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章來源與版本(2筆收錄)
- 02745 瀝青透層|原水保局・平台V2010.06.01
正文收錄 - 本頁:02745 瀝青透層|水保署・機關收錄
正文收錄
同章資料按來源與原件版次分列;不是新舊有效性的判定,不能互相替代引用。
¶ 1. 規範正文
第02745章
瀝青透層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鋪面工程之瀝青透層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在級配料上均勻澆置一層瀝青透層材料,以備鋪築瀝青混凝土或瀝青處理底層。
1.2.2 中凝油溶瀝青之加熱及澆置。
1.2.3 乳化瀝青之加熱及澆置。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714章--瀝青處理底層
1.3.4 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
1.3.5 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
1.3.6 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7 第02747章--瀝青黏層
1.3.8 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304 乳化瀝青
(2) CNS 10363 乳化瀝青解乳化性試驗法
(3) CNS 10365 乳化瀝青靜置分離及儲存安定性試驗法
(4) CNS 10366 乳化瀝青水泥混合試驗法
(5) CNS 10367 乳化瀝青篩析試驗法
(6) CNS 10370 乳化瀝青塗布能力及抗水性試驗法
(7) CNS 10454 乳化瀝青蒸餾試驗法
(8) CNS 10456 乳化瀝青蒸發殘渣量測定法
(9) CNS 10458 陽離子乳化瀝青鑑別試驗法
1.4.2 美國道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T44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Solubility of Bituminous Materials
(2) AASHTO T49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Penetration of Bituminous Materials
(3) AASHTO T51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Ductility of Asphalt Materials
(4) AASHTO T55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Water in Petroleum Products and Bituminous Materials by Distillation
(5) AASHTO T59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Emulsified Asphalts
(6) AASHTO T78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Distillation of Cutback Asphalt Products
(7) AASHTO T79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Flash Point with Tag Open-Cup Apparatus for Use with Material Having a Flash Point Less Than 93 degrees Celsius (200 degrees Fahrenheit)
(8) AASHTO M82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Cutback Asphalt (Medium-Curing Type)
(9) AASHTO T102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Spot Test of Asphaltic Materials
(10)AASHTO M140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Emulsified Asphalt
(11)AASHTO T201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Kinematic Viscosity of Asphalts (Bitumens)
(12) AASHTO M208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Cationic Emulsified Asphalt
1.4.3 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7553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Solubility of Asphalt Materials in N-Propyl Bromide
1.5 系統設計要求
1.5.1 瀝青透層係依設計圖、本章規範之規定或依監造單位之指示,將瀝青透層材料均勻澆置於已整理滾壓並經檢驗合格之路基、級配粒料基層或底層面上,以備鋪設瀝青底層或面層。
1.6 資料送審
1.6.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6.2 施工計畫書
2. 產品
2.1 材料
2.1.1 中凝油溶瀝青透層材料
(1) 中凝(Medium Curing)油溶瀝青以MC表示,瀝青透層材料有[MC-70]、[MC-250]等,常用者為MC-70,其實際所使用之種類及規格,應符合設計圖之規定。
(2) 中凝油溶瀝青透層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下列規定,惟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監造單位之指示辦理。
|
MC 70 |
50°C以上 |
|
MC 250 |
75°C以上 |
(3) 瀝青透層材料加熱時之最高溫度,不得超過瀝青材料發生冒煙現象(Fogging)時之溫度,如超過該溫度時應予廢棄,不得使用。
2.1.2 乳化瀝青
(1) 以水稀釋之乳化瀝青,其最普遍者為SS-1h、CSS-1及CSS-1h[ ]其實際所用瀝青材料之種類、等級及規格等,應符合設計圖及[CNS 1304][AASHTO][AASHTO][ ]之規定。
(2) 瀝青材料之澆置溫度:SS-1h、CSS-1及CSS-1h為24~55°C。
2.1.3 瀝青透層材料實際使用溫度應依監造單位之指示辦理。
2.1.4 砂
撒蓋瀝青透層上之砂料,須全部通過4.75mm(4號)篩及潔淨而不含有機物或其他雜物者,其通過0.075mm(200號)篩部分不得超過[15%][ ],含水量不得超過[4%][ ]。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現有構造物及樹木等之保護
於澆置瀝青透層材料之前,附近構造物,諸如橋梁、涵洞、緣石、欄杆及護欄等,以及樹木均應預予適當之遮蓋,以防被瀝青透層材料濺污。
3.1.2 灑水
(1) 澆置瀝青透層材料之前,路基、基層或底層應含有適當之水份,以利瀝青透層材料之均勻擴散。
(2) 如路基、基層或底層過份乾燥而呈現灰砂時,應稍微灑水,使其略呈濕潤,惟其表面不得有多餘之水份。
3.1.3 施工氣候
瀝青透層應於天晴風和時施工,霧天、雨天或施工地點之氣溫低於[10°C]時不得施工。
3.1.4 表面整理
(1) 在澆置瀝青透層材料之前,如路基、基層或底層表面有坑洞、車轍、凹凸不平或不規則之處,應先將浮鬆及不良材料移除後,以適當材料修補平整或刮除隆起部分,並予滾壓堅實,使符合設計圖所示之高程、斷面及厚度。然後以清掃機或竹掃帚將表面浮鬆塵土及樹葉、稻草或其他雜物清除乾淨。
(2) 清掃時應注意,不得損及已壓實之路基、基層或底層,如路旁堆有蓋面用之砂料時,勿使附著塵土,必要時應將其移置。
(3) 清掃工作應適時行之,不宜過早,以期澆置瀝青透層材料時,路基、基層或底層表面能保持良好之潔淨狀態。
(4) 經整理完成之表面,未經監造單位檢查認可之前,不得澆置瀝青透層材料。
3.2 施工方法
3.2.1 機具
(1) 承攬廠商所使用之加熱及撒佈機具,應經監造單位之檢查認可。
(2) 撒佈機具可用壓力瀝青撒佈機或動力型手持式瀝青撒佈器,惟應能將瀝青透層材料在等溫及均勻壓力之下,均勻撒佈於[4.5m][ ]寬之範圍內,且在瀝青使用量[0.25~4.0L/m2][ ]之範圍內能迅速而準確地控制其撒佈量者,其實際撒佈量與規定使用量間之偏差,應能控制在[0.1L/m2][ ]之許可差內。
(3) 壓力瀝青撒佈機應為膠輪,並應配有轉速計(Tachometer)、壓力表、油量計或有刻度標示之油箱、氣泵所需之動力及縱、橫向均能調節位置之活動噴桿,俾作業手能看到瀝青溫度計,每分鐘進行之速度及液壓等,使能依規定均勻澆置瀝青透層材料。
3.2.2 瀝青加熱
(1) 透層所用瀝青材料,無論在機內或機外加熱,均應特別注意。其另行設灶加熱者,其地點應選擇空曠處所,且附近無建築物之處,並應遵照環境保護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2) 瀝青透層材料之放置位置,應與加熱地點有相當之間隔,隨用隨搬,以免引起火災。
3.2.3 瀝青透層材料澆置
(1) 路基、基層或底層整理完妥後,即用壓力瀝青撒佈機或動力型手持式瀝青撒佈器,將已達到規定澆置溫度之瀝青透層材料,均勻澆置於路基、基層或底層面上。
(2) 瀝青透層材料之用量
A. 中凝MC-70油溶瀝青為[0.9~2.3L/m2]。
B. 以水稀釋後乳化瀝青之SS-1h、CSS-1及CSS-1h為0.3~0.9L/m2(稀釋比例為1:1)。
C. 其實際使用量應依設計圖之規定或依監造單位之指示辦理,並視路基、基層或底層實際緊實情況,得分一次或於養治時間內遇雨流失則得進行第2次補噴,以防瀝青透層材料溢流路側。
(3) 如發現瀝青透層材料滲透不良,而呈現凝聚成珠之狀態時,應即停止工作,並檢查其原因後設法改善之。
(4) 如發現乳化瀝青有還原不良之現象時,應即停止工作,並檢查其原因後設法改善之。
(5) 分段或分道澆置瀝青透層材料時,其銜接處應鋪以適當寬度(通常為1m)之厚紙,使開始澆置時噴於紙上,以防重複,而免用量過多。
(6) 如以壓力瀝青撒佈機澆置時,應自澆置地段前方適當距離起步行駛,以期行駛至澆置起點時,即能以規定速度均勻澆置規定數量之瀝青透層材料。
(7) 以壓力瀝青撒佈機澆置時,如發現有噴嘴阻塞或噴量減少等情形,以致澆置不勻或用量不足時,應即停止工作,並檢查其原因後迅予改善,其不勻或不足之處,另以適當方法補足之。
(8) 如以動力型手持式瀝青撒佈器澆置時,應先檢查氣泵是否靈活,油箱是否不漏及與加熱爐完全隔離等。
(9) 連繫撒佈器及噴桿所用之橡皮管必須為耐高壓及高熱者,整條橡皮管應以適當材料包紮緊密,以防傳熱及管破傷人。
(10) 透層澆置後,養治至少在24小時內,應嚴禁車輛及人畜通行,使瀝青透層材料能充分透入固結。必要時,得由監造單位視實際情形酌予縮短或延長之。若遇緊急狀況,以3.2.4 蓋砂方式處理之,以兼顧工程品質及實務執行面。
3.2.4 蓋砂
(1) 如遇天雨,則應封鎖交通至天晴表面乾燥時為止。倘因情況特殊,路線無法封鎖而急於通車時,或封鎖交通後於開放通車前仍有多餘之瀝青浮於路基、基層或底層面上時,應即加鋪砂料一薄層並予掃勻。其數量,以能吸收多餘之瀝青材料,以免瀝青材料黏著,車輪而被掀起為度。
(2) 在繼續鋪築瀝青底層或面層之前,應將過量而鬆散之砂料掃除乾淨。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中凝油溶瀝青(MC-70) |
1. 最低閃火點,°C 2. 動黏滯度60°C註1,CST 3. 最大含水量,% 4. 至225°C之蒸餾液量至260°C之蒸餾液量至315°C之蒸餾液量至360°C蒸餾殘餘量,% 5. 蒸餾殘餘瀝青針入度25°C,100g,5s 6. 蒸餾殘餘瀝青延展性25°C,5cm/min,cm 7. 蒸餾殘餘瀝青於三氯乙烯或三氯乙烷中之溶解度,%。 亦可使用溴丙烷溶解。 8. 蒸餾殘餘瀝青之二甲苯最大當量,% |
AASHTO T79 AASHTO T201 AASHTO T55 AASHTO T78 AASHTO T49 AASHTO T51 AASHTO T44 ASTM D7553 AASHTO T102 |
≥40 70~140 ≤0.2 0~20 20~60 65~90 ≥55 120~250 ≥100 >99.0 >99.0 ≤35 |
[一次] [每20T檢驗一次] [提出檢驗試驗報告,不必抽驗] |
|
乳化瀝青 |
CNS 1304之項目 |
CNS 1304 |
依CNS 1304要求 |
[一次] [每20T一次] [提出檢驗試驗報告,不需抽驗] |
註1:MC-70相當於50°C之賽式重油黏度60~120s
3.4 保護
透層澆置完成後,在鋪築瀝青處理底層(BTB)或面層之前,應注意經常保護,如發生坑洞應即修補,以防損壞。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方法
本章所述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位計量。
4.2 計價
本章所述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相關項目所示之單價及數量計價。一切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材料供應、表面整理、清掃、
灑水、現有構造物及樹木等之保護、瀝青透層材料之加熱與噴灑、蓋砂、
保護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依據工程會第02745章V4.0修改
02745- PAG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