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22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標準(027220篇;1130319.V2)
¶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表027220-S- 1 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標準表施工流程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符合之處置方法備註資料送審施工及品質計畫各章內容依工程會「監造及品質計畫製作綱要」撰寫*施工前書面審查1 次不得施作分項施工計畫審查重點表/核備文函再生粒料供料計畫書*施工前書面審查1 次不得施作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材料設備送審表/核備文函材料確認級配粒料級配及品質各類型級配規定,確認依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材料設備抽驗標準表。
*施工前書面審查1 次修正改善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材料設備抽驗標準表路基整理確認線形、
高程及斷面量測/目視每施工區段1次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照片/測量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安衛查驗點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督導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驗,填具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抽查表;監造廠商應於危險性較高之作業項目施工前,實施查驗點檢查,填具查驗點抽查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第十五點施工前1次目視1 次/批修正改善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表、查驗點檢查表
| 施工 流程 | 管 理 項 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查 方法 | 抽查 頻率 | 不符合之 處置方法 | 管理紀 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前 | 資 料 送 審 | 施工 及品 質計 畫 | 各章內容依工程會「監造及 品質計畫製作綱要」撰寫 | *施 工前 | 書面 審查 | 1 次 | 不得施作 | 分項施 工計畫 審查重 點表/核 備文函 | |||
| 再生 粒料 供料 計畫 書 | 依02722 章,使用再生粒料 應提送相關供料計畫書 | *施 工前 | 書面 審查 | 1 次 | 不得施作 | ||||||
| 級配粒 | |||||||||||
| 料基層 | |||||||||||
| 工程材 | |||||||||||
| 料設備 | |||||||||||
| 送審表/ | |||||||||||
| 核備文 | |||||||||||
| 函 | |||||||||||
| 材 料 確 認 | 級配 粒料 級配 及品 質 | 各類型級配規定,確認依級 配粒料基層工程材料設備抽 驗標準表。 | *施 工前 | 書面 審查 | 1 次 | 修正改善 | |||||
| 級配粒 | |||||||||||
| 料基層 | |||||||||||
| 工程材 | |||||||||||
| 料設備 | |||||||||||
| 抽驗標 | |||||||||||
| 準表 | |||||||||||
| 路 基 整 理 確 認 | 線 形、 高程 及斷 面 | 依第01725 章之規定,配合 測量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辦 理,應包含線形、坡度及橫 斷面。 | *施 工前 | 量測/ 目視 | 每施 工區 段1 次 | 重新整理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照片/測 量工程 施工抽 查紀錄 表 | ||||
| 安 衛 查 驗 點 | 工 地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督 導 | 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 之一般查驗,填具一般性作 業安全衛生抽查表;監造廠 商應於危險性較高之作業項 目施工前,實施查驗點檢 查,填具查驗點抽查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 職業安全衛生須知第十五點 | 施工 前 1 次 | 目視 | 1 次/ 批 | 修正改善 | 一般性 作業安 全衛生 檢查 表、查 驗點檢 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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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施工流程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符合之處置方法備註施工中撒鋪材料每層鬆方厚度每層散鋪厚度以30 cm為原則,再以壓密度控制成果。
*撒鋪後以尺丈量每層修正改善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設計圖/照片滾壓每層壓實厚度依規範02722 章,每層最大壓實厚度應≦20cm(實方)
*每層滾壓後以尺丈量每層修正改善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照片*每層滾壓後以尺丈量每層修正改善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照片壓實度依CNS14733,再搭配CNS 11777 或11777-1 求得的母值來算工地密度,再以[CNS14732]方法校正所得最大乾密度。
□路基頂面下≦75cm 最大乾密度之[95%] [ ]以上。
□路基頂面下>75cm 每層應高於最大乾密度之*每層滾壓完後夯實試驗儀器測量每1,000m21次應繼續滾壓或以翻鬆灑水或翻曬晾乾後重新滾壓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照片安衛查驗點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督導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驗,填具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抽查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每週至少督導2 次目視2 次/週修正改善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表
| 施工 流程 | 管 理 項 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查 方法 | 抽查 頻率 | 不符合之 處置方法 | 管理紀 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撒 鋪 材 料 | 每層 鬆方 厚度 | 每層散鋪厚度以 30 cm為 原則,再以壓密度控制 成果。 | *撒 鋪後 | 以尺 丈量 | 每層 | 修正改善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設計圖/ 照片 | |
| 滾 壓 | 每層 壓實 厚度 | 依規範02722 章,每層最 大壓實厚度應≦20cm (實方) | *每 層滾 壓後 | 以尺 丈量 | 每層 | 修正改善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照片 | ||
| 刮毛 | 依規範02722 章,鋪築上 層級配粒料時,其下層表 面應刮毛約 2cm | *每 層滾 壓後 | 以尺 丈量 | 每層 | 修正改善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照片 | |||
| 壓實 度 | 依CNS14733,再搭配 CNS 11777 或 11777-1 求 得的母值來算工地密度, 再以[CNS14732]方法校正 所得最大乾密度。 □路基頂面下≦75cm 最 大乾密度之[95%] [ ]以 上。 □路基頂面下>75cm 每 層應高於最大乾密度之 [90%] [85%] [ ]。 | *每 層滾 壓完 後 | 夯實 試驗 儀器 測量 | 每 1,000 m21 次 | 應繼續滾 壓或以翻 鬆灑水或 翻曬晾乾 後重新滾 壓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照片 | |||
| 安 衛 查 驗 點 | 工 地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督 導 | 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 目之一般查驗,填具一般 性作業安全衛生抽查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 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第十五點 | 每週 至少 督導 2 次 | 目視 | 2 次/ 週 | 修正改善 | 一般性 作業安 全衛生 檢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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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施工流程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符合之處置方法備註施工後完成面檢查頂面平整度許可差[3m][ ]之直規沿平行或垂直於道路中心線之方向檢測時,其任一點之高低差均應≦*施工後三米直規1 次修正改善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照片厚度許可差依規範02722 章,
A. 任一點厚度應≥[2cm][ ]
B.各點厚度平均值≧設計厚度。
*施工後鑽洞檢測每1,000m21次將其表面翻鬆後補充新料,並按規定重新滾壓至合格為止級配粒料基層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照片
| 施工 流程 | 管 理 項 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查 方法 | 抽查 頻率 | 不符合之 處置方法 | 管理紀 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後 | 完 成 面 檢 查 | 頂面 平整 度許 可差 | 依 規 範 02722 章 , [3m][ ]之直規沿平行 或垂直於道路中心線之 方向檢測時,其任一點之 高 低 差 均 應 ≦ [±2.5cm][ ] | *施 工後 | 三米 直規 | 1 次 | 修正改善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照片 | |
| 厚度 許可 差 | 依規範02722 章, A. 任 一 點 厚 度 應 ≥[2cm][ ] B.各點厚度平均值≧設計 厚度。 | *施 工後 | 鑽洞 檢測 | 每 1,000 m21 次 | 將其表面 翻鬆後補 充新料, 並按規定 重新滾壓 至合格為 止 | 級配粒 料基層 工程施 工抽查 紀錄表/ 照片 | |||
| *為抽驗停留點(或註明:抽查時機內除標示為「不定期」外,餘皆為抽驗停留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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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表027220-M- 1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規範檢驗重點總表章節名稱檢驗項目依據標準規範要求頻率級配粒料磨損率CNS 490<50%每600 m3 一次比重吸水率膨脹率CNS 487 、CNS
488、CNS 15311>1.5<25%<0.5%焚化再生粒料比重吸水率CNS 487、CNS 488 >1.5第一類型級配粒料液性限度塑性指數CNS 486通過0.425mm 篩部分之<25%,<6%。
第二類型基層級配
C.B.R.值CNS 12382最少20%R 值CNS 12383最少55第二類型基層級配料液性限度CNS 5088最大25%塑性指數CNS 5088最大6%含砂當量CNS 15346最少25%第三類型基層級配料
C.B.R.值CNS 12382A 最少35B 最少20C 最少10含砂當量CNS 15346A 最少30B 最少25C 最少20第四類型基層級配料>4.75mm磨損值CNS 490最大50第四類型基層級配料<0.425mm液性限度塑性指數最大25最大6工地密度密度CNS 14733每1000 m3 一次級配粒料基層壓實度CNS 11777、CNS最大乾密度>95%使用前提出檢驗證明書面審查。
基層各點厚度設計厚度>2cm每1000 m3 一次級配粒料基層級配CNS 486驗1 組。
2.數量超過600m3 時,
| 章節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標準 | 規範要求 | 頻率 |
|---|---|---|---|---|---|
| 027220 | 級配粒料 | 磨損率 | CNS 490 | <50% | 每600 m3一次 |
| 鋼質粒料 | 比重 吸水率 膨脹率 | CNS 487 、 CNS 488、CNS 15311 | >1.5 <25% <0.5% | 使用前提出檢驗證明 書面審查。 | |
| 焚 化 再 生 粒料 | 比重 吸水率 | CNS 487、CNS 488 | >1.5 <20% | ||
| 第 一 類 型 級配粒料 | 液性限度 塑性指數 | CNS 486 | 通過 0.425mm 篩部 分之<25%,<6%。 | ||
| 第 二 類 型 基 層 級 配 料 | C.B.R.值 | CNS 12382 | 最少 20% | ||
| R 值 | CNS 12383 | 最少 55 | |||
| 第 二 類 型 基 層 級 配 料 | 液性限度 | CNS 5088 | 最大 25% | ||
| 塑性指數 | CNS 5088 | 最大 6% | |||
| 含砂當量 | CNS 15346 | 最少 25% | |||
| 第 三 類 型 基 層 級 配 料 | C.B.R.值 | CNS 12382 | A 最少35 B 最少20 C 最少10 | ||
| 含砂當量 | CNS 15346 | A 最少30 B 最少25 C 最少20 | |||
| 第 四 類 型 基 層 級 配 料 | >4.75mm 磨損值 | CNS 490 | 最大 50 | ||
| 第 四 類 型 基 層 級 配 料 | <0.425mm 液性限度 塑性指數 | CNS 5088 | 最大 25 最大 6 | ||
| 工地密度 | 密度 | CNS 14733 | 每1000 m3一次 | ||
| 級 配 粒 料 基層 | 壓實度 | CNS 11777、CNS 11777-1 | 最大乾密度>95% | 使用前提出檢驗證明 書面審查。 | |
| 基層 | 各點厚度 | 設計厚度 | >2cm | 每1000 m3一次 | |
| 級 配 粒 料 基層 | 級配 | CNS 486 | 應符合設計圖說及本 章之規定。 | 1.數量 600m3 以下檢 驗 1 組。 2.數量超過 600m3時, 每 600m3 隨機選取 1 組試樣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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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章節名稱檢驗項目依據標準規範要求頻率粒料品質CNS 49050%。
每一料源至少1 次。
0.425 mm 之部分,液性限度不得大於25%。
每一料源至少1 次。
0.425 mm 之部分,塑性指數不得大於達1,000m2 檢驗1組。
2.每一層填方數量超1,000m2 隨機選取1組試樣檢驗。
個別值與設計厚度偏差不得超過2cm。
平均值不得小於設計厚度任一點之高低差不得大於2.5cm
1.
全面目視檢視,懷疑處以三米直規檢測。
註:本表依桃園市施工規範預先整理供參考,開工前承包商仍應依施工規範及契約相關規定提出工程品管計劃書,並依契約數量提出實際施作時之預定檢驗項目總表。
| 章節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標準 | 規範要求 | 頻率 |
|---|---|---|---|---|---|
| 粒料品質 | CNS 490 | 磨損率不得大於 50%。 | 每一料源至少1 次。 | ||
| 027220 | 級配粒料 基層 | 粒料品質 | CNS 5087 | 通過試驗篩孔寬 0.425 mm 之部分,液 性限度不得大於 25%。 | 每一料源至少1 次。 |
| 027220 | 級配粒料 基層 | 粒料品質 | CNS 5088 | 通過試驗篩孔寬 0.425 mm 之部分,塑 性指數不得大於 6%。 | 每一料源至少1 次。 |
| 027220 | 級配粒料 基層 | 壓實度 | CNS 14732 CNS 14733 AASHTO T310 | AASHTO T180 所得最 大乾密度之95%以上。 | 1.每一層填方數量未 達1,000m2 檢驗1 組。 2.每一層填方數量超 過1,000m2 時,每 1,000m2 隨機選取1 組試樣檢驗。 |
| 厚度 | 檢測鋪築前後之高 程或隨機選取代表 性地點鑽洞檢測 | 個別值與設計厚度偏 差不得超過2cm。 平均值不得小於設計 厚度 | 2.每一層填方數量超 過1,000m2 時,每 1,000m2 隨機選取1 組試樣檢驗。 | ||
| 頂面平整度 | 三米直規平行於中 心線或垂直於中心 線檢測。 | 任一點之高低差不得 大於2.5cm | 1. 全面目視檢 視,懷疑處以三米直 規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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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
¶ 第027220 章使用解說:
以上「材料/設備抽驗管理標準」、「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施工抽查標準表」、「施工抽查紀錄表」為監造計畫書參考用表格「內容細項請依契約圖說實際狀況增減」,施工廠商品質計畫書「自主抽查表」可以參考比照此表及以下說明修改製作。
職業安全衛生,依據民國 105 年 12 月 09 日 發布「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第十五點「機關及監造廠商應定期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驗,委託監造者,機關每月至少督導一次,監造廠商每週至少督導二次;自辦監造者,機關每週至少督導一次。
危險性較高之作業項目,監造廠商應於各作業施工前,實施查驗點檢查。」
本表依照「第02722 章—級配粒料基層」製作,相關章節請參考「第02336 章—路基整理」辦理。
相關準則需依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規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經濟部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內政部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辦理。
定義:
天然級配粒料係指天然岩石或礫石經碎解、篩選或混合程序所製成之級配粒料。
再生級配粒料應符合1.4.3 款之相關規定,其再生材料之來源包括:
(1) 符合CNS 11827 高爐爐碴或CNS 15305 內之爐碴規定,經碎解、篩選或軋製而成之級配料。
(2) 石材礦泥、石材廢料(板、磚或塊)、營建剩餘土石、廢棄混凝土、廢磚瓦、廢陶瓷類、鋼質粒料(氧化碴)等軋製而成之級配料,其品質應符合「內政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要求,其再利用用途為「道路工程粒料」,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
(3) 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及鈦鐵礦氯化爐碴軋製而成之級配料,其品質應符合「內政部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經濟部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之要求,其再利用用途為「道路工程粒料」,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
(4) 焚化再生粒料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要求,其資源化產品用途為「道路級配粒料基層」,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
(5) 廢玻璃砂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之要求,其資源化產品用途為「鋪面工程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
除特別註明外,本章再生級配粒料之規定適用於純用再生粒料或混有再生粒料之級配粒料。
材料:
1. 級配粒料之級配及品質,因所採用之路面厚度設計方法而異,故廠商應按契約圖說規定供應所需之級配粒料,未經工程司之書面許可,不得採用他類級配粒料。
2. 廠商所供應之再生級配粒料,應剔除石膏、黏土塊、橡膠、塑膠、紙、布、木材及其他易碎物質等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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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桃工027220
3. 使用再生級配粒料施工時,應照設計規定進行抽驗工作,必要時,得配合工程司指示進行抽驗。
4. 廢玻璃砂係指將回收之平板玻璃、容器玻璃或車用玻璃經去除雜質、破碎及去除銳角後,顆粒通過4 號篩(4.75mm)的粒料。
級配粒料之拌和:
除級配粒料之級配已符合設計圖說或本章規範之規定者外,為使所用級配粒料之級配能符合規定,須以下列任何一法拌和之,若使用材料中含有焚化再生粒料等,其拌和作業應於再利用機構或砂石廠內進行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後辦理。
(1)
用拌和機拌和
A. 所用拌和機應經工程司之認可。拌和機應經常保持良好之狀態,其輪葉或葉片,應具有適當之尺度及淨空,並予適當之調節,俾能生產均勻之合格材料。
B.
拌和機應有足夠之生產能量,以便能在良好之工作效率下,繼續不斷地施工。
C.
拌和時,應視實際需要,均勻噴入適量之水,俾使鋪築壓實時,能達到所需之壓實度。
(2)
用機動平路機(Motor Graders)拌和
A. 運至工地之級配粒料,如尚需另加粒料方能符合所規定之級配時,可在路基或基層堅實之情況下,以機動平路機拌和。
B.
拌和時,通常係將較粗之粒料置於下層,較細之粒料置於上層,然後將粒料由路中翻至路側(或由路側翻至路中,視粒料之堆置位置而定),再由路側翻至路中,如是往返拌和直至級配均勻為止。
C.
拌和時應注意,勿使粒料有析離現象,並應避免損及路基或基層。
D. 在拌和過程中,應視實際需要,均勻灑以適量之水,務使級配粒料於鋪築壓實時,能達到所需之壓實度。
(3)
用人工拌和
A. 如級配粒料數量不大時,得用鏟或其他工具以人工拌和至級配均勻為止。
B.
拌和時,應視實際需要,均勻灑以適量之水,務使級配粒料於鋪築壓實時,能達到所需之壓實度,惟應注意,在粒料乾拌均勻以前不得灑水。
施工方法:
1. 雨天時應視氣候狀況,並徵得工程司之同意後方可施工。
2. 施工所用之機械、工具設備等,均須徵得工程司之同意後方可使用,並須經常保養,以維持良好之作業狀況,所有機具設備,必須準備充份,以使工程能於適當之配合下順利進行,以避免發生延誤、中斷等情形。
¶ 3 撒鋪材料
(1)
運達工地之合格材料分堆堆置於路基上,然後以機動平路機攤平。
(2)
在撒鋪之前,如工程司認為必要,應按其指示在路基上灑水,以得一適宜之濕度。
(3)
撒鋪時,如發現粒料有不均勻或析離現象時,應按工程司之指示,以機動平路機拌和至前述現象消除為止。
(4)
級配粒料應按設計圖說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之厚度分層均勻鋪設,每層厚度應約略相等。
(5)
鋪設時,應避免損及其下面之路基,並按所需之全寬度鋪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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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7220 章 級配粒料基層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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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所有不合規定之顆粒及一切雜物,均應隨時予以撿除。
(7)
級配粒料每層撒鋪厚度應依設計圖說所示或工程司之指示辦理,每層撒佈厚度應約略相等,其最大厚度須視所用滾壓機械之能力而定,務須足能達到所需之壓實度為原則。
檢驗:
使用天然級配粒料以外之材料,必要時,得依工程特性,酌增下列試驗頻率。所增加之試驗頻率按本章之3.2.1 款規定辦理。
計量:
1.級配粒料基層依不同規格,按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之壓實數量,以[立方公尺][平方公尺,註明厚度][ ]計算。
2.級配粒料基層使用再生粒料時,應明確告知施工廠商所需數量,以便施工廠商及早因應準備。
計價:
1.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不同材料規格或粒料種類,應以[立方公尺][平方公尺,註明厚度][ ]單價計價。
2.該項單價已包括材料之供應、運輸、裝卸、拌和、各項試驗(含抽驗)、撒鋪、灑水、滾壓、刮平及為完成基層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3.級配粒料基層使用再生粒料時,再生粒料單價應獨立編列。
4.超出設計寬度及厚度所鋪設之任何部分均不予計價。
版次V1.0 2018/12V2.0 20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