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地或路堤地區內原地面以下或在構造物開挖地區內設計高程以下不適用材料予以挖除。”
不適用材料之定義
不適用材料不得用於回填
指含有草木植物或屬於污泥、腐植土及最大乾密度小於1.5t/m3之不良土壤,依 ASTM D2487 試驗結果屬於泥炭土(PT)、高塑性有機質土(OH)及低塑性有機質土(OL)材料者,皆為不適用之材料,或其他任何經工程司認定為不適於作為基礎或填方之物質,但不包括自然含水量過多經乾燥後仍可適用之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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