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工程規範|規範解說|第八章 交通安全防護設施(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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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佈設 (1) 佈設原則 A. 設置間隔不宜小於 60 公尺,除特殊狀況外,應連續設置並與 況外,應連續設置,並與 車道邊緣保持均勻之距離,護欄面以距外側路肩邊緣 0.5 公尺 或距車道邊緣 2.5 公尺以上為宜。 B. 對獨立障礙物之防護應使護欄盡可能遠離車道,以降低對車輛 之危害。 C. 護欄面與防護對象間之距離須大於護欄受到撞擊之動態撓曲量, 此為設置護欄時最重要之考慮因素。如受空間限制,但必須對 剛性障礙物加以防護時,可直接將護欄錨定於障礙物上,並以 縮小支柱間距、放大支柱尺寸等方法增加護欄之強度。 D. 護欄支柱與邊坡頂端轉折線間宜有 0.5 公尺以上之距離。 此係考慮到土壤之阻抗能力。如受空間限制,或因土壤軟弱等 狀況,可以加深支柱之埋設度或縮小間距等方法使 ,可以加深支柱之埋設深度,或縮小支柱間距等方法,使 護欄具有正常之防護功能,惟仍須保持護欄規定之埋設高度。 E. 緣石與護欄同時使用時,緣石面不宜較護欄面更接近車道,否 則須考量護欄設置高度。 緣石並無導正行車方向功能,與護欄同時使用時,緣石面不宜 較護欄面更接近車道。護欄高度原則上以埋設地面為基準,如 護欄面之標準高度係以緣石頂部為基準時,車輛衝撞護欄高度 將比正常狀況者為低,如 況者為低,如圖 8.3.8 所示,此時應在標準護欄面下 加裝摩擦導軌或下層護欄鋼板,頂部距路面高度應在 0.4 ~ 0.5 公尺間。 F. 路堤之邊坡斜率絕對值大於 0.1 或路肩與邊坡之斜率差絕對值 大於 0.1 等狀況下,不宜將護欄設於邊坡上。 況下,不宜將護欄設於邊坡上。 路堤之邊坡斜率絕對值︱b/a︱大於 0.1,或路肩與邊坡之斜率差 絕對值︱c-b/a︱大於 0.1 等狀況下,因車輛駛出路外之軌跡甚 況下,因車輛駛出路外之軌跡甚 難預測,如圖 8.3.7 所示,原則上不宜將護欄設於邊坡上。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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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點 擊 擊 衝 衝域 常 域 常區 正 區 石 較 之 正之 緣 高 較低 路 道 車 車輛保險桿之真實軌跡 護欄埋設之標準高度 (以路緣石頂為基準) 圖 8.3.8 車輛保險桿軌跡示意圖(車輛衝撞緣石時) 車輛銜接護欄之撞擊點 較正常狀況高之區域 道 肩 坡 車 肩 路 邊 路 方 填 車道邊緣 車輛保險桿之真實軌跡 護欄埋設之標準高度 c 1 b a 路肩斜率 圖 8.3.7 車輛保險桿軌跡示意圖(車輛衝過路堤邊坡時) G. 橋梁引道護欄得視橋梁之結構,於連接處以螺栓或錨釘固定於 橋梁結構物上。 H. 橋頭引道護欄應有漸變段斜向展開,其長度至少為 20 公尺 (不 含端末處理所需長度),且應終止於路肩外側並作適當之端末處 理。展開率如表 8.3.1 所示,護欄應終止於路肩外側並作適當之 端末處理。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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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3.1 端末護欄佈設參數 影響長度 LR(公尺) 展開率 (b/a) 設計速率 後退 平均每日交通量(輛/日) 距離 護欄置於 護欄置於 6,000 2,000 LS 後退距離外 後退距離內 (公里/小時) >6,000 ∫ ∫ <800 (公尺) 剛性 半剛性 2,000 800 120 160 150 135 120 3.2 1:34 1:22 1:16 110 145 135 120 110 2.8 1:30 1:20 1:15 100 130 120 105 100 2.4 1:26 1:18 1:14 90 110 105 95 85 2.2 1:24 1:16 1:12 80 100 90 80 75 2.0 1:21 1:14 1:11 70 80 75 65 60 1.7 1:18 1:12 1:10 60 70 60 55 50 1.4 1:16 1:10 1:8 50 50 50 45 40 1.1 1:13 1:8 1:7 (2) 長度與漸變段之展開 A. 護欄所需之長度應考慮平行於道路之保護區的長度、護欄上游 端漸變段長度;如果需要,尚包括護欄下游端漸變段長度等, 本長度不包括護欄端末處理。 B. 端末護欄之佈設可由設計速率、平均每日交通量等對應之影響 長度、後退距離與展開率等決定之,如表 8.3.1 與圖 8.3.9 等所 示。圖中,護欄自障礙物起算至護欄終點所需之長度 X 及護欄 終點至車道邊線之支距 Y 可參酌下列公式計算之: L + (b / a)(L ) − (L ) H 1 2 X = Y = L − (L / L )( X ) H H R (b / a) + (L / L ) H R 其中, L =行車道邊緣至危險區域之涵蓋距離,(≦L ) H c b/a=護欄之斜向漸變率,a、b 之比例如表 8.3.1 所示。 L =危險區域上 (下) 游之護欄切線長度,可為零。 1 L =行車道邊緣至護欄之距離。 2 L =行車道邊緣至障礙物之距離。 3 L =影響長度,如表 8.3.1 所示。 R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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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路側清除區寬度,如圖 8.2.2 所示。 c L =後退距離,如表 8.3.1 所示。 s 鄰近交通之路側清除區界線 LR X 危險區域 L1 護欄需要長度之終點 C L 端末處理 展開比 後退線 H L a b S 3 L Y L 2 L 鄰近交通 對向交通 車道邊緣 圖 8.3.9 上游端路側護欄之佈設 C. 護欄應儘可能設置於後退距離外,否則可能會使駕駛人於察覺 時感到驚嚇而產生過度之反應。 D. 如係雙向、無中央分隔之道路,則危險區下游端之護欄亦應作 斜向展開,並作適當之端末處理,如圖 8.3.10 所示。在此狀況 況 下車道邊緣係指中央分向線,計算之方法如 B 項之公式,計算 時,如 L >L ,則令 L = L ,如 L >L ,則不需要斜向展開, H c H c 3 c 但得作適當之端末處理,如 L >L ,則不需要斜向展開,亦不 2 c 需要端末處理,惟仍須消除護欄之尖銳終端。 對向交通之路側清除區界線 LR X 護欄需要長度 之終點 L 危險區域 1 端末處理 C L a b H 後退線 L Y 車道邊緣 3 s 2 L L L 鄰近交通 對向交通 圖 8.3.10 下游端路側護欄之佈設(考慮對向來車)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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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如因護欄斜向展開遭遇空間不足,而將使護欄佈設於坡度大於 10:1 之邊坡上時,可增大展開率,增加展開長度,使護欄之 佈設能合於設置原則。 (3) 佈設範例 A. 護欄標準段與無對向來車考慮之終端處理如圖 8.3.12 所示。 B. 橋頭引道護欄連接處之螺栓固定如圖 8.3.11 所示。 C. 橋頭引道護欄連接處之錨定如圖 8.3.14 所示。 D. 對剛性障礙物之防護受空間限制之錨定處理如圖 8.3.13 所示。 圖 8.3.12 標準段與無對向來車考慮之終端處理 此後恢復 2 公尺標準間 0 0 0 6@1 橋梁胸牆端 . 0 金屬護 0 0 7 0 端 0 金屬護 見詳 6 16 1 0 0 橋 0 0.025[原圖星形符號]螺栓附六角 螺帽及墊圈(均須鍍 型 圖 8.3.11 橋頭引道護欄連接處之螺栓固定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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