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文件性質: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解說;行政指導文書
版本:中華民國112年12月;官方檔名標示20231227公告核定版;249頁
官方來源:行政指導文書入口 | 公告核定版PDF
文件性質: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解說;行政指導文書
版本:中華民國112年12月;官方檔名標示20231227公告核定版;2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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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安全評估報告撰寫;原PDF第238–2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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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解說|原檔第2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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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安全評估報告撰寫 9.1 報告之格式與內容 9.1.1 格式 9.1.1 格式 水庫安全評估報告撰寫之格式如下,可供撰寫時之參考。 1.結論及改善事項。 2.前言。 3.報告之主體。 4.附錄。 234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解說|原檔第2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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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內容 9.1.2.1 結論及改善事項 9.1.2.1 結論及改善事項 水庫安全評估經安全資料複核、現場檢查及校核分析等工作後,最後 作成結論與改善事項,其項目包括: 1.地質與地震。 2.水文分析與排洪安全。 3.安全監測資料分析與主體結構安全。 4.操作運轉與警報系統。 5.建造物或蓄水範圍周邊穩定。 6.改善工作內容。 7.潰壩演算及災損評估。 8.潰壩緊急應變計畫。 9.其他重要設施安全。 【解說】 結論及改善事項一般列於報告最前面,以便上級或運轉維護人員易於 迅速瞭解問題重點。 235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解說|原檔第2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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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2 前言 9.1.2.2 前言 1.水庫名稱及位置。 2.水庫之所有者(機關名稱)。 3.水庫規劃、設計、施工單位、開工及完工日期。 4.水庫概述。 5.水庫重要性(依災害分級及大小)。 6.歷次與本次安全評估之辦理日期。 7.本次安全評估工作之層次。 8.本次安全評估之工作範圍與項目。 9.歷次安全評估關鍵問題及尚未改善完成事項。 【解說】 1.前言一般為敘述水庫之背景資料及本次安全檢查與評估之特性。如上述 項目篇幅較多者,亦可分章敘述。 2.歷次安全評估關鍵問題為水庫安全之重要背景資料,尚未改善完成事項 (含辦理狀況與預計期程)則為目前水庫可能之潛在危害因素,應依據類 別以時間排序妥善整理呈現。 236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解說|原檔第2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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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3 報告之主體 9.1.2.3 報告之主體 1.安全資料複核之發現與評估。 2.現場檢查之經過、發現與評估。 3.必要之校核分析、經過、成果、評估及改善建議。 上述項目亦可分章敘述。 【解說】 1.報告主體應詳述工作經過,發現之問題及評估。如上述項目篇較多者, 亦可分章敘述。一般分為下列章節敘述: (1)興辦及評估工作辦理經過 (2)建造物設施概況 (3)安全資料檔之整理及補充 (4)安全資料之複核與評估 (5)現場檢查與評估 (6)分析與評估 (7)綜合評估 2.安全資料檔之整理及補充的章節內容,係指本規範第二章所述之項目; 安全資料之複核與評估之章節內容,係指本規範第三章所述之項目;現 場檢查與評估之章節內容,係指本規範第四章所述之項目;校核分析之 章節內容,係指本規範第六章所述之項目;綜合評估之章節內容,應符 合本規範第八章所述之要求。 237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解說|原檔第2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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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4 附錄 9.1.2.4 附錄 1.與該工程有關之重要參考圖說目錄及保管單位。 2.複核之備忘錄、現場檢查記實或檢查清單。 3.照片。 4.分析與計算資料。 5.重要之儀器觀測成果。 6.有關之參考資料。 【解說】 分析與計算資料若採數值模式分析者,應詳列其輸入資料以利日後審 核。對於計算結果之輸出則可擇要列印。 238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解說|原檔第2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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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報告撰寫之要求 9.2 報告撰寫之要求 1.應以水庫管理單位立場編撰報告,主體內容應明確、清楚、完整與一致, 不能前後矛盾。為達到一致性,對於狀況之認定可以下列四種等級予以 分類: (1)良好:能符合預期之功能或狀況。 (2)尚可:能符合預期之功能或狀況,惟需維護。 (3)待改善:可能無法符合預期之功能或狀況,應修理或改善。 (4)待更新:無法符合預期之功能或狀況,應更換。 2.每一項「結論」應在報告中詳列資料支持。 3.每一項「改善事項」應由「結論」中延伸而得,並應在報告中詳列資料 支持。 【解說】 水庫安全評估報告係安全檔案之重要資料,為保存大壩及水庫狀況之 永久記錄,其報告之撰寫應符合上述要求;報告撰寫應以水庫管理單位立 場編撰報告,報告回應委員意見應簡要說明並標註修正頁數,對於水庫安 評相關問題,應有清晰之因應辦理策略與方法外,並敘明預定完成期程。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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