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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本文 第六章附則;原PDF第35–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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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路測量技術規範|原檔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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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則 鐵路機關(構)辦理之工程,因規模較小或其他特殊原因,依本規範第二章至第 五章之規定事項辦理,有實際執行困難情形者,得依工程特性之實際需要,擇必 要項目辦理測量作業。 鐵路機關(構)辦理位於站場(廠)之側線工程,得視實際需要就本規範擇要引用或 訂定之。 21
¶ 鐵路測量技術規範|原檔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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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範 解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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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鐵路測量技術規範》,106年1月9日。依交通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