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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檢查一般規定(2/4);原PDF第22–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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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及檢測技術參考手冊|原檔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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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水利建造物檢查安全衛生設備表 主要調查項目 可能災害類型 評估內容 安全衛生設備 備註 1. 救生繩索 水 利 建 造 物 檢 查 多位 於 2. 安全帽 墜落滾落 堤 防 路 、 橋 上 及 水道 邊 3. 防墜設施 坡,有失足跌落之虞 (安全維護網) 4. 無線電對講機 水 利 建 造 物 檢 查 多位 於 1. 救生圈 溺斃 堤 防 路 、 橋 上 及 水道 邊 2. 救生繩索 坡,有失足跌落之虞 3. 救生衣 水利建造物 水 利 建 造 物 檢 查 旁雜 草 1. 安全帽 檢查 跌倒 叢生,有失足跌倒之虞 2. 急救設備 檢查有關電氣作業,未斷 1. 絕緣手套 電,就進行活線檢查作業 2. 絕緣安全鞋 觸電 或 現 場 電 氣 設 備 未設 置 3. 絕緣工具 漏電斷路器 4. 安全帽 水 利 建 造 物 檢 查 位置 多 1. 反光背心 交通事故 於路邊空曠處,作業時須 2. 警示燈 (含被撞) 注意路邊車輛 3. 交通錐 (a)救生衣 (b)救生圈 (c)安全帽 (d)反光背心 (e)警示燈 (f)交通錐 (g)救生繩索 (h)相關防墜設施 (e)無線電對講機 (f)絕緣手套 (g)絕緣安全鞋 (h)絕緣工具 備註:各項調查作業至少需 2 人以上同時進行,危害發生時立即通報相關單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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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現場檢查執行要領 為達檢查工作一致性,本手冊訂定現場檢查程序如圖 2-3 所示及各執 行要領說明如下,可供日後現場檢查操作及將現場檢查成果紀錄於各類別 檢查表單。 圖 2-3 防水、洩水建造物現場檢查程序圖 一、分組、路線安排及工作配備整頓 (一)分組:檢查應分為土木結構及機電設備兩部分,土木結構部分主 要對建造物之現況及功能進行檢查,機電設備部分以外觀檢查及 功能試操作為主。檢查班體制考慮安全性及效率,檢查工作至少 2 位以上檢查人員執行,若涉及機電設備時,須增派機電人員, 若機關無機電專業人員者,得委託機電專業人員協助檢查,但不 得委託該案代操作廠商之機電人員。 (二)路線安排:針對檢查之對象,可先經由室內基本資料蒐集,包含 工程竣工圖或歷年已檢查資訊,參考相關 Google Earth 電子地圖、 航遙測圖資,辦理待檢查建造物空間定位,將室內空間定位結果 輸入至導航設備,透過調查路線安排,以作為交通路線規劃依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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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透過室內空間定位及野外空間定位,經由相互搭配運用亦可同 時覆核室內空間定位之正確性,判斷人員可否步行檢查,無法步 行檢查,則須擬定其他替代方案如空拍 UAV 檢查。 (三)工作配備整頓:基本配備包含相關圖資、具 GPS 定位功能之設備、 拍照設備、箱尺、裂縫比對尺、鋼捲尺、榔頭、工作服或背心、 安全配備及檢查表單等,且應視檢查種類及環境調整適合配備。 二、記錄檢查點位及現況拍攝 檢查點位經定位照相後,為方便日後尋找,請以適合方式標示編號, 可採噴漆、坐標定位、樁號或設置 QRcode 牌等方式執行。拍攝現況照 片範例如表 2-3,佐證檢查工作落實情形及記錄整體系統的變化,照片 拍攝技巧應涵蓋建造物、周遭環境、保全對象等全景照。 表 2-3 水利建造物現況照片呈現範例 現況照片(照片內應顯示其拍攝日期或標註拍攝日期) 堤前 堤頂 堤後 三、檢查方式及檢查重點 (一)檢查方式:可分為地面人員直接徒步檢查及較不受地形地貌限制 與拍攝視角全面等優點之 UAV 無人載具兩類方式進行檢查。 1.步行檢查:由堤防護岸起點向終點前行,以步行搜索破壞點,就 破壞點之位置、樁號、破壞長度及形式等進行量測及紀錄,方式 如表 2-4 所示。並採用本手冊所訂定之不同建造物檢查表單,進 行建造物設施標準細部調查,重新檢視功能特性及更新相關資 訊。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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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AV 空拍:針對現場檢查因道路交通、地形因素或環境影響人員 安全考量時,導致難以檢查或到達,視現場情況評估後(如現場空 域良好及建造物無植被遮蔽),選擇 UAV 空拍方式輔助地面人員 進行現場檢查作業,以低飛(高度 5m 以下)快速觀察堤身狀況,並 可利用 UAV 高飛(高度 40m 以上)拍攝建造物及其周邊範圍影像產 製 DSM、正射影像及三維模型,進以瞭解建造物周圍環境狀況等 資訊。 表 2-4 水利建造物現場檢查方式 現場檢查方式及工具 現場勘查方式 備註:檢查人員應以步行或小型交通工具方式進行現地勘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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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鑒於檢查設施數量多及分布範圍極廣,本檢查工作以目視及運轉 測試方式進行檢查為原則,檢查建造物本體、設備運轉功能及其 周遭環境狀況等項目,並依據外觀及功能進行建造物之各構件損 壞等級(D 值)分級,共分為 5 級,分別為:良好(0 分)、尚可(1 分)、 輕微(2 分)、差(3 分)、嚴重(4 分)。再根據各構件評分,綜合分析 是否滿足原設計的功能性及耐久性,以有效完成維護管理工作。 (二)檢查項目及現場檢查重點:詳 3.2 節各類型建造物之定期及不定 期檢查項目重點表。 1.檢查是為瞭解防水、洩水建造物的完整性及對其水道、海岸現況 做一瞭解。以整體性瞭解堤後環境有無重大變化、堤前灘地環境 有無重大變化、建造物外觀及完整性有無重大變化、堤前塊石、 消波塊有無重大變化及防汛道路有無重大變化等系統性變形及機 電設備能否正常運作,把看似正常的情況,發現可能有損壞的前 兆。 2.若在檢查時發現有重大問題或有可能發展為重大問題的現象,應 會同有關單位深入檢查,以判斷其影響的急迫性,如護岸向河邊 突起膨脹,導致護岸上方的道路容易下沉情形如圖 2-4。 (a)道路有下沉跡象 (b)護岸向河邊突起外推 圖 2-4 護岸堤面滑動抗滑力不足示意圖 3.檢查重點亦當根據檢查結果予以適當調整,一般防水、洩水建造 物的兩端端點及斷面或型式變化的介面,都屬於檢查重點,應視 情況新增檢查表單或加強檢查,舉例如圖 2-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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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部水利署《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及檢測技術參考手冊》,中華民國115年7月。依水利署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