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510 吸音天花板-施工規範(1060601.V1)
¶ 第09510 章 吸音天花板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吸音天花板及吸音板之材料、施工等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1.2.1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亦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 氟化聚合物塗裝之開孔鋁板。
(2) 吸音襯墊。
(3) 天花板墊片。
(4) 膠合劑。
(5) 吸音填縫劑。
¶ 1.3 相關章節
¶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 1.3.2 第07921 章--填縫材
1.3.3 第09511 章--礦纖吸音天花板
1.3.4 第09962 章--氟化聚合物塗料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253鋁及鋁合金片、捲及板
(2) CNS 9056聲學-迴響室之吸音量測
原頁影像(對照用)
(3) CNS 9057玻璃棉吸音材料(4) CNS 9058玻璃棉吸音材料檢驗法
(5) CNS 14705-1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法-第1 部:圓錐量熱儀法
(6) CNS 15218聲學-建築物使用之吸音材-吸音量評定
1.4.2 美國試驗材料協會(ASTM)
(1) ASTM C834乳膠封縫劑
(2) ASTM D1779吸音材料膠合劑
(3) ASTM E580限震地區吸音及明架天花板懸吊系統之應用
1.5 資料送審須符合「第01330 章--資料送審」之規定。
¶ 1.5.1 施工製造圖
(1) 顯示出系統之所有組件,包括天花之反射平面圖及開孔鋁板細部圖,並顯示懸吊系統、骨架、接頭、錨接及固定之方法、及電氣與機械設備之安裝位置。
(2) 細部大樣圖應標明每一處施作面之板面排列方式,包括天花板緣及與垂直面交會之收頭。
(3) 應包括下列之標準細節:
A. 天花結構框架構件之吊筋支撐框架及牆板框架。
B. 非承重隔間牆頂板之天花懸吊系統扣件。
C. 天花結構框架構件及主樑上之吊筋扣件。
D. 吸音天花板開口周圍之吸音單元支撐。
E. 主骨架與副骨架之續接方式。
F. 吸音天花板高程變化之作法。
G. 活動天花板之尺度及細節。
H. 防振系統。
¶ 1.5.2 樣品
原頁影像(對照用)
(1) 各型式之吸音天花板各3 份,並應顯示質感、表面處理及顏色。
(2) 吸音襯墊(玻璃纖維棉),每種3 份。
(3) 吸音天花板單元使用之吸音襯墊及間隔片。
(4) 300mm 長之收邊條。
(5) 懸吊骨架。
1.5.3 手冊、型錄、吸音曲線及吸音係數:玻璃纖維棉或其他屬性材質。
¶ 1.5.4 簽證測試報告
使用之材料應提送下列簽證測試報告,並經工地工程司審查核可:
(1) 吸音天花板系統之吸音試驗報告。
(2) 吸音天花板系統之耐燃試驗報告。
1.5.5 維修手冊:吸音單元維修說明。
¶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吸音單元應以原封箱盒運送至工地,並標明廠牌名稱及型式。
1.6.2 材料應謹慎裝卸,並高架儲存於乾燥、防水之屋內處所。安裝前應將材料置於與安裝部位溫度、相對濕度接近之處所,存放24 小時以上。
¶ 1.7 現場環境
安裝吸音天花板前,粉刷、混凝土、磨石子等屋內裝修工程應先作完成並乾透;天花板以上之機、電及其他工程應全部完成,並於開始安裝吸音天花板之前已由工程司認可。
¶ 2 產品
¶ 2.1 材料
¶ 2.1.1 吸音天花板單元
(1) 型式:符合「第09962 章--氟化聚合物塗料」之規定,以氟化聚合物塗裝之開孔鋁板。使用符合CNS 2253 鋁及鋁合金片、捲及板1mm
原頁影像(對照用)
厚之3005 號鋁合金。
(2) 耐燃等級:須符合CNS 14705-1 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法-第1 部:圓錐量熱儀法測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屬耐燃一級、二級或三級以上材料。
(3) 樣式:樣式如契約圖說所示或由工程司指示。
(4) 噪音係數(SAC,αs):依CNS 9056 聲學-迴響室之吸音量測規定之附錄B 裝置試驗時,符合CNS 9056 規定之範圍0.6~0.7。
(5) 標稱尺度:600×600mm 或其他規格。
(6) 板邊型式:依契約圖說所示。
(7) 接頭細節:飾邊平接。
¶ 2.1.2 吸音襯墊
(1) 材質:玻璃纖維之吸音材,須符合CNS 9057 玻璃棉吸音材料規定。
(2) 噪音係數(SAC,αs):依CNS 9056 測試不得少於0.6~0.7 平均四段音頻值。
(3) 耐燃等級:須符合CNS 14705-1 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法-第1 部:圓錐量熱儀法測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屬耐燃一級、二級或三級以上材料。
2.1.3 天花板墊片:依契約圖說指定。
2.1.4 金屬收邊條:依製造商之標準斷面及形狀,但應經工程司核可。顏色如圖所示,厚度至少1.5mm。
2.1.5 膠合劑:符合ASTM D1779 之規定。
2.1.6 吸音填縫劑:符合ASTM C834 之人造橡膠或聚合材料。
¶ 3 施工
¶ 3.1 安裝
¶ 3.1.1 懸吊天花
(1) 吊筋:其尺度及數量應依契約圖說設置並安裝。
原頁影像(對照用)
(2) 懸掛構件:主骨架及槽型吊架不得緊靠牆面及隔間牆,每一跨之天花板至少應有2 支主吊架。
(3) 吸音單元:天花板塊之各邊緣應與金屬支撐緊密接合並排列整齊。
板塊之佈設應妥為安排,儘可能減少小於1/2 面積之板塊。
(4) 牆面或邊緣之收邊條:天花面與垂直牆面交接處應設置收邊條。收邊條交會處應以斜角相接或裝角蓋。
(5) 固定夾:天花系統板及燈具位置周圍均應加固定夾。
(6) 填縫:管道或電源插座等天花板穿越物周圍之所有接縫均應予以填封。牆之立柱或收邊材上應塗以一道連續之吸音填縫劑。詳「第07921 章--填縫材」之規定。
(7) 防振系統:依ASTM E580 之規定將懸吊系統作防振處理。
¶ 3.2 清理
施工完竣後,清理沾污或變色之板塊表面。修補油漆表面之刮痕、磨損、
孔洞及其他瑕疵。損壞或安裝不當之板塊應移除換新。
¶ 4 計量與計價
¶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附屬之工作項目將不另予計量計價,其費用已包含於整體計價項目內。附屬工作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 活動板之標示。
(2) 維修手冊。
(3) 填縫劑。
(4) 測試報告。
(5) 清理及修補。
¶ 4.1.2 計量方法
吸音處理之天花,包括支撐及懸掛系統、吸音天花板單元、吸音襯墊、
原頁影像(對照用)
墊片、收邊條、飾條及附件,係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吸音處理面積,以平方公尺計量。
¶ 4.2 計價
本章工作將依工程價目單所示之契約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