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先看:使用前應回查公路局官方最新版本,並併同契約、核定設計與個案條件使用。
第二章 植栽澆水;原PDF第4–5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使用前應回查交通部公路局官方最新版本,並以契約、核定圖說及個案條件為準。
- 本站依官方辦公文件轉為固定版面並逐頁核對;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置於正文之後。
¶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綠美化維護工作補充技術規定|原檔第4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章 植栽澆水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係說明植栽澆水所用材料、設備、施工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項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範圍之喬木、灌木、草本、地被、草皮等植栽之澆水等相 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四章病蟲害防治 1.3.2 本局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 02902 -- 第 章 植物種植 第 02905 章--移植 第 02920 章--植草 1.4 相關法規及準則 1.5 資料送審 1.5.1 施工計畫(含品質計畫、交通維持計畫、安全衛生計畫、環境保護計畫) 1.5.2 分項施工計畫 (1) 澆水前承包商應依水源、澆水方式、澆水用量、自主檢查方法及其他措施等 , 提出分項施工計畫,並送經機關核可後據以施工。 (2) 分項施工計畫應包括人員、機具之調配,轄內路線取水路線運至工地前後之 措施。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水 澆灌用水應取自潔淨水源或符合環境部公告之放流水標準之水體,若因澆水不 當致植物產生不良影響,承包商應負完全責任。 2.2 工具 2.2.1 水車 6 水車應用容量 公噸以上水車,並應加裝散水噴頭。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澆水之施工事前由承包商排定日程及時間表經工程司同意後辦理,並由承包商 第二章-1 9/1/2026
¶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綠美化維護工作補充技術規定|原檔第5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人員派澆水車實施灑水工作。澆水頻率除依核定之施工計畫規定外,得依天候 等狀況事前提報工程司核可後調整;如有發現植栽明顯缺水徵兆(如葉片下垂 捲曲或葉緣焦黃、枝條枯軟無力等),承包商提報工程司核可後增加澆水次數。 3.1.2 GPS 澆水車及警戒車需裝設衛星定位( )車輛追蹤器,警戒車另裝設行車紀錄器 於施工中拍攝澆水情形。相關設備應經工程司檢查合格。 3.2 施工方法 (1) 避免高溫時澆水,澆水時間以早晨或傍晚為佳。 (2) 澆水時應以分散水柱噴灑,不得以強力水柱沖擊植物,若有沖倒、歪斜或損 傷等情形,應予以復舊、補植。 (3) 植栽澆水應澆灌足夠之水量,每次澆水量以充分濕潤植物根系活躍層為原 則,並不得沖刷植物根部土壤。 (4) 1 1 每次澆水中央分隔島應來回各澆 趟(順逆樁號各一趟)、路側植栽為 趟 為原則,並得視綠帶寬度加寬而增加。 3.3 檢查作業 3.3.1 承包商自主檢查 1 施工期間應依施工計畫書自主檢查表內容辦理自主檢查,每天 次。 3.3.2 施工紀錄 承包商每次完成澆水工作時,應交付行車紀錄檔案給予工程司檢查。 3.4 新植養護期規定 (1) 3.2 澆水工作依本章 施工方法辦理。 (2) 澆水後應確保植栽生育健全,若有枯黃、萎凋或死亡應予以補植。 3.5 罰則 如因澆水不足導致植栽枯黃、萎凋或死亡,該次澆水不予計價,承包商並應予以 補植。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 ] 本章工作以 天 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含為完成本項工 作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費用。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喬木及植栽澆水 天 〈本章結束〉 第二章-2 9/1/2026
來源: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綠美化維護工作補充技術規定》,115年2月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