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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原PDF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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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綠美化維護工作補充技術規定|原檔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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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1. 通則 1.1 本工程除依照本局頒布之「工程採購契約」、「公路養護手冊」、「施工說明書技 術規定」及「交通部公路局行道樹植栽養護管理要點」辦理外,並參照本施工說 明書確實辦理。 1.2 本局綠美化維護工程(含勞務)及新植工程之養護期維護工作,均適用本規定。 1.3 本工程契約所列各項行道樹栽植、移植、修剪及養護之工作,其中除契約明訂計 價給付者,按契約規定計給價款外,其餘為完成該項之工作所需人工、植栽、材 料、機具之直接或間接費用,均已包含在契約相關項目內,不另給價。 1.4 本工程之所有圖樣,如有不清晰之處,應以工程司之解釋為準。承包商不得以比 例尺估量施工,如因草率從事,致與設計原意不符時,承包商須負責將不符部分拆除重 做。 1.5 工程項目及數量,如有變更增加或減少,得按實作計算,但為工程習慣上所不可 缺者,承包商應依照工程司之指示辦理,不得藉詞推諉或要求加價。 1.6 本栽植工程中任何作業施工時,承包商均應事先通知工程司,工程司得視需要 到場監督。工程司認為作業不符契約規定或不夠完善時,得隨時通知承包商改善,承包 商應即辦理。 第一章-1 9/1/2026
來源: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綠美化維護工作補充技術規定》,115年2月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