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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解說 第五章其他事項;原PDF第328–3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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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路橋梁設計規範|原檔第3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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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五章 其他事項 C5.1 減噪制振設施 減噪制振設施應依相關法令設置,並宜考量在橋梁上預留加裝減噪制振設施 之載重、空間與界面。 C5.2 排水設施 橋面排水之順暢與結構鋼件之防銹,可維持橋梁構體之耐久性。排水設計應 考量橋軸向之路線坡度及橋面之橫向排水坡度等,將水匯集於排水孔後洩水。橋 面填築排水坡度之混凝土最小厚度應有 4cm 以上。橋梁之伸縮縫應設防止漏水之 擋緣及覆蓋措施,並考量後續的維修性。如為道碴軌道時,鄰近伸縮縫之橋面應 設置擋碴設施,以避免道碴掉落填塞。 C5.3 橋梁防護設備 橋梁之上部結構、橋墩或橋台,宜考量對於外物之可能衝撞予以適當之防護, 以維持鐵路列車之行車安全。其防護設備諸如設置限高之鋼門架,獨立或一體之 防撞擋衝構造(圖 C5.3.1、C5.3.2)等。對於有被衝撞之虞之墩柱,宜在受衝撞之 墩高範圍採具有混凝土碎裂層之雙層配筋(圖 C5.3.3)。 C-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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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C5.4 橋梁下之防護設備 為保護橋梁下之行車、行船或行人之安全,宜視需要設置防止掉落物等之防 護網、柵等設備。 C5.5 橋梁維護與監測設施之設置 為橋梁維護與監測人員作業的安全性與便利性,宜於設計時配合橋梁型式及 周遭環境情況作整體之考量,如設置攀梯、檢查車輪軌、出入孔道、欄柵等,以 免事後設置之困難。 C5.6 橋台背填之處理 為避免橋台背填土壓陷引起橋端軌道受到不等沈陷之不利影響,宜設置進橋 板防制(如圖 C5.6.1 所示)。 C5.7 橋梁標示之設置 為利於維護管理,宜於橋梁之下部結構,包含橋墩及橋台,設置編號標誌。 如有設置竣工銘牌時,宜標示竣工日期。 C5.8 防雷擊措施 電氣化路段通過深谷之橋梁,較有受雷擊之虞,應有妥適之接地考量,以策 安全。 C5.9 高壓電接地導電措施 為因應電氣化路段交流高壓電之雜散電流,對於橋梁之金屬材料及鋼筋,應 有妥適之接地導電措施,以免構材發生電化學腐蝕作用。 C5.10 機電附屬設施 橋梁之斷面規劃,宜考量有足夠之機電附屬設施(如電力線柱或號誌柱等)之設 C-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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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事項 罝及容納空間。 C5.11 橋梁伸縮縫設施 在版式軌道之大跨徑橋梁,由於伸縮縫較大,影響鋼軌之連結間距,應須有 充分之對應考量。 C5.12 防脫軌設施 為防止列車在橋上脫軌,影響列車及橋梁結構體之安全,對於曲線段半徑較 小之橋梁、縱向坡度較陡區段內之橋梁、長大跨徑之橋梁、容易落石地區之橋梁 或下承式桁架橋梁、吊索橋梁、桁架拱橋及類似型式之橋梁等軌道線形及所處環 境特性,設置適當的防脫護軌設施。 採用 1067 公厘軌距之一般鐵路橋梁,應依交通部頒布「1067 公厘軌距軌道橋 隧檢查養護規範」關於橋上防脫之相關規定辦理。 C5.13 護欄設施 護欄宜以懸臂構體藉鋼筋或固定錨栓錨碇於橋板內,並以約 10 公尺間距設置 伸縮縫。 C5.14 防水設施 防水工之施設,仍應考量防水面之適當洩水坡度,並設防水層之混凝土保護 蓋層,以免損壞防水功能。在橋面板鋪設道碴軌道路段,宜設置防水層。 C5.15 電纜附屬設施 為各種行車控制及通訊電纜之容納管理及易於維護,宜設置共同之電纜容納 槽或拖架。 C5.16 軌道伸縮接縫設施 當採用長銲鋼軌時,為防止橋梁與軌道互制作用之不良效應,應配合跨徑與 C-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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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支承之安排,考量設置軌道伸縮縫,以免鋼軌產生挫曲。一般而言,橋梁總長度 大於 100 公尺且跨徑大於 10 公尺,而支承採用固定-活動序列配置之橋梁,宜於橋 梁之最終活動端設置軌道伸縮接縫。 圖 C5.3.1 獨立防撞擋衝體(針對鐵路列車) 圖 C5.3.2 結體防撞擋衝體(針對公路車輛) C-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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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事項 圖 C5.3.3 墩柱碎裂層圖 圖 C5.6.1 進橋板示意圖 C-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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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C-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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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鐵路橋梁設計規範》,112年2月15日。依交通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