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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原PDF第28–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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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充技術規定|原檔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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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施工說明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 充技術規定修正規定總說明 為因應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業經立法院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六日第十 屆第七會期第十一次會議三讀通過,完成立法程序,並奉總統一百十二 年六月七日華總一義字第一一二○○○四六七五一號令公布,本機關名 稱已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且所屬機關之名 稱亦有變動,爰修正本要點之名稱及內容。其修正重點如下: 1、 配合調整本機關名稱之文字。(修正補充技術規定名稱、草案第一 章一.三) 2、 配合調整所屬機關名稱之文字。(修正草案第一章一.四.二條)
¶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充技術規定|原檔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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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施工說明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 充技術規定修正規定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 交通部公路總局施工說明 因應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業 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充技 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充 經立法院一百十二年五月十 術規定 技術規定 六日第十屆第七會期第十一 次會議三讀通過,完成立法 程序,並奉總統一百十二年 六月七日華總一義字第一一 二○○○四六七五一號令公 布,本機關名稱已由「交通 部公路總局」變更為「交通 部公路局」,且所屬機關之 名稱亦有變動,爰修正本要 點之名稱。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第1章總則 第1章總則 因應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業 1.3.廠商施工前應按交通 1.3.廠商施工前應按交通 經立法院一百十二年五月十 部公路局(以下簡稱本 部 公 路 總 局 ( 以 下 簡 六日第十屆第七會期第十一 局 ) 施 工 說 明 書 第 稱 本 局 ) 施 工 說 明 書 次會議三讀通過,完成立法 01556章規定辦理交通 第 01556 章規定辦理 程序,並奉總統一百十二年 維 持 及 佈 設 交 安 設 交通維持及佈設交安 六月七日華總一義字第一一 施,如因未合規定肇 設施,如因未合規定 二○○○四六七五一號令公 致交通事故衍生國賠 肇致交通事故衍生國 布,本機關名稱已由「交通 事件等,概由廠商負 賠事件等,概由廠商 部公路總局」變更為「交通 責。 負責。 部公路局」,且所屬機關之 名 稱 亦 有 變 動 , 爰 修 正 內 容。 1.4.2.本局派員抽查,辦 1.4.2.本局派員抽查,辦 同上說明。 理相關瀝青混凝土 理相關瀝青混凝土
¶ 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充技術規定|原檔第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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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標線試驗費用皆 或標線試驗費用皆 已 含 於 該 項 費 用 已 含 於 該 項 費 用 內,除部分由本局 內,除部分由本局 工程分局自行試驗 工 程 處 自 行 試 驗 外,其餘應由廠商 外,其餘應由廠商 負擔全部金額,不 負擔全部金額,不 另計價。 另計價。
上一節:第六章 瀝青混凝土鋪面擇要路段修補 |
來源: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路面維護工程專用補充技術規定》,112年9月15日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