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耐震補強工程具特殊性之補強案例資料|21. 因應文化遺址之補強考量(3/4)
發布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版本/性質:111年7月;耐震補強工程案例
原始來源:官方出版頁 | 官方原始PDF
使用提醒:本件為111年7月出版的耐震補強案例資料,非通用設計或施工規範;各專題的地震需求、地質條件、材料數值及施工限制須連同原工程背景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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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M37G 標國3 烏山頭高架橋為例
頁內索引:原檔第210頁
¶ 原檔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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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設計基礎補強為 4-150cmψ全套管基樁,基礎平面尺寸為 9mx15m;替代方案採 4-610mmψ鋼管樁,基礎平面尺寸為 9mx10m,平面配置如圖 3 所示。 3. 因交流道橋橋下淨高不足,配合全套管機具施工空間及動線,需大範圍降挖,衍生 搶救費用增加。 4. 本案例現地梁下淨高僅約 4m,對於箱梁下方之臨時擋土鋼板樁打設,初步評估仍 需局部採斜坡明挖方式,進行基礎板擴基施工。但由於鋼管樁將配置於箱梁翼板下 方,淨高可增加至 7m 以上,鋼管樁施工時無需進行降挖,因而大幅降低因施作空 2 間需求所衍生之開挖,初步評估約可減少 2,607m 。統計本案例之 4 座橋墩基礎如 採變更方案,約可減少 82%之開挖面積(搶救面積),詳表 5。 圖 3 交流道橋(二)、(三)基礎平面圖 表 5 交流道橋(二)(三) 搶救發掘面積評估 原設計之搶救面積 變更後之搶救面積 縮減搶救面 2 2 2 (採全套管基樁)(m ) (採鋼管樁)(m ) 積(m ) 橋墩編號 基樁施工 基礎擴基 基樁施工 基礎擴基 小計 小計(A) (A-B) 降挖 需求 降挖 需求 (B) PR22~PR23 1,327 254 1,581 135 148 283 1,298 PR32~PR33 1,347 254 1,601 144 148 292 1,309 合計 2,674 508 3182 278 296 575 2,607 5. 本案例於施工階段,因橋墩鄰近匝道路堤段,為避免明挖影響路堤邊坡穩定,仍採 用鋼板樁擋土施工。考量現地淨高條件,需減少開挖深度以縮短鋼板樁樁長,故提 高補強基礎之高程且基礎底板鋼筋改以植筋方式處理,提高作業效率(詳圖 4)。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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