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耐震補強工程具特殊性之補強案例資料|14. 直接基礎座落於液化潛勢土層之地盤改良(2/2)
發布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版本/性質:111年7月;耐震補強工程案例
原始來源:官方出版頁 | 官方原始PDF
使用提醒:本件為111年7月出版的耐震補強案例資料,非通用設計或施工規範;各專題的地震需求、地質條件、材料數值及施工限制須連同原工程背景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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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M38B 標國3 和美交流道為例
閱讀提醒:原件數值差異:摘要與結論(原檔第141、149頁)記載經費30億元降至8億元;正文2.1(第142頁)則寫18億元降至7億元,原書未說明兩組數字的範圍差異,本站不擅自統一。液化潛能及差異沉陷門檻亦為案例採用條件,不代表所有工程的通用容許值。
¶ 原檔第148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圖 6 無筋全套管基樁連續地中壁示意圖 圖 7 高壓噴射樁連續地中壁示意圖 14-8
¶ 原檔第149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公式、圖內標註與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三、結論 和美交流道區橋梁既有直接基礎部分座落於具液化潛勢土層,其補強策略可採增樁方式將 基礎置換為樁基礎,避免基礎沉陷,惟工程經費估計達 30 億元,工程經費龐大。經檢討,透過 調整土壤液化基礎沉陷之耐震性能,並搭配土壤圍束及地盤改良方式將基礎沉陷量將低至容許 值內,使整體補強經費降至 8 億元。 參考文獻 1. 交通部,「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民國108年1月。 2. 交通部,「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民國110年3月。 3. 交通部,「公路橋梁設計規範」,民國109年1月。 4.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公路橋梁耐震性能設計規範研究(第2 期)(上冊、下冊)」,民國 101 年12月。 5. 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公路橋梁耐震性能設計規範草案複審成果報告書」,民國102 年11 月。 6. Seismic Retrofitting Manual(FHWA, 2006) 7. Remedial measures against soil liquefaction(Japanese Geotechnical Society, 1998) 8.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2-1)「細部設計報告(第 二標)」,民國109年3月。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