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223 屋頂聚苯乙烯隔熱-施工規範(1060601.V1)
¶ 第07223 章 屋頂聚苯乙烯隔熱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1.1.1 說明屋頂聚苯乙烯隔熱(通稱XPS 板)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1.2.1 凡為契約圖說上註明為聚苯乙烯隔熱,包括一切人工、技術、試驗、配合加工、安裝、組立、清潔、XPS 板材料、附屬材料及施工,以及依工程司指示辦理之材料送驗等工作。
¶ 1.3 相關章節
¶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535泡沫聚苯乙烯隔熱材料
(2) CNS 2536泡沫聚苯乙烯隔熱材料檢驗法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C203
(2) ASTM C303 或D1622
(3) ASTM E96/E96M-05
(4) ASTM C518 或C177
(5) ASTM D1621
1.4.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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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資料送審
¶ 1.5.1 品質計畫
¶ 1.5.2 施工計畫
內容應包括材料明細表,型錄、儲存方式、施工人員計畫及保護措施等。
¶ 1.5.3 施工製造圖
¶ 1.5.4 廠商資料
(1) 產品型錄
(2) 提送所採用材料及產品材質等符合規定之試驗證明文件。
(3) 施工用機具及器材等技術文件。
¶ 1.5.5 樣品
材料應提送樣品及其配件,應製作約600×600mm 之樣品各3 份。
¶ 1.6 品質保證
1.6.1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規定,提送供料或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文件及保證書。
¶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應以製造廠商之原包裝運至施作地點,並附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容器上應附有標籤,載明材料、廠牌、產品編號、產品名稱、批號、製造日期、主要成分、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保存方法。
1.7.2 所有材料須有明顯清晰之辨識印記,以說明產品之規格或其型號。
¶ 2 產品
¶ 2.1 材料
2.1.1 聚苯乙烯隔熱(XPS 板)板厚除契約圖另有規定外,至少2.5cm 以上。
2.1.2 聚苯乙烯隔熱(XPS 板)係將原料加熱熔融後,以連續擠壓的方式而形成的硬板,其特性應符合CNS 2535 或ASTM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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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施工
¶ 3.1 安裝
3.1.1 XPS 發泡板料,不得與高溫熱源直接接觸過久,以免產生變形熔化之情形。
3.1.2 XPS 發泡板料,不得使用具含揮發性成分之物料作直接接觸,避免受溶劑侵蝕變形。
3.1.3 本板料應避免長期曝曬於陽光下,如有必要,應以白色聚乙烯膜,或淺色薄料覆蓋,若表面破壞呈變色時,應更換之。
3.1.4 本保溫料於工地應注意火源及銲接火花之掉落,以防燃燒;另本材料無論在工地現場,或安裝使用均應注意火種的直接接觸,工地應放置滅火設施以維施工安全。
3.1.5 XPS 板置於屋頂上,為避免施工時為風吹動或兩片接觸面有所鬆動,應採用雙面泡棉膠帶作為黏著劑,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固定方法。
3.1.6 本保溫料遇有斷裂、不平整、扭曲、積塵、水等皆為不良品,應予更換。
¶ 4 計量與計價
¶ 4.1 計量
4.1.1 本章所述屋頂聚苯乙烯隔熱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面積,以式或平方公尺計量。
¶ 4.2 計價
4.2.1 本章所述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該項目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4.2.2 本章所述工作如無工作項目明列於工程詳細價目表上時,則視為附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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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項目,其費用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之計價內,不另單獨計價。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