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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委託設計各階段審查流程及應提送資料(1/3);原PDF第21–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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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原檔第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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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審查流程及至少 應提送資料內容 本局規設流程圖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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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億元以下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注意事項 1. 一億元以下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圖如後,顧問公司需依「本 局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至少應提送資料內容」規 定提出完整資料圖說,經工程分局(處)認可齊全後,方可辦理 各項會審。 2. 初、細設會審前各參加單位應事先將審查意見電傳工程分局(處) 彙整,並於審查時討論,由主持人裁示,為避免設計公司一再 修 改 , 除 重 大 設 計 原 則 變 更 ( 本 局 93.05.25 路 新 設 字 第 0930087468 號函,102.1.28 路新工字第 1021000698 號函修訂) 外,所提審查意見,應於會審時一次提出。 3. 歷次會審,應請設計公司提報上次審查意見辦理情形,以避免 該次審查結論與前次指裁示事項衝突。 4. 一億元以下係指工程經費發包預算未達一億元之工程。 5. 一億元以下工程設計審查流程可併為兩階段(設計原則審查及 初部設計審查合併辦理)或一次辦理(設計原則、初步設計、 細部設計等三階段合併辦理),惟於招標時契約應配合修正。 6. 初設核定前應會勘確認事項: (1) 橫交水路設計 (2) 桿、管線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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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排水規劃(含放流點) (4) 重要路口之幾何設計規劃 (5) 路權線 (6) 邊坡擋土結構物施工(涉及路權私有土地部分),如 有地形或現地特殊原因須採單面模施作之路段。 (7) 與沿線民宅產生高程落差問題,並於會審時提出說 明。 7. 於規劃或初設階段以前,相關涉及其他主管機關依法審查、地 方要求事項、民眾或公民團體陳情事項,應有公文往來紀錄。 如有必要應辦理現勘說明。 8. 工程分局(處)於每一階段均應實地勘查,俾利檢核設計之合理 性。 9. 工程如有參加金安獎、金質獎等比賽特殊需求,應於初設核定 前提出,俾利納入細設考量,並請顧問公司依「公共工程品質 優良獎評審標準」及「優良工程金安獎評審表」內容要求核實 檢核。 10. 工程如有涉及水保計畫送審程序時,於初設核定後,依權責劃 分邀請相關專家或單位就其設計內容召開審查會,相關審查意 見則納入細設考量,以利將來水保計畫之核定。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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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細設會審簡報時顧問公司應依提送之「預定進度表(圖)」說明 工期編列之情形。並由工程分局(處)副首長邀集工程分局(處)、 顧問公司并相關人員就顧問公司所提送之施工網圖(含施工機 具、設備、工程數量、工區安排及工作項目、循環周期等工期 分析資料)另行檢討其合理性,以訂定合理之工期。 12. 相關涉及其他主管機關依法審查事項,(如:交通維持計畫… 等),應妥為規劃送審時程,視需要於設計階段提前送審,避免 影響後續施工作業。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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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億元以下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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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億元以上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注意事項 1. 一億元以上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圖如後,顧問公司需「本局 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至少應提送資料內容」規定 提出完整資料圖說,經工程分局(處)認可齊全後,並填列報局 辦理設計審查檢查表,方可報局辦理各項會審。 2. 初、細設會審前各參加單位應事先將審查意見電傳主辦工程分 局(處)彙整,並於審查時討論,由主持人裁示,為避免設計公 司一再修改,除重大設計原則變更(本局 93.05.25 路新設字第 0930087468 號函,102.1.28 路新工字第 1021000698 號函修訂) 外,所提審查意見,應於會審時一次提出。 3. 歷次會審,應請設計公司提報上次審查意見辦理情形,以避免 該次審查結論與前次指裁示事項衝突。 4. 為避免細設階段,顧問公司仍處於橋梁方案檢討,影響整體審 查機制,造成事後無會審機制決定方案,各工程分局(處)針對 橋梁工程應嚴格落實執行設計原則審查(方案研擬),初步設計 審查(決定方案),細部設計審查,三階段審查,若需併為兩階 段(設計原則及初部設計合併審查、或初步設計及細部設計合 併審查),應於會審前或會審中提出說明。 5. 一億元以上係指工程經費發包預算在一億元以上之工程。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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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初設核定前應會勘確認事項: (1)橫交水路設計 (2)桿、管線 (3)排水規劃(含放流點) (4)重要路口之幾何設計規劃 (5)路權線 (6)邊坡擋土結構物施工(涉及路權私有土地部分),如有 地形或現地特殊原因須採單面模施作之路段。 (7)與沿線民宅產生高程落差問題,並於會審時提出說明 7. 於規劃或初設階段以前,相關涉及其他主管機關依法審查、地 方要求事項、民眾或公民團體陳情事項,應有公文往來紀錄。 如有必要應辦理現勘說明。 8. 工程分局(處)於每一階段均應實地勘查,俾利檢核設計之合理 性。 9. 工程如有參加金安獎、金質獎等比賽特殊需求,應於初設核定 前提出,俾利納入細設考量,並請顧問公司依「公共工程品質 優良獎評審標準」及「優良工程金安獎評審表」內容要求核實 檢核。 10. 工程如有涉及水保計畫送審程序時,於初設核定後,依權責劃 25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原檔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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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邀請相關專家及相關單位就其設計內容召開審查會,相關審 查意見則納入細設考量,以利將來水保計畫之核定。 11. 細設會審簡報時顧問公司應依提送之「預定進度表(圖)」說明 工期編列之情形。並由工程分局(處)副首長邀集工程分局(處)、 顧問公司併相關人員就顧問公司所提送之施工網圖(含施工機 具、設備、工程數量、工區安排及工作項目、循環周期等工期 分析資料)另行檢討其合理性,以訂定合理之工期。 12. 相關涉及其他主管機關依法審查事項,(如:交通維持計畫… 等),應妥為規劃送審時程,視需要於設計階段提前送審,避免 影響後續施工作業。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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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公路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115年8月6日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