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施工規範|第四章 銲接施工(3/6)
發布與施行:96年7月5日台內營字第0960803500號令訂定,96年8月1日生效。
文件性質:鋼結構施工規範及解說
官方來源: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 行政院公報發布令與附件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依本章公報附件收錄條文、解說及原附圖。原文用語、標準年版及字樣照錄;工程適用仍須核對契約指定版本。
*未列於本表之CNS規格結構用材料,其銲接程序須依第4.3節檢定。
表4.2-2 預檢定預熱及道間溫度2*
註:1、母材溫度低於0℃時,母材必須先預熱到至少21℃,在銲接進行中時,溫度至少需保持在21℃以上。
2、對周圍環境及母材之溫度規定,見4.4節。
*本表為最低溫度,可視工件受拘束程度、周圍空氣濕度、母材龜裂性等因素,提高溫度。
| 4.2.6
銲接程序規範書之一般要求
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內容必須符合表4.2-3之規定。 1、 立銲上進要求 所有立銲行進方向必須由下向上,惟修補銲蝕且依表4.2-2施行21℃以上預熱時,可立銲下進。當銲接管狀工件時,立銲行進方向可由下向上或由上向下,視電銲工是否具該方向檢定資格。 2、 銲道之寬度及深度限制 每一銲道之熔填金屬斷面的深度或最大寬度,不可超過該銲道表面寬度(如圖4.2-1)。
圖4.2-1 銲道之斷面寬度與斷面深度大於表面寬度(不可接受之例)
3、耐候鋼材之要求 對曝露於大氣未油漆素面使用的耐候鋼材,要求熔填金屬能耐大氣腐蝕且與母材顏色一致時,銲條或銲線-銲藥組合必須依表4.2-4選用。 |
解說:
立銲行進方向由上向下時,易有夾渣、滲透不足之缺陷。
熔填金屬斷面深度或最大寬度,若超過該銲道表面寬度,由於收縮應力,在凝固時最後凝固之中央部分極易產生銲道龜裂。
耐候鋼材含有耐腐蝕之合金成分,若銲道不做塗裝防護,則其銲材必須含相似合金成分,才能耐腐蝕。
表4.2-3 預檢定WPS之規定6
註:1、除了底道外。
2、對EXX14及低氫銲條為4.0mm。
3、銲未油漆及曝露的耐候鋼見4.2.6節之要求。
4、對寬與深之限制見4.2.6節。
5、非管狀結構的平、橫、仰姿勢,當層寬W>16mm時之每層;非管狀結構的立銲姿勢或管狀結構的5G或6G,當寬W>25mm時之每層。
6、灰色區表不適用。
7、GMAW-S須依第4.3節檢定。
表4.2-4 耐候鋼材裸面使用之填料金屬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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銲接方法 |
填料金屬規格 |
核准使用的銲條(線)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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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W |
CNS 13037 AWS A5.5 |
銲道金屬依A5.5分析為B2L,C1,C1L,C2,C2L,C3或W的所有電銲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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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註3 |
CNS 13014;13015 AWS A5.23 |
銲道金屬依A5.23分析為Ni1,Ni2,Ni3,Ni4或W的所有銲線-銲藥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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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W |
CNS 14599 AWS A5.29 |
銲道金屬依A5.29分析為B2L,K2,Ni1,Ni2,Ni3,Ni4或W的所有銲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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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W註3 |
AWS A5.28 |
填料金屬成分依A5.28分析為B2L,G(見註2)的所有銲線 |
註:1、除了化學成分符合本表要求,也必須符合表4.2-1之要求。可以使用AWS填料金屬規格中同型,但抗拉強度更高一級之填料金屬。
2、熔填金屬之化學成分必須與本表任一銲道金屬相同。
3、合金銲線(金屬芯線,非包藥銲線),命名方式如下:
潛弧銲接:在E和X間加入C,如F7AX-ECXXX-Ni1
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以C代S並省去R,如E80C-Nil
表4.2-5 一道銲成之填角銲道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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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護金屬電弧銲接(SMAW) |
6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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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弧銲接(SAW) |
8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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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GMAW)/包藥銲線電弧銲接(FCAW) |
8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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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斜接T型接頭 已預檢定之斜接T型接頭,其細部配置如圖4.2-2所示,其銲接方法須符合4.2.2節之規定。 1、夾角限制:斜接T型接頭之鈍角,角度大於100°時,其接合細部須依圖4.2-2(c)之規定。 2、最小銲道尺寸:圖4.2-2(a)、(b)、(c)所示之斜接T型接頭之最小銲道尺寸,須符合銲接設計規範之規定。 |
註:1、En, E’n=由根部間隙Rn所定之有效喉深,n=1,……5。
2、t=較薄板之厚度。
3、對GMAW-S、GTAW銲接,非預檢定合格。
4、圖(d)之Z值見銲接設計規範。
5、圖(d)不預檢定30°以下之角,銲工檢定見表4.3-8。
圖4.2-2 預檢定斜T形接頭細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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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塞孔或塞槽銲道限制 以遮護金屬電弧銲接,短路移行以外之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或包藥銲線電弧銲接等銲接法所銲成塞孔或塞槽銲道,其尺寸須符合銲接設計規範之規定,且銲接施工須符合第4.4節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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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部分滲透與全滲透開槽銲道之一般規定 1、 預檢定遮護金屬電弧銲接接頭之開槽設計,亦可使用於已預檢定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或包藥銲線電弧銲接。 2、 根部間隙:接頭根部間隙可依4.2.10節及4.2.11節所述範圍變化,惟對使用自動或機械化的包藥銲線電弧銲接、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及潛弧銲接,根部間隙的最大變化範圍(組裝時之最小與最大間隙),不可超過3 mm,若超過3 mm則必須在銲接前修正。 |
解說:
自動銲接時,除非裝有監測及回饋修正機構,因無法如手工銲接時可隨時調整間隙,若間隙大於3 mm,根部易燒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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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部分滲透開槽銲道之規定 預檢定合格之部分滲透開槽銲道,其接頭細部尺寸示於圖4.2-3中,其銲接方法、接頭代號、開槽角度、銲接姿勢、銲道尺寸(E)均須符合表4.2-6中之規定。 1、 部分滲透開槽銲道之認定 開槽銲道單面銲接時未使用背襯材,或雙面銲接但未背鏟,均視為部分滲透開槽銲道。 2、 最小預檢定銲道尺寸 單或雙V型、斜槽型、J及U型的部分滲透開槽銲道,其最小銲道尺寸示於表4.2-7內。I型對接(B-P1)、喇叭斜槽型(BTC-P10)之部分滲透銲道,最小銲道尺寸可由圖4.2-3、表4.2-6計算出。製造圖必須標註銲道尺寸(E)及設計開槽深度(S)。 3、 銲道開槽尺寸 銲道開槽尺寸其設計及組立容許公差須符合表4.2-6之規定。 |
表4.2-6 預檢定部分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6(續) 預檢定部分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內角隅接頭
**外角隅接頭
表4.2-6(續) 預檢定部分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內角隅接頭
**外角隅接頭
表4.2-6(續) 預檢定部分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1、對冷成形(A500)矩形管,尺寸C不限制
2、接頭記號見圖4.2-3
圖4.2-3及圖4.2-4之代號說明
表4.2-7 預檢定之部分滲透開槽銲道最小銲道尺寸(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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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全滲透開槽銲道之限制 預檢定之全滲透開槽銲道,其接頭細部如圖4.2-4,其銲接方法、接頭代號、開槽角度、銲接姿勢、銲道尺寸(E),銲道開槽尺寸其設計及組立容許公差等均須符合表4.2-8中之規定。 雙V或K型槽,在背剷後,其接頭根部之形狀,須與已預檢定合格U型,J型開槽形狀相同。 |
表4.2-8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表4.2-8(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之接頭細部尺寸
※接頭記號見圖4.2-4
※表4.2-6及表4.2-8之備註:
A:不適用於(GMAW-S)短路移行之保護氣金屬電弧銲接,也不適用於GTAW。
B:接頭僅從一邊銲接。
Br:應用於反復負荷時。
C:在銲接第二邊之前先將根部背鏟至無缺陷。
D:SMAW用的接頭細部亦可用於預檢定GMAW(GMAW-S例外)及FCAW。
E:最小銲道尺寸(E)示於表4.2-6;S如圖中所示。
J:若填角銲道應用於靜態載重結構件中以加強角隅及T型接頭之開槽銲道,這些等於1/4T1,但不可大於9.6mm。在反復載重結構件中之角隅及T型接頭之開槽銲道,必須以本1/4T1(但不大於9.6mm)之填角銲道加強。
M:雙面開槽銲道之槽深可不同,但較淺之槽深不可少於接頭中較薄板之1/4板厚。
Mp:若符合E之限制,雙面開槽銲道之槽深可不相同,銲道尺寸(E)適用於個別的開槽。
N:接頭中之兩鋼板之方向,在對接時可在135°∼180°間變動,在角隅接頭可在45°∼135°間變動,在T型接頭可在45°∼90°間變動。
V:對角隅接頭,外邊開槽可開在兩鋼板之一或兩者之間,只要槽之外型不變並距鋼板邊緣有足夠距離不使邊緣被熔化。
Z:銲道尺寸(E)是基於修平之接頭銲道。
圖4.2-4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接頭之細部接頭代號及細部尺寸見表4.2-8
圖4.2-4(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接頭之細部接頭代號及細部尺寸見表4.2-8
圖4.2-4(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接頭之細部接頭代號及細部尺寸見表4.2-8
圖4.2-4(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接頭之細部接頭代號及細部尺寸見表4.2-8
圖4.2-4(續) 預檢定全滲透開槽銲道接頭之細部接頭代號及細部尺寸見表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