭]及第七章[圓筒式碼頭]相關章
節所述設計法設計。
9.8.5 大樑設計
離岸式碼頭連接腳柱之大樑,應考量下列垂直與水平兩方向
之載重加以設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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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考量腳柱之不均勻沉陷,一般假設大樑為一簡支樑設計
之。
1. 垂直方向載重
‧裝卸機械載重
‧船舶拉力
‧自重
2. 水平方向載重
‧船舶拉力及衝擊力
‧裝卸機械剎車力
‧作用於大梁及裝卸機械之風力
‧作用於大梁及裝卸機械之地震力
9.8.6 擋土護岸設計
離岸式碼頭擋土護岸,視其所採用結構型式,依相關章節規
則設計。如擋土護岸後側設有裝卸機械之另一條軌道時,依本篇
第十四章[裝卸機械基礎]相關規則設計之。
9.8.7 圓弧滑動檢討
離岸式碼頭擋土護岸,依第四篇第六章[斜面之安定]規則檢
討圓弧滑動安定。
9.8.8 附屬設備
離岸式碼頭須設置防舷材、繫船柱、連絡橋等附屬設備。
9.8.9 細部設計
離岸式碼頭上部結構,依本篇第七章[棧橋式碼頭]7.2.10 節
[細部設計]相關規則設計之。
連絡橋設計,依一般橋樑設計相關規則辦理。
9.9 繫、靠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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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設計原則
本章9.9 節[繫、靠船台]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採用基樁、鋼
板圓筒或沉箱為基礎之繫、靠船台。
9.9.2 繫、靠船台配置
於進行繫、靠船台配置時,應考量靠泊船舶尺寸、水深、風
向、波向及水流狀況等因素,並須留意不得妨礙其他船舶之停泊
及航行。
9.9.3 作用於繫、靠船台之外力
作用於繫、靠船台之外力及載重,一般應考慮下列各項。於
設計時,設計者應針對現況,刪除不須考量之外力,或增加須特
別考量之外力。
‧船舶衝擊力
‧船舶拉力
‧繫、靠船台自重與活載重等所致之垂直力
‧作用於結構物及裝卸機械之地震力
‧作用於裝卸機械之風力
9.9.4 基樁式繫、靠船台
基樁式繫、靠船台設計,依本篇第七章[棧橋式碼頭]所述相
關設計法辦理。
基樁式繫、靠船台設計,應檢討下列事項:
‧基樁應力(水平力、垂直力、扭轉力)
‧基樁入土深度
‧繫、靠船台撓曲量
9.9.5 鋼板圓筒式繫、靠船台
鋼板圓筒式繫、靠船台設計,依本篇第六章[圓筒式碼頭]所
述相關設計法辦理。
鋼板圓筒式繫、靠船台設計,應檢討下列事項:
‧壁體剪斷變形檢討
‧板樁入土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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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體安定檢討(滑動、承載力、傾覆)
‧板樁拉力
9.9.6 沉箱式繫、靠船台
沉箱式繫、靠船台設計,依本篇第四章[重力式碼頭]所述相
關設計法辦理。
沉箱式繫、靠船台設計,應檢討下列事項:
‧滑動安定
‧傾覆安定
‧地盤承載力
‧沉箱之迴轉(Rotation)
9.10 浮碼頭
9.10.1 設計原則
本章9.10 節[浮碼頭]所述設計法,適用於浮箱以鏈條錨碇,
且設置在波浪及海流影響較小處之浮碼頭。
9.10.2 浮碼頭興建位置及配置
浮碼頭之配置形式有突堤式及平行式兩種,於研擬浮碼頭興
建位置及配置時,應考量擬靠泊船舶之型式、大小及水深、水
流、波浪、海底地質等自然條件。
9.10.3 浮箱設計
1. 浮箱材質
目前浮碼頭浮箱最重要之材料為保麗龍發泡體(聚苯乙烯
Polystyrene)。本材料具有水密之特性,但表面硬度較軟,
不耐碰撞磨損,以致衍生許多不同材質之保護層外殼,依其
使用材料之不同,可分為鋼筋混凝土製、鋼製、塑膠製、FRP
製、鋼絲混凝土製、木製等。
2. 浮箱尺寸
為方便裝卸貨物及旅客上下船,浮箱甲板須有充足之面
56¶ 交通部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原檔第2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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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及適宜之乾舷高度,且浮箱各部份尺寸,須能使整個浮碼
頭保持穩定狀態。
3. 作用於浮箱之外力及載重
作用於浮箱之外力及載重,應考慮下列各項:
‧裝載載重及活載重
‧連絡橋及引橋之支點反力
‧水壓力
‧浮箱自重
‧壓艙重量
4. 浮箱穩定性檢討
為確保浮箱穩定性,應針對以下二事項進行檢討:
(1) 當下列外力或載重同時作用於浮箱時,浮箱仍能保持穩定
及維持必要之乾舷高度。
‧連絡橋支點反力
‧甲板上滿載載重
‧浮箱內有若干浸水
(2) 浮箱長向對稱軸連絡橋邊滿載載重,加上連絡橋支點反力
後,浮箱仍能保持穩定狀態,甲板傾斜須小於1:10,且甲
板面仍保持於水面上,即乾舷高度大於0.0。
5. 浮箱構件設計
浮箱面版、外牆、底版、隔牆、梁及支柱,依其結構假
設適宜型式設計之。
6. 浮箱連結
浮箱於波浪作用發生搖動時,為避免各浮箱互相碰撞發
生破損,各浮箱互相間之連結須非常堅固,且須在各浮箱間
加裝防舷材以策安全。
9.10.4 錨鏈設計
1. 設計外力
設計浮箱之錨鏈時,須考慮下列各項外力:
‧船舶衝擊力
57¶ 交通部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原檔第2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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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拉力
‧波力
‧水流力
2. 錨鏈長度及設置方式
固定浮箱之錨鏈,應具有適當長度,並以錨碇(Anchor)
固定於海底。
3. 錨鏈拉力計算
各錨鏈所承受之拉力,可依浮箱與錨鏈之關係,採用動
力學解法計算。然此種解法非常複雜困難,故一般將錨鏈視
為懸垂曲線(Catenary Curve),採用靜力學方法計算。
4. 錨鏈直徑
錨鏈直徑,於高潮承受本章9.10.4 節[錨鏈設計]第1 小
節 [設計外力]所述外力時,作用於錨鏈之拉力應小於錨鏈之
容許拉力。
9.10.5 錨碇設施設計
1. 設計外力
設計錨碇設施時,作用於錨碇設施之外力,可採用本章
第9.10.4 節[錨鏈設計]第 3 小節[錨鏈拉力計算]中所述計
算法計算之。
2. 錨碇設施安定計算
錨碇設施重量及裝設方法,應考量當錨鏈承受最大拉力
時,錨碇設施仍應保持安定。
9.10.6 連絡橋及引橋設計
1. 連絡橋及引橋尺寸與傾斜度
連絡橋及引橋之尺寸及傾斜度,應不妨礙貨物裝卸、旅
客上下船及客貨通行。
2. 連絡橋及引橋細部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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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橋及引橋設計,依一般橋樑設計相關規則辦理。但
僅供旅客通行使用之連絡橋及引橋,設計時僅須考慮行人載
重。
3. 調節塔設計
調節塔結構,須能承受連絡橋支點反力及地震力之作
用。
9.11 繫船浮筒
繫船浮筒(Mooring Buoy)係防止船舶因風、水流、波浪等之作用, 從
停泊位置流失,並使船舶可在泊地內安全錨碇停泊之設備。
第十章 連接結構物
10.1 設計原則
碼頭連接結構物設計,並無一定之準則,故須充分瞭解連接結構物附
近狀況,因地制宜。設計連接結構物時,應考量下列各項條件。
‧連接結構物附近之自然環境
‧連接結構物附近結構物之狀況
‧施工順序及施工機械
10.2 水深變化段
連接段銜接不同水深結構時,連接段結構設計條件應採水深較大碼頭
之設計條件,其設計方法及安全係數則應配合各結構型式。
10.3 不同結構之連接
不同結構之連接,有將不同結構直接予以連接,及在不同結構間, 另
加連接結構兩種方式。於兩結構間另加連接結構時,其設計條件,應取兩
側結構之設計條件中,對連接結構在安定上較不利者進行設計為原則。
10.4 角隅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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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向海側凸出之角隅結構,應取相鄰兩側結構設計條件中,對角隅
結構在安定上較不利者進行設計為原則。角隅結構之角度,應避免採用銳
角。
第十一章 附屬設施
11.1 概論
為防止危險發生及有效利用碼頭,碼頭應依需要配置附屬設施。
11.2 繫船設施
碼頭繫船設施,應依下列原則設計:
‧繫船設施須具有充足之強度,以確保繫泊船隻之安全。
‧繫船設施應配置於碼頭適當位置,以供繫泊船隻使用。
11.3 防撞設施
11.3.1 概論
碼頭設施除繫船浮筒外,均應配置防撞設施,以吸收船舶靠
岸及繫泊時所產生之衝擊力。
11.3.2 防舷材配置
碼頭防舷材配置,應使防舷材吸收船舶靠岸能量前,船舶不
可直接接觸碼頭岸壁為原則。
11.3.3 船舶靠岸及繫泊所產生之作用力
船舶靠岸及繫泊所產生之作用力,依第二篇第二章[船舶所產
生之外力]規則計算。
11.3.4 防舷材選擇
選擇橡膠、空氣式等防舷材時,應考量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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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防波堤設計基準及說明」及「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碼頭設計基準及說明」官方附件。依交通部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加註版本與適用提醒,不代表交通部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