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113 年 5 月《氧化碴使用手冊》整理材料來源、安定化、品質管制與工程應用。用於瀝青鋪面時,應配合桃園第 02702 章,而不是只憑材料供應證明。
主要核對項目包括來源與流向、粒徑級配、物理性質、膨脹/安定性、環境安全、配比設計、拌和與鋪築溫度、壓實及成品檢驗。
桃園 113 年 5 月《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手冊》彙整來源處理、品質、用途、工程案例與管理責任。使用時同時受到環境管理與工程品質兩套要求約束。
常見用途包括道路級配基底層、CLSM、基地及路堤填築、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混凝土磚/地磚、護欄與緣石等;實際用途仍須符合環境部公告、RAMS 流向管理及個案施工規範。
氧化碴屬鋼鐵製程副產物;焚化再生粒料來自垃圾焚化底渣資源化處理。兩者的來源證明、環境檢測、品質指標、適用用途及施工章碼不同,設計書圖及估價品名應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