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先看:應回查公路局官方最新版本,並併同契約、核定設計與個案條件使用。
肆、交通管制設施佈設圖例(5/5);原PDF第89–89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版本狀態:本批依交通部公路局官方網站於2026年8月31日提供的文件整理;使用前仍須回查官方頁面。
- 文件層級:作業手冊、技術指引、注意事項與作業要點並非全部等同於契約施工規範,應按個別法源、適用對象與契約納入情形使用。
- 個案適用:實際工程應併同現行法令、核定設計、契約、審查結論及現地條件判斷。
- 表圖公式:表格、公式、係數、圖例與檢查表應對照原版面,並連同單位、條件及前後文閱讀。
- 引用文件:原文引用的法令、CNS、國際標準及其他規範,應另行確認其現行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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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內索引:第89頁
¶ 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原檔第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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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隧道內之移動性施工 出口 隧道內CSLS 恢復該路段速限 工作車 註:1.以5公里為一移動工作區域。 2.隧道入口及隧道內交通管制區前之 資訊可變標誌(CMS)配合顯示隧道 m 0 內施工封閉車道相關訊息。 0 1 ~ 3.隧道入口及隧道內交通管制區前之 0 m 3 0 車道管制號誌(LCS)配合顯示叉形 0 0 5 紅色「×」。如該隧道為禁止變換 車道,則管制區後之LCS亦一併配 標誌車 合顯示叉形紅色「×」。 4.標誌車應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5.移動性施工之工作車及標誌車車身 顏色應為黃色(色樣第18號)。 隧道內CSLS 施工路段速限 進口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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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公路局《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111年11月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