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正文 | 共通編修資料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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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921 章 填縫材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各種填縫材(填縫劑及填縫料)之材料與施工規定。 1.2 工作範圍 凡契約圖說中註明門窗、玻璃、混凝土、帷幕牆、伸縮縫、工作縫或其他防水填縫(Sealers or Caulking)之處。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535 K3014 泡沫聚苯乙烯隔熱材料 (2) CNS 6985 A2090 建築填縫用聚胺脂 (3) CNS 8638 Z5103 表面處理用遮蔽黏膠帶 (4) CNS 8903 A2136 建築用密封材料 (5) CNS 10209 A2154 建築用墊條 (6) CNS 10487 A2165 聚乙烯泡沫塑膠隔熱材料 (7) CNS 12351 A2226 建築用海棉墊條 1.5 資料送審 1.5.1 廠商資料 1.5.2 產品之出廠證明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材料至工地及使用前均應保持原製造廠商之包裝。 1.6.2 所有材料均應依據原製造廠商施工說明書之指示儲存及裝卸。 07921 07921-1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第07921 章 填縫材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各種填縫材(填縫劑及填縫料)之材料與施工規定。 1.2 工作範圍 凡契約圖說中註明門窗、玻璃、混凝土、帷幕牆、伸縮縫、工作縫或其 他防水填縫(Sealers or Caulking)之處。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535 K3014 泡沫聚苯乙烯隔熱材料 (2) CNS 6985 A2090 建築填縫用聚胺脂 (3) CNS 8638 Z5103 表面處理用遮蔽黏膠帶 (4) CNS 8903 A2136 建築用密封材料 (5) CNS 10209 A2154 建築用墊條 (6) CNS 10487 A2165 聚乙烯泡沫塑膠隔熱材料 (7) CNS 12351 A2226 建築用海棉墊條 1.5 資料送審 1.5.1 廠商資料 1.5.2 產品之出廠證明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材料至工地及使用前均應保持原製造廠商之包裝。 1.6.2 所有材料均應依據原製造廠商施工說明書之指示儲存及裝卸。 07921 07921-1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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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 2.1 材料 2.1.1 填縫劑 各類接縫填封劑依材料之主要成分可分為下列數類,其實際之選用則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1) 矽酮類(SR):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9030 之規定,有單成分型及雙成分型兩種。 B. 適用於伸縮量30%以下之縫隙。 C. 適用於玻璃與玻璃,玻璃與金屬框間隙填縫,避免用於混凝土、水泥砂漿及石材間。 (2) 聚硫化物類(PS):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8020 之規定,有單成分型及雙成分型兩種。 B. 適用於伸縮量20%以下之縫隙。 C. 適用於混凝土、金屬窗框以及水泥砂漿與石材為被著體之填縫,伸縮性良好,表面硬化後不易著色。 (3) 聚胺酯類(Polyurethane): A. 應符合CNS 6985 A2090 之規定,為雙成分型材料。 B. 適用於以混凝土、水泥砂漿及石材為被著體之一般性填縫,表面硬化後可著色及油漆,但與玻璃接著不良,應避免使用。 (4) 丙烯酸酯類(AC):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7020 之規定,為單成分型材料。 B. 適用於伸縮量20%以下之縫隙。 (5) 苯乙烯丁二烯橡膠類(SB): 07921 07921-2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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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 2.1 材料 2.1.1 填縫劑 各類接縫填封劑依材料之主要成分可分為下列數類,其實際之選用則應 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1) 矽酮類(SR):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9030 之規定,有單成分型及 雙成分型兩種。 B. 適用於伸縮量30%以下之縫隙。 C. 適用於玻璃與玻璃,玻璃與金屬框間隙填縫,避免用於混凝土、 水泥砂漿及石材間。 (2) 聚硫化物類(PS):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8020 之規定,有單成分型及 雙成分型兩種。 B. 適用於伸縮量20%以下之縫隙。 C. 適用於混凝土、金屬窗框以及水泥砂漿與石材為被著體之填縫, 伸縮性良好,表面硬化後不易著色。 (3) 聚胺酯類(Polyurethane): A. 應符合CNS 6985 A2090 之規定,為雙成分型材料。 B. 適用於以混凝土、水泥砂漿及石材為被著體之一般性填縫,表面 硬化後可著色及油漆,但與玻璃接著不良,應避免使用。 (4) 丙烯酸酯類(AC):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7020 之規定,為單成分型材 料。 B. 適用於伸縮量20%以下之縫隙。 (5) 苯乙烯丁二烯橡膠類(SB): 07921 07921-2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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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7020 之規定,為單成分型材料。 B. 適用於伸縮量20%以下之縫隙。 (6) 丁基橡膠類(BU):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耐久性分類7005 之規定,為單成分型材料。 B. 適用於伸縮量5%以下之縫隙。 2.1.2 填縫料 (1) 填縫板 作為填縫板使用之保麗龍板應符合CNS 2535 K3014 之規定,比重不得小於0.015。 (2) 襯墊料 A. 彈性聚乙烯發泡樹脂條(Polyethyle Form Rod)須符合CNS10487 A2165 之規定。 B. 接縫墊條須符合CNS 10209 A2154 之規定。 C. 海棉接縫墊條須符合CNS 12351 A2226 之規定。 D. 玻璃壓條或防雨條須符合CNS 10209 A2154 之規定。 E. 海棉氣密或玻璃壓條須符合CNS 12351 A2226 之規定。 2.1.3 附屬材料 清潔劑(Cleaner)、底塗材料(Primer)、填縫遮蔽膠帶(Masking Tape)等附屬材料,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提出該材料之成份及使用方法送工程司核可後方可使用。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填縫材料施工前,須將施工面清潔乾淨,不得有灰塵、油污、凹凸等,空隙處須修補整正,同時施工面應保持乾燥。 07921 07921-3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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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 耐久性分類7020 之規定,為單成分型材 料。 B. 適用於伸縮量20%以下之縫隙。 (6) 丁基橡膠類(BU): A. 應符合[CNS 8903 A2136]耐久性分類7005 之規定,為單成分型 材料。 B. 適用於伸縮量5%以下之縫隙。 2.1.2 填縫料 (1) 填縫板 作為填縫板使用之保麗龍板應符合CNS 2535 K3014 之規定,比重 不得小於0.015。 (2) 襯墊料 A. 彈性聚乙烯發泡樹脂條(Polyethyle Form Rod)須符合CNS10487 A2165 之規定。 B. 接縫墊條須符合CNS 10209 A2154 之規定。 C. 海棉接縫墊條須符合CNS 12351 A2226 之規定。 D. 玻璃壓條或防雨條須符合CNS 10209 A2154 之規定。 E. 海棉氣密或玻璃壓條須符合CNS 12351 A2226 之規定。 2.1.3 附屬材料 清潔劑(Cleaner)、底塗材料(Primer)、填縫遮蔽膠帶(Masking Tape) 等附屬材料,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提出該材料之成份及使用方法送工程司 核可後方可使用。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填縫材料施工前,須將施工面清潔乾淨,不得有灰塵、油污、凹凸等, 空隙處須修補整正,同時施工面應保持乾燥。 07921 07921-3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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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應依製造廠商施工說明書之指示於施工前塗刷底塗材料,以利黏著接合。 3.1.3 填縫材料於施工時應注意安全,須根據填縫劑製造廠商之施工說明書於施工前準備完全。 3.1.4 雙成分型(二液型)填縫劑應按原製造廠施工說明書指示之方法與比例混合,不得稀釋,混合時須緩慢且澈底攪拌,且不得在太陽直射下混合。其使用時限應依照製造廠商之施工說明書辦理。 3.1.5 施工面受雨、凝結或其他因素受潮時、或填縫寬度小於襯墊料之容許範圍時,均不得進行填縫劑及填縫料之施工。 3.1.6 填縫時伸縮縫應處於正常的狀況下,避免於收縮或膨脹時施工。 3.2 施工方法 3.2.1 填縫遮蔽膠帶(Masking Tape)應沿縫兩側黏貼並與接著面緊密接觸後,始可進行填縫材料之施工。 3.2.2 填縫劑及填縫料之施作標準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2.3 襯墊料應根據契約圖所示位置安裝,其深度不得有偏差。 3.2.4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填縫劑溝縫之深度(D)與寬度(W)之間的形狀係數關係,應符合下之規定: 形狀係數(D/W) 槽縫寬度(mm) 一般槽縫 玻璃框縫 W≧15 1/2~2/3 1/2~2/3 15≧W≧10 2/3~1 2/3~1 10>W≧6 - 3/4~4/3 3.2.5 填縫劑 (1) 以毛刷均勻塗布底塗料,除契約圖另有規定外,填縫劑應依產品之施工說明書施工。 (2) 根據填縫劑製造廠商之施工說明書及天候狀況決定乾燥時間。 (3) 填充時應以接縫之交接處或角隅處開始,配合擠出量及接縫大小,妥為填充,填充後不得有隙縫,並應將材質內的氣泡擠出。 (4) 填縫劑若非瓶裝,需先裝於特殊的填縫槍(Caulking Gun)內,再07921 07921-4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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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應依製造廠商施工說明書之指示於施工前塗刷底塗材料,以利黏著接合。 3.1.3 填縫材料於施工時應注意安全,須根據填縫劑製造廠商之施工說明書於 施工前準備完全。 3.1.4 雙成分型(二液型)填縫劑應按原製造廠施工說明書指示之方法與比例混 合,不得稀釋,混合時須緩慢且澈底攪拌,且不得在太陽直射下混合。 其使用時限應依照製造廠商之施工說明書辦理。 3.1.5 施工面受雨、凝結或其他因素受潮時、或填縫寬度小於襯墊料之容許範 圍時,均不得進行填縫劑及填縫料之施工。 3.1.6 填縫時伸縮縫應處於正常的狀況下,避免於收縮或膨脹時施工。 3.2 施工方法 3.2.1 填縫遮蔽膠帶(Masking Tape)應沿縫兩側黏貼並與接著面緊密接觸後, 始可進行填縫材料之施工。 3.2.2 填縫劑及填縫料之施作標準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2.3 襯墊料應根據契約圖所示位置安裝,其深度不得有偏差。 3.2.4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填縫劑溝縫之深度(D)與寬度(W)之間的形 狀係數關係,應符合下之規定: 形狀係數(D/W) 槽縫寬度(mm) 一般槽縫 玻璃框縫 W≧15 1/2~2/3 1/2~2/3 15≧W≧10 2/3~1 2/3~1 10>W≧6 - 3/4~4/3 3.2.5 填縫劑 (1) 以毛刷均勻塗布底塗料,除契約圖另有規定外,填縫劑應依產品之 施工說明書施工。 (2) 根據填縫劑製造廠商之施工說明書及天候狀況決定乾燥時間。 (3) 填充時應以接縫之交接處或角隅處開始,配合擠出量及接縫大小, 妥為填充,填充後不得有隙縫,並應將材質內的氣泡擠出。 (4) 填縫劑若非瓶裝,需先裝於特殊的填縫槍(Caulking Gun)內,再 07921 07921-4 TPE V2.0 99/01/01
¶ 表 1
| 槽縫寬度(mm) | 形狀係數(D/W) | |
|---|---|---|
| 一般槽縫 | 玻璃框縫 | |
| W≧15 | 1/2~2/3 | 1/2~2/3 |
| 15≧W≧10 | 2/3~1 | 2/3~1 |
| 10>W≧6 | - | 3/4~4/3 |
| W≧15 | 1/2~2/3 | 1/2~2/3 |
|---|---|---|
| 15≧W≧10 | 2/3~1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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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填充,若為瓶裝,可直接由填縫槍擠出填充。 3.2.6 整修作業 (1) 勾縫修平,並清除已凝固之殘餘黏著劑及填縫料,使接著面完全密接無空隙,並整平凹凸不平處。 (2) 剝除填縫遮蔽膠帶,以圓木棒捲取,若有膠帶黏著劑殘留於接縫處或表面時,應於硬化前以溶劑小心擦拭乾淨,溶劑由膠帶之製造廠商提供,經工程司認可後方可使用。 3.2.7 填縫工作完畢,於接縫面完全硬化前應注意保養,勿使受損。 3.3 檢驗 應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填縫材之產品檢驗,並應提送相關試驗報告以供工程司查驗。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之工作不另計量,其費用已包含於相關工作項目內。 4.2 計價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工作視為相關工作項目之一部分,不另計價。 〈本章結束〉 07921 07921-5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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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填充,若為瓶裝,可直接由填縫槍擠出填充。 3.2.6 整修作業 (1) 勾縫修平,並清除已凝固之殘餘黏著劑及填縫料,使接著面完全密 接無空隙,並整平凹凸不平處。 (2) 剝除填縫遮蔽膠帶,以圓木棒捲取,若有膠帶黏著劑殘留於接縫處 或表面時,應於硬化前以溶劑小心擦拭乾淨,溶劑由膠帶之製造廠 商提供,經工程司認可後方可使用。 3.2.7 填縫工作完畢,於接縫面完全硬化前應注意保養,勿使受損。 3.3 檢驗 應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填縫材之產品檢驗,並應提送相關試驗報告以 供工程司查驗。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之工作不另計量,其費用已包含於相關工作項 目內。 4.2 計價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工作視為相關工作項目之一部分,不另計價。 〈本章結束〉 07921 07921-5 TPE V2.0 99/01/01
¶ 2. 共通編修資料(歷史參考)
本章原附的18頁資料屬於整套規範的共通編修背景,已集中於唯一正文;不是本章專屬的現行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