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底本129章目錄 | 高速公路局工程規範與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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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範圍:填縫劑、成型填縫板、人造橡膠與PVC止水帶、一般防水膜及橋面板防水膜之性能表、施工、鋪面保護、檢驗與計量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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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一般防水膜(2.1.5、3.1.4)與橋面板防水膜(2.1.6、3.1.5)應分開閱讀,不能混用溫度、養護、厚度、搭接或計價規定。第757頁瀝青處理玻璃纖維引用ASTM D3515,但本章1.4.3(10)所列該標準名稱為熱拌瀝青鋪面;表2「另詳表4」也與其前文「表2、3」及後續表3防水蓆試驗有引用疑義,均保留,不自行替換。第758頁表3的8.94及7.15kgf/cm²、15%及10%、腳註1–6與彩色上標照原件;表4跨758–759頁,原表頭「規定植」、電阻單位megaohms/m²及抗剪性45kg以上或經工程司評估均照錄。填縫劑現場黏著性試驗每完成300m辦理。一般防水膜有2°C及就地鋪築/預製系統的各別條件;橋面板防水膜另要求混凝土澆置14天後、空氣與表面高於10°C、徹底乾燥及相對濕度等條件,側搭10cm、端搭15cm且錯開30cm以上。第765頁「初壓應在溫度低於135℃以前完成」保留原寫法。一般填縫料、止水帶與防水膜包含於相關混凝土項目;橋面板防水膜另按認可橋面面積m²計量,不含重疊與垂直面。原文引用標準及版次不代表其今日現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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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50章 混凝土附屬品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建造鋼筋或無鋼筋之各種水泥混凝土構造物附屬品之材料、設備、施 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填縫劑(Sealing Compound) 1.2.2 成型填縫板(Premolded Expansion Joint Fillers) 1.2.3 人造橡膠止水帶(Neoprene Waterstop) 1.2.4 PVC止水帶(Polyvinylchloride Waterstop) 1.2.5 防水膜 1.2.6 橋面板防水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2 第02747 章-瀝青黏層 1.3.3 第02798 章-多孔隙瀝青混凝土鋪面 1.3.4 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5 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 1.3.6 第03601 章-無收縮水泥砂漿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179 混凝土瀝青蔗板 (2) CNS 3895 可撓性聚氯乙烯止水帶 (3) CNS 3896 可撓性聚氯乙烯止水帶檢驗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Standard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Bridges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1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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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C920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Elastomeric Joint Sealants (2) ASTM C1193 Standard Guide for Use of Joint Sealants (3) ASTM D36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Softening Point of Bitumen (Ring-and-Ball Apparatus) (4) ASTM D41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Asphalt Primer Used in Roofing, Dampproofing, and Waterproofing (5) ASTM D146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Sampling and Testing Bitumen-Saturated Felts and Woven Fabrics for Roofing and Waterproofing (6) ASTM D173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Bitumen-Saturated Cotton Fabrics Used in Roofing and Waterproofing (7) ASTM D312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Asphalt Used in Roofing (8) ASTM D882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Tensile Properties of Thin Plastic Sheeting (9) ASTM D1751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Preformed Expansion Joint Filler for concrete Paving and Structural Construction (Nonextruding and Resilient Bituminous Types) (10) ASTM D3515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Hot-Mixed, Hot-Lai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 (11 ) ASTM D6153-97(2003)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Materials for Bridge Deck Waterproofing Membrane Systems 1.4.4 美國聯邦規範(Federal Specification) SS-S-200E 1.4.5 美國喬治亞州運輸部(Georgia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GDT 69 Evaluating Waterproofing Membranes for Concrete Bridge Decks 1.4.6 國際混凝土修復學會(International Concrete Repair Institute,ICRI) 03730 Guideline for Surface Preparation for the Repair of DeterioratedConcrete Resulting from Reinforcing Steel Corrosion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2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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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定義 1.5.1 填縫劑:用於橋護(隔)欄、擋土牆、箱涵等混凝土構造物之接縫周圍,使接 縫內填充材料不受外在因素影響。 1.5.2 成型填縫版:用於橋護(隔)欄、擋土牆、箱涵等混凝土構造物之接縫處作為 填充之用。 1.5.3 止水帶:用於箱涵、擋土牆等混凝土構造物之接縫處作為防水之用 1.5.4 防水膜:用於人、車行箱涵等具防水需求構造物與土壤交接處,阻擋水滲 入結構物內。 1.5.5 橋面板防水膜:用於橋梁結構、箱涵及其他有防水需求並有覆蓋瀝青混凝 土之混凝土構造物,相關工作包括防水膜下之混凝土橋面板準備和防水膜 鋪設。 1.6 資料送審 1.6.1 填縫劑:應於施工前提報下列資料送工程司核可後方得施作。 (1) 材料之檢驗合格證明書。 (2) 若為進口貨應檢附進口證明。 (3) 技術資料:包括施工前接縫處理及填縫劑之施工使用說明,以及接縫 之1:1施工製造圖並標示劑料及施作面材料。 (4) 樣品:將填縫料樣品依類別及色澤分別裝於小型管或盒內送審。提送 長150mm,寬15mm的實體填縫料樣品,其色澤應與接縫兩側面材相近 。 1.6.2 防水膜、橋面板防水膜:所採型式應經工程司核可,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提 報其產品型錄、樣品、材質、施工計畫及原廠檢驗報告等資料並經工程司 核可及檢驗後始得施工,國外進口產品需附經海關證明之進口報單或相關 證明文件。 2. 產品 2.1 材料 2.1.1 填縫劑 (1) 一般混凝土構造物(如橋護(隔)欄、擋土牆等)之接縫所用填縫劑應符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3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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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下列之一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同等品。 A. 矽膠(Silicone)填縫劑:非酸性且符合ASTM C920 之Type S、Grade NS、Class 50、Use NT及M。 B. 聚胺酯(Polyurethane)填縫劑:符合ASTM C920之Type S或Type M、Grade NS、Class 50、Use NT及M。 (2) 橋面伸縮縫所用填縫劑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Federal Specification之 SS-S-200E規定。 (3) 所採填縫劑不得超過貯存期限,使用前依照製造廠商之規定儲存,倒 入填縫機具前應保持原廠封裝狀態。 2.1.2 成型填縫板:其材料依設計圖所示,浸柏油蔗板應符合CNS 2179或ASTM 3 D1751規定,保麗龍板(發泡性聚苯乙烯板)之密度不得小於0.015g/cm 。 2.1.3 人造橡膠止水帶:係以人造橡膠為主並含炭煙、氧化鋅、聚合劑及軟化劑 等成份之人造橡膠,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其物理性能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人造橡膠止水帶之物理性能 試驗項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硬度,A式硬度計 60±5 ASTM D2240 2 最小拉力強度(kgf/cm ) 120 ASTM D412 最小破壞伸長率(%) 350 ASTM D412 耐油試驗:ASTM Oil No.3 100℃ 70小時(%)Max. 80 ASTM D471 耐臭氧試驗:100PPHM臭氧中100小時,於38℃試樣在 無龜裂 ASTM D1149 20%應變 ASTM D395 最大壓縮變形試驗:22小時,70℃(%) 25% (方法B) 耐老化試驗:拉力強度及伸長率之最小保留率(%) 70℃加熱72小時 80% 2.1.4 PVC止水帶:係以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為主要原料並含樹脂、可 塑劑、穩定劑等附加材料製成之塑膠混合物,其種類、尺寸及品質應符合 CNS 3895規定並依CNS 3896檢驗。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4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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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防水膜 (1) 每捆應附原廠檢驗合格之標示,工程司得於材料進場前採取合格材料 之樣品以判定到場材料是否接受。 (2) 防水膜型式應符合下列二者之一規定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同等品: A. 就地鋪築瀝青防水膜系統:由下而上之鋪層為塗底料(Primer)、 防水瀝青(Asphalt)塗刷、纖維(Fabric)防水蓆、防水瀝青塗刷 、纖維防水蓆、防水瀝青塗刷各一層。 a. 塗底料:須符合ASTM D41規定。 b. 防水瀝青:須符合ASTM D312之TYPE II規定。 c. 纖維防水蓆:應符合下列二者之一材料規定,並須存放於乾燥 及有防護之場所,且成卷材料不得豎立堆放。 (a) 飽和瀝青棉織纖維(Woven Cotton Fabrics Saturated with Bituminous Substance):須符合ASTM D173規定。 (b) 瀝青處理 玻璃 纖維( Woven Glass Fabrics Treated with Asphalt):須符合ASTM D3515規定。 B. 預製防水膜系統:由下而上之鋪層為塗底料、黏著性預製防水蓆( Adhering Preformed Membrane Sheet)各一層,可分為橡膠化瀝青 型(Rubberized Asphalt Type)及改質瀝青型(Modified Bitumen Type )兩種系統,其材質規定如下表2、3: 表2 預製防水膜系統材質規定 項目 橡膠化瀝青型 改質瀝青型 塗底料 人造橡膠型材料 樹脂或溶劑型材料(Resin or (Neoprene Based Material) Solvent Based Material) 預製防水蓆 橡膠化瀝青片經聚乙烯片(網 改 質 瀝青 聚合物結合聚 酯 纖 (另詳表4) )強化而成 維或玻璃纖維強化而成 黏著料 橡膠化瀝青冷接填縫劑 瀝青及合成樹脂拌合劑(Blend (Mastic) (Rubberized Asphalt Cold of Bituminous and Synthetic Resins) Applied Joint Sealant)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5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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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防水蓆試驗規定 性質 試驗方法 橡膠化瀝青型 改質瀝青型 *1 *2 2 *3 2 *3 抗拉強度Tensile Strength ASTM D882 8.94 kgf/cm 7.15 kgf/cm *4 *3 *3 *2 破壞伸長率% Elongation at break 15﹪ 10﹪ ASTM D882 *5 柔韌性Pliability 無龜裂 無龜裂 ASTM D146 No cracks No cracks 最小厚度Thickness(Min.) 1.63mm 1.75mm *6 最低軟化點Softening Point(Min.) AASHTO T53 74°C 99°C 註*1:破裂係數沿機械方向。 *2:方法A,2.54cm寬試條,初始標點10.16cm以上,計量長10.16cm,速率5.08 cm/min,5個樣品平均。 *3:ASTM D146,at 23±2°C。 *4:機械方向。 *5:-12.2°C時以2.54cm之導心桿彎曲180°(180° Bend Over a One-Inch Mandrel at 10°F)。 *6:ASTM D36 2.1.6 橋面板防水膜 (1) 防水膜應為ASTM D6153 第III型,應為自黏式,由一層改質瀝青或橡膠 瀝青防水膜,和一層或兩層抗收縮、堅韌耐久、耐熱的聚丙烯或聚酯或 玻璃纖維編織網結合而成,一層和兩層編織網時的厚度各為1.65mm 和 2mm,瀝青防水膜的一面有一層釋紙(Release Paper, Release Liner),防 止成捲供應的防水膜材料黏在一起,此釋紙應易於掀起。 (2) 依照美國喬治亞州試驗方法GDT 69 試驗,防水膜應符合表4規定。 表4 橋面板防水膜試驗規定 性質 試驗方法 規定植 結合性(Bond) 結合不斷裂,不捲邊,不起泡,無針孔 GDT 69 水滲透性 2 GDT 69 高於5.4 megaohms/m ,間接量測 (Water permeability) 2 抗熱性 耐150℃且保有5.4 megaohms/m 以上 GDT 69 (Heat resistance) 的電阻 經過20 小時、60℃花崗岩碎片蠕動損 抗骨材穿刺性 GDT 69 壞 試 驗 (Creep damage test) , 仍 保 有 (Resistance toaggregate 2 penetration) 5.4megaohms/m 以上的電阻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6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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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試驗方法 規定植 在濃度5%硫酸、5%鹽酸、5%氫氧化鈉 化學抗性 GDT 69 、25%氯化鈉、25%氯化鈣中浸泡30天 (Chemical Resistance) ,保持完整和良好狀況 抗剪性 GDT 69 45kg 以上,或是通過工程司的評估 (Resistance to shear) 2 防水有效性 防水膜不移位,保有5.4 megaohms/m GDT 69 (Waterproofingeffectiveness) 以上的電阻 (3) 防水膜和橋面板黏著劑(Primer Adhesive)應為防水膜製造商所生產或同 等品。 (4) 防水膜疊接膠泥(Mastics for Sealing Overlaps)應為防水膜製造商所生產 或同等品。 (5) 防水膜封邊膠泥(Mastics for Sealing Edges)應和防水膜、防水膜和橋面板 黏著劑相容,應為防水膜製造商所生產或同等品。 (6) 防水膜及相關產品應保持製造商產品說明書所敘述的、原來的、未啟封 的容器和包裝運至工地,工程司檢驗和使用前,不得拆封。防水膜運抵 工地後,應儲存於室溫低於40℃、乾燥、清潔、且經工程司同意的室內 場所,裝防水膜的紙盒應儲放在棧板上,棧板不得堆疊。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施工前應依填縫劑製造商之建議及下列所述施作: (1) 一般混凝土澆置及養護7日後,在良好乾燥的天候下,始得填灌填縫劑 ,填縫劑填入接縫前,接縫應為乾燥、清潔、不含碎片、泥土、塵埃 、混凝土養護劑和其他外來物質。 (2) 填縫劑施作時應使用護面膠帶,以防止填縫劑接觸到鄰近表面。填縫 劑壓形完成後應立即撕除護面膠帶,撕除時不得損及填縫劑。 (3) 填縫劑填入後,應隨即以手工具壓出凹陷(Concave)形狀,填縫劑表 面不得有氣泡且須與接縫面確實接合。超過不沾黏時間(Tack-Free Time)後不得再作任何塑形。填灌時,不慎沾污路面或溢出接縫之填 縫劑應立即刮除,去除作業不得使用溶劑。 (4) 如有使用底膠(Primer)之必要時,應使用製造商現場試驗或經驗而建 議的底膠塗布於接縫面,並依製造商之建議方法適量塗布,勿讓底膠 溢至鄰近表面。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7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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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採雙劑型填縫劑混合時,須依製造商材料使用說明書規定用量正確 秤量,並依其規定之雙劑混合順序及使用時間施工完畢。 (6) 填縫劑每施作完成300公尺須按照ASTM C1193附錄X1之規定辦理現 場黏著性試驗,當2.5公分長之填縫條被拉成10公分長,而沿縫溝劃開 之7.5公分長切口未拉開伸長時,則黏著性試驗合格。 3.1.2 成型填縫板:其正確位置須於澆置混凝土前安置妥當。 3.1.3 止水帶 (1) 其供應與設置應符合設計圖所示及本規範規定。 (2) 直帶型止水帶不得有接頭,帶與特別接合片應澈底完善處理,使任何 斷面均能密實且均勻而無孔隙。特別接合片之轉角連結處(Junction) 應經鑄模定型,於硬化期間接縫處應以適當之夾板固定,接合處之材 料於整個斷面應密實、均勻。 (3) 若澆置混凝土後止水帶超出所定位置與規定形狀很多,則其周圍混凝 土應移除並重新設置止水帶及澆置混凝土,其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4) 接合人造橡膠止水帶可由承包商選擇並經工程司核准後採行硬化處理 (Vulcanized),或採不銹鋼零件之機械性接合,或應用該止水帶之接 合件材。 (5) 接合聚氯乙烯止水帶應依製造廠商提供之方法熱封(Heat Sealing)接 合面,以自動調節熱電源溫度設備處理,惟所加之熱度應恰達熔化材 料而不可將膠狀物燒焦或變質。 (6) 裝設止水帶時為避免腹板或翼緣受扭曲或彎曲,必要時須於方向改變 地方切斷再予接合。 3.1.4 防水膜 (1) 所有施作防水膜之混凝土表面需平順且不得有影響黏結及導致防水膜 穿破之孔洞或突出物與雜質。 (2) 防水蓆不可有任何破損,並不得曝露於風雨、天候中。 (3) 防水膜不得於潮濕天候及混凝土表面溫度低於2°C(或製造廠商建議) 鋪設,若該表面暫時潮濕時,可以5 cm厚之熱砂覆蓋並靜置1~2小時或 足夠長時間俾該表面溫乾後再清除砂。 (4) 防水膜鋪設完成後應即鋪設瀝青混凝土保護覆蓋層,以免防水膜因人 工、機具或曝露於天候而損傷。 (5) 就地鋪築瀝青防水膜系統鋪設: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8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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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所有防水處理作業均應自低點開始。 B. 防水瀝青應以附有溫控之加溫設備加溫至149~177°C。 C. 第一片纖維防水蓆鋪設應為一半寬度,第二片為全寬鋪設並覆蓋 第一張之全寬,第三片以後則均為全寬鋪設且覆蓋其下第二片至 少5.08cm寬,使所有鋪設面均覆蓋二層以上,而端部重疊至少30.48 cm。 D. 塗底料塗刷且乾燥後始可塗刷第一層熱瀝青(範圍為寬約50.8 cm 及全長),其後即滾鋪第一層半寬之纖維防水蓆並小心壓平,以消 除所有氣泡並使其緊貼面層。其後於該層纖維防水蓆及相鄰略大 於纖維防水蓆半寬之範圍塗刷熱瀝青,再依前項及上述方式接續 施作,最後並全面塗刷熱瀝青,且應於當日完成。 E. 完成之防水膜係一層塗底料、三層瀝青及二層纖維防水蓆緊密黏 結而成,且每層纖維防水蓆間及與其外部表面間須以瀝青隔離。 2 F. 完成後之瀝青塗刷量應達4.89 L/m 以上,且每次塗刷後應使混凝 土面不顯現灰色斑點並能充分覆蓋纖維防水蓆。 G. 防水膜之邊緣及開孔處應妥適處理以防水流入防水膜及其下面層 間。 H. 完成之防水膜應妥予防護以免因施工作業受損,若有損壞時應施 作修補片,第一褶應涵蓋受損範圍最外緣30.48 cm以上,第二褶則 應涵蓋第一褶外緣7.62 cm以上。 (6) 預製防水膜系統鋪設: A. 塗底料於塗刷期間應徹底混合並持續攪拌。 B. 塗底料塗刷後應靜置乾燥(人造橡膠型需36小時以上,溶劑型需24 小時以上,樹脂型需8小時以上)至無黏性後始可鋪設防水膜,且 塗底料應塗刷兩層。 2 C. 人造橡膠型塗底料每層塗刷量應達0.1358 L/m 以上,樹脂或溶劑 2 型塗底料則應達0.3395 L/m 以上,且須以噴灑或橡膠滾筒為之。 D. 防水蓆可用手或機具以順排水方向之鋪設屋瓦層次方式自橋面低 側施設各層,於橋面低(高)側係沿橋(護)隔欄鋪設寬30.48 cm以上 並向上延伸7.62 cm高(其高處之外露邊緣須以黏著料滾邊),其 餘沿縱向鋪設且與相鄰者至少搭接6.35 cm,而端部之搭接至少 15.24 cm。鋪設後應以滾筒滾平使其與塗底料之混凝土面緊密均勻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9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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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結,並採儘量減少皺摺及氣泡之措施。 E. 防水蓆若有撕裂、切口或過窄之搭接應以黏著劑及涵蓋該缺陷面 之外緣15.24 cm以上之修補片修補,其用於改質瀝青型為耐久性聚 酯膠片且以丙烷火烤熔化貼於修補面並滾壓使兩者緊密黏著。 F. 防水蓆於開放接點或橋面洩水孔等處應先裁切再鋪設。 (7) 保護覆蓋層應於防水膜鋪設完成後即施作,以免因暴露於日曬、氣候 或施工作業而受損, 3.1.5 橋面板防水膜 (1) 橋面板防水膜應於排水裝置、緣石、橋護(隔)欄等完成後鋪設。 (2) 預訂鋪設防水膜的橋面板混凝土,若使用液體泡沫膜化學劑辦理養護 ,養護劑應為透明且由樹脂基成份組成,不得含矽基、油基、臘基或 顏料。 (3) 鋪設防水膜的水泥混凝土橋面板結構表面應具足夠的平坦和均一,有 似鏝飾的紋理(Trowel Texture),惟不宜以帚修飾(Broom Finishes),任 何的表面偏差應使之平滑,粗糙和不規則應整平,不得有孔洞、碎裂 區、鬆動的骨材和尖銳的突出,且不得看見粗骨材,以確保防水膜和 橋面板密接。橋面板表面的高點、尖點等應鑿除或磨平,瀝青混凝土 覆蓋厚度未達5cm的範圍應鑿低和磨平。 (4) 橋面板防水膜鋪設範圍應以噴砂法清除所有的灰塵、鬆動的石頭、垃 圾、油、脂、臘、矽化物、顏料、混凝土養護劑、交通標線和其他損 害防水膜、降低防水膜與橋面板黏結的物質,噴砂的所有殘留物應以 壓縮空氣清除,不得以水清洗。如此清潔後仍黏在橋面板、有害防水 膜和橋面板黏結密接的物質,應以鏟子或其他手工具去除,或以研磨 清潔(Abrasive Cleaning)、鋼絲刷凈(WireBrushing)等方法進一步清潔。 (5) 防水膜系統的施工應依照本款和防水膜製造商之規定,使用的防水膜 寬度應使側搭(Side Lap)次數最少。 (6) 防水膜系統不得於相對濕度大於80%時、露點溫度以下時、有霧時、有 毛毛雨時、有雨時或即將下雨時施工。 (7) 橋面板混凝土澆置14 天後,於空氣和混凝土表面溫度高於10℃、且混 凝土表面徹底乾燥狀態下,方得塗佈防水膜和橋面板之黏著劑(Primer) ,和鋪置防水膜。 (8) 防水膜鋪設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10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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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鋪築防水膜的混凝土表面,應以羔羊毛滾筒(Lamb’s Wool Roller) 或噴塗法塗佈防水膜和橋面板之黏著劑,此黏著劑用量應依據橋 面板表面狀況、孔隙和紋理,參照防水膜製造商之規定,使施佈之 表面完全浸潤但不成灘(Puddling)試塗決定。此黏著劑施佈噴塗抹 範圍不超過一工作日防水膜可完成鋪設的範圍。塗抹後24 小時未 鋪蓋防水膜的範圍,應重新塗佈。 B. 防水膜和橋面板黏著劑噴塗的所有表面於獲得充分養治前,不得進 行防水膜鋪放。黏著劑養治時間視溫度、雲層覆蓋、風和濕度等天 候因素而定,當以手輕觸黏著劑、感覺黏手但不會黏起黏著劑時, 黏著劑養治完成。在多塵的地點,防水膜應在黏著劑養治後儘快地 鋪置。 C 在橋面板和緣石、橋護(隔)欄、伸縮縫等垂直面交接處應做填角 (Filletor Cant),填角材料應為可和橋面板和緣石、橋護(隔)欄等黏 結良好者,例如乳膠改質水泥砂漿(Latex Modified Cement Mortar) 或聚氨酯(Polyurethane)填縫劑或其他防水膜製造商之產品等,成 型的填角不得使用。填角施作範圍應清潔、乾燥並塗佈黏著劑。 D. 填角全部施作完成後,在填角間以人工或機械方式鋪築防水膜,受 損或污染、受潮和打溼的防水膜不得使用,釋紙不易掀起的防水膜 亦不得使用。釋紙應在鋪放防水膜的時候才移除。防水膜鋪放時, 不論縱向和橫向都應自低處往高處鋪放,應沿著路線方向鋪設,側 搭寬度不少於10cm,端搭(End Lap)長度不得少於15cm,端搭不得 在一條直線上,應錯開30cm 以上。防水膜鋪設和展開時,應保持 輕微的張力。鋪設的防水膜應筆直、平順,沒有皺紋,沒有捲起的 邊或揚起的邊,寬度超過1cm 的皺紋應切開,合攏後下壓和橋面 板密合。防水膜不應橫過橋面板表面有作用的接縫(Working Joints) 。在排水口(Drains)、人孔、排水槽(Gutters)、寬的伸縫等開口處, 防水膜應鋪過開口,然後沿著開口的周邊小心地和俐落地切割,並 移除之,開口周邊再以封邊膠泥密封。 E. 所有防水膜曝露的邊緣、末端(Terminations)、突出(Protrusions)、接 縫和其他不連續,應以膠泥封住,側搭和端搭原則上無需以膠泥封 起,若是工程司認為有需要,側搭和端搭以及其他施工技術上顯示 需要另加密封的地方,應依照工程司的指示使用膠泥封住。全部的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11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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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膜如果未能一天鋪設完成,曝露的邊應以封邊膠泥封住,以確 保防水膜邊緣的密封和黏合。膠泥封邊應以防水膜的邊為中心,寬 度2.5-5cm,厚度1.5-3mm。若是使用冷施作膠泥,應養治24 小時 後才可容許車輛駛上防水膜,和鋪築瀝青混凝土覆蓋層。 F. 防 水 膜 鋪 築 完 成 , 接 著 以 寬 30cm 以 上 之 防 水 膜 施 作 禦 水 帶 (FlashingStrip),此禦水帶自瀝青混凝土頂面略低處向下延伸至橋 面板,再沿著橋面板水平鋪設,橋面板部分的寬度最少15cm,此 禦水帶垂直面的頂面應以封邊膠泥密封。 G. 若是設計圖規定,在防水膜周邊或是突出物處(Protrusion)需以30cm 寬的條狀防水膜補強時,或是沿著防水膜垂直邊至覆蓋瀝青混凝 土表面高度以30cm 寬的條狀防水膜幫助防水時,此條狀防水膜和 面狀防水膜的邊緣接縫(Edge Joint)應予密封。在突出物處,將切割 的防水膜條環繞突出至需要防水的高度,和附近,並延伸至突出穿 刺的面,防水膜加強環應自突出向所有方向伸展30 cm 以上。然後 全部防水膜表面往上至突出或邊應施以封邊膠泥。 H. 防水膜鋪放後,應以膠輪壓路機或小卡車等滾壓至少3次,實際需 要滾壓的次數和應使用的滾壓機具種類應能使得防水膜和橋面板 有著緊密、完全、和連續的結合。 I. 防水膜滾壓完成,應檢查防水膜的鋪設有無瑕疵,並修補之。氣泡 應刺穿,讓空氣釋出,再將防水膜下壓與橋面板結合;小於1 cm 的皺紋可切開、弄平並重新黏合。修補時所產生小的穿刺孔和切口 等,可以封邊膠泥封蓋。較大面積的受損防水膜應移除,並以另一 片防水膜修補,此一補片應較修補範圍多出15cm 以上,橋面板應 塗佈黏著劑,並滾壓以獲致良好的密封,此一修補片的周邊應以封 邊膠泥封住。所有的縫、邊、突出和不連續(Discontinuity)應檢查其 黏合和密封,如有瑕疵,應即改正。上述所有瑕疵改正完成後,應 通知工程司檢驗。 (9) 瀝青混凝土鋪築 A. 鋪設完成的防水膜應檢查防水膜完整性,並修補缺陷,經工程司檢 驗通過後,才可鋪築覆蓋的瀝青混凝土。 B. 通過工程司檢驗的防水膜應儘快地鋪設瀝青混凝土覆蓋層,以免其 受損,所有封邊膠泥和疊接膠泥乾燥前,不得鋪築瀝青混凝土。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12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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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鋪築瀝青混凝土前,除非工程司核可,防水膜上僅允許瀝青混凝土 鋪築作業機具行駛。 D. 防水膜鋪設後下雨,瀝青混凝土鋪築作業應待防水膜表面徹底乾燥 後進行。 E. 防 水 膜 和 瀝 青 混 凝 土 覆 蓋 層 間 不 得 放 置 任 何 成 型 保 護 層 (PreformedProtection Course)。 F. 瀝青混凝土鋪築前,防水膜編織物表面應以羔羊毛滾筒或以噴佈方 式均勻地塗佈瀝青黏層。瀝青黏層種類和用量應依照防水膜製造 商規定,且應獲得工程司之核定,種類不得為油溶瀝青。氣溫低於 10℃時,或即將下雨時,或防水膜表面潮濕時,皆不得灑佈瀝青黏 層。 G. 使用的瀝青混凝土鋪面機具應為平履帶型(Flat Tracked)或膠輪型, 作業前和作業時應檢查履帶或輪胎上沒有會傷害防水膜的黏附物、 石頭、尖銳的突出物等。瀝青拌合料應由卡車直接卸入瀝青混凝土 鋪面機料斗中鋪築,不得成堆卸在防水膜上後鋪平。卸入料斗中的 瀝青拌合料在送料螺鑽處的高度,應正好低於送料螺鑽軸的高度。 當鋪面機前進時,卸料卡車不得和鋪面機接觸,應以其他機具向前 拖行。 H. 瀝青混凝土應由低處往高處小心地鋪築,其舖放在防水膜時的最高 溫度不得超過防水膜可承受的溫度,其初壓應在溫度低於135℃以 前完成。 I. 瀝青混凝土的鋪放應平順和均一(Smoothly and Uniformly)的進行, 應避免鋪面機停停開開所可能造成防水膜的損傷。鋪面機料斗滿 載時,或瀝青料聚集在送料螺鑽時,應避免停車,如果必須停車, 重新開動時,應特別的注意。鋪面機刮板應預熱,以幫助瀝青混凝 土的移動,鋪築過程中,燃燒器不得開啟,以免防水膜受損。 J. 瀝青混凝土宜以雙輪壓路機滾壓,使用振動壓路機時,振幅應低, 頻率宜高。滾壓時有拌合料推擠情形時,應降低滾壓速度,或在較 低的溫度滾壓。 K 瀝青混凝土鋪築產生氣泡時,自氣泡末端穿刺釋壓。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13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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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填縫劑、成型填縫板、止水帶、防水膜、所需一切材料、人工、機具設備 等費用已包含於相關混凝土工作項目契約單價內,不另計價。 4.1.2 工作項目「橋面板防水膜」依照實際完成且為工程司接受鋪築於橋面板之 2 面積m 計量,重疊的部分和橋護(隔)欄、緣石等垂直面的部分不計量。橋 面板防水膜試驗費已包含於「橋面板防水膜」工作項目中,不另計量計價 。 4.2 計價 工作項目「橋面板防水膜」之契約單價,已包括橋面板混凝土之準備, 供應和完成防水膜系統鋪置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 輸、檢驗、試驗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所需費用在內,另無其他給付。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2 橋面板防水膜 m <本章結束> 施工技術規範 03150-14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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