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正文 | 共通編修資料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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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05 章 門禁對講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門禁對講設備之材料、施工及測試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室內對講機 1.2.2 大門對講機 1.2.3 系統管理總機 1.2.4 電源供應器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送審應依據第01330 章「資料送審」及本章之規定辦理。 1.5.2 施工計畫 (1) 檢討設備材料配置,提供設備材料檢討資料。 (2) 設備材料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3) 設備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1.5.3 施工製造圖 (1) 承包商應於簽約後提送施工製造圖送工程司審查,經工程司核可後據以施工。 (2) 系統架構圖:標示每項設備的尺寸與組件,顯示特製的結構固定與13705 13705-1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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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05 章 門禁對講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門禁對講設備之材料、施工及測試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室內對講機 1.2.2 大門對講機 1.2.3 系統管理總機 1.2.4 電源供應器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送審應依據第01330 章「資料送審」及本章之規定辦理。 1.5.2 施工計畫 (1) 檢討設備材料配置,提供設備材料檢討資料。 (2) 設備材料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3) 設備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標示 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1.5.3 施工製造圖 (1) 承包商應於簽約後提送施工製造圖送工程司審查,經工程司核可後 據以施工。 (2) 系統架構圖:標示每項設備的尺寸與組件,顯示特製的結構固定與 13705 13705-1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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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裝置、配件及連結之詳圖。 (3) 工作相關各項設備之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管線配置圖等。 (4) 材料單:依據施工製造圖所列各項設備組件,列出零件編號。 1.5.4 廠商資料 (1) 設備型錄、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2)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1.5.5 承包商必須於驗收前依工程司之指示提供文件,如下述.. (1) 系統操作手冊及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2) 系統架構圖、系統維護手冊。 (3)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4) 工作相關之竣工圖,如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及管線配置圖等。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避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的標識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或組件的編號及型式。 1.6.2 承包商須將設備儲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的場所,並應以防止損壞的方式管理產品。 1.7 品質保證 1.7.1 依照第01450 章「品質管理」,以及本章規定辦理。 1.7.2 承包商應保證其所提供之系統軟體、韌體、套裝軟體等均為合法授權之產品,其使用所有權均可直接移轉給使用單位。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1.8.1 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之標識,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組件編號及型式。 1.8.2 承包商須將裝置設備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之場所。 13705 13705-2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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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裝置、配件及連結之詳圖。 (3) 工作相關各項設備之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管線配置圖等。 (4) 材料單:依據施工製造圖所列各項設備組件,列出零件編號。 1.5.4 廠商資料 (1) 設備型錄、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2)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 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1.5.5 承包商必須於驗收前依工程司之指示提供文件,如下述.. (1) 系統操作手冊及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2) 系統架構圖、系統維護手冊。 (3)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4) 工作相關之竣工圖,如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及管線配置圖 等。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避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 及包裝應有清楚的標識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或組件的編號及 型式。 1.6.2 承包商須將設備儲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的場所,並應以防止損壞的方 式管理產品。 1.7 品質保證 1.7.1 依照第01450 章「品質管理」,以及本章規定辦理。 1.7.2 承包商應保證其所提供之系統軟體、韌體、套裝軟體等均為合法授權之 產品,其使用所有權均可直接移轉給使用單位。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1.8.1 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 包裝應有清楚之標識,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組件編號及型 式。 1.8.2 承包商須將裝置設備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之場所。 13705 13705-2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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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 2.1 設備 2.1.1 室內對講機:包括電源供應、安裝方式、操作方式、指示裝置、顯示螢幕(含尺度、材質及解析度)及附屬功能等,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1.2 大門對講機:包括電源供應、操作方式、最大容量、攝影機(含尺度、材質、最低照度及解析度)、通話方式及附屬功能等,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1.3 系統管理總機: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契約圖說未規定者免設)。 2.1.4 電源供應器:包括電源及輸出等,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於施工前、應繪妥施工製造圖,以確認可正確地安裝及符合安裝所需之空間需求。 3.2 安裝 3.2.1 設備之安裝 (1) 承包商須依核可之圖說及工程司之指示施工安裝。 (2) 設備表面受損或操作機件及按鈕撥按不平順者應予以更換。 (3) 設備安裝完成時應清除沾附於表面之油漆及其他污染物,並應擦拭清潔。 3.2.2 固定與開孔 設備之支撐固定方式及開孔尺寸等,應由承包商依照施工製造圖之規定,負責設計與施工。 3.2.3 安裝應保持其垂直與水平。安裝高度須符合施工製造圖及工程司指示。 3.3 系統現場測試 13705 13705-3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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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 2.1 設備 2.1.1 室內對講機:包括電源供應、安裝方式、操作方式、指示裝置、顯示螢 幕(含尺度、材質及解析度)及附屬功能等,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1.2 大門對講機:包括電源供應、操作方式、最大容量、攝影機(含尺度、 材質、最低照度及解析度)、通話方式及附屬功能等,應符合契約圖說之 規定。 2.1.3 系統管理總機: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契約圖說未規定者免設)。 2.1.4 電源供應器:包括電源及輸出等,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於施工前、應繪妥施工製造圖,以確認可正確地安裝及符合安裝 所需之空間需求。 3.2 安裝 3.2.1 設備之安裝 (1) 承包商須依核可之圖說及工程司之指示施工安裝。 (2) 設備表面受損或操作機件及按鈕撥按不平順者應予以更換。 (3) 設備安裝完成時應清除沾附於表面之油漆及其他污染物,並應擦拭 清潔。 3.2.2 固定與開孔 設備之支撐固定方式及開孔尺寸等,應由承包商依照施工製造圖之規 定,負責設計與施工。 3.2.3 安裝應保持其垂直與水平。安裝高度須符合施工製造圖及工程司指示。 3.3 系統現場測試 13705 13705-3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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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系統之現場測試項目如下表: 測試項目 規範之要求 門禁對講設備 須符合契約圖說及本章規範要求3.3.2 本系統測試應會同工程司辦理,並將測試報告報請工程司備查。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門禁對講設備依契約以一式計量。 4.2 計價 4.2.1 門禁對講設備依契約以一式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13705 13705-4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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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系統之現場測試項目如下表: 測試項目 規範之要求 門禁對講設備 須符合契約圖說及本章規範要求 3.3.2 本系統測試應會同工程司辦理,並將測試報告報請工程司備查。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門禁對講設備依契約以一式計量。 4.2 計價 4.2.1 門禁對講設備依契約以一式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 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13705 13705-4 TPE V2.0 99/01/01
¶ 表 1
| 測試項目 | 規範之要求 |
|---|---|
| 門禁對講設備 | 須符合契約圖說及本章規範要求 |
¶ 2. 共通編修資料(歷史參考)
本章原附的18頁資料屬於整套規範的共通編修背景,已集中於唯一正文;不是本章專屬的現行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