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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交通管制設施佈設圖例(3/5);原PDF第55–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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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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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側車道施工 V L (kph) (m) 60 85 m 0 3 70 155 工作區域 80 175 路 中 路 工作車 90 200 央 m 0 5 分 ~ 100 220 0 3 標誌車 隔 註:1.V為施工路段速限。 肩 肩 2.本表以車道寬3.5m、外側 帶 路肩2.5m計算,現場如有 L 不同,應依公式自行計算。 m 0 5 1 m 0 5 1 註:1.標誌車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2.工區上游施工預告標誌得以標誌車 代替。 - 52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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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施工 V L (kph) (m) 60 85 70 155 工作區域 80 175 路 中 路 工作車 90 200 央 m 0 5 分 100 220 ~ 0 3 標誌車 註:1.V為施工路段速限。 隔 肩 肩 2.本表以車道寬3.5m、內側 帶 路肩1m計算,現場如有不 L 同,應依公式自行計算。 註:1.標誌車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2.工區上游施工預告標誌得以標誌車 代替。 - 53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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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車道施工 V L (kph) (m) 60 85 m 0 70 155 6 80 175 工作區域 90 200 工作車 中 路 m 100 220 0 5 ~ 央 0 註:1.V為施工路段速限。 3 標誌車 2.本表以車道寬3.5m、內側 分 L 路肩1m計算,現場如有不 同,應依公式自行計算。 隔 肩 帶 L 2 註:1.標誌車應配置移動性緩撞 設施。 2.工區上游施工預告標誌得 以標誌車代替。 3.主線三車道(含)以上之標 線或標記工程應增大側向 緩衝距離,自施工側起算 跨車道封閉至少3公尺側向 空間。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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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短暫性施工 外側路肩施工 工作區域 工作車 m 0 5 ~ 0 3 標誌車 或 路 路 中 央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 分 告警示箭頭標誌、移 動式LED標誌顯示板 隔 肩 肩 或其他告示牌。 帶 2.標誌車應配置移動性 緩撞設施。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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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側路肩施工(路肩寬度不足) 工作區域 工作車 m 0 0 1 ~ 路 中 路 0 1 標誌車1 央 分 m 隔 0 0 肩 肩 5 ~ 帶 0 0 1 標誌車2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2.標誌車1不得與工作車合併, 並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3.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標誌車2得設於適當位置 或免設。 - 56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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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側車道施工 工作區域 工作車 m 0 0 1 ~ 路 中 路 0 1 標誌車1 央 分 m 隔 0 0 肩 肩 5 ~ 帶 0 0 1 標誌車2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2.標誌車1不得與工作車合併, 並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3.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標誌車2得設於適當位置 或免設。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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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施工 工作區域 工作車 m 0 0 標誌車1 1 ~ 0 1 標誌車2 路 中 路 央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分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隔 m 0 2.標誌車2應行駛於內側車道, 肩 肩 0 5 帶 並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 0 0 3.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3 ,標誌車3得設於適當位置 或免設。 標誌車3: 掛載移動式LED標誌顯示 板,顯示內側施工資訊。 - 58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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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車道施工 工作區域 工作車 m 標誌車1 0 0 1 ~ 0 1 標誌車2 中 路 央 分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隔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m 肩 0 0 2.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帶 5 ~ ,標誌車3得設於適當位置 0 0 或免設。 3 3.標誌車2應配置移動性緩撞 設施。 標誌車3: 掛載移動式LED標誌顯示 板,顯示內側施工資訊。 - 59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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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移動性施工 外側路肩施工 工作區域 (10公尺內) 工作車 中 m 央 0 0 1 分 ~ 0 3 隔 帶 標誌車 或 路 路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2.標誌車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 施。 肩 肩 3.移動性施工之工作車及標誌 車車身顏色應為黃色(色樣 第18號)。 - 60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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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側車道施工 工作區域 (10公尺內) 工作車 m 0 0 1 ~ 0 1 標誌車1 路 中 路 m 央 0 0 5 分 ~ 0 0 1 隔 肩 肩 帶 標誌車2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2.標誌車1不得與工作車合併, 並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3.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標誌車2得設於適當位置 或免設。 4.移動性施工之工作車及標誌 車車身顏色應為黃色(色樣 第18號)。 - 61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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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施工 工作區域 (10公尺內) 工作車 m 0 標誌車1 0 1 ~ 0 1 標誌車2 路 中 路 央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分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2.標誌車2應行駛於內側車道, 隔 m 0 並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肩 0 肩 5 3.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帶 ~ 0 ,標誌車3得設於適當位置或 0 3 免設。 4.移動性施工之工作車及標誌 車車身顏色應為黃色(色樣第 18號)。 標誌車3: 掛載移動式LED標誌顯示 板,顯示內側施工資訊。 - 62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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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車道施工 工作區域 (10公尺內) 工作車 m 標誌車1 0 0 1 ~ 中 路 0 1 標誌車2 央 分 註:1.標誌車視需要掛載預告警示 箭頭標誌、移動式LED標誌 隔 顯示板或其他告示牌。 肩 2.路肩寬度不足或無路肩路段 帶 m ,標誌車3得設於適當位置 0 0 或免設。 5 ~ 3.標誌車2應配置移動性緩撞 0 0 設施。 3 4.移動性施工之工作車及標誌 車車身顏色應為黃色(色樣 第18號)。 標誌車3: 掛載移動式LED標誌顯示板 ,顯示中間車道施工資訊。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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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流道施工 (一)注意事項 1. 本節圖例係以部份情境之中期性施工、短暫性施工與移動性施 工為範例進行原則性提示,其他未有圖例之施工方式依前述原 則,由施工單位擬定詳細交通維持計畫,由工程司審核通過後 據以實施。 2. 交流道區行車動線複雜,施工單位應依施工交流道之幾何線形 等,詳細規劃交通維持計畫,由工程司審核通過後據以實施。 3. 交流道附近之施工,如前、後漸變區段距交流道加速車道終點 100 公尺內或減速車道起點 100 公尺內,應視為交流道區施工, 其交通維持應詳細考慮交流道進、出動線並為適當之設施佈設。 4. 部分快速公路與其他道路採平面交叉,其臨近路口相關施工中 交通管制設施之佈設,請參照交通部頒「交通工程規範」規定辦 理。另其相關交通管制設施佈設漸變段長度,應考量快速公路 施工區速限設置。 5. 交流道於施工交通管制設施佈設後,無法提供淨寬 3 公尺以上 之通行空間時,應採加(減)速車道或匝道全面封閉方式辦理施工。 - 64 -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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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期性交流道施工 交流道減速車道施工 中 中 央 央 出 口 分 分 臨時性出口標誌 ) 隔 隔 N I M ( 帶 帶 m 0 6 ) N I M ( m 0 6 出 口 ) N 臨時性出口標誌 I M ( m 0 6 ) N I M ( m 0 6 工 依 工 依 佈 中 佈 中 設 期 設 期 原 性 原 性 則 路 則 路 設 肩 設 肩 置 施 置 施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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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道減速車道及主線外側車道同時施工 中 中 央 央 分 分 隔 隔 帶 帶 出 口 ) N 臨時性出口標誌 I M ( m 0 6 ) N I M ( m 0 9 ) N I M ( m 0 6 出 口 ) 臨時性出口標誌 N I M ( m 0 9 施 依 施 依 工 中 工 中 佈 期 佈 期 設 性 設 性 原 外 原 外 則 側 則 側 設 車 設 車 置 道 置 道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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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公路局《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111年11月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