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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解說 第四章邊坡檢查;原PDF第48–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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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邊坡檢查 C4.1 說明 鐵路修築時配合地形變化,包含自然邊坡、局部開挖形成的路塹邊坡或填築 土方形成的路堤邊坡,若該邊坡無穩定安全疑慮,僅需考量自然風化及沖蝕問題 時,常保留其原狀,或是採用坡面保護設施處理。 坡面保護設施的目的主要在於降低地表水入滲、防止坡面沖蝕與小規模崩壞 等,並調和邊坡周邊環境。邊坡穩定性如仍有不足,常另採用坡體穩定設施、排 水設施或落石防治設施等,以增加邊坡穩定性,確保行車安全。 基於邊坡大地工程設施在設計服務年期的性能可能出現減降,或因建成年代 久遠而顯露老化、劣化現象,透過檢查發現性能減降或老、劣化現象,適時採行 修復、補強,實屬必要。另因大地材料空間分佈與工程特性常具變異性,邊坡穩 定性量化實屬不易,因此設置行車安全監測設施,監測各項物理量變化,據以實 施防避災預警、告警作業,或是必要的行車管制指施,可提高行車之安全性,因 此,監測設備之妥善性,亦有賴透過檢查予以確認功能正常,可發揮預警或行車 安全防避災之告警。 邊坡發生變形、運動,甚至造成災損前,坡面保護設施常較先發現徵兆,坡 體穩定設施往往亦會伴隨產生異狀,透過經常性檢查作業,及早察覺設施性能減 損或呈現不穩定之異常狀況,適時查明原因,並進行妥善的導排水、修補、 加 固等維護管理措施,可以減少災害發生。 C4.1.1 檢查目的 邊坡單元檢查的目的為及早發現自然邊坡及大地工程設施與監測設施異常 狀況,瞭解其健全情況或性能現況。倘若設施出現異常狀況或其性能有減損情事 發生時,應儘速通報並適時修復補強,確認邊坡大地工程設施性能符合需求,避 免邊坡穩定性減降;同時,確認邊坡穩定與行車安全監測設施性能,可以確保防 避災預警、告警正常作業,確保行車的安全性。 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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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2 檢查類別及辦理方式 基於檢查以及早發現自然邊坡與設施異常狀況的主要目的,對轄管各邊坡單 元之檢查作業應經常性實施,並以效率較高的目視檢查,配合適當器具如相機、 或攝影器材等輔助記錄,便於通報與後續比較。 經常性檢查原則上由可通視地點,以目視檢視自然邊坡、大地工程設施與監 測設施的各種狀況,若發現有可疑之處,宜靠近異狀處檢查。如難於接近,得採 望遠器材或適當器具輔助檢查作業。 經常性檢查作業得定期或按特定條件辦理。鐵路機構應於養護手冊訂定檢查 類別,規定各類檢查實施頻率、項目、辦理方式、紀錄格式,以及發現設施異狀 的通報與處置程序,以維持設施的功能性。 C4.1.3 檢查頻率 鐵路機構應於養護手冊訂定各類邊坡單元檢查的類別及頻率。檢查作業得定 期或按特定條件辦理。檢查頻率得考量鐵路路線特性、邊坡特性,並依沿線各邊 坡單元的維護管理分級結果,於一般條件下邊坡狀態可能發生足以改變其穩定程 度的期程內,妥適研訂檢查實施的頻率。 定期實施的檢查作業在邊坡大地工程設施與監測設施無異狀、維護管理分級 較安全的邊坡,檢查頻率較低。對於設施發現異狀、或異狀存在變異、維護管理 分級出現邊坡穩定不確定性較高的邊坡,檢查頻率宜較高;原則上,此類邊坡的 定期檢查宜每年實施至少一次。 按特定條件辦理的檢查作業,得考量不同維護管理分級邊坡受颱風、豪雨、 地震、洪水、火災或其他重大事件的可能影響程度,訂定事件規模達特定條件下 特別檢查的啟動時機;此類檢查作業完成時限宜合理適當,且需考慮作業人員可 安全作業及往返邊坡現場的時間。 C4.2 檢查項目 邊坡單元維護與管理的檢查對象主要為轄管自然邊坡,以及坡面保護設施、 坡體穩定設施、落石防治設施、邊坡排水設施等邊坡大地工程設施;另亦包括邊 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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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穩定與行車安全監測設施,以確保其防避災預警、告警功能得以正常發揮,說 明如后: C4.2.1 自然邊坡檢查項目 自然邊坡受風化或沖蝕影響隱含危害,常見的異狀包含植生流失、蝕溝產生、 外突岩體風化、岩屑堆積、風搖危木等。檢查的重點項目及要點說明如下: (1) 植生流失:植生具有減緩降雨及地表逕流對地表衝擊,減少表土層流失 的功效。邊坡植生流失可能代表其穩定性逐漸減降。樹木枯損、傾倒、 雜草異常茂密為植生流失前常見的徵兆,隨之可能出現樹冠孔隙、坡面 陷落、裂縫,或是伴隨地表沖刷、侵蝕等現象。 (2) 蝕溝產生:邊坡表面常因地表逕流集中或是地下水流出而形成特定的流 路,繼而下刷坡面產生蝕溝。蝕溝發生後匯集更大範圍的水流,侵蝕下 刷或往兩側面擴大的發展速度可能提高。蝕溝可能透過地形的局部差異, 或是地表逕流集中現象觀察,且因流量不穩定,可能出現土石岩屑堆積, 或雜草叢生狀。 (3) 外突岩體風化:坡面幾何形狀與坡體材料力學特性影響邊坡穩定性,幾 何形狀可以透過外凸、平直、內凹等方式描述;而坡體材料力學特性則 與其風化程度有關。外突岩體可能因為地層中的軟弱層或是不連續面較 快速的風化作用而出現局部內凹,甚至倒懸現象。 (4) 岩屑堆積:岩屑堆積是邊坡上方岩土風化、崩塌或崩滑後,在邊坡表面 或下部形成的堆積體。岩屑堆積常出現在地形坡度變化處,可能雜散分 布,亦可能呈落石堆狀,或是遭地表逕流沖刷而出現局部流路。 (5) 風搖危木:樹木因根部不穩定或土壤流失等因素,在風力作用下可能搖 晃、甚至傾倒而影響邊坡穩定,甚至危及行車安全。對於出現枯損、折 斷、根部面積出露的樹木,除紀錄之外要適時移除。 (6) 其他:如邊坡坡頂裂縫或陷落、坡趾龜裂或局部陷落及隆起、坡面鼓出、 滑移、坍陷或崩落、坡面異常滲水(如泥水或因受壓而異常噴濺之水)、 超載堆積物(含垃圾)、路權內耕作或佔有、路權外土地利用改變或加 載及河(海)岸侵蝕。 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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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2 坡面保護設施檢查項目 坡面保護保護設施受風化或沖蝕影響,經年累月後易造成損壞,常見的異狀 包含邊坡張力裂縫、路基頂面龜裂或局部陷落、隆起、坡面鼓出、滑移、坍陷或 崩落、坡面侵蝕、沖刷、回填材料流失、坡面異常滲水、超載堆積物(含垃圾)、 樹木傾倒、植生枯損、雜草異常茂盛、路權內耕作或占有。檢查的重點項目及要 點說明如下: (1) 邊坡張力裂縫:為滑移前最常見的徵兆,特別是隱藏在繁茂雜草中的小 崩坍和裂縫等跡象,易引致更大災害的發生。 (2) 路基頂面龜裂或局部陷落、隆起:邊坡滑移面如低於鐵路路基頂面時, 其徵兆通常會伴隨路基頂面龜裂不平整、鐵路側溝隆起、斷裂等現象。 (3) 坡面鼓出、滑移、坍陷或崩落:邊坡運動如為淺層滑移型態或滑動面位 於坡面,其徵兆通常會伴隨坡面鼓出、滑移、坍陷或崩落現象。 (4) 坡面侵蝕、沖刷、回填材料流失:邊坡表面常因風化、侵蝕或剝落,產 生回填材料流失等現象。表土剝落與回填材料流失一旦發生,將擴大其 侵蝕範圍,故在易受沖蝕破壞的邊坡,應注意檢查坡面風化程度、侵蝕、 沖刷及回填材料流失與周圍排水設施的排水情形。 (5) 坡面異常滲水:發現坡面如有異常滲水,或滲水情況發生變化,要嘗試 了解其發生原因,如地下水位是否過高,必要時增設排水設施以降低地 下水位。 (6) 超載堆積物(含垃圾):邊坡平台或坡面上若有土砂堆積時,可能因載重 增加而影響其穩定性,或因土砂轉落至鐵路路線內進而影響交通,須予 以清除。坡面的垃圾破壞邊坡景觀,甚或增加邊坡的載重,須予以清除。 (7) 樹木傾倒、植生枯損、雜草異常茂盛:天然林木、人工栽植木等傾斜、 倒下或雜草過於茂盛等現象,可能代表邊坡有滑動跡象或地下水位有變 化,進而影響其穩定性,故應適當記錄並予適時維護。 (8) 路權內耕作或占有:非法的耕作經常破壞坡面的防護與原來的景觀,如 發現有非法的耕作或占有,須予復舊。 (9) 路權外土地利用改變或加載:路權外土地利用改變或加載可能影響邊坡 的穩定,應予以記載,初步評估其影響程度,必要時通知其所有人或管 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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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機關處理。 C4.2.3 坡體穩定設施檢查項目 坡體穩定設施檢查項目應儘可能包括所有顯露該設施性能不足的徵兆,如裂 縫、龜裂、沉陷、傾斜、移位、淘空、鼓出、凹陷、接縫異樣、開裂分離、劣化、 銹蝕等,經常檢查項目及要點說明如下: (1) 混凝土(噴凝土)裂縫、龜裂:顯示混凝土(噴凝土)結構可能受到外 力作用及引致變形、變位,造成過應力現象,邊坡有崩坍之虞,須及早 處理以防止其擴大。 (2) 擋土設施沉陷、傾斜、移位或基礎淘空:擋土設施若出現沉陷、傾斜、 移位或基礎淘空等現象,邊坡很可能崩坍,須及早處理以防止其擴大。 邊坡擋土設施由於基礎所在地盤、填土區或鄰近開挖等造成的變形,設 施結構體易發生沉陷、傾斜或移位等,故檢查時宜就設施構造物所在位 置及周邊環境合併調查。 (3) 擋土或護坡設施鼓出或凹陷:擋土或護坡設施出現變形、鼓出或凹陷等 現象,邊坡很可能發生崩坍情事,須及早處理以防止其擴大。 (4) 設施接縫異樣、開裂分離或劣化:設施若有接縫異樣、開裂分離等狀況, 後續可能產生更大的變形,檢查時應予以記載,俾供維護、補強與整治 的參考。 (5) 石籠、加勁擋土牆面破損、土石外露:石籠、加勁擋土牆的牆面如有破 損情形,將造成土石外露流失,影響石籠或加勁擋土牆的穩定功能,且 將隨時間更加劣化,須予以修復。 (6) 混凝土材料劣化、剝落或其他異狀:混凝土材料因使用時間增加,可能 發生材料劣化、老化,造成剝落或其他異狀,須適時予以維護。 (7) 鋼筋(鋼線網)外露銹蝕:穩定設施的鋼筋因混凝土保護層剝落造成外 露時,易產生銹蝕情形,若長時間未進行維護,可能造成鋼筋斷裂或銹 蝕範圍擴大等情形,影響設施性能,故須適時予以維護。 (8) 框梁、格梁周圍沖刷及淘空:框梁、格梁周圍的土岩材料常因風化、侵 蝕及淘空而剝落。沖刷及淘空一旦發生將可能影響框梁及格梁的性能, C-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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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易受沖刷及淘空破壞的邊坡,須注意檢查侵蝕狀況以及周圍排水設施 的排水情形。 (9) 設施表面異常滲水:設施表面如有異常滲水情形,須注意地下水位是否 過高,必要時增設排水設施以降低地下水位。 (10) 錨頭保護座(蓋)破損、掉落、鋼腱外露或防銹脂外洩、異常滲水(白 華):錨頭保護座(蓋)如有破損、掉落或鋼腱外露或防銹脂外洩等情 形,可能損及地錨功能性的發揮,應於檢查時進行記載。 (11) 地錨承壓結構體周圍沖蝕及淘空:地錨承壓結構體與坡體接觸面周圍 可能因地表逕流造成沖蝕或淘空的情形,造成地錨預力下降,應於檢查 時進行記載。 (12) 地錨承壓結構體破損掉落:地錨承壓結構體如因淘空、材料老劣化或邊 坡滑移造成破損掉落,可能損及地錨功能性的發揮,應於檢查時進行記 載。 C4.2.4 落石防治設施檢查項目 落石防治設施檢查除設施的沉陷、傾斜、移位、淘空、破損、斷裂及變形等 異狀外,亦應包括所防護的坡面浮石鬆動或岩體破碎加劇等現象,各檢查項目及 要點說明如下: (1) 明隧道或落石防護棚沉陷、傾斜、移位、基礎淘空:明隧道或落石防護 棚可能因邊坡不穩定而產生沉陷、傾斜、移位,或因下方河岸沖刷、向 源侵蝕作用導致其基礎淘空等現象。 (2) 明隧道結構凹陷或損壞:明隧道頂板、梁柱等因受巨大落石撞擊,可能 會有凹陷、裂縫等損壞致使防護功能下降。 (3) 明隧道頂板覆蓋不足或覆土過多:明隧道頂板覆蓋不足會降低落石撞擊 緩衝功能;覆土過多則可能超過其結構容許承載力。 (4) 上邊坡浮石鬆動、岩體破碎或岩塊掉落路面:設置落石防治設施的鐵路 區段,須注意上邊坡是否浮石鬆動、岩體節理面增多、岩塊掉落軌道或 路基、地表水及地下水流出量變大等異常現象。 (5) 落石防護網破損、斷裂:注意坡面防護網是否發生破損、斷裂、落石或 C-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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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土堆積、錨部鬆弛、地層的風化狀況。 (6) 落石防護欄(牆)變形、斷裂:注意柵欄或支柱是否發生折斷、彎曲、 銹蝕狀況、落石堆積情形、防撞材受損以及基礎部分的風化及損壞情形。 C4.2.5 邊坡排水設施檢查項目(包括地表水排水設施及地下水排水設施) 邊坡排水設施檢查要針對地表排水及地下水排水設施二部分,前者如截水溝、 平台溝、坡趾排水溝、豎溝(吊溝)、集水井及滯洪沉砂池等,後者如水平排(集) 水管、擋土結構洩水管、排水盲溝、排水廊道及深層集水井,另外坡面滲水狀況 亦應注意。檢查項目包括排水設施銜接不良、斷裂、破損、變形、堵塞、淤積、 細粒料流失、沖刷、下陷、鋼筋外露銹蝕等。各檢查項目及要點說明如下: (1) 排水溝(井)銜接不良、斷裂、破損、變形:排水溝(井)有銜接不良、 斷裂、破損、變形等情形時,可能降低排水效能,以致過多地表逕流造 成坡面沖蝕及入滲等現象。 (2) 排水溝(井)堵塞、淤積:排水溝(井)可能因雜草、垃圾、土石等堆 積造成堵塞或淤積,導致水流溢流至排水溝外。 (3) 水平排(集)水管、洩水孔堵塞或細粒料流失:水平排(集)水管、洩 水孔堵塞將不利於地下水排出,可能導致地下水上升。水平排(集)水 管、洩水孔細粒料流失可能造成邊坡坡體內孔洞的形成,進而影響邊坡 穩定。 (4) 排水溝(井)外側或底部沖刷、下陷:沖刷及下陷一旦發生於排水溝(井) 外側或底部,可能影響排水溝(井)的功能,故在易受沖刷及淘空破壞 的邊坡,須注意檢查排水設施的排水情形。 (5) 排水溝(井)混凝土裂縫、剝落、鋼筋(網)外露銹蝕:混凝土材料因 使用時間增加,可能出現材料劣化、裂縫、剝落,排水溝(井)的鋼筋 若因混凝土保護層剝落造成外露時,易產生銹蝕情形。 C4.2.6 邊坡穩定與行車安全監測設施 (1) 監測設施外觀損傷:監測設施如有外觀損傷,應記錄並通知專業廠商確 認監測儀器性能正常。 (2) 監測設施遭遮蔽或破壞:如雨量計遭遮蔽或破壞,可能造成觀測誤差, C-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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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量測以及數據傳輸所需電力、訊號傳輸設備遭破壞或無線傳輸訊號 不佳,或太陽能板遭植被遮蔽,或遭強風轉向而造成電力提供不足,可 能影響監測儀器正常發揮。 C4.2.7 檢查方法與記錄 檢查以目視方式為原則,亦可輔以適當器具實施。檢查時應依檢查項目定性 記錄檢查結果,若發現設施異狀應採拍照或錄影方式予以記錄。檢查結果宜以數 位化方式保存,鐵路機構宜於養護手冊訂定檢查結果保存時間,以供維護與管理 作業參考。 C4.3 檢查結果評估與邊坡維護管理分級 檢查結果宜依據自然邊坡穩定及大地工程設施與監測設施設計原則或設計 條件,考量其整體的性能進行評估,以作為邊坡分級之重要參考。 各檢查項目可給予不同的權重,併同各類觀測、檢測、監測作業對於邊坡大 地工程設施性能或是自然邊坡穩定評估的結果,作為各邊坡單元整體維護管理分 級的參考依據。 C-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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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鐵路邊坡維護與管理規範》,113年12月18日。依交通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