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先看:本頁保留98年研究原文及原始編修痕跡;法規、CNS/JIS、材料、數值與審查程序均須另查今日有效版本。
全文目錄 | 建研所研究報告與技術資料 | 結構設計與材料
指針草案第二章 結構規劃(2/3);原PDF第93–98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文件性質:本件是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民國98年12月協同研究成果及設計施工指針草案,不是法規命令、部頒設計規範、施工綱要規範或核定審查要點。
- 整體適用:研究建議初期將New RC視為新技術、新工法,且不宜只擷取局部規定套用;指針未涵蓋的新工法仍須以試驗或可靠證據證明。
- 版本時點:CNS、JIS、GRMC、耐震設計、建築法制及日本認定制度均是民國98年研究背景;現行案件須另查今日有效版本及主管機關程序。
- 材料與數值:高強度混凝土、鋼筋、接合、耐震分析、位移角、塑性率、檢驗與施工時間等數值均須連同假設、章節及98年研究時點閱讀。
頁內索引:第93頁 | 第94頁 | 第95頁 | 第96頁 | 第97頁 | 第98頁
¶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3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檐高
圖2.3.1.3 標準構架立面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8】
2- 10¶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4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2.3.22.3.22.3.22.3.2 基面下之下部結構系統基面下之下部結構系統基面下之下部結構系統基面下之下部結構系統
(1)基面下之下部結構系統包括地下室構造及其下之基礎結構,一
般地下室構造外圍有勁度很高的外牆。下部結構也可能包括一部 第二章 結構計畫
分剛性構架或擴大之空間構架於地面上。
(2)下部結構系統之強度與勁度不得低於上部結構者。
(3)需有足夠的基礎埋深。
[解說]
參考書目8 中建議高樓建築結構的下部結構需有足夠的建
築基礎埋深,對於減少建築的整體傾斜、防止傾覆和滑移,都能
發揮一定的作用。高樓地下室的設置,可設計成補償性基礎,可
減少地基變形且有助於在可能液化的地基上減輕液化的危害。
日本建設省1982 年之規定,高樓的基礎埋深宜大於高度的
1/10(圖2.3.2.1)。日本高層RC 建築的80%以上都建造有地下室
的下部結構。地下室提供較厚的擋土牆,其也可作為剪力牆,因
此可考慮比地面樓層具更大的側向勁度和強度,但地下室和基礎
使用的混凝土不必如第一層柱一樣的強度,只要確保承壓強度剛
好等於第一層柱底者即可。
國內有關高層建築地下室下方之厚重基礎版、外圍連續壁以
及承載樁和抗浮基椿之設計,可參考書目4.「台北101 之地工
考量」以及參考書目2.中7.1.2 節之說明。
2 -11¶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5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圖2.2.3.2.12.2.3.2.13.2.13.2.1 日本對高寬比值之規定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1】
2.3.32.3.32.3.32.3.3 具隔震系統之特殊結構系統具隔震系統之特殊結構具隔震系統之特殊結構具隔震系統之特殊結構系統系統系統
隔震系統介於上部結構與下部結構之間,其耐震規定依建築物耐
震規範之要求。
[解說]
參考書目1 中對於隔震系統於第九章中有很詳盡之規範與解說。U
又於參考書目2 中更有進一步之介紹其設計內容與設計規範及範
例。
2.3.42.3.42.3.42.3.4 具被動消能系統之特殊結構系統具被動消能系統之特殊結構系統具被動消能系統之特殊結構系統具被動消能系統之特殊結構系統
上部結構系統中裝設被動消能裝置,須依建築物耐震規範之規定
辦理。
[解說]
參考書目1 中對於被動消能系統於第十章中有很詳盡之規範與解
說。
日本千葉大學和泉信之教授以1972 年至2006 年共512 棟超高層
2- 12¶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6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RC 造建築物之構造特性做分析指出自1995 年左右開始已有增加
使用隔、減震系統之趨勢;512 棟中,RC 耐震369 棟,RC 隔震75
棟,RC 制震(即被動減能式)有68 棟,如圖2.3.4.1 所示。後兩 第二章 結構計畫
者的樓層數約在20~60 層,高寬比H/B 則為2~6。
圖2.3.4.12.3.4.12.3.4.12.3.4.1 耐震、隔震、制震構造與樓層數之關係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25】
2.42.42.42.4 採用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之標準結構構材採用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之標準結構構材採用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之標準結構構材採用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之標準結構構材
2.4.12.4.12.4.12.4.1 建議之柱、梁斷面建議之柱建議之柱建議之柱 梁斷面梁斷面梁斷面
(1)柱:為克服大地震時之傾倒彎矩,其於低樓層外柱產生支配性
的軸力,RC 柱斷面採正方形;除了一般主筋配置(中、高樓層
者)在偏外緣外(如圖2.4.1.1 之標準柱斷面),另須在柱斷面
中心部份配置額外之核心鋼筋(如圖2.4.1.2 受甚大軸力之
標準柱斷面)。
(2)大梁:原則上採矩形斷面,其深度不大於80cm,但具有較大
之梁寬約60cm 以提供一層4 根至5 根大直徑軸向鋼筋的空間,
如圖2.4.1.3 所示。適當使用四肢之箍筋。
2 -13¶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7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解說]
(1)、(2) 典型的柱斷面如圖2.4.1.1 所示,柱構材尺寸大約方形
且其最大尺寸在低樓層約90 公分左右,縱向鋼筋比約2~3%。爲提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供核心混凝土之圍束效果,許多建設公司發展了數種橫向鋼筋類
型。爲抵抗大地震所造成之傾倒彎矩於低樓層外柱產生支配性的
軸力,如圖2.4.1.2 所示於柱斷面的中心部份配置額外之縱向鋼
筋,典型的梁斷面尺寸如圖2.4.1.3 所示,梁深大都不超過80 公
分,寬度約60 公分左右。
圖2.4.1.1 典型柱斷面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8】
圖2.4.1.2 具核心鋼筋之外柱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8】
2- 14¶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8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章 結構計畫
圖2.4.1.3 典型梁斷面尺寸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8】
2.4.22.4.22.4.22.4.2 已開發或須研發之超高強度RC已開發或須研發之超高強度已開發或須研發之超高強度已開發或須研發之超高強度 RCRCRC 結構構材結構構材結構構材結構構材
為評估高層建築結構之耐震性能,各種超高強度RC 構材本身及梁
柱接頭之力學行為,包括梁之撓曲和剪力行為、柱和牆之雙向撓
曲和剪力行為,以及梁柱接頭之剪力和錨定行為等須進行試驗以
便檢驗理論和分析之預測,而能有效用於實際設計或整體結構耐
震性能評估。
[解說]
以日本為例,New RC 研究計畫案結構構材委員會之目的為,開
發由高強度混凝土和高強度鋼筋建造之結構構材包括接頭之力
學性能評估方法,以及建議針對需求性能設計結構構材之方
法。重點放在儘可能基於定量和合理的程序來評估結構性能之
方法。採用一般強度材料建造之結構構材所使用之既有理論和
分析方法為高強度構材評估方法之基礎,並進行試驗以便檢驗
理論和分析之預測。參數試驗之計畫基於「經驗設計」路徑儘
可能避免增加實驗體數量及伴隨的預算增多。
參考書目8.中之4.2 到4.4 節顯示主要試驗計畫依序為梁
和柱、牆、和梁柱接頭。梁和柱對應於組成抗彎構架的結構構
2 -15上一節:指針草案第二章 結構規劃(1/3) | 下一節:指針草案第二章 結構規劃(3/3)
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民國98年12月。依建研所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呈現並另加歷史與適用註記,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查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