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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針草案第六章 施工與管理(1/4);原PDF第289–296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文件性質:本件是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民國98年12月協同研究成果及設計施工指針草案,不是法規命令、部頒設計規範、施工綱要規範或核定審查要點。
- 整體適用:研究建議初期將New RC視為新技術、新工法,且不宜只擷取局部規定套用;指針未涵蓋的新工法仍須以試驗或可靠證據證明。
- 版本時點:CNS、JIS、GRMC、耐震設計、建築法制及日本認定制度均是民國98年研究背景;現行案件須另查今日有效版本及主管機關程序。
- 施工與管理:第六章的預拌廠、GRMC、輸送、預鑄組裝、特別監督及品質確認內容是研究草案,不直接取代契約、核定施工計畫與現行法規。
- 第三方資料:報告內日本制度、書籍、案例、圖表及照片均保留資料來源;本站依建研所網站宣告呈現報告脈絡,不主張第三方素材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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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施工與管理施工與管理施工與管理施工與管理
6.16.16.16.1 通則通則通則通則
6.1.16.16.16.1.1.1.1 適用範圍適用範圍適用範圍適用範圍 第六章 施工與管理
本章適用於採用符合第三章性能要求之高強度鋼筋混凝土材料與
構材施工之高層建築結構。
[解說]
高強度鋼筋混凝土之高層建築結構須滿足第三章材料與構材之
性能要求,若部分採用預鑄構材則須滿足第五章之預鑄混凝土構
材之結構性能要求。故製造與施工皆宜參照第三、第五以及本章
之規定。
6.1.26.6.6.1.21.21.2 適用原則適用適用適用原則原則原則
(1)設計者之設計圖說須明示其依本指針規定所採用之指定材
料、特殊構材、特殊的鋼筋續接器及錨定工法等,並指出其適
用之處所和適用之工法等,必要時須製訂補充施工規範。
(2)施工者須與設計者充分溝通於檢討構法及施工性,經設計者同
意後提出完整之整體施工計畫及重要工項之分項施工計畫與品
質管理計畫。
(3)建築及結構設計須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技術審查機構
審查通過,並確認施工者之技術能力及其施工計畫之可行性後
始能取得建築執照。
(4)製造與施工須由設計監造者與施工者執行嚴謹之一、二級品
管,未來另須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民間(施工)確認檢查
機構辦理建築確認、中間檢查及完了檢查,以確保施工品質。
[解說]
以日本一棟54 層超高層RC 造建築物為例
平面及架構計劃圖如圖6.1.2.1 及6.1.2.2 所示。平面上,大梁
跨距小於6m,為大型RC 樓板加上立體剛構之結構。立面上,其基
6-1 [參考書目25],其標準層¶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2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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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已下有箱型的地下連續壁及場鑄擴底RC 基樁,基面以上有鋼管
RC 柱、低降伏點鋼之制震柱(被動消能元件)、高強度RC 造之預鑄
柱及預鑄梁,其混凝土強度為30~100N/mm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SD390、SD490 到USD685B 不等,如圖所示,主筋之標稱直徑很大
為D41~D29。為了水平配管等設備與結構體分離,採用高低差之大
型RC 樓板,而混凝土設計強度較低的陽台結構亦採用預鑄為主如
圖6.1.2.3 所示。為了確保超高層結構之構材及整體結構能達到 2,高強度主筋則為
所要求材料性能、構材性能及結構整體性能,其施工與一般RC 造
者相當不同,設計者與施工者須為技術能力高且彼此自規劃開始
至施工完了都需充分溝通合作無間始能建造良好。
以日本為例,高強度混凝土材料與構材之研發與使用,往往各
大建設公司接有自己的特色;而現場之施工方法與施工管理雖大
同小異仍有各自的一套。故詳細之施工規範、施工計劃及品質計
劃等仍以設計與施工團隊依建築個案之不同而製訂為宜並據以嚴
格實施。
圖6.1.2.16.1.2.16.1.2.16.1.2.1 標準層平面圖【資料來源:參考書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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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施工與管理
圖6.1.2..1.2.2.1.2..1.2. 架構計劃圖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25】
圖6.1.2.36.1.2.36.1.2.36.1.2.3 結構體與設備的分離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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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26.26.2 特殊施工法之必要性特殊施工法之必要性特殊施工法之必要性特殊施工法之必要性
超高層建築使用超高強度鋼筋混凝時,為了品質的安定、工期的
縮短、提升作業的安全性等,通常採取構材預鑄化、循環工法等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一些特殊的施工法。因應採用之工法須製訂一套施工規範及施工
計畫。
[解說]
超高層建築之鋼筋混凝土構材通常採用預鑄化,有下述之優
點。(1)品質的安定:現場澆注的結構體構築(傳統工法),品質受
到天候、作業員之技術、工作架、作業姿勢等很大的影響。預鑄
化可排除這些變動因素,當然容易得到高品質構材,現場的品質
管理重點也集中於預鑄構材和現場澆注部份的結合部。(2)工期的
縮短:預鑄化構材之循環工法比傳統工法每樓層約可縮短工期4至
5天。超高層建築的話結構體構築期間可縮短幾個月或半年以上,
另外預鑄化也可由於混凝土養護期間之縮短、支撐工程之減輕、
外裝材的預貼等,裝修、設備工程的較早施工帶給工期縮短很大
的效果。(3)提升作業之安全性:構材之預鑄化,現場的勞務工數
可大幅減少,也減少於高處的作業或組模板、拆模等危險作業。
另外對於作業環境之改善也有很大效果。(4)降低環境負荷:由於
採用預鑄化,模板用木材及假設材使用量之減少,拆模時及結構
體調整時發生之混凝土殘渣的減少,預拌混凝土車等搬運車輛台
數之減少等,都達到降低地球環境之負荷。
進行超高層鋼筋混凝土結構之施工計畫時,下述施工法案例可
供參考。
(1) 主體建築結構工程建造循環流程:
採用標準化的結構構材,進行預鑄化與機械化的合理化
施工,使每一樓層的施工期間符合經濟效益與品質要
求。除了模板及鋼筋組立的機具能重複使用外,也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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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的熟悉效果。
(2) 工地現場預鑄化施工法:
a. 鋼筋的預組化: 第六章 施工與管理
˙柱鋼筋的預組一般以各樓層進行,主筋的續接原則上
採用機械式續接。
˙梁鋼筋的預組,於梁與梁相交的部位,也就是柱梁接
頭區,導入十字、キ字、井字等形式,在吊車能力允
許範圍內進行最大的預組。
b. 柱模板的板片規格化,採用從外側將板片鎖緊的「柱模
板鎖緊法」,使組模與拆模作業簡單化,提升施工進度。
c. 梁、樓板的一體化、大型化:梁模板內藏式之平板式模
板。
(3) 柱與梁樓版的混凝土分別澆注:柱筋組立並封模後,即
先行灌漿至梁底高度,此時在沒有梁配筋與樓板配筋的
情況下,於這些豎立部分可十分堅固的打造出高品質的
混凝土。梁筋及樓板鋼筋組立完成並安置好模板及支撐
系統後再行澆置部份柱體及全面的梁與樓板系統。
(4) 大型塔吊機與平台升降機
a. 大型塔吊機:高層建築結構體是一個樓層接一個樓層的
「積層工法」,塔吊的機柱與升降機的支架應選擇可簡
單增長機種。
b. 平台升降機:用於起重往復4~5層樓間的多用途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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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36.36.3 混凝土之發包、製造及輸送混凝土之發包混凝土之發包混凝土之發包 製造及輸送製造及輸送製造及輸送 6.3.1.1.1.1 一般事項一般事項一般事項一般事項 (1)混凝土之製造,原則上於預拌混凝土工廠內進行。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2)預拌混凝土工廠,使用符合CNS A2042(預拌混凝土) 之規定並 通過預拌混凝土廠驗證制度的工廠。 [解說] a.b.高強度混凝土之製造,原則上於配備有可製造高強度混凝土 設備之預拌混凝土工廠內進行。高強度混凝土之製造時,爲了能 安定供給所要品質之混凝土,製造者應與施工者充分協議製作出 有關混凝土製造及品質管理之計畫書,根據計畫書進行混凝土之 製造。 預拌混凝土工廠,應使用取得符合CNS A2042(預拌混凝土)之規定 並通過預拌混凝土廠驗證制度的工廠。個別審查項目中,必須有 各種類之結構體混凝土抗壓強度和標準養護供試體抗壓強度間之 關係資料的整備,及6 個月以上之生產實績等。 6.3.26.3.26.3.26.3.2 預拌混凝土工廠之選定預拌混凝土工廠之選定預拌混凝土工廠之選定預拌混凝土工廠之選定 預拌混凝土工廠應滿足下述之條件,選定可製造、供給所定品質 的高強度混凝土,且具備有優良品質管理能力者。 (1)得到預拌混凝土廠驗證制度(GRMC)表示認定之工廠,可判斷具 有使用之高強度混凝土的製造能力。 (2)有可能取得第3章所規定之混凝土材料者。 (3)工廠內常駐有取得GRMC認定資格之技術者(混凝土品管師、混 凝土試驗技術員及混凝土產製技術員等專業人員證書),採取混 凝土之製造及品質管理有直接關係的體制,具可供給良好品質 之混凝土之體制者。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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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廠位於規定時間以內混凝土之澆置可結束的搬運距離內。
[解說]
預拌混凝土工廠之選定時,於工程開始前,將可製造滿足設計、 第六章 施工與管理
施工上之要求條件的高強度混凝土、可供給安定品質之高強度混
凝土,從工廠之製造設備、使用材料、配比、試拌合等進行綜合
性的判斷。工廠之選定時,就下述事項進行調查檢討。
(1)取得GRMC表示認定之工廠,必須要充分具備製造高強度混凝土
之設備。高強度混凝土之製造能力的判斷為,取得高強度混凝土
之GRMC表示認定的工廠,基於製造設備的狀況,根據生產實績之
品質管理資料、實機試拌合等來判斷。
(2)確認使用預定之水泥(結合材)及混合材料可取得,骨材等確認
滿足第3 章混凝土材料所規定之品質。此外,確認使用材料之品
質管理及儲藏設備已充分的整備。
(3)製造高強度混凝土之預拌混凝土工廠,必須有關於混凝土之配
比、製造、品質管理等具高度技術及豐富知識、經驗並取得合法
認定之技術者。此合法認定之技術者為,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
院辦理之預拌混凝土廠驗證制度(GRMC)認定之混凝土品管師、混
凝土試驗技術員及混凝土產製技術員等專業人員證書,並常駐於
工廠。此外,製造設計基準強度為80 N/mm2以上之高強度混凝土
時,選定混凝土品管師一位以上常駐於工廠。
(4)高強度混凝土,比普通混凝土水灰比及單位水量較少,因此新
鮮混凝土之品質的經時變化有變大的傾向。工廠應考慮這些因
素,位於規定時間之限度內混凝土之澆置可完成之距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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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6.6. .3.3.3 預拌混凝土之發包預拌混凝土之發包預拌混凝土之發包預拌混凝土之發包 預拌混凝土發包時,確認其符合CNS A2042(預拌混凝土)或GRMC有 關高強度混凝土之認定,承造人與製造者協議以下事項。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1) 水泥的種類及品質 (2) 骨材的種類及品質 (3) 粗骨材的最大尺寸 (4) 根據骨材之鹼性反應性的區分 (5) 水的區分 (6) 混合材的種類、品質及標準的使用量 (7) 其他的材料 (8) 混凝土的鹽化物含有量 (9) 空氣量 (10)混凝土的最高或最低溫度 (11)水灰比的上限值 (12)單位水量的上限值 (13)單位水泥量之下限或上限值。 (14)混凝土的標稱強度或管理強度、判定基準強度以及保證這些 的材齡 (15)混凝土配比方法 (16)拌合方法(材料的置入順序、拌合時間及拌合量) (17)混凝土之輸送路徑和輸送時間 (18)預拌混凝土得驗收檢查方法 (19)製造管理的方法 [解說] 使用高強度混凝土時,對應設計圖說記載之設計基準強度,這 些混凝土必須選擇各製造者而發包。有關根據混凝土標準養護試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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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民國98年12月。依建研所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呈現並另加歷史與適用註記,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查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