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正文 | 共通編修資料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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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823 章 人造橡膠支承墊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人造橡膠支承墊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橋梁用人造橡膠支承墊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111 G2013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 (2)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3) CNS 3553 K6344 硫化橡膠拉伸試驗法 (4) CNS 3555 K6346 硫化或熱塑性橡膠硬度試驗法 (5) CNS 3556 K6347 硫化橡膠老化試驗法 (6) CNS 3557 K6348 硫化橡膠接著試驗法 (7) CNS 3560 K6351 硫化橡膠壓縮永久變形試驗法 (8) CNS 3564 K6355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低溫試驗法 (9) CNS 10011 K6740 聚氯丁二烯合成橡膠檢驗法 (10) CNS 10018 K6746 硫化橡膠臭氧劣化試驗法 (11) CNS 10019 K6747 硫化橡膠壓縮試驗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AASHTO M251 橋梁用橡膠支承墊 05823 05823-1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第05823 章 人造橡膠支承墊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人造橡膠支承墊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橋梁用人造橡膠支承墊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111 G2013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 (2)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3) CNS 3553 K6344 硫化橡膠拉伸試驗法 (4) CNS 3555 K6346 硫化或熱塑性橡膠硬度試驗法 (5) CNS 3556 K6347 硫化橡膠老化試驗法 (6) CNS 3557 K6348 硫化橡膠接著試驗法 (7) CNS 3560 K6351 硫化橡膠壓縮永久變形試驗法 (8) CNS 3564 K6355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低溫試驗法 (9) CNS 10011 K6740 聚氯丁二烯合成橡膠檢驗法 (10) CNS 10018 K6746 硫化橡膠臭氧劣化試驗法 (11) CNS 10019 K6747 硫化橡膠壓縮試驗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AASHTO M251 橋梁用橡膠支承墊 05823 05823-1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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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資料送審 1.5.1 產品之出廠證明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1.5.2 品質計畫 1.5.3 施工計畫書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人造橡膠支承墊中聚合體混合物之橡膠含量不得少於全部混合物容積之60%(以TGA 熱重分析儀試驗),人造橡膠材料應符合契約圖說及AASHTO M251 之相關規定。 2.1.2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人造橡膠支承墊所使用之不銹鋼板應符合CNS 8499 G3164 中種類符號304 之規定。 2.2 產品製造 2.2.1 厚度1.25cm 以下之人造橡膠墊,可用薄片疊合(laminated)而成,或全部用整體人造橡膠墊按規定一次製成。 2.2.2 厚度超過1.25cm 之人造橡膠墊,應用薄片疊合製成。薄片疊合製成之人造橡膠墊,為人造橡膠與金屬片相互疊合黏結而成。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金屬片採用不銹鋼板。 2.2.3 金屬片之邊緣應距離人造橡膠薄片之邊緣2mm 以上。 2.2.4 人造橡膠薄片與金屬片疊合前,金屬片應全部經過塑造定型(Molded)。 2.2.5 定型完成之金屬片其角與邊緣,可將其修成圓弧。角部半徑不超過9mm,邊緣半徑不超過3mm。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應依契約圖說所示安置人造橡膠支承墊。放置支承墊之混凝土面應修整05823 05823-2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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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資料送審 1.5.1 產品之出廠證明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1.5.2 品質計畫 1.5.3 施工計畫書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人造橡膠支承墊中聚合體混合物之橡膠含量不得少 於全部混合物容積之60%(以TGA 熱重分析儀試驗),人造橡膠材料應符 合契約圖說及AASHTO M251 之相關規定。 2.1.2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人造橡膠支承墊所使用之不銹鋼板應符合CNS 8499 G3164 中種類符號304 之規定。 2.2 產品製造 2.2.1 厚度1.25cm 以下之人造橡膠墊,可用薄片疊合(laminated)而成,或 全部用整體人造橡膠墊按規定一次製成。 2.2.2 厚度超過1.25cm 之人造橡膠墊,應用薄片疊合製成。薄片疊合製成之人 造橡膠墊,為人造橡膠與金屬片相互疊合黏結而成。除契約圖說另有規 定外,金屬片採用不銹鋼板。 2.2.3 金屬片之邊緣應距離人造橡膠薄片之邊緣2mm 以上。 2.2.4 人造橡膠薄片與金屬片疊合前,金屬片應全部經過塑造定型(Molded)。 2.2.5 定型完成之金屬片其角與邊緣,可將其修成圓弧。角部半徑不超過9mm, 邊緣半徑不超過3mm。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應依契約圖說所示安置人造橡膠支承墊。放置支承墊之混凝土面應修整 05823 05823-2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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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水平面,另修整後之混凝土表面與契約圖說所示之高差,不得超過3mm。 3.1.2 安裝完成之人造橡膠支承墊之側面不得有任何阻礙,使其能自由變形、傾斜或扭轉。 3.1.3 支承墊不得沾染油脂或溶劑等雜物。 3.2 檢驗 人造橡膠支承墊之取樣試驗,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條件: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規範之要求 頻率 2抗拉強度 CNS 10011 175 kgf/cm人造橡膠 以上 K6740 、CNS 3553 K6344 斷裂伸長率 CNS 10011 350%以上 1.數量未達10 塊時免檢驗。 2.數量達10~50 塊檢驗1 次。 3.數量超過K6740 、CNS 50 塊時,每3553 K6344 50 塊加驗1壓縮量(70 小時,100CNS 3560 35%以下 次。 °C) K6351 硬度 CNS 3555 60±5 IRHD K6346 臭氧劣化 (40°C,96 CNS 10018 無裂痕 小時,100pphm,20% 伸K6746 長率) 老化試驗 CNS 3556 (1)+15點(72 小時,100°C) K6347 (Points)以(1)硬度變化 下 (2)抗拉強度變化率 (2)-15%以下 (3)斷裂伸長率之變化(3)-40%以下 率 05823 05823-3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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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水平面,另修整後之混凝土表面與契約圖說所示之高差,不得超過3mm。 3.1.2 安裝完成之人造橡膠支承墊之側面不得有任何阻礙,使其能自由變形、 傾斜或扭轉。 3.1.3 支承墊不得沾染油脂或溶劑等雜物。 3.2 檢驗 人造橡膠支承墊之取樣試驗,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條件: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2 抗拉強度 CNS 10011 175 kgf/cm 人造橡膠 以上 K6740 、CNS 3553 K6344 斷裂伸長率 CNS 10011 350%以上 1.數量未達 10 塊時免檢 驗。 2.數量達10 ~50 塊檢驗 1 次。 3.數量超過 K6740 、CNS 50 塊時,每 3553 K6344 50 塊加驗1 壓縮量(70 小時,100 CNS 3560 35%以下 次。 °C) K6351 硬度 CNS 3555 60±5 IRHD K6346 臭氧劣化 (40°C,96 CNS 10018 無裂痕 小時,100pphm,20% 伸 K6746 長率) 老化試驗 CNS 3556 (1)+15 點 (72 小時,100°C) K6347 (Points)以 (1)硬度變化 下 (2)抗拉強度變化率 (2)-15%以下 (3)斷裂伸長率之變化 (3)-40%以下 率 05823 05823-3 TPE V2.0 99/01/01
¶ 表 1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
| 人造橡膠 | 抗拉強度 | CNS 10011 K6740 、 CNS 3553 K6344 | 175 kgf/cm2 以上 | 1.數量未達 10 塊時免檢 驗。 2.數量達 10 ~50 塊檢驗 1 次。 3.數量超過 50 塊時,每 50 塊加驗 1 次。 |
| 斷裂伸長率 | CNS 10011 K6740 、 CNS 3553 K6344 | 350%以上 | ||
| 壓縮量(70 小時,100 °C) | CNS 3560 K6351 | 35%以下 | ||
| 硬度 | CNS 3555 K6346 | 60±5 IRHD | ||
| 臭氧劣化 (40°C,96 小時,100pphm,20% 伸 長率) | CNS 10018 K6746 | 無裂痕 | ||
| 老化試驗 (72 小時,100°C) (1)硬度變化 (2)抗拉強度變化率 (3)斷裂伸長率之變化 率 | CNS 3556 K6347 | (1)+15 點 (Points)以 下 (2)-15%以下 (3)-4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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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規範之要求 頻率 低溫時脆性CNS 3564及格 (Brittleness) K6355 -40°C,經5 小時 全部混合物聚合體混合物之橡膠含以TGA 熱重容積之60% 量 分析儀試驗 抗拉強度 CNS 2111 應符合契約不銹鋼板 G2013 圖說之規定 人造橡膠抗剝離強度 CNS 3557 714kgf/m 以與不銹鋼K6348 上 板 承包商須提供工程司由製造廠商出具之證明,保證人造橡膠支承墊中所用人造橡膠,均能符合上列要求。該證明書應附製造廠商所做之試驗結果副本加以證實,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抽樣試驗。 3.3 許可差 3.3.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各人造橡膠薄片厚度之許可差須小於3mm。整個人造橡膠支承墊厚度之許可差,應使任一層不銹鋼板之各點與之支承墊之上下平行平面之許可差小於3mm。 3.3.2 支承墊之總厚度不得小於契約圖說規定之厚度,亦不得大於規定厚度6mm以上。 3.3.3 墊之長寬與契約圖說規定之尺度許可差須小於3mm。 05823 05823-4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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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低溫時脆性 CNS 3564 及格 (Brittleness) K6355 -40°C,經5 小時 全部混合物 聚合體混合物之橡膠含 以TGA 熱重 容積之60% 量 分析儀試驗 抗拉強度 CNS 2111 應符合契約 不銹鋼板 G2013 圖說之規定 人造橡膠 抗剝離強度 CNS 3557 714kgf/m 以 與不銹鋼 K6348 上 板 承包商須提供工程司由製造廠商出具之證明,保證人造橡膠支承墊中所 用人造橡膠,均能符合上列要求。該證明書應附製造廠商所做之試驗結 果副本加以證實,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抽樣試驗。 3.3 許可差 3.3.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各人造橡膠薄片厚度之許可差須小於3mm。整 個人造橡膠支承墊厚度之許可差,應使任一層不銹鋼板之各點與之支承 墊之上下平行平面之許可差小於3mm。 3.3.2 支承墊之總厚度不得小於契約圖說規定之厚度,亦不得大於規定厚度6mm 以上。 3.3.3 墊之長寬與契約圖說規定之尺度許可差須小於3mm。 05823 05823-4 TPE V2.0 99/01/01
¶ 表 1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
| 低溫時脆性 (Brittleness) -40°C,經 5 小時 | CNS 3564 K6355 | 及格 | ||
| 聚合體混合物之橡膠含 量 | 以 TGA 熱重 分析儀試驗 | 全部混合物 容積之 60% | ||
| 不銹鋼板 | 抗拉強度 | CNS 2111 G2013 | 應符合契約 圖說之規定 | |
| 人造橡膠 與不銹鋼 板 | 抗剝離強度 | CNS 3557 K6348 | 714kgf/m 以 上 |
| 抗拉強度 | CNS | 2111 應符合契約 | |
|---|---|---|---|
| 不銹鋼板 | |||
| G2013 | 圖說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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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人造橡膠支承墊依契約圖說所示,按實作數量以立方公分計量。 4.2 計價 人造橡膠支承墊依契約單價按契約圖說所示,以立方公分計價。單價包括安裝所需人工、材料、機具、運輸及附屬材料等完成本項工作所須一切費用。 〈本章結束〉 05823 05823-5 TPE V2.0 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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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人造橡膠支承墊依契約圖說所示,按實作數量以立方公分計量。 4.2 計價 人造橡膠支承墊依契約單價按契約圖說所示,以立方公分計價。單價包 括安裝所需人工、材料、機具、運輸及附屬材料等完成本項工作所須一 切費用。 〈本章結束〉 05823 05823-5 TPE V2.0 99/01/01
¶ 2. 共通編修資料(歷史參考)
本章原附的18頁資料屬於整套規範的共通編修背景,已集中於唯一正文;不是本章專屬的現行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