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章來源與版本(2筆收錄)
- 本頁:08170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臺北市・平台V2010.01.01
正文收錄 - 08170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臺北市・TPE V3.1 112/11/28(含修正草案對照表)
正文收錄
同章資料按來源與原件版次分列;不是新舊有效性的判定,不能互相替代引用。
¶ 1. 08170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V2010.01.01.pdf
第 1 頁
第08170 章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之材料、安裝及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凡屬於分隔防火區劃所使用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主框料與其相關之週邊零料、配件、五金、固定件、填縫材及門樘之組立、安裝等均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3.4 第07842 章--阻火材料 1.3.5 第07921 章--填縫材 1.3.6 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 1.3.7 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 1.3.8 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 1.3.9 第08710 章--門五金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234 B2169 不銹鋼製螺釘及螺帽 (2) CNS 6539 A2088 拉門及拉窗用槽輪 (3) CNS 6183 G3122 一般結構用輕型鋼 (4) CNS 6540 A3114 拉門及拉窗用槽輪檢驗法 (5) CNS 7184 A2101 鋼製門 (6) CNS 7477 A2105 鋁合金製門 08170 08170-1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第08170 章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之材料、安裝及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凡屬於分隔防火區劃所使用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主框料與其相關之週 邊零料、配件、五金、固定件、填縫材及門樘之組立、安裝等均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3.4 第07842 章--阻火材料 1.3.5 第07921 章--填縫材 1.3.6 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 1.3.7 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 1.3.8 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 1.3.9 第08710 章--門五金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234 B2169 不銹鋼製螺釘及螺帽 (2) CNS 6539 A2088 拉門及拉窗用槽輪 (3) CNS 6183 G3122 一般結構用輕型鋼 (4) CNS 6540 A3114 拉門及拉窗用槽輪檢驗法 (5) CNS 7184 A2101 鋼製門 (6) CNS 7477 A2105 鋁合金製門 08170 08170-1 TPE V2.0 99/01/01
第 2 頁
(7) CNS 7936 A2116 防火門用調整無負荷之彈簧鉸鏈 (8) CNS 8466 A3143 聲音透過損失之實驗室測定法 (9)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片及鋼板 (10) CNS 9278 G3195 冷軋碳鋼鋼片及鋼帶 (11) CNS 10209 A2154 建築用墊條 (12) CNS 10523 A3197 門窗隔熱性能檢驗法 (13) CNS 11227 A3223 建築用防火門防火試驗法 (14) CNS 11526 A3235 門窗抗風壓試驗法 (15) CNS 11527 A3236 門窗氣密性試驗法 (16) CNS 11528 A3237 門窗水密性檢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製造圖 包括防火金屬門扇、門樘各部分構造以及與其他建材(包括五金)或構造物部分連接固定之施工製造圖,並附有結構計算書。 1.5.3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1.5.4 樣品 各類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材料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30cm 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1 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 1.6 品質保證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成品出廠應貼黏製造、檢驗標籤,並明顯標示每一門扇及門樘之類別、尺度與編號。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製作完成經出廠檢驗後,需用聚乙烯(PE)膠布或08170 08170-2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7) CNS 7936 A2116 防火門用調整無負荷之彈簧鉸鏈 (8) CNS 8466 A3143 聲音透過損失之實驗室測定法 (9)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片及鋼板 (10) CNS 9278 G3195 冷軋碳鋼鋼片及鋼帶 (11) CNS 10209 A2154 建築用墊條 (12) CNS 10523 A3197 門窗隔熱性能檢驗法 (13) CNS 11227 A3223 建築用防火門防火試驗法 (14) CNS 11526 A3235 門窗抗風壓試驗法 (15) CNS 11527 A3236 門窗氣密性試驗法 (16) CNS 11528 A3237 門窗水密性檢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製造圖 包括防火金屬門扇、門樘各部分構造以及與其他建材(包括五金)或構 造物部分連接固定之施工製造圖,並附有結構計算書。 1.5.3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文件 (2) 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3) 輻射線檢驗報告(產品之鋼料、不銹鋼料或鋁料等金屬料) (4) 防火金屬門應具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章及防火時效證明 1.5.4 樣品 各類型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材料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 約30cm 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1 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 1.6 品質保證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成品出廠應貼黏製造、檢驗標籤,並明顯標示 每一門扇及門樘之類別、尺度與編號。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製作完成經出廠檢驗後,需用聚乙烯(PE)膠布或 08170 08170-2 TPE V2.0 99/01/01
第 3 頁
聚氯乙烯(PVC)膠帶包裝其外露部分,在四角採用瓦楞紙或其他適當材料包裝妥當,以防運輸時碰傷。 1.7.2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在搬運時,均應輕取輕放,用力均勻,不得任意拖拉,致使金屬材料受損變形。 1.7.3 置放時均應在適當墊料上垂直放置,不得平放、堆疊或負重。 1.7.4 與混凝土或圬工牆接觸部分之邊緣,應預留1cm 以上寬度不得包覆以利粉刷。 2. 產品 2.1 功能 2.1.1 依開閉型式分類:可分為橫拉門及推開門。 2.1.2 實際性能如抗風壓強度、氣密性、水密性、隔音性、隔熱性、防火性及開啟力等之性能等級,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2 材料 2.2.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材質及品質: A. 鋼製:應符合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B. 鋁製:應符合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C. 不銹鋼製:應符合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2) 厚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表面處理:其顏色及質感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4) 防火時效:應符合契約圖說及CNS 11227 A3223 之規定。 (5) 應有自動關閉之設備,以保持平時門關閉;或以偵煙器連動之設備,使門遇火則自動關閉,並符合CNS 7936 A2116 之規定。 2.2.2 填縫材:應符合第07921 章「填縫材」之防火填縫材規定。 2.2.3 門鎖及五金:應符合契約圖說之防火要求及第08710 章「門五金」之規定,並有補強、打磨、鑽孔、固定等處理程序。 08170 08170-3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聚氯乙烯(PVC)膠帶包裝其外露部分,在四角採用瓦楞紙或其他適當材 料包裝妥當,以防運輸時碰傷。 1.7.2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在搬運時,均應輕取輕放,用力均勻,不得任 意拖拉,致使金屬材料受損變形。 1.7.3 置放時均應在適當墊料上垂直放置,不得平放、堆疊或負重。 1.7.4 與混凝土或圬工牆接觸部分之邊緣,應預留1cm 以上寬度不得包覆以利 粉刷。 2. 產品 2.1 功能 2.1.1 依開閉型式分類:可分為橫拉門及推開門。 2.1.2 實際性能如抗風壓強度、氣密性、水密性、隔音性、隔熱性、防火性及 開啟力等之性能等級,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2.2 材料 2.2.1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 (1) 材質及品質: A. 鋼製:應符合第08110 章「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B. 鋁製:應符合第08120 章「鋁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C. 不銹鋼製:應符合第08130 章「不銹鋼門扇及門樘」之規定。 (2) 厚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表面處理:其顏色及質感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4) 防火時效:應符合契約圖說及CNS 11227 A3223 之規定。 (5) 應有自動關閉之設備,以保持平時門關閉;或以偵煙器連動之設 備,使門遇火則自動關閉,並符合CNS 7936 A2116 之規定。 2.2.2 填縫材:應符合第07921 章「填縫材」之防火填縫材規定。 2.2.3 門鎖及五金:應符合契約圖說之防火要求及第08710 章「門五金」之規 定,並有補強、打磨、鑽孔、固定等處理程序。 08170 08170-3 TPE V2.0 99/01/01
第 4 頁
2.2.4 水泥砂漿:應符合第04061 章「水泥砂漿」之規定。 2.3 產品製造 2.3.1 製作前應先具備所需材料,依施工製造圖以正確之規格尺度施工。 2.3.2 防火金屬門內部應填充防火材料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其他材料。加工、穿孔及截斷等工作之所有銲接部位,應於電銲牢固後再作防銹處理。 2.3.3 所有型料之併接均應依施工製造圖所示式樣併合。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均應使用栓接再加電銲牢固,外露銲縫應平整,並予磨平。 2.3.4 表面塗裝依契約圖說所示施作,並依下述各方法處理: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厚60μm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2) 蝕花: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蝕花處理。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4) 蝕花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蝕花處理後以烤漆處理,烤漆需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烤漆後呈凹凸之花紋,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現場測量,以確定防火金屬門尺度無誤。 3.1.2 檢查預留開口與防火金屬門尺度,如有偏差,應予修改。 3.1.3 標示安裝基準墨線。 3.1.4 安裝門樘之表面應為垂直、平整及無尖銳突出物。牆上開口處不得有混凝土、砂漿或其他材料殘渣。 3.2 安裝 3.2.1 防火金屬門樘之安裝應與其他工程密切配合。 3.2.2 調整門樘底部至設計高度及出入位置,再用膨脹螺栓或鐵件錨定於結構08170 08170-4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2.2.4 水泥砂漿:應符合第04061 章「水泥砂漿」之規定。 2.3 產品製造 2.3.1 製作前應先具備所需材料,依施工製造圖以正確之規格尺度施工。 2.3.2 防火金屬門內部應填充防火材料或經工程司核可之其他材料。加工、穿 孔及截斷等工作之所有銲接部位,應於電銲牢固後再作防銹處理。 2.3.3 所有型料之併接均應依施工製造圖所示式樣併合。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 外,均應使用栓接再加電銲牢固,外露銲縫應平整,並予磨平。 2.3.4 表面塗裝依契約圖說所示施作,並依下述各方法處理: (1) 油漆處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油漆須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 (2) 蝕花:依契約圖說之規定進行蝕花處理。 (3) 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烤漆須為一底(厚60μm 以上) 一度(厚75μm 以上)。 (4) 蝕花烤漆:除設計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蝕花處理後以烤漆處理, 烤漆需為一底(厚60μm 以上)一度(厚75μm 以上),烤漆後呈凹 凸之花紋,並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現場測量,以確定防火金屬門尺度無誤。 3.1.2 檢查預留開口與防火金屬門尺度,如有偏差,應予修改。 3.1.3 標示安裝基準墨線。 3.1.4 安裝門樘之表面應為垂直、平整及無尖銳突出物。牆上開口處不得有混 凝土、砂漿或其他材料殘渣。 3.2 安裝 3.2.1 防火金屬門樘之安裝應與其他工程密切配合。 3.2.2 調整門樘底部至設計高度及出入位置,再用膨脹螺栓或鐵件錨定於結構 08170 08170-4 TPE V2.0 99/01/01
第 5 頁
體上。若結構體的高程與裝修完成地板高程不同時,則錨片須延伸支撐到框架底部。門樘結構體之錨定件其間距不得大於60cm,並至少需有2處固定點。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濕式隔間牆時,門樘與結構體間隙應用1:3 水泥砂漿填滿,乾式隔間牆時,門樘斷面尺度應稍大於隔間厚度,並直接將門樘固定於隔間框架上。 3.2.3 各項繫件固定於結構體內者,應配合工程進度事先在正確位置預埋牢固,門樘與固定鐵件若需以銲接方式固定,銲接處應做好防銹處理。 3.2.4 門樘與牆壁相接處,應依契約圖說規定封邊。 3.2.5 屋外門之屋外部分與牆面連結處,於粉刷時應留1cm 之凹槽,以防水填縫材封邊,避免雨水滲入。 3.2.6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應安裝正確,並調整五金,使其操作平滑容易、啟閉自如及無雜音。 3.2.7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應依契約圖說所示立面式樣製作,其細部尺度經工程司核可時,可配合外牆裝修面材之整體性適度調整,並應與混凝土或砌磚工作配合連繫,所有大小開口、孔洞均應預留,不得事後敲鑿。 3.2.8 整體防火空間內應達契約圖說規定之防火時效標準,因此連接防火金屬門之各構件及相接處均應具相當之防火時效,以避免遇火災災害時弱面先行破損導致防火失效。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逐一檢驗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門扇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門樘尺度 量測 依契約圖說規定 至少檢驗1 次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A3235 依契約圖說規定 氣密性 CNS 11527 A3236 依契約圖說規定 防火金屬門 水密性 CNS 11528 A3237 依契約圖說規定 08170 08170-5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體上。若結構體的高程與裝修完成地板高程不同時,則錨片須延伸支撐 到框架底部。門樘結構體之錨定件其間距不得大於60cm,並至少需有2 處固定點。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濕式隔間牆時,門樘與結構體間隙 應用1:3 水泥砂漿填滿,乾式隔間牆時,門樘斷面尺度應稍大於隔間厚 度,並直接將門樘固定於隔間框架上。 3.2.3 各項繫件固定於結構體內者,應配合工程進度事先在正確位置預埋牢 固,門樘與固定鐵件若需以銲接方式固定,銲接處應做好防銹處理。 3.2.4 門樘與牆壁相接處,應依契約圖說規定封邊。 3.2.5 屋外門之屋外部分與牆面連結處,於粉刷時應留1cm 之凹槽,以防水填 縫材封邊,避免雨水滲入。 3.2.6 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樘應安裝正確,並調整五金,使其操作平滑容易、啟 閉自如及無雜音。 3.2.7 所有防火金屬門扇及門框應依契約圖說所示立面式樣製作,其細部尺度 經工程司核可時,可配合外牆裝修面材之整體性適度調整,並應與混凝 土或砌磚工作配合連繫,所有大小開口、孔洞均應預留,不得事後敲鑿。 3.2.8 整體防火空間內應達契約圖說規定之防火時效標準,因此連接防火金屬 門之各構件及相接處均應具相當之防火時效,以避免遇火災災害時弱面 先行破損導致防火失效。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逐一檢驗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門扇尺度 依契約圖說規定 門樘尺度 量測 依契約圖說規定 至少檢驗1 次 抗風壓強度 CNS 11526 A3235 依契約圖說規定 氣密性 CNS 11527 A3236 依契約圖說規定 防 火 金 屬 門 水密性 CNS 11528 A3237 依契約圖說規定 08170 08170-5 TPE V2.0 99/01/01
¶ 表 1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防火金屬門 | 門扇尺度 | 量測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逐一檢驗 |
| 門樘尺度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抗風壓強度 | CNS 11526 A3235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至少檢驗 1 次 | |
| 氣密性 | CNS 11527 A3236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水密性 | CNS 11528 A323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CNS 11527 | ||
|---|---|---|
| 氣密性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A3236 |
第 6 頁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隔音性 CNS 8466 A3143 依契約圖說規定 隔熱性 CNS 10523 A3197 依契約圖說規定 防火性 CNS 11227 A3223 依契約圖說規定 開啟力(拉門之槽輪) CNS 6540 A3114 滑動十萬次後,仍能啓閉順暢 3.4 清理 3.4.1 預先修飾之金屬門表面保護物應清除乾淨。 3.4.2 外露面以清潔劑及溫水清洗並擦拭乾淨。 3.4.3 使用與填縫材相容之溶劑,清除多餘或污染之填縫材。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量。 4.2 計價 4.2.1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附屬工作包括門框(樘)、止風板、連動桿、門扣、把手、輥輪、鉸鏈、檔塊、補強鋼料、錨接頭、螺釘、鉚釘、固定件、五金、預埋配件等。 4.2.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門鎖、鉸鏈等五金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內,不另計價。 〈本章結束〉 08170 08170-6 TPE V2.0 99/01/01
文字內容
名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標準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隔音性 CNS 8466 A3143 依契約圖說規定 隔熱性 CNS 10523 A3197 依契約圖說規定 防火性 CNS 11227 A3223 依契約圖說規定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CNS 6540 A3114 滑動十萬次後,仍 能啓閉順暢 3.4 清理 3.4.1 預先修飾之金屬門表面保護物應清除乾淨。 3.4.2 外露面以清潔劑及溫水清洗並擦拭乾淨。 3.4.3 使用與填縫材相容之溶劑,清除多餘或污染之填縫材。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量。 4.2 計價 4.2.1 防火金屬門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數量,以樘計價。該項單價已 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 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附屬工作包括門框(樘)、止風板、連動桿、門扣、 把手、輥輪、鉸鏈、檔塊、補強鋼料、錨接頭、螺釘、鉚釘、固定件、 五金、預埋配件等。 4.2.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門鎖、鉸鏈等五金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內,不另 計價。 〈本章結束〉 08170 08170-6 TPE V2.0 99/01/01
¶ 表 1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隔音性 | CNS 8466 A3143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隔熱性 | CNS 10523 A3197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防火性 | CNS 11227 A3223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開啟力(拉門 之槽輪) | CNS 6540 A3114 | 滑動十萬次後,仍 能啓閉順暢 |
| CNS 10523 | ||
|---|---|---|
| 隔熱性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A3197 | ||
| CNS 11227 | ||
| 防火性 | 依契約圖說規定 | |
| A3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