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警示帶之埋設位置
管道工程施工安全參考手冊:舖設深度約 於路面下20~30公分處。
地下管道工程細部設計規範:
(1) 直埋填砂塑膠幹線管道設計:
(a) 快慢車道應埋在路面下 40 m~ 65cm處,(b) 巷道及人行道則舖設於防護板上 (管頂上方30公分處(人行道下為20公分)須加混凝土防護板。)
(2) 混凝土圍護塑膠管幹線管道設計:路面下40cm〜65cm處全長應鋪設警示帶,而警示帶埋設之深度並應配合道路舗設層厚度做適度調整。
寬頻管道工程設計及施工規範:慢車道應舖設於路面下 15~20 公分之處,人行道舖設於路面下 10~15 公分之處。
管道工程設計及施工規範:慢車道應舖設於路面下 15~20 公分之處,人行道舖設於路面下 10~15 公分之處。
施工綱要規範 第02532章 污水管線附屬工作:埋設位置於污水管線上方約[30]cm處。
施工綱要規範 第02506章 警示帶:警示帶應埋設於管線上方約40cm處。
管道工程施工安全參考手冊、地下管道工程細部設計規範、寬頻管道工程設計及施工規範、施工綱要規範 第02532章 污水管線附屬工作、施工綱要規範 第02506章 警示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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