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文件性質:港區填築材料應用技術手冊
版本:112年7月;附錄有各自日期,不等同今日現行法規全集。
現行提供平台:環境部環境管理署RAMS
官方來源:完整原始PDF | RAMS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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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目錄 | 環境管理署工程技術與再生材料資料 | 水利、海岸與港灣技術
第四章 港區填築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原PDF第29–37頁。
原件閱讀提醒
- 材料與用途:本書為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的技術手冊,不是瀝青刨除料R60/R60-C3、道路路基手冊或轉爐石專屬規範。第四章包含工程試驗與國外案例,不能將試驗結果當成所有填築工程的通用許可。
- 適用地點與程序:正文第4.1節及附錄一將港區用途限於商港、工業專用港或已核定造地之工業區;仍須連同使用地點限制、實驗室及現地試驗、環評相關程序與填築前後監測閱讀。港區用途對地下水位的例外,不等於免除其他土地、水源或環境限制。
- 施工與案例:正文第5.4節採圍堤形成封閉海域、堤內先以營建剩餘土石方形成低透水阻層,再填築焚化再生粒料以避免直接接觸海水。第4.3節臺北港111年5月約50立方公尺試驗的浸泡海水條件,不是一般施工的替代程序;摻配其他材料的討論亦不代表可逕行使用未核准材料。
- 原件差異:表2-3密度單位原印kg/cm³;表4-1粒徑印「<19」,表6-1則印「≦19或依設計需求」,引用的環境要求仍須另行符合。表7-2的乙類備註列有游泳用途,引用時應對照正式法規,本站不自行改寫。原PDF第2頁空白,第76頁僅頁碼70,均保留。
頁內索引:第29頁 | 第30頁 | 第31頁 | 第32頁 | 第33頁 | 第34頁 | 第35頁 | 第36頁 | 第37頁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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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 應用實例 4.1 適用範圍 1.工程用途 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作為港區填築應向產生地之地方環保局 申請工程管制編號,再由產生地之地方環保局核發工程管制編 號,並副知使用地之地方環保局。焚化再生粒料品質除符合工 程主辦機關之規範要求外,也須符合「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 [4.1] 利用管理方式」 (詳如附錄一)公告之環境面品質要求。 2.使用區域 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料源時,填築區位選擇應整 合性評估規劃,包含個別再生粒料特性影響(如膨脹性等)、港 區造地填築案件場址特性,並確保港區完成面個別用途規劃、 工程品質或相關改良穩定強化措施等。 [4.1] 依據「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 規定(詳 如附錄一),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僅限使用於商港、 工業專用港或已核定造地之工業區,且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於「港 區填築」用途,應符合焚化再生粒料環境標準之第二級標準。 4.2 工程性質 參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2319 章「選擇性回填材料」之規 定(詳如附錄三),藉由篩分析、比重及吸水率等之試驗結果,說明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適用性。 1.篩分析 [4.2] 文獻 採用北部某 1 處焚化廠的焚化再生粒料,連續 10 個 23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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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月取樣並進行篩分析試驗,試驗結果如圖 4-1 所示,焚化再生 粒料可全部通過 3/4” (19 mm) 的試驗篩,而停留在 4 號篩以上 的粗粒料約占 30%,細度模數在 6.0~6.3 之間,約有 50%停留於 4 號篩至 50 號篩之間,其餘的 20%為 50 號篩以下的細粉料, 其中 4 號篩以下的細粒料,細度模數在 3.0~3.5 之間,其級配偏 粗屬於粗砂性質。 [4.7] 文獻 則是採用北部某 1 處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進行篩分 析試驗,試驗結果如圖 4-2 所示,藍線為原試樣烘乾後篩分析 結果,紅線為試樣浸泡水中 4 天後烘乾之篩分析結果,焚化再 生粒料浸泡水後,大尺寸顆粒溶於水中分解,造成細顆粒量增 加,細度模數從 3.9 降為 3.5,另從圖中亦可看出,大部分的焚 化再生粒料可通過 3/8”(9.5 mm)試驗篩,而 4 號篩以下的比例 為 70~80%。 [4.2] 圖 4-1 ○○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篩分析曲線圖 [4.7] 圖 4-2 ○○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篩分析曲線圖 24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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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2.比重 [4.2] 文獻 採用北部某 3 處焚化廠的焚化再生粒料進行 10 批 次的比重試驗,結果顯示 4 號篩以上的粗粒料,比重在 2.3~2.4 [4.4] 之間,而 4 號篩以下的細粒料則在 1.8~2.3 之間;文獻 採用 南部某再利用機構處理後的焚化再生粒料進行比重試驗,結果 顯示 4 號篩以上的粗粒料,比重在 2.2~2.3 之間,而 4 號篩以下 的細粒料則為 1.8。 3.吸水率 [4.2] 文獻 採用北部某 3 處焚化廠的焚化再生粒料進行約 10 批次的吸水率試驗,結果顯示 4 號篩以上的粗粒料,吸水率在 [4.4] 3~9%之間,而 4 號篩以下的細粒料則在 4~12%之間;文獻 採用南部某再利用機構處理後的焚化再生粒料進行吸水率試 驗,結果顯示 4 號篩以上的粗粒料,吸水率在 4~5%之間,而 4 號篩以下的細粒料則為 15%,由於焚化再生粒料含有較多的 孔隙,故吸水率會較高。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相關之工程性質彙整如表 4- 1 所示,相較天然粒料而言,焚化再生粒料有比重較輕及吸水率 較高之特性。 表 4-1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 試驗值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規定值 粗粒料 細粒料 *1 粒徑大小(mm) CNS 486粗細粒料篩析法 19~4.75 < 4.75 < 19 *2 比重 CNS 487 細粒料比重與吸水率試驗法 2.3~2.4 1.8~2.3 ≧1.5 *2 吸水率(%) CNS 488 粗粒料比重與吸水率試驗法 3~9 4~12 ≦20 規定值:*1 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2 施工綱要規範第 02319 章「選擇性回填材料」。 25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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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4.3 港區填築工程案例 實例一:臺北港區施工便道、維護便道使用再生粒料相關試驗 環保署於 104 年~109 年期間於臺北港區使用再生粒料(包 含焚化再生粒料、轉爐石)應用於施工便道、維護便道之鋪設, 彙整如表 4-2,目前臺北港區施工便道使用情形良好。 [4.3] 表 4-2 彙整歷次再生粒料應用於臺北港區施工便道及維護便道試驗概況 項 工程類 再生粒料使用量 計畫名稱 試驗範圍 辦理期程 次 型 焚化再生粒料 轉爐石 第一期物流倉儲區造 3 3 施工便 500m×14 0.5 萬 m 0.1 萬 m 1 地工程施工便道鋪設 104.12~105.06 道 m×0.6m (9,957 公噸) (2,940 公噸) 再生粒料試驗 防風牆 897m×11. 第一期物流倉儲區防 及防風 3 3 7m×0.9m 1.4 萬 m 0.79 萬 m 2 風林工程維護便道鋪 林周邊 105.10~106.03 1001m×9. (27,269 公噸) (23,204 公噸) 設再生粒料試驗 維護便 6m×0.9m 道 第二期物流倉儲區施 3 3 施工便 750m×12 0.6 萬 m 0.3 萬 m 3 工便道鋪設再生粒料 106.12~107.03 道 m×1m (12,275 公噸) (8,263 公噸) 試驗(第一條) 第二期物流倉儲區施 3 3 施工便 500m×12 0.4 萬 m 0.19 萬 m 4 工便道鋪設再生粒料 108.12~109.06 道 m×1m (8,081 公噸) (5,595 公噸) 試驗(第二條) 實例二:焚化再生粒料於臺北港區現地填築試驗 環保署於臺北港區辦理焚化再生粒料現地填築試驗,試驗 地點於臺北港第一期物流倉儲區之防風林區範圍(如圖 4-3)。 [4.3] 圖 4-3 焚化再生粒料於臺北港現地填築試驗區位示意 26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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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一、焚化再生粒料港區現地填築試驗工程 港區現地填築試驗以現地斜坡明挖法至可浸泡海水之高程 為原則,開挖後填築焚化再生粒料,再回填原開挖土方,覆土 完成後,其頂部以防塵網覆蓋。 二、焚化再生粒料環境品質及工程材料檢測 111 年 5 月試驗填築約 50 立方公尺焚化再生粒料。填築前 進行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及工程材料檢測,以瞭解焚化再生粒料 於現地填築時之材料特性。 焚化再生粒料之品質檢測結果如表 4-3,填築焚化再生粒料 品質符合「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焚化再生粒 料環境標準之第二級標準,經檢測後重金屬溶出、戴奧辛及粒 徑大小均符合標準。 工程材料試驗結果如表 4-4,焚化再生粒料之粒徑分布包含 粗粒料與細粒料,比重及吸水率均符合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4.5] 第 02319 章「選擇性回填材料」 之規定(比重不得小於 1.5、 吸水率不得大於 20%)。 [4.3] 表 4-3 焚化再生粒料於臺北港區現地填築試驗之粒料品質檢測結果 焚化再生粒料環境標準(mg/L) 底渣 再利用 戴奧辛 粒徑大小 樣品 來源 機構 (ng I-TEQ/g) (mm) 砷 鎘 鉻 銅 汞 鎳 鉛 鋅 焚化再生粒料環境標準第二級標準 0.5 0.05 0.5 10 0.02 1 0.1 50 0.1 ≦19 符合 料堆 1 ND ND 0.027 0.030 ND ND ND ND 0.012 (≦19) ○○ ○○ 焚化廠 篩分廠 符合 料堆 2 ND ND 0.032 0.024 ND ND ND ND 0.033 (≦19) 方法偵測極限 0.005 0.001 0.005 0.005 0.0001 0.005 0.002 0.011 0.0002 -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機再生粒料於港區工程應用與推廣專案工作計畫,111 年。 27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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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4.3] 表 4-4 焚化再生粒料於臺北港區現地填築試驗之工程材料試驗結果 試驗項目 試驗值 19.0mm (3/4”) 100 12.5mm (1/2”) 100 9.5mm (3/8”) 96 4.75mm (#4) 71 粗細粒料篩分析 2.36mm (#8) 53 1.18mm (#16) 38 (過篩重量百分率%) 600μm (#30) 25 300μm (#50) 16 150μm (#100) 9 75μm (#200) 8.4 相對密度 (烘乾虛比重) 2.08 粗粒料(4.75mm 以上) 吸水率 (%) 8.2 相對密度 (烘乾虛比重) 1.93 細粒料(4.75mm 以下) 吸水率 (%) 14.2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機再生粒料於港區工程應用與推廣專案工作計畫,111 年。 三、環境監測 為瞭解焚化再生粒料於現地填築後對鄰近區域海水水質之 影響,辦理填築前及填築後之環境監測,檢測填築基地周邊之 潮間帶及亞潮帶的海水水質。 填築前及填築後每季檢測海水中鎘、鉛、六價鉻、砷、汞、 硒、銅、鋅、錳、銀、鎳之重金屬濃度,重金屬檢測結果均符合 「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且試驗填築前與填築後 海水水質沒有明顯變化。 28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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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4.6] 實例三:日本宮城縣石卷港區造地填築案例 2011 年發生東日本大地震,其中日本宮城縣石卷市街區產 生約 800 萬公噸生活災害廢棄物待處理。生活災害廢棄物包含 混合廢棄物(可燃/不可燃)、木屑、混凝土廢料、瀝青廢棄物、 金屬廢料、其他及海嘯沉積物等。除石卷市既有處理設備外, 為因應大量生活災害廢棄物,由鹿島公司等 9 家企業合資於石 卷港區空地設置(約 74 公頃)臨時災害廢棄物處理設施協助處 理,自 2011 年 9 月 17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約 3 年。 一、日本宮城縣石卷港臨時災害廢棄物處理設施概要 此臨時災害廢棄物處理設施以資源循環目標為優先,除透 過前端處理設備(粉碎和分選)分選出可資源回收物質,亦設 置臨時焚化設施處理可燃性垃圾,包含爐排式焚化設施 3 爐 (329.4 公噸/日×3 爐)及旋轉窯焚化設施 2 爐(300 公噸/日×2 爐),其配置如圖 4-4 所示。產生之焚化底渣經處理後成為再利 用產品,類似我國焚化再生粒料,可做為石卷港區填築料源。 此處收受處理生活災害廢棄物總計 298.2 萬公噸,以混合 廢棄物(可燃/不可燃)116.2 萬公噸為主(約占 40%),另包含 木屑(11.4 萬公噸)、混凝土廢料(76.7 萬公噸)、瀝青廢棄物 (5.8 萬公噸)、金屬廢料(3.5 萬公噸)、其他(15.0 萬公噸) 及海嘯沉積物(69.7 萬公噸)。 A區(50公頃) 粗選別 破碎選別 C區(6公頃) 重機選別 振動篩 臨時堆置區 B區(18公頃) 破碎機 人工分選 焚化設施 風力選別 旋轉窯 焚化爐 不燃殘渣 爐排式 精選別機 焚化爐 土壤洗滌 底渣分選 土壤改質 加藥處理 破碎機 生質鍋爐 石卷港 動線指示 廢棄物 可燃物 不燃物 [4.6] 圖 4-4 石卷港臨時災害廢棄物處理設施之配置示意 29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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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二、焚化底渣前處理及穩定化處理 日本石卷港臨時災害廢棄物處理設施將 116.2 萬公噸混合 廢棄物經粗分類、破碎及分類後,可燃物進行焚化減積,焚化 後產生之焚化底渣經前處理(篩分、破碎及篩選等),將金屬廢 料回收再利用,經前處理之焚化底渣接續採用穩定化處理,以 降低重金屬溶出,利用添加螯合劑(一般如鎂基不溶物、硫酸 鐵基不溶物)或水泥,產製成為再利用產品,約 18 萬公噸,符 合溶出檢測後,併同其他不燃物、洗淨礫、海嘯沉積物(經改 質)等,作為石卷港區造地填築料源,完成土地填築作業後成 3 為港區碼頭用地,填築面積約 9 公頃,填築量為 89.4 萬 m (約 123.1 萬公噸),填築前後情形如圖 4-5 及圖 4-6 所示。 石卷港區 [4.6] 圖 4-5 石卷港區焚化再生粒料填築位置 [4.6] 圖 4-6 石卷港區造地填築完成之情形 30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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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之工程性質與應用實例 4.4 參考文獻 [4.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 2022。 [4.2]雷揚中,「焚化爐底渣應用於道路工程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 碩士論文,2004。 [4.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機再生粒料於港區工程應用與推廣專案 工作計畫」,2022。 [4.4]黃煒傑,「焚化底渣用於透水鋪面之力學性質研究」,國立成功大 學,碩士論文,2014。 [4.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第 02319 章「選擇性回填 材料」,第 5 版次,2020。 [4.6]宮城縣環境生活部震災廃棄物対策課,「災害廃棄物処理業務の 記録(宮城縣)」,2014。 [4.7]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機再生粒料於陸域工程應用與推廣專案 工作計畫」,202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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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手冊,由環境管理署RAMS提供。依環境部網站資料開放宣告(CC BY 4.0)註明出處;本站分章呈現並另列閱讀註記,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原圖表文獻標示保留。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