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施工規範|第四章 銲接施工(2/6)
發布與施行:96年7月5日台內營字第0960803500號令訂定,96年8月1日生效。
文件性質:鋼結構施工規範及解說
官方來源: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 行政院公報發布令與附件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依本章公報附件收錄條文、解說及原附圖。原文用語、標準年版及字樣照錄;工程適用仍須核對契約指定版本。
頁內段落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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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 4.2.1 一般規定 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Prequalified 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 prequalified WPS)係指符合本節規定之銲接程序規範書。未符合本節規定之銲接程序規範書,須依第4.3節之規定執行檢定。 預檢定合格接頭在銲接組件或結合件之適用性,應由工程師依其專業知識判斷。 |
解說:
預檢定合格銲接程序規範書不必依第4.3節之規定執行檢定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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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銲接方法 1、 預檢定銲接方法 銲接程序規範書採用下列銲接方法,且符合本節之規定,可視為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無須進行銲接程序規範書檢定試驗。
2、 本規範認可之銲接方法 銲接程序規範書採用下列銲接方法,其銲接程序規範書應依第4.3節之規定檢定合格。
3、 其他銲接方法 經工程師核可後,可採用非上述之銲接方法,惟其銲接程序規範書仍須依第4.3節之規定檢定合格後,始得使用。進行檢定試驗時,製作銲接程序規範書之承造人須建立適用於某特定銲接方法之主要參數(Essential Variable)項目及其範圍。主要參數範圍必須基於以往對某銲接方法的實驗所累積之數據來擬定,或必須做一系列試驗以建立主要參數範圍,任何超出已建立之主要參數範圍的改變必須重新檢定。 |
解說:
本節之銲接方法若依本節的規定進行銲接,WPS不須檢定試驗。
短路移行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因銲道滲透深度較淺、品質較差,故須進行檢定試驗。短路移行為電弧銲接熔滴移行的型態之一種,消耗性電極於電弧每次短路的瞬間被熔融成熔滴落入熔池來達到熔填的效果。
遮護金屬電弧銲接:使用被覆銲藥之電銲條銲接,又稱手銲。
潛弧銲接:以一個或多個電弧介於銲線電極與熔池間,電弧與熔融金屬由散佈在銲道上的顆粒狀銲藥覆蓋做為保護,由於電弧被銲藥遮蔽故稱潛弧銲接。
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電弧介於連續輸送之銲線電極與熔池間,電弧與熔池必須藉外來的氣體加以遮護,熔滴移行的方式有短路移行球滴移行及噴弧移行等。
包藥銲線電弧銲接:電弧產生在連續輸送之消耗性電極與熔池之間,填料金屬為內部裝填銲藥的管狀線材,銲藥之主要功能為產生遮護氣體、參與冶金反應及生成銲渣等。不需外加遮護氣體之包藥銲線電弧銲接簡寫FCAW-S,需外加遮護氣體之包藥銲線電弧銲接簡寫FCAW-G。
其他銲接方法(如電漿銲接、雷射銲接、電子束銲接……)因在鋼結構銲接應用上,數據及經驗皆少,必須以實驗數據建立主要參數範圍,且依第4.3節之規定檢定合格後,始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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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母材及填料金屬之組合 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必須採用表4.2-1內之母材和填料金屬,且母材及填料金屬之強度關係須相匹配。當母材為表4.2-1內任一鋼材與表內同組鋼材,須選用任一列於同組之填料金屬。當母材為表4.2-1內任一鋼材與別組其他鋼材時,須選用任一列於較低強度組之填料金屬。惟採用遮護金屬電弧銲接時,其填料金屬必須是低氫系銲條。 |
解說:
工程師可核准未列於表4.2-1之鋼材使用於銲接輔助構件,其化學成分範圍應符合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之鋼材化學成分範圍及強度等級。填料金屬及預熱溫度須符合4.2.3節、4.2.4節相似強度與化學成分鋼材之要求。
CNS 2473之SS330鋼材為一般結構用,因未規定含碳量範圍,並不適合於結構件銲接,如欲採用此種鋼材,必須依其化學成分另訂WPS。
水淬鋼筋由於化學成分變動量很大,且強度高於規格值甚多,又易被加熱軟化(降低強度),除非訂出強度與化學成分之範圍,否則並不適用於結構件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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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預熱溫度與道間溫度 預熱溫度與道間溫度須符合表4.2-2之規定。組成接頭之母材,其預熱或道間溫度不同時,須選用較高者。 |
解說:
所採用預熱溫度與道間溫度,若低於表4.2-2之值時,須依銲接方法、銲接材料、鋼材成分及厚度為基礎,經工程師認可後,建立最小預熱及道間溫度,但其WPS必須依4.3節進行檢定。若使用非表4.2-1所列之材料,則依上述方法決定預熱溫度。表4.2-2之值為最低值,當工件受拘束程度大,鋼材易龜裂,可增高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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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銲接程序規範書參數限制 承造人必須提供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銲接程序規範書內之電流(送線速度)、電壓、移行速度、遮護氣體流量等4種銲接參數,必須符合第4.3節適用範圍之規定。由已檢定合格銲接程序規範書和預檢定銲接程序規範書所合併的銲接程序規範書,若其銲接方法之主要參數在適用範圍內,則不必重行檢定。 |
解說:
電流(送線速度)、電壓、移行速度、遮護氣體流量,影響銲道品質甚巨,必須在規定範圍內。將銲接程序規範書合併,可節省依第4.3節檢定所需的費用。
表4.2-1 強度匹配的預檢定母材-填料組合*
註:1、當接頭之母材不同組時,填料金屬可選用以下兩者之一:(1)與較高強度母材匹配者,或(2)與較低強度母材匹配並產生低氫熔填金屬者;必須選用較高強度組之預熱溫度。
2、當銲道要應力釋除時,熔填金屬的釩(V)含量不可超過0.05%。
3、當銲接由板厚25.4mm以上之CNS 規格 SM、SN、SMA 400等級(相當於ASTM A36或A709 Gr.36)鋼材所製之循環荷重結構物時,必須使用低氫系銲材。
4、可能需要特殊銲接材料及銲接程序規範書,如使用CNS E5XX6,DA5XXX(相當於AWS E80XX-X)低合金銲條,以匹配母材的缺口韌性(包括衝擊負荷或低溫之應用),或大氣腐蝕及耐候特性。
5、填料金屬之合金類別,若相當於AWS A5.5,A5.23,A5.28或A5.29規格中之B3,B3L,B4L,B5,B5L,B6,B6L,B7,B7L,B8,B8L或B9,在銲成狀態(as weld)下使用時,均非預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