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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170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臺北市・平台V20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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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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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 第08170章 修正草案對照表 因現行防火門之相關規定及2.1.2中均有要求「遮煙性」,故新增此項報告。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6) 遮煙性試驗報告 2.3.4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表面處理之顏色及質感應依設2.3.4 表面塗裝依契約圖說所示施作,並依下述各方法處調整表面處理之方式與工程會內容相同。 理: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計圖說或下述之規定: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2) 蝕花: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蝕花處理。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4) 蝕花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蝕花處理後以烤漆處理,烤漆需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烤漆後呈凹凸之花紋,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文字內容
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 第08170章 修正草案對照表 因現行防火門之相關 規定及2.1.2中均有 要求「遮煙性」,故 新增此項報告。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 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 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6) 遮煙性試驗報告 2.3.4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表面處理之顏色及質感應依設 2.3.4 表面塗裝依契約圖說所示施作,並依下述各方法處 調整表面處理之方式 與工程會內容相同。 理: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 計圖說或下述之規定: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2) 蝕花: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蝕花處理。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 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4) 蝕花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蝕花處理後以 烤漆處理,烤漆需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 75μm 以上),烤漆後呈凹凸之花紋,並應符合契約圖說 之規定。
¶ 表 1
| 修正規定 | 現行規定 | 說明 |
|---|---|---|
|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 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6) 遮煙性試驗報告 |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 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 因現行防火門之相關 規定及2.1.2中均有 要求「遮煙性」,故 新增此項報告。 |
| 2.3.4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表面處理之顏色及質感應依設 計圖說或下述之規定: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 2.3.4 表面塗裝依契約圖說所示施作,並依下述各方法處 理: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 | 調整表面處理之方式 與工程會內容相同。 |
| 計圖說或下述之規定: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 理: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 | 與工程會內容相同。 |
|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 | |
| (2) 發色處理。 | (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 |
| (3) 粉體塗裝處理。 | (2) 蝕花: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蝕花處理。 | |
| (4) 氟碳烤漆處理。 |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 | |
| (3) 粉體塗裝處理。 | (2) 蝕花: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蝕花處理。 | |
| (4) 氟碳烤漆處理。 |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 | |
| (4) 氟碳烤漆處理。 |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 | |
| 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 ||
| (4) 蝕花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蝕花處理後以 | ||
| (4) 蝕花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蝕花處理後以 | ||
| 烤漆處理,烤漆需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 | ||
| 75μm 以上),烤漆後呈凹凸之花紋,並應符合契約圖說 | ||
| 之規定。 | ||
| 75μm 以上),烤漆後呈凹凸之花紋,並應符合契約圖說 | ||
| 之規定。 | ||
| 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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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CNS 7477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20樘以上至開啟力(拉門之槽輪) CNS 7184 或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一、說明文字修正。 二、因現行規定高寬尺寸在3公尺乘以3公尺以下之建築用防火門為標檢局檢驗,非屬標檢局檢驗之防火門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管,故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開啟力(拉門之槽輪) CNS 7184 或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1次;20樘以下如取得TAF 合格實驗室3年內合格之試驗報告可免驗。 少檢驗1次;20樘以下如取得TAF 合格實驗室3年內合格之試驗報告可免驗。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新增遮煙性之檢驗項目。 破壞性 依契約圖說規定 按契約數量最少1%之比例(不足100樘者最少取1樘) 破壞性 依契約圖說規定 按契約數量最少1%之比例(不足100樘者最少取1樘) 防火金屬門 廠商需會同工程司、業主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指定實驗室指派之專業人員組成查驗小組 防火金屬門 廠商需會同工程司、業主暨標準檢驗局認可之指定實驗室指派之專業人員組成查驗小組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遮煙性 CNS 15038 依契約圖說規定 20樘以上至少檢驗1次;20樘以下如取得效期內之內政部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認可通知書可免驗。 應至少檢驗1次;50樘以下如取得效期內之建築用防火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內政部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通知書可免驗。
文字內容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 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名 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 CNS 7477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20樘以上至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CNS 7184 或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一、說明文字修正。 二、因現行規定高寬 尺寸在3公尺乘以 3公尺以下之建築 用防火門為標檢 局檢驗,非屬標 檢局檢驗之防火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CNS 7184 或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1次;20樘 以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破壞性 依契約圖說規定 按契約數量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破壞性 依契約圖說規定 按契約數量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防 火 金 屬 門 廠商需會同工 程司、業主暨 中央主管機關 認可之指定實 驗室指派之專 業人員組成查 驗小組 防 火 金 屬 門 廠商需會同工 程司、業主暨 標準檢驗局認 可之指定實驗 室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驗 小組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遮煙性 CNS 15038 依契約圖說規定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效 期內之內政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應至少檢驗 1次;50樘 以下如取得 效期內之建 築用防火門 商品驗證登 錄證書或內 政部建築新 技術新工法 新設備及新 材料認可通 知書可免 驗。
¶ 表 1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扇尺度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逐一檢驗 |
| 門樘尺度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抗風壓強度 | CNS 11526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應至少檢驗 1次;20樘 以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 |
|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破壞性 | 廠商需會同工 程司、業主暨 中央主管機關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按契約數量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 |
| 認可之指定實 驗室指派之專 業人員組成查 驗小組 | ||||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應至少檢驗 1次;50樘 以下如取得 效期內之建 築用防火門 | |
| 商品驗證登 | ||||
| 錄證書或內 政部建築新 技術新工法 新設備及新 材料認可通 知書可免 驗。 | ||||
| 遮煙性 | CNS 15038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表 2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扇尺度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逐一檢驗 |
| 門樘尺度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抗風壓強度 | CNS 11526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 |
|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破壞性 | 廠商需會同工 程司、業主暨 標準檢驗局認 可之指定實驗 室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驗 小組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按契約數量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 |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效 期內之內政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稱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 1次;20樘 以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開啟力(拉門 CNS 7184 或 依契約圖說規定 驗室3年內 之槽輪) CNS 7477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廠商需會同工 按契約數量 程司、業主暨 最少1%之比 中央主管機關 例(不足100 防 破壞性 認可之指定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樘者最少取 火 驗室指派之專 1樘) 金 業人員組成查 屬 驗小組 門 應至少檢驗 1次;50樘 以下如取得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效期內之建 築用防火門 商品驗證登 錄證書或內 政部建築新 技術新工法 新設備及新 遮煙性 CNS 15038 依契約圖說規定 材料認可通 知書可免 驗。 |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率 稱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 開啟力(拉門 CNS 7184 或 TAF 合格實 依契約圖說規定 之槽輪) CNS 7477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廠商需會同工 按契約數量 防 程司、業主暨 最少1%之比 火 標準檢驗局認 例(不足100 金 破壞性 可之指定實驗 依契約圖說規定 樘者最少取 屬 室指派之專業 1樘) 門 人員組成查驗 小組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效 期內之內政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一、說明文字修正。 二、因現行規定高寬 尺寸在3公尺乘以 3公尺以下之建築 用防火門為標檢 局檢驗,非屬標 檢局檢驗之防火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尺寸在3公尺乘以 3公尺以下之建築 用防火門為標檢 局檢驗,非屬標 檢局檢驗之防火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扇尺度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逐一檢驗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扇尺度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逐一檢驗 | 用防火門為標檢 局檢驗,非屬標 檢局檢驗之防火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樘尺度 |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樘尺度 |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局檢驗,非屬標 檢局檢驗之防火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抗風壓強度 | CNS 11526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應至少檢驗 1次;20樘 以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 防 火 金 屬 門 | 抗風壓強度 | CNS 11526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 檢局檢驗之防火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1次;20樘 以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 TAF 合格實 驗室3年內 合格之試驗 報告可免 驗。 | 門由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主管,故 修正文字。 三、調整防火性之免 驗標準。 四、配合1.5.5修正,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廠商需會同工 程司、業主暨 中央主管機關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按契約數量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 防 火 金 屬 門 | 驗。 | 新增遮煙性之檢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程司、業主暨 中央主管機關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 防 火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廠商需會同工 程司、業主暨 標準檢驗局認 可之指定實驗 室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驗 小組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按契約數量 最少1%之比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 驗項目。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認可之指定實 驗室指派之專 業人員組成查 驗小組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樘者最少取 1樘) | 火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標準檢驗局認 可之指定實驗 室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驗 小組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 1樘) | |||||
| 火 金 屬 門 | 驗室指派之專 業人員組成查 驗小組 | 1樘) |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可之指定實驗 室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驗 小組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樘者最少取 1樘) | |||||||
| 門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應至少檢驗 1次;50樘 以下如取得 效期內之建 築用防火門 | 小組 | |||||||||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1次;50樘 以下如取得 效期內之建 築用防火門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20樘以上至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效 期內之內政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以下如取得 效期內之建 築用防火門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少檢驗1 次;20樘以 下如取得效 期內之內政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築用防火門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下如取得效 期內之內政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商品驗證登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期內之內政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錄證書或內 政部建築新 技術新工法 新設備及新 材料認可通 知書可免 驗。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部建築新技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政部建築新 技術新工法 新設備及新 材料認可通 知書可免 驗。 | 術新工法新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遮煙性 | CNS 15038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技術新工法 新設備及新 材料認可通 知書可免 驗。 | 設備及新材 料認可認可 通知書可免 驗。 | ||||||||||
| 知書可免 驗。 | 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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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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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170 章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1.1.1 本章適用於建築物使用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1.2 說明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之材料、安裝、施工、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及設計圖示之規定,凡屬於防火金屬門扇框料與其相關之周邊零料、配件、五金、固定件、玻璃、填縫劑及門樘之組立、安裝等均屬之。 1.2.2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亦屬之。 1.2.3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門扇、門樘、止風板、連動桿、門扣、把手、玻璃、玻璃壓條、防雨條、輥輪、排水器、鉸鏈、檔塊、補強鋼料、錨接頭、螺釘、鉚釘、固定支架、必要之五金、預埋配件等。 1.2.4 若在契約文件之工程詳細表中,門鎖、鉸鏈等五金已另行計量、計價時,其安裝工作仍應包含本章內。如須搭配保全設施之裝設而在門扇/樘上作必要之加工等亦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3.4 第07840 章--防火阻絕 1.3.5 第07842 章--阻火材料 1.3.6 第07921 章--填縫材 08170 08170-1 TPE V3.1 112/11/28
文字內容
第08170 章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1.1.1 本章適用於建築物使用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1.2 說明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之材料、安裝、施工、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及設計圖示之規定,凡屬於防火金屬門扇框料與其相關之周邊 零料、配件、五金、固定件、玻璃、填縫劑及門樘之組立、安裝等均屬 之。 1.2.2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 成後之清理工作亦屬之。 1.2.3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門扇、門樘、止風板、連動 桿、門扣、把手、玻璃、玻璃壓條、防雨條、輥輪、排水器、鉸鏈、檔 塊、補強鋼料、錨接頭、螺釘、鉚釘、固定支架、必要之五金、預埋配 件等。 1.2.4 若在契約文件之工程詳細表中,門鎖、鉸鏈等五金已另行計量、計價時, 其安裝工作仍應包含本章內。如須搭配保全設施之裝設而在門扇/樘上 作必要之加工等亦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3.4 第07840 章--防火阻絕 1.3.5 第07842 章--阻火材料 1.3.6 第07921 章--填縫材 08170 08170-1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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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 1.3.8 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 1.3.9 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 1.3.10 第08710 章--門五金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44 G3027 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2) CNS 2257 H3027 鋁及鋁合金擠型材 (3) CNS 3288 R2063 金屬網(或線)入板玻璃 (4) CNS 3476 G3076 不銹鋼線 (5) CNS 4234-1 B2169-1 不銹鋼結件之機械性質-第1 部:螺栓、螺釘及螺樁 (6) CNS 4234-2 B2169-2 不銹鋼結件之機械性質-第2 部:螺帽 (7) CNS 6183 G3122 一般結構用輕型鋼 (8) CNS 7184 A2101 鋼製門 (9) CNS 7477 A2105 鋁合金製門 (10)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板、鋼片及鋼帶 (11) CNS 9278 G3195 冷軋碳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2) CNS 10209 A2154 建築用墊條 (13) CNS 10568 G3211 電鍍鍍鋅鋼片及鋼捲 (14) CNS 11227-1 A3223-1 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 部:門及捲門組件 (15) CNS 11526 A3235 門窗抗風壓性試驗法 (16) CNS 12431 A2231 橫拉窗用五金 (17) CNS 15038 A3403 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須符合第01330 章「資料送審」之規定。 1.5.2 品質管理計畫 1.5.3 施工計畫 08170 08170-2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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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 1.3.8 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 1.3.9 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 1.3.10 第08710 章--門五金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44 G3027 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2) CNS 2257 H3027 鋁及鋁合金擠型材 (3) CNS 3288 R2063 金屬網(或線)入板玻璃 (4) CNS 3476 G3076 不銹鋼線 (5) CNS 4234-1 B2169-1 不銹鋼結件之機械性質-第1 部:螺栓、螺釘 及螺樁 (6) CNS 4234-2 B2169-2 不銹鋼結件之機械性質-第2 部:螺帽 (7) CNS 6183 G3122 一般結構用輕型鋼 (8) CNS 7184 A2101 鋼製門 (9) CNS 7477 A2105 鋁合金製門 (10)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板、鋼片及鋼帶 (11) CNS 9278 G3195 冷軋碳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2) CNS 10209 A2154 建築用墊條 (13) CNS 10568 G3211 電鍍鍍鋅鋼片及鋼捲 (14) CNS 11227-1 A3223-1 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 部:門及捲門組件 (15) CNS 11526 A3235 門窗抗風壓性試驗法 (16) CNS 12431 A2231 橫拉窗用五金 (17) CNS 15038 A3403 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須符合第01330 章「資料送審」之規定。 1.5.2 品質管理計畫 1.5.3 施工計畫 08170 08170-2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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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施工製造圖 包括防火金屬門扇、門樘各部分構造以及與其他建材(包括五金)或構造物部分連接固定之施工製造圖。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6) 遮煙性試驗報告 1.5.6 樣品 各類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材料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30cm 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1 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 1.5.7 實品大樣 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廠商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 1.5.8 提送所採用材料及產品材質、強度符合規定之試驗證明文件。 1.5.9 證明書:如有電銲工作時,應附電銲工的資格合格證明書。 1.6 品質保證 1.6.1 產品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材料及其配件、必要之五金品質應符合本章之規定。 1.6.2 依照本章相關準則之規定,提送原製造廠商出具之出廠證明文件正本。 1.6.3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成品出廠應貼黏製造、檢驗標籤。 1.6.4 防火金屬門扇要按契約數量最少1%之比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1 樘)在工地抽樣作破壞抽驗,廠商應於安裝前,由進場之門扇中抽樣辦理。若有未按圖說或本章規定施作者,則該批門扇全部不得使用。一切損失由廠商自行負責。 1.6.5 完工前後及保固期內,凡發現因使用材質不良或施作不良,以致成品有08170 08170-3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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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施工製造圖 包括防火金屬門扇、門樘各部分構造以及與其他建材(包括五金)或構 造物部分連接固定之施工製造圖。 1.5.5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5) 同型式判定報告書 (6) 遮煙性試驗報告 1.5.6 樣品 各類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材料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 約30cm 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1 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 1.5.7 實品大樣 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廠商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 後方得大批製作。 1.5.8 提送所採用材料及產品材質、強度符合規定之試驗證明文件。 1.5.9 證明書:如有電銲工作時,應附電銲工的資格合格證明書。 1.6 品質保證 1.6.1 產品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材料及其配件、必要之五金品質應符合本章 之規定。 1.6.2 依照本章相關準則之規定,提送原製造廠商出具之出廠證明文件正本。 1.6.3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成品出廠應貼黏製造、檢驗標籤。 1.6.4 防火金屬門扇要按契約數量最少1%之比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1 樘)在 工地抽樣作破壞抽驗,廠商應於安裝前,由進場之門扇中抽樣辦理。若 有未按圖說或本章規定施作者,則該批門扇全部不得使用。一切損失由 廠商自行負責。 1.6.5 完工前後及保固期內,凡發現因使用材質不良或施作不良,以致成品有 08170 08170-3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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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裂、變形或其他缺損時,廠商應負責拆去不良材質更換、重作,另因而損及其他處所而需補修之工料費用亦概由廠商承擔。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製作完成經出廠檢驗後,需用聚乙烯(PE)膠布或聚氯乙烯(PVC)膠帶包裝其外露部分,在四角採用瓦楞紙或其他適當材料包裝妥當,以防運輸時碰傷。 1.7.2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在搬運時,均應輕取輕放,用力均勻,不得任意拖拉,致使金屬材料受損變形。 1.7.3 置放時均應在適當墊料上垂直放置,不得平放、堆疊或負重。 1.7.4 與混凝土或圬工牆接觸部分之邊緣,應預留1cm 以上寬度不得包覆以利粉刷。 2. 產品 依工程實際需要,須具備以下功能者,應符合各項說明規定。 2.1 功能 2.1.1 依開閉型式分類:可分為橫拉門及推開門。 2.1.2 實際性能如抗風壓強度、遮煙性、防火性及開啟力等之性能等級,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2 材料 2.2.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材質及品質: A. 鋼製:應符合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B. 鋁製:應符合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C. 不銹鋼製:應符合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2) 厚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表面處理:其顏色及質感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4) 防火時效:應符合契約圖說及CNS 11227-1 之規定。 08170 08170-4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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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裂、變形或其他缺損時,廠商應負責拆去不良材質更換、重作,另因 而損及其他處所而需補修之工料費用亦概由廠商承擔。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製作完成經出廠檢驗後,需用聚乙烯(PE)膠布或 聚氯乙烯(PVC)膠帶包裝其外露部分,在四角採用瓦楞紙或其他適當材 料包裝妥當,以防運輸時碰傷。 1.7.2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在搬運時,均應輕取輕放,用力均勻,不得任 意拖拉,致使金屬材料受損變形。 1.7.3 置放時均應在適當墊料上垂直放置,不得平放、堆疊或負重。 1.7.4 與混凝土或圬工牆接觸部分之邊緣,應預留1cm 以上寬度不得包覆以利 粉刷。 2. 產品 依工程實際需要,須具備以下功能者,應符合各項說明規定。 2.1 功能 2.1.1 依開閉型式分類:可分為橫拉門及推開門。 2.1.2 實際性能如抗風壓強度、遮煙性、防火性及開啟力等之性能等級,應符 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2 材料 2.2.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材質及品質: A. 鋼製:應符合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B. 鋁製:應符合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C. 不銹鋼製:應符合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2) 厚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表面處理:其顏色及質感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4) 防火時效:應符合契約圖說及CNS 11227-1 之規定。 08170 08170-4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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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火金屬門應有自動關閉之設備,以保持平時門關閉;或常時開放,並應以煙感器連動之設備,使門遇火、煙則自動關閉,且該門扇推開至90 度時應能自動關閉。 2.2.2 填縫材:應符合第07840 章「防火阻絕」之相關規定。填縫材應與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具有同等之防火時效。 2.2.3 門鎖及五金:應符合契約圖說之防火要求及第08710 章「門五金」之規定,並有補強、打磨、鑽孔、固定等處理程序。 2.2.4 水泥砂漿:應符合第04061 章「水泥砂漿」之規定。 2.3 產品製造 2.3.1 製作前應先具備所需材料,依施工製造圖以正確之規格尺度施工。 2.3.2 防火金屬門內部應填充防火材料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其他材料。加工、穿孔及截斷等工作之所有銲接部位,應於電銲牢固後再作防銹處理。 2.3.3 所有型料之併接均應依施工製造圖所示式樣併合。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均應使用栓接再加電銲牢固,外露銲縫應平整,並予磨平。 2.3.4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表面處理之顏色及質感應依設計圖說或下述之規定: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現場測量,以確定防火金屬門尺度無誤。 3.1.2 檢查預留開口與防火金屬門尺度,如有偏差,應予修改。 3.1.3 標示安裝基準墨線。 3.1.4 安裝門樘之表面應為垂直、平整及無尖銳突出物。牆上開口處不得有混08170 08170-5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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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火金屬門應有自動關閉之設備,以保持平時門關閉;或常時開 放,並應以煙感器連動之設備,使門遇火、煙則自動關閉,且該門 扇推開至90 度時應能自動關閉。 2.2.2 填縫材:應符合第07840 章「防火阻絕」之相關規定。填縫材應與防火 金屬門扇及門樘具有同等之防火時效。 2.2.3 門鎖及五金:應符合契約圖說之防火要求及第08710 章「門五金」之規 定,並有補強、打磨、鑽孔、固定等處理程序。 2.2.4 水泥砂漿:應符合第04061 章「水泥砂漿」之規定。 2.3 產品製造 2.3.1 製作前應先具備所需材料,依施工製造圖以正確之規格尺度施工。 2.3.2 防火金屬門內部應填充防火材料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其他材料。加工、穿 孔及截斷等工作之所有銲接部位,應於電銲牢固後再作防銹處理。 2.3.3 所有型料之併接均應依施工製造圖所示式樣併合。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 外,均應使用栓接再加電銲牢固,外露銲縫應平整,並予磨平。 2.3.4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表面處理之顏色及質感應依設計圖說或下述之規 定: (1) 本色處理。 (2) 發色處理。 (3) 粉體塗裝處理。 (4) 氟碳烤漆處理。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現場測量,以確定防火金屬門尺度無誤。 3.1.2 檢查預留開口與防火金屬門尺度,如有偏差,應予修改。 3.1.3 標示安裝基準墨線。 3.1.4 安裝門樘之表面應為垂直、平整及無尖銳突出物。牆上開口處不得有混 08170 08170-5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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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砂漿或其他材料殘渣。 3.2 安裝 3.2.1 防火金屬門樘之安裝應與其他工程密切配合。 3.2.2 調整門樘底部至設計高度及出入位置,再用膨脹螺栓或鐵件錨定於結構體上。若結構體的高程與裝修完成地板高程不同時,則錨片須延伸支撐到框架底部。門樘結構體之錨定件其間距不得大於60cm,並至少需有2處固定點。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濕式隔間牆時,門樘與結構體間隙應用1:3 水泥砂漿填滿,乾式隔間牆時,門樘斷面尺度應稍大於隔間厚度,並直接將門樘固定於隔間框架上。 3.2.3 各項繫件固定於結構體內者,應配合工程進度事先在正確位置預埋牢固,門樘與固定鐵件若需以銲接方式固定,銲接處應做好防銹處理。 3.2.4 門樘與牆壁相接處,應依契約圖說規定封邊。 3.2.5 屋外門之屋外部分與牆面連結處,於粉刷時應留1cm 之凹槽,以防水填縫材封邊,避免雨水滲入。 3.2.6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應安裝正確,並調整五金,使其操作平滑容易、啟閉自如及無雜音。 3.2.7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應依契約圖說所示立面式樣製作,其細部尺度經工程司核可時,可配合外牆裝修面材之整體性適度調整,並應與混凝土或砌磚工作配合連繫,所有大小開口、孔洞均應預留,不得事後敲鑿。 3.2.8 整體防火空間內應達契約圖說規定之防火時效標準,因此連接防火金屬門之各構件及相接處均應具相當之防火時效,以避免遇火災災害時弱面先行破損導致防火失效。 08170 08170-6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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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砂漿或其他材料殘渣。 3.2 安裝 3.2.1 防火金屬門樘之安裝應與其他工程密切配合。 3.2.2 調整門樘底部至設計高度及出入位置,再用膨脹螺栓或鐵件錨定於結構 體上。若結構體的高程與裝修完成地板高程不同時,則錨片須延伸支撐 到框架底部。門樘結構體之錨定件其間距不得大於60cm,並至少需有2 處固定點。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濕式隔間牆時,門樘與結構體間隙 應用1:3 水泥砂漿填滿,乾式隔間牆時,門樘斷面尺度應稍大於隔間厚 度,並直接將門樘固定於隔間框架上。 3.2.3 各項繫件固定於結構體內者,應配合工程進度事先在正確位置預埋牢 固,門樘與固定鐵件若需以銲接方式固定,銲接處應做好防銹處理。 3.2.4 門樘與牆壁相接處,應依契約圖說規定封邊。 3.2.5 屋外門之屋外部分與牆面連結處,於粉刷時應留1cm 之凹槽,以防水填 縫材封邊,避免雨水滲入。 3.2.6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應安裝正確,並調整五金,使其操作平滑容易、啟 閉自如及無雜音。 3.2.7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應依契約圖說所示立面式樣製作,其細部尺度 經工程司核可時,可配合外牆裝修面材之整體性適度調整,並應與混凝 土或砌磚工作配合連繫,所有大小開口、孔洞均應預留,不得事後敲鑿。 3.2.8 整體防火空間內應達契約圖說規定之防火時效標準,因此連接防火金屬 門之各構件及相接處均應具相當之防火時效,以避免遇火災災害時弱面 先行破損導致防火失效。 08170 08170-6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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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1開啟力(拉門之槽輪) CNS 7184 或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次;20 樘以下如取得TAF 合格實驗室3 年內合格之試驗報告可免驗。 按契約數量最少1%之比例(不足100 樘者最少取1 樘) 破壞性 依契約圖說規定 廠商需會同工程司、業主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指定實驗室指派之專業人員組成查驗小組 防火金屬門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1次;50 樘以下如取得效期內之建築用防火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內政部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認可通知書可免驗。 遮煙性 CNS 15038 依契約圖說規定 3.4 清理 3.4.1 預先修飾之金屬門表面保護物應清除乾淨。 3.4.2 外露面以清潔劑及溫水清洗並擦拭乾淨。 3.4.3 使用與填縫材相容之溶劑,清除多餘或污染之填縫材。 08170 08170-7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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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門扇尺度 CNS 7184 或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逐一檢驗 門樘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1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CNS 7184 或 CNS 7477 依契約圖說規定 次;20 樘以下如 取得TAF 合格實 驗室3 年內合格 之試驗報告可 免驗。 按契約數量最 少1%之比例(不 足100 樘者最少 取1 樘) 破壞性 依契約圖說規定 廠商需會同 工程司、業主 暨中央主管 機關認可之 指定實驗室 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 驗小組 防 火 金 屬 門 防火性 CNS 11227-1 依契約圖說規定 應至少檢驗1 次;50 樘以下如 取得效期內之 建築用防火門 商品驗證登錄 證書或內政部 建築新技術新 工法新設備及 新材料認可認 可通知書可免 驗。 遮煙性 CNS 15038 依契約圖說規定 3.4 清理 3.4.1 預先修飾之金屬門表面保護物應清除乾淨。 3.4.2 外露面以清潔劑及溫水清洗並擦拭乾淨。 3.4.3 使用與填縫材相容之溶劑,清除多餘或污染之填縫材。 08170 08170-7 TPE V3.1 112/11/28
¶ 表 1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扇尺度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逐一檢驗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門樘尺度 |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防 火 金 屬 門 | 抗風壓強度 | CNS 11526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應至少檢驗1 次;20 樘以下如 取得TAF 合格實 驗室3 年內合格 之試驗報告可 免驗。 |
| 防 火 金 屬 門 |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 CNS 7184 或 CNS 747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次;20 樘以下如 取得TAF 合格實 驗室3 年內合格 之試驗報告可 免驗。 |
| 防 火 金 屬 門 | 破壞性 | 廠商需會同 工程司、業主 暨中央主管 機關認可之 指定實驗室 指派之專業 人員組成查 驗小組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按契約數量最 少1%之比例(不 足100 樘者最少 取1 樘) |
| 門 | 防火性 | CNS 11227-1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應至少檢驗1 次;50 樘以下如 取得效期內之 建築用防火門 商品驗證登錄 證書或內政部 建築新技術新 工法新設備及 新材料認可認 可通知書可免 驗。 |
|---|---|---|---|---|
| 遮煙性 | CNS 15038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工法新設備及 新材料認可認 可通知書可免 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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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量。 4.2 計價 4.2.1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附屬工作包括門框(樘)、止風板、連動桿、門扣、把手、輥輪、鉸鏈、檔塊、補強鋼料、錨接頭、螺釘、鉚釘、固定件、五金、預埋配件等。 4.2.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門鎖、鉸鏈等五金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內,不另計價。 〈本章結束〉 08170 08170-8 TPE V3.1 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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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量。 4.2 計價 4.2.1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價。該項單價已 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 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附屬工作包括門框(樘)、止風板、連動桿、門扣、 把手、輥輪、鉸鏈、檔塊、補強鋼料、錨接頭、螺釘、鉚釘、固定件、 五金、預埋配件等。 4.2.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門鎖、鉸鏈等五金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內,不另 計價。 〈本章結束〉 08170 08170-8 TPE V3.1 11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