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112年版・含113年勘誤|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3/3)
發布機關:內政部
版本:112年8月1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9921號令修正發布,113年1月1日生效;113年2月19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0784號函勘誤。
文件性質:設計規範及解說(含113年勘誤)
官方來源: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版本:112年8月1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9921號令修正發布,113年1月1日生效;113年2月19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0784號函勘誤。
文件性質:設計規範及解說(含113年勘誤)
官方來源: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頁內索引:原檔第423頁 | 原檔第424頁 | 原檔第425頁 | 原檔第426頁 | 原檔第427頁
¶ 原檔第423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 R23.10.5),或由180度彎鉤錨定之單支拉桿所構成 (圖R23.10.2)。 23.10.2 若垂直於彎曲平面之規定淨保護層為2db或大於2db,則彎曲半徑rb應符合下列(a)與(b),但 不應小於第25.3節中最小彎曲直徑之半。 (a) 彎曲鋼筋節點之彎鉤小於180度: 2A f ts y r ≥ (23.10.2a) b b f ′ s c (b) 具180度彎鉤之拉桿: 1.5A f ts y r ≥ (23.10.2b) b w f ′ t c 解說: 式(23.10.2a)係為了避免 fce超過第23.9.2節所規定C-T-T節點之限制(Klein 2008),bs為壓拉桿模型平面 於橫向上之壓桿寬度。不論節點上不同拉桿之力量相同與否,式(23.10.2a)均可使用;然而,如果拉桿力 量不同時,宜滿足第23.10.6節所要求之ℓcb。 具180度彎鉤錨定之拉桿可用於C-C-T節點,如圖R23.10.2所示。延伸至構材中之鋼筋末端平行直線 段可視為拉桿,式(23.10.2b)係為了確保 fce不超過第23.9.2節規定之C-C-T節點限制。wt為有效拉桿寬度, 如圖R23.10.2所示。 C 180度彎曲 T Wt C 第R23.10.2(b)節之 最小彎曲半徑 圖R23.10.2 C-C-T節點使用180度拉力錨定彎曲 23.10.3 若垂直於彎曲平面之規定淨保護層為小於2db,則第23.10.2節所要求之rb應乘以2db/cc,其中 cc為側邊之規定淨保護層厚。 解說: 當垂直於彎鉤平面之混凝土保護層有限時,彎曲鋼筋節點處宜有較大之鋼筋彎曲半徑以減少側邊保 護層劈裂之可能性。 23-15
¶ 原檔第424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 23.10.4 若彎曲鋼筋節點由多層鋼筋所組成,則Ats應取拉力鋼筋總面積,且rb應取最內層鋼筋之彎 曲半徑。 解說: 圖R23.10.4為具有兩層鋼筋之彎曲鋼筋節點範例。在此情況下,拉桿鋼筋總面積可用以承受節點區 域面上之壓應力(圖R23.10.4中之面a-b)。 T b rb a C Ats T C 圖R23.10.4 具有兩層鋼筋之彎曲鋼筋節點(陰影處為節點區域) 23.10.5 在構架角隅之接頭和鋼筋應使鋼筋曲率中心位於接頭內。 解說: 彎鉤半徑應與壓拉桿模型所使用桁架之幾何形狀一致。圖R23.10.5為曲率中心須位於典型構架內接合 部之範例。 彎曲桿C-T-T節點 T 曲率中心應落在接 頭內(灰色區域) C T C 圖R23.10.5 構架角隅內彎曲鋼筋節點曲率中心之允許範圍 23-16
¶ 原檔第425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 23.10.6 應有足夠之彎曲區長度ℓcb,以利分別從彎曲區域末端直線段上發展出有差異之鋼筋拉力。 解說: 彎曲段兩末端之拉桿所形成之角度不由壓桿 (或兩支以上壓桿之合力) 二等分情況下,會造成兩拉 桿力並不相等。圖R23.10.6為彎曲/節點區域具有拉桿力不同之範例,其中作用在節點之徑向壓應力非定 值,且沿鋼筋具有環向握裹應力。 由彎曲區長度ℓcb,乃發展出不同鋼筋末端直線段之拉桿力量差異,其中ℓcb為圖R23.10.6中c和b間鋼 筋之圓弧長度。故在90度角隅處,彎曲段ℓcb可利用下式計算。 ℓcb > ℓd (1 − tanθc) 其中,θc為壓桿軸線 (或兩支壓桿以上合力軸線) 與從彎曲鋼筋節點延伸出之兩拉桿間夾角較小者。 伸展長度ℓd之計算應依第25.4.2.2節或第25.4.2.3節並採用第25.4.2.4節之修正因子。 ℓ (沿著鋼筋中心線) cb a b A f tanθ ts y c 徑向壓應力 環向握裹應力 c θ c C3 環向與徑向合力 A f A f ts y ts y C = 3 cosθ c 圖R23.10.6 具不同拉桿力之彎曲鋼筋節點 23.11 採壓拉桿方法之耐震設計 23.11.1 採壓拉桿方法設計之耐震設計,應依照下列(a)與(b)之規定: (a) 第十八章。 (b) 第23.11.2節至第23.11.5節。除非其壓拉桿構件之設計地震力E乘以不小於2.5之超額強 度因子Ωo,如欲使用較小之Ωo須經過詳細分析以證明其適當性。 解說: 地震力抵抗系統之壓拉桿構件,可能因反覆力量與位移作用造成其強度衰減。當設計力已放大(Ωo) 時,壓拉桿構件不需再考量耐震細節。地震力抵抗系統之整體強度,不宜由壓拉桿方法所設計之非連續 區域之強度所限制。當橫膈板之設計已考量放大地震力時,則不需要再使用額外之放大因子。 載重組合可依照第5.3.1節,耐震設計則可根據式(5.3.1e)及式(5.3.1g)。E之效應,可能導致壓桿與拉 桿構件承受反覆力量。故此情況下,可針對每個載重方向,開發個別之壓拉桿模型。 23.11.2 壓桿強度 23-17
¶ 原檔第426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 23.11.2.1 根據第23.4節所決定之有效壓力強度應乘以0.8。 解說: 折減因子之使用,乃考量壓桿所在區域承受反覆載重時可能產生之裂縫。 23.11.3 壓桿細節 23.11.3.1 壓桿應配置鋼筋,其鋼筋細節應滿足第23.11.3.2節或第23.11.3.3節要求。 解說: 壓桿允許使用兩種不同圍束方式。第23.11.3.2節中,每支壓桿包含縱向與橫向鋼筋,如同在特殊抗 彎矩構架中對柱構材要求。第23.11.3.3節中,具有多支壓桿之構材或區域之全斷面應有適當圍束,而非 僅圍束個別壓桿。 表23.11.3.2(a)與(b)公式與特殊抗彎矩構架中柱構材之表18.4.5.4相同,惟以Acs取代Ag。 23.11.3.2 壓桿最少應採用四支縱向鋼筋進行加勁,且在每一橫向鋼筋角隅處應設置一支縱向 鋼筋。橫向鋼筋應垂直於壓桿方向並滿足(a)至(d): (a) 鋼筋細節應符合第18.4.5.2節(a)至(e)。 (b) Ash/sbc應依表23.11.3.2(a)計算。 (c) 間距應滿足第18.4.5.3(d)節且不超過表23.11.3.2(b)之規定。 (d) 連續通過節點區域。 23.11.3.3 橫向鋼筋應配置於每個壓桿正交方向,且通過整個構材斷面或該區域含有數個壓桿 構材之壓桿寬度,並應滿足(a)至(d): (a) 鋼筋細節應符合第18.4.5.2節(a)至(e)。 (b) Ash/sbc應依表23.11.3.3計算。 (c) 沿構材縱向鋼筋所量得之間距不超過表23.11.3.2(b)之規定。 (d) 垂直或水平於構材斷面之繫筋與閉合箍筋間距應不超過20 cm。每個繫筋和閉合 箍筋應相接於相同或更大直徑之縱向鋼筋。 (1)(2) 表 23.11.3.2(a) 壓桿之橫向鋼筋 橫向鋼筋 公式 ⎛ A ⎞ f ′ cs c 0.3 −1 (a) ⎜ ⎟ A f ⎝ ch ⎠ yt 矩形閉合箍筋之Ash/sbc 取較大者 f ′ c 0.09 (b) f yt (1) Ach為量測至壓桿橫向鋼筋之外緣。 (2) 第18.3.4.3節規定兩件式組合之閉合箍筋得容許配置。 表 23.11.3.2(b) 橫向鋼筋間距限制 縱向鋼筋 最大橫向鋼筋間距 6 db SD 420W 取較小者 15 cm 5 db SD 490W 取較小者 15 cm 5 db SD 550W 取較小者 15 cm 4 db SD 690 取較小者 15 cm 23-18
¶ 原檔第427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 表 23.11.3.3 全構材斷面之橫向鋼筋 橫向鋼筋 公式 ⎛ A ⎞ f ′ g c 0.3 −1 (a) ⎜ ⎟ A f 矩形閉合箍筋 ⎝ ch ⎠ yt 取較大者 之Ash/sbc f ′ c 0.09 (b) f yt 23.11.4 拉桿強度 23.11.4.1 拉桿鋼筋伸展長度應為第25.4節規定之1.25倍。 解說: 考量鋼筋實際降伏強度可能超過規定降伏強度與鋼筋應變硬化之發生,拉桿鋼筋之伸展長度應依1.25 fy之應力計算。 23.11.5 節點強度 23.11.5.1 依據第23.9節計算之節點標稱抗壓強度應乘上0.8。 解說: 節點標稱抗壓強度之折減,係考量拉桿鋼筋降伏與反覆載重之影響 (Mansour和Hsu 2005;To等人 2009;Ruggiero等人 2016)。 23-19
上一頁:第二十三章 壓拉桿方法 | 下一頁:第二十四章 使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