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先看:本頁保留98年研究原文及原始編修痕跡;法規、CNS/JIS、材料、數值與審查程序均須另查今日有效版本。
全文目錄 | 建研所研究報告與技術資料 | 結構設計與材料
指針草案第二章 結構規劃(3/3);原PDF第99–101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文件性質:本件是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民國98年12月協同研究成果及設計施工指針草案,不是法規命令、部頒設計規範、施工綱要規範或核定審查要點。
- 整體適用:研究建議初期將New RC視為新技術、新工法,且不宜只擷取局部規定套用;指針未涵蓋的新工法仍須以試驗或可靠證據證明。
- 版本時點:CNS、JIS、GRMC、耐震設計、建築法制及日本認定制度均是民國98年研究背景;現行案件須另查今日有效版本及主管機關程序。
- 材料與數值:高強度混凝土、鋼筋、接合、耐震分析、位移角、塑性率、檢驗與施工時間等數值均須連同假設、章節及98年研究時點閱讀。
¶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99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材。位於抗彎構架之梁經常稱為桁梁(girder)或大梁以便於與
樓板小梁區別,該章則全部使用梁這個名稱。柱永遠指那些位
於抗彎構架,垂直站立並支承重力載重的構材。此處的牆指所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謂的剪力牆抵抗由地震力導致之水平載重。既然如此結構牆抵
抗剪力及傾倒彎矩,而且這種牆之結構行為不一定受剪力支
配,尤其位於高層建物之牆,本章內僅使用簡單的稱為牆。梁
柱接頭非獨立構材但事實上其為抗彎構架內的一部分,因為此
部分對於抵抗側向載重佔有重要的位置,近十年來受到特別的
注意。有時又稱為梁柱接合處、桁梁至柱接頭、桁梁至柱接合
處或稱接頭區,本章使用梁柱接頭(beam-column joints)之稱呼。
參考書目16 之4.5 節為結構構材委員會作業之總結,以容易應
用於實際設計之樣式呈現,包括梁之撓曲和剪力行為、柱和牆
之雙向撓曲和剪力行為,以及梁柱接頭之剪力和錨定行為。
New RC 計畫案,對於高強度材料建造之梁和柱的結構行為僅有
最小量的有效實驗資料。許多試驗計畫由結構構材委員會之委
員規劃為,用於澄清結構性能評估中數處不確定的地方。該文
獻中數個章節主要顯示13 個系列的試驗體,其內容為:
(1) 梁降伏後之握裹滑動破壞。
(2) 樓板於梁撓曲行為之效應。
(3) 柱降伏後之變形容量。
(4) 承受雙向撓曲之柱。
(5) 受高軸壓柱之垂直滑動。
(6) 柱之剪力強度。
(7) 梁之剪力強度。
(8) 剪力壓縮破壞類型牆之撓曲強度。
(9) 雙向載重下之牆變形能力。
(10)細長牆的剪力強度。
2- 16¶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100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11)內部梁-柱接頭之握裹力。
(12)雙向載重下之3-D 接頭的剪力強度。
(13)外部接頭之剪力強度。 第二章 結構計畫
2.52.52.52.5 結構體之要求結構體之結構體之結構體之要求目標性能要求要求目標性能目標性能目標性能
結構體之要求目標性能包括下述各項
(1) 超高強度凝土性能
(2) 超高強度鋼筋性能
(3) 超高強度RC 之結構構材性能
(4) 超高強度RC 結構之耐震設計方法
(5) 超高強度RC 結構之製造與施工
以上各種目標或性能分別於下列各章中討論之。
2.62.62.62.6 超高強度RC超高強度超高強度超高強度 RCRCRC 構材製造與工地施工可行性之確認構材製造與工地施工可行性之確認構材製造與工地施工可行性之確認構材製造與工地施工可行性之確認
2.6.12.6.12.6.12.6.1 製造與施工品質確認之重要性製造與施工品質確認之重要性製造與施工品質確認之重要性製造與施工品質確認之重要性
超高強度混凝土和鋼筋與一般混凝土和鋼筋相比,具有不同之
物理性質,故超高強度RC 構材之製作與施工須以一系列室內試
驗及全尺寸施工試驗以確認其製造品質,另須依據超高強度RC
造混凝土結構施工規範擬定詳細且確定可行之施工計畫(含工作
團隊管理與執行能力之證明)經指定之技術審查機構審核認可後
始能施工。
[解說]
為了RC 造建築物能夠高層化又能確保結構體鋼筋混凝土的品
質,而採用品質必須可以確認的高強度混凝土和高強度鋼筋及鋼
筋續接等材料,而為了使設計之結構性能得以確實實現,則高強
度鋼筋混凝土工程之製造與施工須至少滿足解說2.2 中之6 個要
2 -17¶ 建研所New RC指針草案研究|原檔第101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素,參考書目10、11 及12 之施工指針‧同解說與本研究案中各 章所敘明者皆為可用於超高層高強度鋼筋混凝土構造施工規範之 製訂、可要求業者遵循而由建築主管機關用於管控施工品質確保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 建物安全之重要技術規定。 日本已有數百New RC 高層建物興建完成,大部分採預鑄工法 方式為之,其品質、成本、工期、安全、人力、環保等各方面之 優點超過傳統工法,參考書目6 及2 中皆有說明;惟其在設計上 及製造和施工上之要求也相對的有更多巨細彌遺的要求。如參考 文獻8 第8 章「New RC 結構之施工」即強調全尺寸施工試驗和New RC 施工基準。參考書目10 中1.1 節要求「混凝土之製造者及施工 者,必須具有能實現設計及本指針所要求結構混凝土品質及性能 的充分技術力」。本研究第五章及第六章即參考上述文獻敘明一些 重要之指針。 2.6.22.6.22.6.22.6.2 指定技術審查機構之審查及認可指定技術審查機構之審查及認指定技術審查機構之審查及認指定技術審查機構之審查及認 製造與施工之審查及認可辦法另訂之,且須經中央建築主管機關 同意後施行之。 [解說] 參考書目2 之第七章對於日本在1998 年修正實施之建築基準 法有關建築物之設計、施工、完工委託指定之民間確認檢查機構 代辦建築確認,中間檢查及完了檢查等有相當詳細之介紹。參考 書目1 即引用美國與日本的制度於[耐震工程品管]中對於專業結 構設計審查、結構施工之特別監造、核淮之製造廠、預鑄施工、 施工品質與品保等有嚴謹之規範。 2- 18
上一節:指針草案第二章 結構規劃(2/3) | 下一節:指針草案第三章 材料與構材性能(1/6)
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建築設計施工指針之研擬》,民國98年12月。依建研所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呈現並另加歷史與適用註記,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查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