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96 密集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
¶ 1. 規範正文
第 1 頁
第02796 章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鋪面工程中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1.1 改質瀝青混凝土乃是將聚合物改質瀝青與粒料熱拌而成之混合料。 1.1.2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係將加熱之粗粒料、細粒料、改質瀝青及乾燥之填充料,按配合設計所定配合比例拌和均勻後,依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高程及橫斷面,按本規範之規定,或依工程司指示,分一層或數層鋪築於已整理完成之底層、基層、路基或經整修後之原有面層上,滾壓至所規定之壓實度而成者。 1.1.3 本鋪面施工綱要適用於新建及改善道路之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施工及養護。設計者應根據道路的使用環境和交通條件等特殊要求,作技術性、經濟性比較,以確定改質瀝青的應用。 1.1.4 改質瀝青混凝土適用之粒料級配分有開放級配、粗級配、密級配及粗片瀝青砂。 1.2 工作範圍 1.2.1 改質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 1.2.2 改質瀝青混凝土之產製 1.2.3 改質瀝青混凝土之鋪築及壓實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745 章--瀝青透層 02796 02796-1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第02796 章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鋪面工程中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1.1 改質瀝青混凝土乃是將聚合物改質瀝青與粒料熱拌而成之混合料。 1.1.2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係將加熱之粗粒料、細粒料、改質瀝青及乾燥之填 充料,按配合設計所定配合比例拌和均勻後,依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 度、高程及橫斷面,按本規範之規定,或依工程司指示,分一層或數層 鋪築於已整理完成之底層、基層、路基或經整修後之原有面層上,滾壓 至所規定之壓實度而成者。 1.1.3 本鋪面施工綱要適用於新建及改善道路之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施工及養 護。設計者應根據道路的使用環境和交通條件等特殊要求,作技術性、 經濟性比較,以確定改質瀝青的應用。 1.1.4 改質瀝青混凝土適用之粒料級配分有開放級配、粗級配、密級配及粗片 瀝青砂。 1.2 工作範圍 1.2.1 改質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 1.2.2 改質瀝青混凝土之產製 1.2.3 改質瀝青混凝土之鋪築及壓實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745 章--瀝青透層 02796 02796-1 KCG V5.0 2023/1/12
第 2 頁
1.3.2 第02747 章--瀝青黏層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1.1 粒料 (1) CNS 386 試驗篩 (2) CNS 485 粒料取樣法 (3)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4) CNS 487 細粒料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 (5) CNS 488 粗粒料密度、相對密度(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 (6) CNS 490 粗粒料(37.5mm 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7) CNS 1163 粒料容積密度與空隙率試驗法 (8) CNS 1167 使用硫酸鈉或硫酸鎂之粒料健度試驗法 (9) CNS 3408 粗粒料(粒徑19mm 以上)磨損試驗法 (10) CNS 5265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礦物填縫料篩分析試驗法 (11) CNS 12395 以馬歇爾儀試驗瀝青混合料塑性流動阻力試驗法 (12) CNS 15171 粗粒料中扁平、細長或扁長顆粒含量試驗法 (13) CNS 15306 瀝青混凝土鋪面混合料受水分影響試驗法 (14) CNS 15307 熱拌、熱鋪瀝青鋪面混合料 (15) CNS 15310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鋼爐渣粒料 (16) CNS 15311 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方法 (17) CNS 15312 粗粒料中破碎顆粒含量試驗法 (18) CNS 15346 土壤及細粒料之含砂當量試驗法 (19) CNS 15360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礦物填縫料 (20) CNS 15475 萃取粒料篩分析試驗法 (21) CNS 15478 自瀝青鋪面混合料中定量萃取瀝青試驗法 02796 02796-2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1.3.2 第02747 章--瀝青黏層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1.1 粒料 (1) CNS 386 試驗篩 (2) CNS 485 粒料取樣法 (3)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4) CNS 487 細粒料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 (5) CNS 488 粗粒料密度、相對密度(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 (6) CNS 490 粗粒料(37.5mm 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7) CNS 1163 粒料容積密度與空隙率試驗法 (8) CNS 1167 使用硫酸鈉或硫酸鎂之粒料健度試驗法 (9) CNS 3408 粗粒料(粒徑19mm 以上)磨損試驗法 (10) CNS 5265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礦物填縫料篩分析試驗法 (11) CNS 12395 以馬歇爾儀試驗瀝青混合料塑性流動阻力試驗法 (12) CNS 15171 粗粒料中扁平、細長或扁長顆粒含量試驗法 (13) CNS 15306 瀝青混凝土鋪面混合料受水分影響試驗法 (14) CNS 15307 熱拌、熱鋪瀝青鋪面混合料 (15) CNS 15310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鋼爐渣粒料 (16) CNS 15311 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方法 (17) CNS 15312 粗粒料中破碎顆粒含量試驗法 (18) CNS 15346 土壤及細粒料之含砂當量試驗法 (19) CNS 15360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礦物填縫料 (20) CNS 15475 萃取粒料篩分析試驗法 (21) CNS 15478 自瀝青鋪面混合料中定量萃取瀝青試驗法 02796 02796-2 KCG V5.0 2023/1/12
第 3 頁
1.4.1.2 瀝青材料 (1) CNS 1304 乳化瀝青 (2) CNS 3775 克氏開口杯閃點與著火點測定法 (3) CNS 10090 瀝青物針入度試驗法 (4) CNS 10092 瀝青物於三氯乙烯中溶解度試驗法 (5) CNS 10093 油及瀝青化合物加熱減量試驗法 (6) CNS 14184 聚合物改質柏油 (7) CNS 14186 無填充料瀝青黏度測定法(布魯克熱力黏度計法) (8) CNS 14249 柏油(瀝青)動黏度試驗法 (9) CNS 14250 柏油(瀝青)流動膜之熱及空氣效應試驗法(滾動薄膜烘箱法) 1.4.1.3 瀝青混合料 (1) CNS 8755 瀝青鋪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方法 (2) CNS 8758 瀝青鋪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 1.4.2 交通部,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 (1)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 1.4.3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1) AASHTO T30 Mechanical Analysis of Extracted Aggregate (2) AASHTO T96 Resistance to Degradation of Small-Size Coarse Aggregate by Abrasion and Impact in the Los Angeles Machine (3) AASHTO T164 Quantitative Extraction of Asphalt Binder from Hot Mix Asphalt (HMA) (4) AASHTO T172 瀝青混凝土拌和廠檢驗 (5) AASHTO T176 Plastic Fines in Graded Aggregates and Soils by Use of the Sand Equivalent Test (6) AASHTO T245 Resistance to Plastic Flow of Bituminous 02796 02796-3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1.4.1.2 瀝青材料 (1) CNS 1304 乳化瀝青 (2) CNS 3775 克氏開口杯閃點與著火點測定法 (3) CNS 10090 瀝青物針入度試驗法 (4) CNS 10092 瀝青物於三氯乙烯中溶解度試驗法 (5) CNS 10093 油及瀝青化合物加熱減量試驗法 (6) CNS 14184 聚合物改質柏油 (7) CNS 14186 無填充料瀝青黏度測定法(布魯克熱力黏度計法) (8) CNS 14249 柏油(瀝青)動黏度試驗法 (9) CNS 14250 柏油(瀝青)流動膜之熱及空氣效應試驗法(滾動 薄膜烘箱法) 1.4.1.3 瀝青混合料 (1) CNS 8755 瀝青鋪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方法 (2) CNS 8758 瀝青鋪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 1.4.2 交通部,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 (1)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 1.4.3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1) AASHTO T30 Mechanical Analysis of Extracted Aggregate (2) AASHTO T96 Resistance to Degradation of Small-Size Coarse Aggregate by Abrasion and Impact in the Los Angeles Machine (3) AASHTO T164 Quantitative Extraction of Asphalt Binder from Hot Mix Asphalt (HMA) (4) AASHTO T172 瀝青混凝土拌和廠檢驗 (5) AASHTO T176 Plastic Fines in Graded Aggregates and Soils by Use of the Sand Equivalent Test (6) AASHTO T245 Resistance to Plastic Flow of Bituminous 02796 02796-3 KCG V5.0 2023/1/12
第 4 頁
Mixtures Using Marshall Apparatus 1.4.4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2950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nsity of Bituminous Concre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2) ASTM D3515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Hot-Mixed, Hot-Lai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 (3) ASTM D4791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Flat or Enlongated Particles, or Flat and Elongated Particles in Coarse Aggregate (4) ASTM D5821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ing the Percentage of Fractured Particles in Coarse Aggregate 1.5 資料送審 (1) 施工計畫書 (2) 品質管理計畫書 (3) 混凝土配合設計報告書 2. 產品 2.1 一般規定 (1) 承包商所提供之各種材料,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採購符合設計圖、施工規範及其他契約文件規定之新品。零星材料無明確規定者,應採購符合CNS 或經工程司認可之材料。 (2) 承包商提供之一切材料,按規定或工程司認為有檢驗其強度、成分或性質等之必要時,承包商應即將該項材料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02796 02796-4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Mixtures Using Marshall Apparatus 1.4.4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2950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nsity of Bituminous Concre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2) ASTM D3515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Hot-Mixed, Hot-Lai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 (3) ASTM D4791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Flat or Enlongated Particles, or Flat and Elongated Particles in Coarse Aggregate (4) ASTM D5821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ing the Percentage of Fractured Particles in Coarse Aggregate 1.5 資料送審 (1) 施工計畫書 (2) 品質管理計畫書 (3) 混凝土配合設計報告書 2. 產品 2.1 一般規定 (1) 承包商所提供之各種材料,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採購符合設計圖、 施工規範及其他契約文件規定之新品。零星材料無明確規定者,應 採購符合CNS 或經工程司認可之材料。 (2) 承包商提供之一切材料,按規定或工程司認為有檢驗其強度、成分 或性質等之必要時,承包商應即將該項材料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 02796 02796-4 KCG V5.0 2023/1/12
第 5 頁
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其所須一切費用概由承包商負擔。樣品之尺寸及數量應依規定及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3) 材料進場時,承包商應即報請工程司查驗。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承包商提出各項材料之原廠證明、品質等之證明文件。經檢驗合格之材料,應按規定進行儲存與管理。 (4) 各項材料於使用時,仍應接受複驗。一切材料雖於進場時檢驗合格,但在施工時或施工後發現有瑕疵者,工程司仍得拒絕使用,或要求更換。 (5) 承包商應依工程司核定之工程預定進度,於工地儲存足量之材料,以免因材料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 2.2 瀝青材料 2.2.1 瀝青材料種類 (1) 新建鋪面適用之透層用油溶瀝青。 (2) 加鋪面層適用之黏層用乳化瀝青。 (3) 改質瀝青混凝土適用之改質瀝青。 2.2.2 油溶瀝青 (1) 可用於透層之油溶瀝青材料有RC-70、RC-250、MC-30、MC-70 及MC-250 等。其實際所使用之種類及規格,應符合設計圖及特定條款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02796-1 規定,惟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02796 02796-5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 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其所須一切 費用概由承包商負擔。樣品之尺寸及數量應依規定及工程司之指示 辦理。 (3) 材料進場時,承包商應即報請工程司查驗。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 承包商提出各項材料之原廠證明、品質等之證明文件。經檢驗合格 之材料,應按規定進行儲存與管理。 (4) 各項材料於使用時,仍應接受複驗。一切材料雖於進場時檢驗合格, 但在施工時或施工後發現有瑕疵者,工程司仍得拒絕使用,或要求 更換。 (5) 承包商應依工程司核定之工程預定進度,於工地儲存足量之材料, 以免因材料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 2.2 瀝青材料 2.2.1 瀝青材料種類 (1) 新建鋪面適用之透層用油溶瀝青。 (2) 加鋪面層適用之黏層用乳化瀝青。 (3) 改質瀝青混凝土適用之改質瀝青。 2.2.2 油溶瀝青 (1) 可用於透層之油溶瀝青材料有RC-70、RC-250、MC-30、MC-70 及 MC-250 等。其實際所使用之種類及規格,應符合設計圖及特定條款 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02796-1 規定,惟其實際使用溫度應 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02796 02796-5 KCG V5.0 2023/1/12
第 6 頁
表02796-1 油溶瀝青加熱溫度 瀝青等級 加熱溫度(°C) RC-70 50 以上 RC-250 75 以上 MC-30 30 以上 MC-70 50 以上 MC-250 75 以上 瀝青材料加熱時之最高溫度不得超過瀝青材料發生冒煙現象時之溫度,如超過該溫度時應予廢棄,不得使用。 2.2.3 乳化瀝青 (1) 可用於黏層之乳化瀝青材料有SS-1、SS-1h、CSS-1、CSS1h 及RS-1、CRS-1,其實際所用瀝青材料之種類,等級及規格等,應符合設計圖、特訂條款及CNS 1304 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02796-2 規定,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表02796-2 乳化瀝青澆鋪溫度 瀝青等級 澆鋪溫度(°C) SS-1、SS-1h、CSS-1、CSS-1h 24~55 RS-1 20~60 CRS-1 50~85 2.2.4 改質瀝青 (1) 用於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瀝青材料應添加聚合物改質劑對基底瀝青改質並使用合適分散劑、穩定劑等以防止離析之改質瀝青。 (2) 用於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改質瀝青,其類型及性質應依設計圖、契約之規定,或CNS 14184 之規定,如表02796-3 所示,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02796 02796-6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1 油溶瀝青加熱溫度 瀝青等級 加熱溫度(°C) RC-70 50 以上 RC-250 75 以上 MC-30 30 以上 MC-70 50 以上 MC-250 75 以上 瀝青材料加熱時之最高溫度不得超過瀝青材料發生冒煙現象時之溫度, 如超過該溫度時應予廢棄,不得使用。 2.2.3 乳化瀝青 (1) 可用於黏層之乳化瀝青材料有SS-1、SS-1h、CSS-1、CSS1h 及RS-1、 CRS-1,其實際所用瀝青材料之種類,等級及規格等,應符合設計 圖、特訂條款及CNS 1304 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02796-2 規定,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 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表02796-2 乳化瀝青澆鋪溫度 瀝青等級 澆鋪溫度(°C) SS-1、SS-1h、CSS-1、CSS-1h 24~55 RS-1 20~60 CRS-1 50~85 2.2.4 改質瀝青 (1) 用於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瀝青材料應添加聚合物改質劑對基底 瀝青改質並使用合適分散劑、穩定劑等以防止離析之改質瀝青。 (2) 用於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改質瀝青,其類型及性質應依設計圖、 契約之規定,或CNS 14184 之規定,如表02796-3 所示,或依工程 司之指示辦理。 02796 02796-6 KCG V5.0 2023/1/12
第 7 頁
表02796-3 改質瀝青規範 試驗項目 一般鋪面 改質IV-C 改質IV-E 改質IV-F 針入度,25°C,100g,5s,1/10mm(最小值) 65 50 35 黏度,60°C,1s-1Pa∙s (poise)(最小值) 250(2500) 450(4500) 800(8000) 黏度,135°C,mm2/s(cSt) (最大值) 3000 3000 3000 閃火點,°C(最小值) 232 232 232 三氯乙烯中溶解度,%(最小值) 99 99 99 離析試驗頂段與底段軟化點差值,°C 試驗紀錄 試驗紀錄 試驗紀錄 滾動薄膜烘箱(RTFOT)後,彈性回復率,25°C,10cm伸長,%(最小值) 60 60 70 滾動薄膜烘箱(RTFOT)後,針入度,4°C,200g,60s(最小值) 15 10 10 2.3 粒料 2.3.1 粗粒料 (1) 粗粒料為軋製之碎石停留於試驗篩2.36mm CNS 386(美國8 號)篩以上者,其質地須堅硬、緻密、耐磨損、潔淨及級配良好者,且不得含有易於風化之顆粒及泥土、黏土、有機物及其他有礙本工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並應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雖遇水而瀝青不致剝落之性能。 (2) 以重量計,粒料中至少應有75%為碎石顆粒,且扁平狹長之顆粒(寬度與厚度之比,或長度與寬度之比大於3 者)不得超過15%。 (3) 粗粒料經洛杉磯磨損試驗500 轉後之磨損率,用於底層、聯結層及整平層者不得大於50%,用於磨耗層不得大於35%及面層者不得大於40%。 (4) 粗粒料經5 次循環之硫酸鈉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2%。 (5) 以重量計,粒料中為碎石顆粒一個破碎面不得小於90%,兩個破碎面不得小於75%。 (6) 粗粒料應依尺寸大小分別堆放,並應避免互相混雜,俾能正確按規定比例混合,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02796 02796-7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3 改質瀝青規範 試驗項目 一般鋪面 改質IV-C 改質IV-E 改質IV-F 針入度,25°C,100g,5s,1/10mm(最小值) 65 50 35 黏度,60°C,1s -1Pa∙s (poise)(最小值) 250(2500) 450(4500) 800(8000) 黏度,135°C,mm 2/s(cSt) (最大值) 3000 3000 3000 閃火點,°C(最小值) 232 232 232 三氯乙烯中溶解度,%(最小值) 99 99 99 離析試驗頂段與底段軟化點差值,°C 試驗紀錄 試驗紀錄 試驗紀錄 滾動薄膜烘箱(RTFOT)後,彈性回復率,25°C,10cm 伸長,%(最小值) 60 60 70 滾動薄膜烘箱(RTFOT)後,針入度,4°C,200g,60s(最 小值) 15 10 10 2.3 粒料 2.3.1 粗粒料 (1) 粗粒料為軋製之碎石停留於試驗篩2.36mm CNS 386(美國8 號)篩 以上者,其質地須堅硬、緻密、耐磨損、潔淨及級配良好者,且不 得含有易於風化之顆粒及泥土、黏土、有機物及其他有礙本工程品 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並應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雖遇水而瀝青 不致剝落之性能。 (2) 以重量計,粒料中至少應有75%為碎石顆粒,且扁平狹長之顆粒(寬 度與厚度之比,或長度與寬度之比大於3 者)不得超過15%。 (3) 粗粒料經洛杉磯磨損試驗500 轉後之磨損率,用於底層、聯結層及 整平層者不得大於50%,用於磨耗層不得大於35%及面層者不得大 於40%。 (4) 粗粒料經5 次循環之硫酸鈉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 12%。 (5) 以重量計,粒料中為碎石顆粒一個破碎面不得小於90%,兩個破碎 面不得小於75%。 (6) 粗粒料應依尺寸大小分別堆放,並應避免互相混雜,俾能正確按規 定比例混合,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 02796 02796-7 KCG V5.0 2023/1/12
| 針入度,25°C,100g,5s,1/10mm(最小值) | 65 | 50 | 35 |
|---|---|---|---|
| 黏度,60°C,1s -1Pa∙s (poise)(最小值) | 250(2500) | 450(4500) | 800(8000) |
| 黏度,135°C,mm 2/s(cSt) (最大值) | 3000 | 3000 | 3000 |
| 閃火點,°C(最小值) | 232 | 232 | 232 |
| 三氯乙烯中溶解度,%(最小值) | 99 | 99 | 99 |
| 離析試驗頂段與底段軟化點差值,°C | 試驗紀錄 | 試驗紀錄 | 試驗紀錄 |
| 60 | 60 | 70 | |
| 15 | 10 | 10 |
第 8 頁
放廠所混合。 (7)轉爐石粗粒料 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必須滿足2.3.1(1)~(6)規定外,亦須滿足以下規定。 A.轉爐石粗粒料停留於2.36 mm(8 號)篩以上者,須潔淨、質地堅硬、緻密、耐磨,且級配需依照CNS 15310 規定,不得含有易於風化之顆粒及泥土、黏土、有機物、其他有礙本工程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並應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遇水而瀝青不致剝落之性能。 B.轉爐石粗粒料依拌合公式混合於級配料時,測試其浸水膨脹比(CNS 15311)及健度試驗(CNS 1167),其中7 天膨脹量須小於4%。 C.轉爐石粗粒料應依尺度大小分別堆放,並應避免互相混雜,分別儲存於冷料斗,俾能正確按規定比例混合,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 D.轉爐石粗粒料供應商於工程進行前,應提送相關供料計畫書,內容應涵蓋陳述該供應轉爐石之品管作業、建議供料稽核方式及相關試驗方法等,經使用單位審查核可後方可供料。 2.3.2 細粒料 (1) 細粒料為通過試驗篩2.36mm CNS 386(美國8 號篩)者,包括石屑、機製砂、天然砂或其混合物,須潔淨、質地堅硬、緻密、顆粒富有稜角、表面粗糙及不含有機土、黏土、黏土質沉泥、有機物、其他有礙本工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且導入拌和機時不得有結塊情形。 (2) 細粒料經5 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5%。 (3) 如需用二種以上不同來源之細粒料時,應分別堆放,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 02796 02796-8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放廠所混合。 (7)轉爐石粗粒料 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必須滿足2.3.1(1)~(6)規定外,亦須滿足 以下規定。 A.轉爐石粗粒料停留於2.36 mm(8 號)篩以上者,須潔淨、質地堅硬、 緻密、耐磨,且級配需依照CNS 15310 規定,不得含有易於風化之 顆粒及泥土、黏土、有機物、其他有礙本工程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 物,並應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遇水而瀝青不致剝落之性能。 B.轉爐石粗粒料依拌合公式混合於級配料時,測試其浸水膨脹比(CNS 15311)及健度試驗(CNS 1167),其中7 天膨脹量須小於4%。 C.轉爐石粗粒料應依尺度大小分別堆放,並應避免互相混雜,分別儲 存於冷料斗,俾能正確按規定比例混合,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 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 D.轉爐石粗粒料供應商於工程進行前,應提送相關供料計畫書,內容 應涵蓋陳述該供應轉爐石之品管作業、建議供料稽核方式及相關試 驗方法等,經使用單位審查核可後方可供料。 2.3.2 細粒料 (1) 細粒料為通過試驗篩2.36mm CNS 386(美國8 號篩)者,包括石屑、 機製砂、天然砂或其混合物,須潔淨、質地堅硬、緻密、顆粒富有 稜角、表面粗糙及不含有機土、黏土、黏土質沉泥、有機物、其他 有礙本工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且導入拌和機時不得有結塊情 形。 (2) 細粒料經5 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 得大於15%。 (3) 如需用二種以上不同來源之細粒料時,應分別堆放,其混合程序應 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 02796 02796-8 KCG V5.0 2023/1/12
第 9 頁
2.3.3 礦物填縫料 (1) 礦物填縫料係指通過試驗篩1.18mm CNS 386(美國篩16 號篩)之細料,於粗細粒料經混合結果缺少通過0.075mm CNS 386 篩(美國200號篩)之材料時使用之。 (2) 礦物填縫料可用完全乾燥之石灰、礦物填縫料末或水泥;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塑性指數小於4 之無機物粉末,惟不得含有塊狀物或其他有害物質,其級配應符合表02796-4 之規定。 表02796-4 礦物填縫料級配 試驗篩(mm)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0.6 100 0.30 95~100 0.075 70~100 2.4 防剝劑 改質瀝青混凝土中如須摻加防剝劑時,承包商應先將防剝劑之樣品、製造廠商之使用說明書及使用量送請工程司認可後方可使用。 2.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組成 (1) 改質瀝青混凝土面層或底層在鋪築前,應由承包商將各項用料採取代表性樣品,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辦理配合設計實驗,並據以生產拌和料。 (2)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應符合設計方法之要求,未經工程司之書面許可,不得使用他類級配之粒料。 02796 02796-9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2.3.3 礦物填縫料 (1) 礦物填縫料係指通過試驗篩1.18mm CNS 386(美國篩16 號篩)之細 料,於粗細粒料經混合結果缺少通過0.075mm CNS 386 篩(美國200 號篩)之材料時使用之。 (2) 礦物填縫料可用完全乾燥之石灰、礦物填縫料末或水泥;或其他經 工程司認可之塑性指數小於4 之無機物粉末,惟不得含有塊狀物或 其他有害物質,其級配應符合表02796-4 之規定。 表02796-4 礦物填縫料級配 試驗篩(mm)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0.6 100 0.30 95~100 0.075 70~100 2.4 防剝劑 改質瀝青混凝土中如須摻加防剝劑時,承包商應先將防剝劑之樣品、製 造廠商之使用說明書及使用量送請工程司認可後方可使用。 2.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組成 (1) 改質瀝青混凝土面層或底層在鋪築前,應由承包商將各項用料採取 代表性樣品,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財團 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 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辦理配合設計實驗,並據以生產拌和料。 (2)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應符合設計方法之要求, 未經工程司之書面許可,不得使用他類級配之粒料。 02796 02796-9 KCG V5.0 2023/1/12
第 10 頁
(3) 經混合後之粒料,其級配之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相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細粒料含砂當量,用於底層者不得少於4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50。 (4) 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及其瀝青含量,依設計圖說之規定選擇下列六類型(表02796-5~表02796-11)之一。 表02796-5 第一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配及瀝青含量表(密級配)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試驗篩 (mm) 37.5mm 25.0mm 19.0mm 12.5mm 9.5mm 50.0 100 37.5 90~100 100 25.0 - 90~100 100 19.0 56~80 - 90~100 100 12.5 - 56~80 - 90~100 100 9.5 - - 56~80 - 90~100 4.75 23~53 29~59 35~65 44~74 55~85 2.36 15~41 19~45 23~49 28~58 32~67 1.18 - - - - - 0.60 - - - - - 0.30 4~16 5~17 5~19 5~21 7~23 0.15 - - - - - 0.075 0~6 1~7 2~8 2~10 2~10 4~10 4~11 天然粒料 3~8 3~9 ≧4.2 ≧4.2 瀝青含量,%(以瀝青混合料之總重量計算) 5~12 轉爐石粗粒料 附註;1.本表係參考ASTM D3515 之規定。 2.天然粒料係指未含有轉爐石粒料之級配料;轉爐石粗粒料係指轉爐石粒料取代天然粗粒料使用,實際油量依據配比設計辦理。 02796 02796-10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3) 經混合後之粒料,其級配之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 相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細粒料含砂當量,用於底層者不得少 於4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50。 (4) 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及其瀝青含量,依設計圖 說之規定選擇下列六類型(表02796-5~表02796-11)之一。 表02796-5 第一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配及瀝青含量表(密級配)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試驗篩 (mm) 37.5mm 25.0mm 19.0mm 12.5mm 9.5mm 50.0 100 37.5 90~100 100 25.0 - 90~100 100 19.0 56~80 - 90~100 100 12.5 - 56~80 - 90~100 100 9.5 - - 56~80 - 90~100 4.75 23~53 29~59 35~65 44~74 55~85 2.36 15~41 19~45 23~49 28~58 32~67 1.18 - - - - - 0.60 - - - - - 0.30 4~16 5~17 5~19 5~21 7~23 0.15 - - - - - 0.075 0~6 1~7 2~8 2~10 2~10 4~10 4~11 天然 粒料 3~8 3~9 ≧4.2 ≧4.2 瀝青含量, %(以瀝青混 合料之總重 量計算) 5~12 轉爐 石粗 粒料 附註;1.本表係參考ASTM D3515 之規定。 2.天然粒料係指未含有轉爐石粒料之級配料;轉爐石粗粒料係指轉爐 石粒料取代天然粗粒料使用,實際油量依據配比設計辦理。 02796 02796-10 KCG V5.0 2023/1/12
| (mm) | 37.5mm | 25.0mm | 19.0mm | 12.5mm | 9.5mm |
|---|---|---|---|---|---|
| 37.5 | 90~100 | 100 | |||
| 25.0 | - | 90~100 | 100 | ||
| 19.0 | 56~80 | - | 90~100 | 100 | |
| 12.5 | - | 56~80 | - | 90~100 | 100 |
| 9.5 | - | - | 56~80 | - | 90~100 |
| 4.75 | 23~53 | 29~59 | 35~65 | 44~74 | 55~85 |
| 2.36 | 15~41 | 19~45 | 23~49 | 28~58 | 32~67 |
| 1.18 | - | - | - | - | - |
| 0.60 | - | - | - | - | - |
| 0.30 | 4~16 | 5~17 | 5~19 | 5~21 | 7~23 |
| 0.15 | - | - | - | - | - |
| 0.075 | 0~6 | 1~7 | 2~8 | 2~10 | 2~10 |
| 瀝青含量, | 4~10 | 4~11 | |||
| 合料之總重 | 3~8 | 3~9 |
第 11 頁
表02796-6 第二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表02796-7 第二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配表(密級配) 配表(底層粗級配)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試驗篩試驗篩 (%) (%) (mm) (mm) 19.0mm 12.5mm 25.0mm 19.0mm 25.0 100 37.5 100 19.0 95~100 100 25.0 85~100 100 12.5 - 95~100 19.0 70~85 80~100 9.5 65~80 80~95 4.75 30~50 50~80 4.75 45~60 55~72 0.60 12~25 20~60 2.36 30~45 38~55 0.075 2~8 5~20 0.60 15~25 18~33 附註:表02796-6 及表02796-7 係參考美國加0.075 3~7 4~8 州1964 年版規範之規定。 表02796-8 第三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試驗篩 A B C D E (mm) 25.0mm 19.0mm 19.0mm 12.5mm 9.5mm 37.5 100 25.0 95~100 100 100 19.0 78~95 95~100 95~100 100 12.5 - 68~86 68~86 95~100 100 9.5 54~75 56~78 56~78 74~92 95~100 4.75 36~58 38~60 38~60 48~70 75~90 2.36 25~45 27~47 27~47 33~53 62~82 1.18 - 18~37 18~37 22~40 38~58 0.60 11~28 11~28 13~28 15~30 22~42 0.30 0~8 6~20 9~20 10~20 11~28 0.075 0~8 4~8 4~9 2~10 附註:本表係參考美國聯邦公路之規定。 02796 02796-11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6 第二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 表02796-7 第二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 配表(密級配) 配表(底層粗級配)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試驗篩 試驗篩 (%) (%) (mm) (mm) 19.0mm 12.5mm 25.0mm 19.0mm 25.0 100 37.5 100 19.0 95~100 100 25.0 85~100 100 12.5 - 95~100 19.0 70~85 80~100 9.5 65~80 80~95 4.75 30~50 50~80 4.75 45~60 55~72 0.60 12~25 20~60 2.36 30~45 38~55 0.075 2~8 5~20 0.60 15~25 18~33 附註:表02796-6 及表02796-7 係參考美國加 0.075 3~7 4~8 州1964 年版規範之規定。 表02796-8 第三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試驗篩 A B C D E (mm) 25.0mm 19.0mm 19.0mm 12.5mm 9.5mm 37.5 100 25.0 95~100 100 100 19.0 78~95 95~100 95~100 100 12.5 - 68~86 68~86 95~100 100 9.5 54~75 56~78 56~78 74~92 95~100 4.75 36~58 38~60 38~60 48~70 75~90 2.36 25~45 27~47 27~47 33~53 62~82 1.18 - 18~37 18~37 22~40 38~58 0.60 11~28 11~28 13~28 15~30 22~42 0.30 0~8 6~20 9~20 10~20 11~28 0.075 0~8 4~8 4~9 2~10 附註:本表係參考美國聯邦公路之規定。 02796 02796-11 KCG V5.0 2023/1/12
| 19.0 | 95~100 | 100 | 25.0 | 85~100 | 100 |
|---|---|---|---|---|---|
| 12.5 | - | 95~100 | 19.0 | 70~85 | 80~100 |
| 9.5 | 65~80 | 80~95 | 4.75 | 30~50 | 50~80 |
| 4.75 | 45~60 | 55~72 | 0.60 | 12~25 | 20~60 |
| 2.36 | 30~45 | 38~55 | 0.075 | 2~8 | 5~20 |
| 0.60 | 15~25 | 18~33 | 附註:表02796-6 及表02796-7 係參考美國加 | ||
| 0.075 | 3~7 | 4~8 | 州1964 年版規範之規定。 |
| 12.5 | - | 68~86 | 68~86 | 95~100 | 100 |
|---|---|---|---|---|---|
| 9.5 | 54~75 | 56~78 | 56~78 | 74~92 | 95~100 |
| 4.75 | 36~58 | 38~60 | 38~60 | 48~70 | 75~90 |
| 2.36 | 25~45 | 27~47 | 27~47 | 33~53 | 62~82 |
| 1.18 | - | 18~37 | 18~37 | 22~40 | 38~58 |
| 0.60 | 11~28 | 11~28 | 13~28 | 15~30 | 22~42 |
| 0.30 | 0~8 | 6~20 | 9~20 | 10~20 | 11~28 |
| 0.075 | 0~8 | 4~8 | 4~9 | 2~10 |
第 12 頁
表02796-9 第四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表02796-10 第五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配及瀝青含量表(粗片瀝青砂) 級配及瀝青含量表(細片瀝青砂)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試驗篩 試驗篩 率(%) 率(%) (mm) (mm) 4.75mm 1.18mm 9.5 100 4.75 100 4.75 80~100 2.36 95~100 2.36 65~100 1.18 85~100 1.18 40~80 0.60 70~95 0.60 25~65 0.30 45~75 0.30 7~40 0.15 20~40 0.15 3~20 0.075 9~20 0.075 2~10 瀝青含量,%(以瀝青含量,% (以瀝青混合料之總8~12 瀝青混合料之總6~12 重量計算) 重量計算) 附註:本表係參考美國瀝青協會AI SS-1 之規附註:本表係參考美國瀝青協會AI SS-1 之規定。 定。 表02796-11 第六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配表(開放級配)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驗篩 A B C D (mm) 12.5mm 9.5mm 9.5mm 6.3mm 19.0 100 12.5 90~100 100 100 9.5 60~100 90~100 90~100 100 4.75 15~40 30~50 30~50 - 2.36 4~12 5~15 15~32 15~32 1.18 - - 0~15 0~15 0.075 2~5 2~5 0~3 0~3 附註:表內,A、B 係參考ASTM D3515 之規定,C、D 係參考美國加州規範之規定。 02796 02796-12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9 第四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 表02796-10 第五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 配及瀝青含量表(粗片瀝青砂) 級配及瀝青含量表(細片瀝青砂)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 試驗篩 試驗篩 率(%) 率(%) (mm) (mm) 4.75mm 1.18mm 9.5 100 4.75 100 4.75 80~100 2.36 95~100 2.36 65~100 1.18 85~100 1.18 40~80 0.60 70~95 0.60 25~65 0.30 45~75 0.30 7~40 0.15 20~40 0.15 3~20 0.075 9~20 0.075 2~10 瀝青含量,%(以 瀝青含量,% (以 瀝青混合料之總 8~12 瀝青混合料之總 6~12 重量計算) 重量計算) 附註:本表係參考美國瀝青協會AI SS-1 之規 附註:本表係參考美國瀝青協會AI SS-1 之規 定。 定。 表02796-11 第六類型熱拌瀝青混凝土粒料級配表(開放級配) 試驗篩孔寬(mm)通過百分率(%) 驗篩 A B C D (mm) 12.5mm 9.5mm 9.5mm 6.3mm 19.0 100 12.5 90~100 100 100 9.5 60~100 90~100 90~100 100 4.75 15~40 30~50 30~50 - 2.36 4~12 5~15 15~32 15~32 1.18 - - 0~15 0~15 0.075 2~5 2~5 0~3 0~3 附註:表內,A、B 係參考ASTM D3515 之規定,C、D 係參考美國加州規 範之規定。 02796 02796-12 KCG V5.0 2023/1/12
| 9.5 | 100 | 4.75 | 100 |
|---|---|---|---|
| 4.75 | 80~100 | 2.36 | 95~100 |
| 2.36 | 65~100 | 1.18 | 85~100 |
| 1.18 | 40~80 | 0.60 | 70~95 |
| 0.60 | 25~65 | 0.30 | 45~75 |
| 0.30 | 7~40 | 0.15 | 20~40 |
| 0.15 | 3~20 | 0.075 | 9~20 |
| 0.075 | 2~10 | 瀝青含量,%(以 | |
| 瀝青含量,% (以 | 瀝青混合料之總 | 8~12 | |
| 瀝青混合料之總 | 6~12 | 重量計算) |
| 9.5 | 60~100 | 90~100 | 90~100 | 100 |
|---|---|---|---|---|
| 4.75 | 15~40 | 30~50 | 30~50 | - |
| 2.36 | 4~12 | 5~15 | 15~32 | 15~32 |
| 1.18 | - | - | 0~15 | 0~15 |
| 0.075 | 2~5 | 2~5 | 0~3 | 0~3 |
第 13 頁
2.6 工廠品質管理 2.6.1 材料及改質瀝青混合料試驗 改質瀝青、粒料及所拌改質瀝青混合料應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或美國瀝青學會(AI)最新修訂之試驗方法,分別辦理下列各項試驗如表02796-12 至表02796-14。 表02796-12 改質瀝青材料試驗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黏度 14186 14249 T201, T202 B.針入度 10090 T49 C.閃火點 3775 T48 D.薄膜烘箱 10093 T179 E.滾動薄膜烘箱 14250 T240 F.三氯乙烯溶解度 10092 T44 G.離析試驗 14184 (4.6 節) H.滾動薄膜烘箱後 彈性回復率 14184 (4.7 節) 02796 02796-13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2.6 工廠品質管理 2.6.1 材料及改質瀝青混合料試驗 改質瀝青、粒料及所拌改質瀝青混合料應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或美 國瀝青學會(AI)最新修訂之試驗方法,分別辦理下列各項試驗如表 02796-12 至表02796-14。 表02796-12 改質瀝青材料試驗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黏度 14186 14249 T201, T202 B.針入度 10090 T49 C.閃火點 3775 T48 D.薄膜烘箱 10093 T179 E.滾動薄膜烘箱 14250 T240 F.三氯乙烯溶解度 10092 T44 G.離析試驗 14184 (4.6 節) H.滾動薄膜烘箱後 彈性回復率 14184 (4.7 節) 02796 02796-13 KCG V5.0 2023/1/12
| B.針入度 | 10090 | T49 |
|---|---|---|
| C.閃火點 | 3775 | T48 |
| D.薄膜烘箱 | 10093 | T179 |
| E.滾動薄膜烘箱 | 14250 | T240 |
| F.三氯乙烯溶解度 | 10092 | T44 |
第 14 頁
表02796-13 粒料之試驗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粒料之取樣 485 T2 B.粗粒料磨損試驗 490 (< 37.5mm) 3408 (> 19.0mm) T96 C.粒料單位重量標準試驗 1163 T19 D.粒料健度試驗 1167 T104 E.粗、細粒料篩分析 486 T27 F.填充料篩分析 5265 T37 G.粗粒料比重、吸水率 488 T85 H.細粒料比重、吸水率 487 T84 I.填充料比重試驗 T133 J.含砂當量試驗 15346 T176 K.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法 15311 L.粒料扁長率 15171/ASTM D4791 M.粗粒料顆粒破裂百分率 15312/ASTM D5821 附註:本表中K 項試驗僅針對轉爐石粗粒料之規定,並依拌合公式所拌合的混合粒料級配測試。 表02796-14 改質瀝青混合料之試驗 試驗方法 試驗項目 CNS AASHTO A.配合設計(馬歇爾方法) T245,(AI)MS-2 B.瀝青鋪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 8758 T209 C.瀝青含量抽油及粒料篩析法 15478,15475 T164,T30 D.包裹及剝脫試驗 T182 E.浸壓試驗 T167(或用馬歇爾方法)或T283 改良法 F.拌和廠駐廠試驗 T172 G.壓實度試驗 12390 T230 02796 02796-14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13 粒料之試驗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粒料之取樣
485
T2
B.粗粒料磨損試驗
490 (< 37.5mm)
3408 (> 19.0mm)
T96
C.粒料單位重量標準試驗
1163
T19
D.粒料健度試驗
1167
T104
E.粗、細粒料篩分析
486
T27
F.填充料篩分析
5265
T37
G.粗粒料比重、吸水率
488
T85
H.細粒料比重、吸水率
487
T84
I.填充料比重試驗
T133
J.含砂當量試驗
15346
T176
K.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法
15311
L.粒料扁長率
15171/ASTM D4791
M.粗粒料顆粒破裂百分率
15312/ASTM D5821
附註:本表中K 項試驗僅針對轉爐石粗粒料之規定,並依拌合公式所拌合的混
合粒料級配測試。
表02796-14 改質瀝青混合料之試驗
試驗方法
試驗項目
CNS
AASHTO
A.配合設計(馬歇爾方法)
T245,(AI)MS-2
B.瀝青鋪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
8758
T209
C.瀝青含量抽油及粒料篩析法
15478,15475
T164,T30
D.包裹及剝脫試驗
T182
E.浸壓試驗
T167(或用馬歇爾方法)
或T283 改良法
F.拌和廠駐廠試驗
T172
G.壓實度試驗
12390
T230
02796
02796-14 KCG V5.0 2023/1/12第 15 頁
2.6.2 配合設計 (1)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根據所規定粒料級配規格及瀝青類別等級作配合設計,並經各項試驗選定工地拌和公式(Job Mix Formula)後,送請工程司認可,以決定瀝青材料及粒料用量。未經工程司認可前,不得開始拌和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拌和公式須符合設計圖所定鋪面種類級配規定,其級配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相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 (2) 未能獲得最大密度,於配合設計選用粒料級配時,儘量以富勒曲線(Fuller Curve)為基準,或用上下篩號通過百分率之比值接近1.35者。 (3) 經混合後之粒料級配曲線,於粒徑1.18 mm、0.6 mm及0.3 mm(16、30及50號篩)處呈現隆起現象時,將造成脆弱級配(Tender Mixes),故應加以注意。 (4) 根據配合設計所決定之最佳瀝青含量所求得之各項試驗值,應符合表02796-14-1 及表02796-15 之規定,且所拌瀝青混凝土之滯留強度指數試驗達80%以上方可使用,否則應依下列方法改善之。 A. 增加改質瀝青含量。 B. 添加防剝劑。 C. 使用黏滯度較高之改質瀝青。 D. 增加填充料。 E. 調整粒料級配。 (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改質瀝青含量以不超過經夯壓試驗所得最大單位重時的瀝青含量值之10%為宜。 (6)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在選定前需注意下列作法。 A.鋪面工程司在道路規劃設計階段,應明確規範鋪面材料級配、粒徑尺度及轉爐石粗粒料使用量。 B.轉爐石粗粒料使用數量及費用,需於工程契約或預算書內註明運02796 02796-15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2.6.2 配合設計 (1)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根據所規定粒料級配規格及瀝青類別等級作配 合設計,並經各項試驗選定工地拌和公式(Job Mix Formula)後, 送請工程司認可,以決定瀝青材料及粒料用量。未經工程司認可前, 不得開始拌和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拌和公式須符合設計圖所定 鋪面種類級配規定,其級配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相鄰 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 (2) 未能獲得最大密度,於配合設計選用粒料級配時,儘量以富勒曲線 (Fuller Curve)為基準,或用上下篩號通過百分率之比值接近1.35 者。 (3) 經混合後之粒料級配曲線,於粒徑1.18 mm、0.6 mm及0.3 mm(16、 30及50號篩)處呈現隆起現象時,將造成脆弱級配(Tender Mixes), 故應加以注意。 (4) 根據配合設計所決定之最佳瀝青含量所求得之各項試驗值,應符合 表02796-14-1 及表02796-15 之規定,且所拌瀝青混凝土之滯留強 度指數試驗達80%以上方可使用,否則應依下列方法改善之。 A. 增加改質瀝青含量。 B. 添加防剝劑。 C. 使用黏滯度較高之改質瀝青。 D. 增加填充料。 E. 調整粒料級配。 (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改質瀝青含量以不超過經夯壓試驗所得 最大單位重時的瀝青含量值之10%為宜。 (6)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在選定前需注意下列作法。 A.鋪面工程司在道路規劃設計階段,應明確規範鋪面材料級配、粒 徑尺度及轉爐石粗粒料使用量。 B.轉爐石粗粒料使用數量及費用,需於工程契約或預算書內註明運 02796 02796-15 KCG V5.0 2023/1/12
第 16 頁
送方式及運輸費用。 C.工程設計時,由於轉爐石粗粒料粒型較為方正,鋪築時密度可能比傳統瀝青混凝土高,轉爐石粗粒料添加重量比例大於20%時,必須考慮此混合級配粒料鬆實方厚度比作修正。 D.一般原則 a.瀝青混凝土之配合設計過程係以體積比作為配合設計標準,最後換成重量比作為拌合公式供拌合廠配料拌合使用。 b.須依據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修訂版規定,參酌依據道路交通量、粒料最大標稱粒徑及轉爐石粗粒料性質等因素,進行改質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 c.使用轉爐石粗粒料之瀝青混凝土之滯留強度指數應依ASTM D1075 或D4867 或馬歇爾穩定值比值進行試驗,且其試驗結果應達到80%以上。 d.滯留強度指數=Si/S×100 Si..浸入60°C之水中養護1 天後,所求得之穩定值。 S..以CNS 12395 標準方法所求得之穩定值。 表02796-14-1 改質瀝青混凝土之品質規定 重級交通量 輕級交通量 EAL<10 4 試驗項目 EAL>610 中級交通量 EAL410 ~10 6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試體上下端各夯打次數 75 50 35 穩定值(N) 8000 - 5400 - 3400 - 流度值(0.25 mm) 8 14 8 16 8 18 空隙率(%) 3 5 3 5 3 5 粒料間空隙率(VMA,%) 如表02796-15 瀝青填充率(VFA,%) 65 75 65 78 70 80 滯留強度指數(%) [80] 02796 02796-16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送方式及運輸費用。 C.工程設計時,由於轉爐石粗粒料粒型較為方正,鋪築時密度可能 比傳統瀝青混凝土高,轉爐石粗粒料添加重量比例大於20%時, 必須考慮此混合級配粒料鬆實方厚度比作修正。 D.一般原則 a.瀝青混凝土之配合設計過程係以體積比作為配合設計標準,最 後換成重量比作為拌合公式供拌合廠配料拌合使用。 b.須依據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修訂 版規定,參酌依據道路交通量、粒料最大標稱粒徑及轉爐石粗 粒料性質等因素,進行改質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 c.使用轉爐石粗粒料之瀝青混凝土之滯留強度指數應依ASTM D1075 或D4867 或馬歇爾穩定值比值進行試驗,且其試驗結果 應達到80%以上。 d.滯留強度指數=Si/S×100 Si..浸入60°C之水中養護1 天後,所求得之穩定值。 S..以CNS 12395 標準方法所求得之穩定值。 表02796-14-1 改質瀝青混凝土之品質規定 重級交通量 輕級交通量 EAL<10 4 試驗項目 EAL> 6 10 中級交通量 EAL 4 10 ~10 6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試體上下端各夯打次數 75 50 35 穩定值(N) 8000 - 5400 - 3400 - 流度值(0.25 mm) 8 14 8 16 8 18 空隙率(%) 3 5 3 5 3 5 粒料間空隙率(VMA,%) 如表02796-15 瀝青填充率(VFA,%) 65 75 65 78 70 80 滯留強度指數(%) [80] 02796 02796-16 KCG V5.0 2023/1/12
| 穩定值(N) | 8000 | - | 5400 | - | 3400 | - |
|---|---|---|---|---|---|---|
| 流度值(0.25 mm) | 8 | 14 | 8 | 16 | 8 | 18 |
| 空隙率(%) | 3 | 5 | 3 | 5 | 3 | 5 |
| 瀝青填充率(VFA,%) | 65 | 75 | 65 | 78 | 70 | 80 |
第 17 頁
表02796-15 最低粒料間空隙率(VMA)規定值 粒料最大標稱直徑 (mm) 空隙率設計值(%) 備註 3 4 5 1.18 21.5 22.5 23.5 空隙率設計值可用內插法求出VMA 值。 2.36 19.0 20.0 21.0 4.75 16.0 17.0 18.0 9.50 14.0 15.0 16.0 12.5 13.0 14.0 15.0 19.0 天然粒料 12.0 13.0 14.0 轉爐石粗粒料 11.0 12.0 13.0 25.0 11.0 12.0 13.0 37.5 10.0 11.0 12.0 50.0 9.5 10.5 11.5 63.0 9.0 10.0 11.0 註:天然粒料係指未含有轉爐石粒料之級配料;轉爐石粗粒料係指轉爐石粒料取代天然粗粒料使用。 (7)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最佳拌和溫度與夯壓溫度宜以黏滯度與溫度之關係曲線上,黏滯度為170±20cSt 及280±30cSt 時分別為拌和與夯壓溫度,拌和溫度一般得使用[150~175][ ]°C,夯壓溫度[135~160][ ]°C。改質瀝青黏滯度較高,拌和溫度因而會提高,但為防止黏結料過度老化,改質瀝青混合料出廠溫度不可大於190°C。 2.6.3 工地檢驗 (1) 工地或其附近應設試驗室,並具備所需一切試驗設備,俾能隨時取樣試驗,以校核改質瀝青混合料是否均勻及符合所需品質規定。 (2) 施工中,每天應依CNS 12388 方法取樣,抽驗未經滾壓之改質瀝青混合料至少2 次,除另有規定者外,其試驗結果與工地拌和公式之許可差,不得超過表02796-16 之規定。 02796 02796-17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15 最低粒料間空隙率(VMA)規定值
粒料最大標稱直徑
(mm)
空隙率設計值(%)
備註
3
4
5
1.18
21.5
22.5
23.5 空隙率設計值
可用內插法求
出VMA 值。
2.36
19.0
20.0
21.0
4.75
16.0
17.0
18.0
9.50
14.0
15.0
16.0
12.5
13.0
14.0
15.0
19.0
天然粒料 12.0
13.0
14.0
轉爐石粗
粒料
11.0
12.0
13.0
25.0
11.0
12.0
13.0
37.5
10.0
11.0
12.0
50.0
9.5
10.5
11.5
63.0
9.0
10.0
11.0
註:天然粒料係指未含有轉爐石粒料之級配料;轉爐石粗粒料係指轉爐
石粒料取代天然粗粒料使用。
(7)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最佳拌和溫度與夯壓溫度宜以黏滯度與
溫度之關係曲線上,黏滯度為170±20cSt 及280±30cSt 時分別為
拌和與夯壓溫度,拌和溫度一般得使用[150~175][ ]°C,夯壓
溫度[135~160][ ]°C。改質瀝青黏滯度較高,拌和溫度因而會
提高,但為防止黏結料過度老化,改質瀝青混合料出廠溫度不可大
於190°C。
2.6.3 工地檢驗
(1) 工地或其附近應設試驗室,並具備所需一切試驗設備,俾能隨時取
樣試驗,以校核改質瀝青混合料是否均勻及符合所需品質規定。
(2) 施工中,每天應依CNS 12388 方法取樣,抽驗未經滾壓之改質瀝青
混合料至少2 次,除另有規定者外,其試驗結果與工地拌和公式之
許可差,不得超過表02796-16 之規定。
02796
02796-17 KCG V5.0 2023/1/12| 1.18 | 21.5 | 22.5 | 23.5 | 空隙率設計值 |
|---|---|---|---|---|
| 2.36 | 19.0 | 20.0 | 21.0 | 可用內插法求 |
| 4.75 | 16.0 | 17.0 | 18.0 | 出VMA 值。 |
| 9.50 | 14.0 | 15.0 | 16.0 | |
| 12.5 | 13.0 | 14.0 | 15.0 |
| 25.0 | 11.0 | 12.0 | 13.0 |
|---|---|---|---|
| 37.5 | 10.0 | 11.0 | 12.0 |
| 50.0 | 9.5 | 10.5 | 11.5 |
| 63.0 | 9.0 | 10.0 | 11.0 |
第 18 頁
表02796-16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每一試樣之各項許可差 超過容許 誤差─減 篩分析通過試驗篩(mm) 許可差 百分率 價點數 12.5 及12.5 以上(1/2in 及1/2in 以上)之試驗篩 ±8 0.5 9 及4.75(3/8in 及No.4) ±7 0.5 2.36 及1.18(No.8 及No.16) ±6 1 0.60 及0.30(No.30 及No.50) ±5 1 0.15(No.100) ±4 1 0.075(No.200) ±3 1.5 改質瀝青含量%(以瀝青混合料之總重量計算) ±0.5 見註2. 註 1.:超過表列允許誤差未滿1%者按比例計算減價點數(計算至0.1 點)。 註 2.:瀝青含量每超出許可差0.1%減3.0 點,未滿0.1%者按比例計算減價點數(計算至0.1 點)。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施工氣候 熱拌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應於晴天及施工地點之氣溫在[10][ ]°C以上,且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鋪面乾燥無積水現象時,方可鋪築。 鋪築面過於潮濕或雨天等天候情況而不適合正常施工時,不得施工。 3.1.2 施工設備及機具 所有施工設備及機具,均應經工程司之檢查認可,並應經常加以適當之保養,俾能始終維持良好之狀態,順利完成工作。 3.1.3 瀝青拌和廠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可用分盤式拌和廠(Batching Plant)、連續式拌和廠(Continuous Mixing Plant)拌和,惟無論使用何種形式之拌和廠,應以能按配合設計所定之配合比例準確計量所需之各種材料,並將02796 02796-18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16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每一試樣之各項許可差 超過容許 誤差─減 篩分析通過試驗篩(mm) 許可差 百分率 價點數 12.5 及12.5 以上(1/2in 及1/2in 以上) 之試驗篩 ±8 0.5 9 及4.75(3/8in 及No.4) ±7 0.5 2.36 及1.18(No.8 及No.16) ±6 1 0.60 及0.30(No.30 及No.50) ±5 1 0.15(No.100) ±4 1 0.075(No.200) ±3 1.5 改質瀝青含量%(以瀝青混合料之總重量 計算) ±0.5 見註2. 註 1.:超過表列允許誤差未滿1%者按比例計算減價點數(計算至0.1 點)。 註 2.:瀝青含量每超出許可差0.1%減3.0 點,未滿0.1%者按比例計算減價 點數(計算至0.1 點)。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施工氣候 熱拌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應於晴天及施工地點之氣溫在[10][ ]°C以 上,且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鋪面乾燥無積水現象時,方可鋪築。 鋪築面過於潮濕或雨天等天候情況而不適合正常施工時,不得施工。 3.1.2 施工設備及機具 所有施工設備及機具,均應經工程司之檢查認可,並應經常加以適當之 保養,俾能始終維持良好之狀態,順利完成工作。 3.1.3 瀝青拌和廠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可用分盤式拌和廠(Batching Plant)、連續式 拌和廠(Continuous Mixing Plant)拌和,惟無論使用何種形式之拌和 廠,應以能按配合設計所定之配合比例準確計量所需之各種材料,並將 02796 02796-18 KCG V5.0 2023/1/12
| 9 及4.75(3/8in 及No.4) | ±7 | 0.5 |
|---|---|---|
| 2.36 及1.18(No.8 及No.16) | ±6 | 1 |
| 0.60 及0.30(No.30 及No.50) | ±5 | 1 |
| 0.15(No.100) | ±4 | 1 |
| 0.075(No.200) | ±3 | 1.5 |
第 19 頁
其拌和均勻。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材時,在拌和生產前應查驗拌和設備是否足以應付生產所需,再依據試驗室配合設計之拌合公式,以拌合廠設備進行試拌。工程單位須自行派員或委託專業人員駐廠、現地檢驗材料、定期檢驗設備及施工過程詳加督導,以確保瀝青混凝土之施工品質 (1) 磅秤及計量設備 任何稱重箱及漏斗所用磅秤,應為臂梁式(Beam Type)、無簧指針度盤式(Springless Dial Type)或電子槽秤式(Load Cell Type)磅秤,其靈敏度應在所磅最大荷重之0.5%以內。如磅秤為臂梁式時,各種尺寸之粒料應各自備有臂梁,並附重量顯示器。如使用無簧指針度盤式或電子槽秤式磅秤時,其盤面讀數之字體應有足夠大小,俾便讀出。 瀝青材料之稱重磅秤,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如使用臂梁式磅秤時,應配有皮重臂梁(Tare Beam)及總重臂梁(Full Capacity Beam),其最小刻度不得大於1 公斤。如使用無簧指針度盤式或電子槽秤式磅秤時,其秤量不得大於欲稱重量之兩倍,且應能讀至0.5 公斤者。 拌和廠應備能自動計量每盤所加瀝青材料體積之計量表,其精度應在所需瀝青材料重量之±2%範圍內,其度盤指示器(Dial Indicator)之靈敏度應為每公斤10mm 之移動距離,且其容量應是每盤所用瀝青之重量多出10%。 改質瀝青須在每批加溫後 [24][ ]小時使用,為顧及改質瀝青的高黏度性質,且避免噴佈過程不發生堵塞,建議原則上設有2 個噴佈器。 (2) 乾燥爐之加料器(Feeder for Dryer) 拌和廠應具備個別分開而各有校準門之冷料儲存箱或流量管制,以便將各種尺寸及類型之粒料均勻不斷輸入乾燥爐內。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應分開儲存,以便有效控制流量。 02796 02796-19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其拌和均勻。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材時,在拌和生產前應查驗拌和設備是 否足以應付生產所需,再依據試驗室配合設計之拌合公式,以拌合廠設 備進行試拌。工程單位須自行派員或委託專業人員駐廠、現地檢驗 材料、定期檢驗設備及施工過程詳加督導,以確保瀝青混凝土之施 工品質 (1) 磅秤及計量設備 任何稱重箱及漏斗所用磅秤,應為臂梁式(Beam Type)、無簧指針 度盤式(Springless Dial Type)或電子槽秤式(Load Cell Type)磅 秤,其靈敏度應在所磅最大荷重之0.5%以內。如磅秤為臂梁式時, 各種尺寸之粒料應各自備有臂梁,並附重量顯示器。如使用無簧指 針度盤式或電子槽秤式磅秤時,其盤面讀數之字體應有足夠大小, 俾便讀出。 瀝青材料之稱重磅秤,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如使用臂梁式磅秤時, 應配有皮重臂梁(Tare Beam)及總重臂梁(Full Capacity Beam), 其最小刻度不得大於1 公斤。如使用無簧指針度盤式或電子槽秤式 磅秤時,其秤量不得大於欲稱重量之兩倍,且應能讀至0.5 公斤者。 拌和廠應備能自動計量每盤所加瀝青材料體積之計量表,其精度應 在所需瀝青材料重量之±2%範圍內,其度盤指示器(Dial Indicator) 之靈敏度應為每公斤10mm 之移動距離,且其容量應是每盤所用瀝 青之重量多出10%。 改質瀝青須在每批加溫後 [24][ ]小時使用,為顧及改質瀝青 的高黏度性質,且避免噴佈過程不發生堵塞,建議原則上設有2 個 噴佈器。 (2) 乾燥爐之加料器(Feeder for Dryer) 拌和廠應具備個別分開而各有校準門之冷料儲存箱或流量管制,以 便將各種尺寸及類型之粒料均勻不斷輸入乾燥爐內。在使用轉爐石 粗粒料時應分開儲存,以便有效控制流量。 02796 02796-19 KCG V5.0 2023/1/12
第 20 頁
(3) 乾燥爐 乾燥爐應為圓柱形旋轉式,須設計適當,能將粒料烘乾並加熱至規範之需求,並於加熱期間能連續搖動粒料者。乾燥爐應能容納拌和廠以全能量運轉時所需之粒料。 (4) 篩網 篩網應能將所有粒料篩分成所規定之尺寸,其正常能量需略大於拌和機之全能量。篩網之篩分效率不得小於試驗室篩分之85%。 (5) 熱斗(Hot Bins) 拌和廠應有容量足夠之熱斗,俾拌和機已全部能量運輸時,仍能供應所需之粒料。熱斗至少應分隔為三個隔間,每一隔間應切實分開,並按比例儲存足夠數量之粒料,且應於適當位置裝設尺寸合適之溢流管,以防粒料溢至其他隔間內。填充料應分開乾存,並應另備經工程司認可之磅秤,或於稱重箱之磅秤另設臂梁,以計量填充料。 瀝青拌和廠均應備有足夠長度,寬度及深度之取樣箱,俾能適意由熱斗取樣。取樣箱應能包容將熱斗料導入稱重箱之瀉槽開口,其淨重量不得少於15 公斤。 (6) 溫度計 瀝青拌和廠乾燥爐之出料瀉槽(Discharge Chute),應裝設經工程司認可之度盤式水銀溫度計、電測高溫計或其他量溫儀器,以便自動紀錄已加熱之粒料溫度。在分盤式瀝青拌和廠,應於瀝青輸送管靠近瀝青漏斗加料閥(Charge Valve)之適當位置,裝設可由90°C讀至250°C之鐵殼溫度計、電測高溫計或經工程司認可之其他量溫儀器。在連續式瀝青拌和廠,亦應於類似位置裝設上述量溫儀器。 (7) 拌和時間之控制裝置 瀝青拌和廠應裝設定時鎖(Time Lock)以控制拌和時整個循環之操作。定時鎖於粒料導入拌和機後,應即鎖閉稱重箱之閘門,直至完成拌和之循環並關閉拌和機之閘門時為止。定時鎖於整個乾拌期間02796 02796-20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3) 乾燥爐 乾燥爐應為圓柱形旋轉式,須設計適當,能將粒料烘乾並加熱至規 範之需求,並於加熱期間能連續搖動粒料者。乾燥爐應能容納拌和 廠以全能量運轉時所需之粒料。 (4) 篩網 篩網應能將所有粒料篩分成所規定之尺寸,其正常能量需略大於拌 和機之全能量。篩網之篩分效率不得小於試驗室篩分之85%。 (5) 熱斗(Hot Bins) 拌和廠應有容量足夠之熱斗,俾拌和機已全部能量運輸時,仍能供 應所需之粒料。熱斗至少應分隔為三個隔間,每一隔間應切實分開, 並按比例儲存足夠數量之粒料,且應於適當位置裝設尺寸合適之溢 流管,以防粒料溢至其他隔間內。填充料應分開乾存,並應另備經 工程司認可之磅秤,或於稱重箱之磅秤另設臂梁,以計量填充料。 瀝青拌和廠均應備有足夠長度,寬度及深度之取樣箱,俾能適意由 熱斗取樣。取樣箱應能包容將熱斗料導入稱重箱之瀉槽開口,其淨 重量不得少於15 公斤。 (6) 溫度計 瀝青拌和廠乾燥爐之出料瀉槽(Discharge Chute),應裝設經工程 司認可之度盤式水銀溫度計、電測高溫計或其他量溫儀器,以便自 動紀錄已加熱之粒料溫度。在分盤式瀝青拌和廠,應於瀝青輸送管 靠近瀝青漏斗加料閥(Charge Valve)之適當位置,裝設可由90°C讀 至250°C之鐵殼溫度計、電測高溫計或經工程司認可之其他量溫儀 器。在連續式瀝青拌和廠,亦應於類似位置裝設上述量溫儀器。 (7) 拌和時間之控制裝置 瀝青拌和廠應裝設定時鎖(Time Lock)以控制拌和時整個循環之操 作。定時鎖於粒料導入拌和機後,應即鎖閉稱重箱之閘門,直至完 成拌和之循環並關閉拌和機之閘門時為止。定時鎖於整個乾拌期間 02796 02796-20 KCG V5.0 2023/1/12
第 21 頁
應能鎖閉瀝青漏斗,並於整個乾拌及濕拌期間能鎖閉拌和機之閘門。於分盤式瀝青拌和廠,乾拌期間係指自開啟稱重箱之閘門至加入瀝青材料間之時間,濕拌期間係指加入瀝青材料至開啟拌和機閘門之時間,或指粒料完全被瀝青材料包裹所需時間。 定時鎖之定時控制裝置應有伸縮性,並於至少2 分鐘之整個循環過程中,能以5 秒鐘或更少之間隔設定時間。設定時距(Time Interval)時,應有工程司在場,並按其指示辦理。 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 小時,儲存期間溫降不應超過10°C,且不得發生老化、粗粒料顆粒分離等現象,如有發生類似情形不得使用。 (8) 塵埃收集器(Dust Collection) 如瀝青拌和廠所產生之塵埃超過環境保護有關法令之規定,將影響鄰近居民之環境衛生或妨礙瀝青拌和廠之工作效率時,應設適當之遮蔽廠房、拌和機遮蓋物或塵埃收集系統等,塵埃收集後,不得替代為填充料使用。 (9) 安全設備 瀝青拌和廠內通往各操作部門之通道,均應設置適當而安全之樓梯或扶梯,通往拌和機平台者應為安全樓梯,其餘可為扶梯。一切有齒輪、滑輪、鏈條、鏈輪及其他具有危險性之轉動部位,均應切實加以防護。拌和機平台應有充分之空間,且不得有任何障礙。貨車裝載場內及其四周之一切通道,應經常維持通暢,並應防止有任何物料由拌和機平台落下。拌和廠並應設置一切所需之人行道、階梯及平台等,俾能在極度安全之情況下,由熱斗取樣。 瀝青拌和廠所有通道旁及拌和機平台適當位置,應設置足夠之安全警示標語,提示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10) 分盤式瀝青拌和廠之特別需求 A. 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 02796 02796-21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應能鎖閉瀝青漏斗,並於整個乾拌及濕拌期間能鎖閉拌和機之閘門。 於分盤式瀝青拌和廠,乾拌期間係指自開啟稱重箱之閘門至加入瀝 青材料間之時間,濕拌期間係指加入瀝青材料至開啟拌和機閘門之 時間,或指粒料完全被瀝青材料包裹所需時間。 定時鎖之定時控制裝置應有伸縮性,並於至少2 分鐘之整個循環過 程中,能以5 秒鐘或更少之間隔設定時間。設定時距(Time Interval) 時,應有工程司在場,並按其指示辦理。 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 小 時,儲存期間溫降不應超過10°C,且不得發生老化、粗粒料顆粒分 離等現象,如有發生類似情形不得使用。 (8) 塵埃收集器(Dust Collection) 如瀝青拌和廠所產生之塵埃超過環境保護有關法令之規定,將影響 鄰近居民之環境衛生或妨礙瀝青拌和廠之工作效率時,應設適當之 遮蔽廠房、拌和機遮蓋物或塵埃收集系統等,塵埃收集後,不得替 代為填充料使用。 (9) 安全設備 瀝青拌和廠內通往各操作部門之通道,均應設置適當而安全之樓梯 或扶梯,通往拌和機平台者應為安全樓梯,其餘可為扶梯。一切有 齒輪、滑輪、鏈條、鏈輪及其他具有危險性之轉動部位,均應切實 加以防護。拌和機平台應有充分之空間,且不得有任何障礙。貨車 裝載場內及其四周之一切通道,應經常維持通暢,並應防止有任何 物料由拌和機平台落下。拌和廠並應設置一切所需之人行道、階梯 及平台等,俾能在極度安全之情況下,由熱斗取樣。 瀝青拌和廠所有通道旁及拌和機平台適當位置,應設置足夠之安全 警示標語,提示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10) 分盤式瀝青拌和廠之特別需求 A. 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 02796 02796-21 KCG V5.0 2023/1/12
第 22 頁
瀝青拌和廠應備有容量足夠之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以容納每一盤瀝青混合料所需最大數量之粒料。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支承於支點及刀口(Knife Edges)上,以免透出準線或調整失靈。粒料稱重漏斗應避免與其他設備接觸,以免影響其正常功能,其與支承裝置之間,應有充分之空間以免外來物積聚。 B. 瀝青稱重斗 瀝青稱重斗之容量不得小於每一盤瀝青混合料所需之瀝青總數量。瀝青稱重斗應以熱套管保溫(Heat Jacketed),並應懸掛於附有顯示器之度盤式磅秤或臂梁式磅秤上,以便每次秤量時,可看出瀝青稱重斗之皮重(Tare Weight)及改質瀝青之淨重。由瀝青稱重斗輸送已溶化之瀝青進入拌和機時,除旋轉式拌和機用噴灑方式外,其餘應將瀝青稱重斗予以適當之配備,俾使瀝青能分佈於拌和機之全寬,並以均勻之薄膜或分多段輸入拌和機內。 C. 分盤式拌和機 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以熱套管保溫之雙軸攪拌式或轉鼓式分盤拌和機,機內應裝有足夠數量之葉片或輪葉,並應裝設得當,俾能依本節規範之規定,生產所需之任何瀝青混合料。在雙軸攪拌式拌和機,如輪葉之淨空等於或大於1cm 時,應將磨短之輪葉或磨損之襯裏予以更換(或兩者兼做),以減少其淨空至1cm 以下。 (11) 連續式瀝青拌和廠之特別需求 A. 級配控制設備 承包商可使用以體積控制之連續式拌和,惟無論以重量或體積衡量,均應備有能按配合比例準確衡量來自各熱斗之粒料設備。如以體積控制粒料級配時,則在各熱斗之下,應設有加料器(Feeder),且每一熱斗應各自設有準確控制之加料閘門,而利用該閘門孔口衡量由熱斗流出之粒料體積。孔口應為矩形,其尺寸約為20×25cm,其中一邊之尺寸可藉固定鎖之可靠機械方式予以02796 02796-22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瀝青拌和廠應備有容量足夠之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以容納每 一盤瀝青混合料所需最大數量之粒料。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支 承於支點及刀口(Knife Edges)上,以免透出準線或調整失靈。 粒料稱重漏斗應避免與其他設備接觸,以免影響其正常功能,其 與支承裝置之間,應有充分之空間以免外來物積聚。 B. 瀝青稱重斗 瀝青稱重斗之容量不得小於每一盤瀝青混合料所需之瀝青總數 量。瀝青稱重斗應以熱套管保溫(Heat Jacketed),並應懸掛於 附有顯示器之度盤式磅秤或臂梁式磅秤上,以便每次秤量時,可 看出瀝青稱重斗之皮重(Tare Weight)及改質瀝青之淨重。由瀝 青稱重斗輸送已溶化之瀝青進入拌和機時,除旋轉式拌和機用噴 灑方式外,其餘應將瀝青稱重斗予以適當之配備,俾使瀝青能分 佈於拌和機之全寬,並以均勻之薄膜或分多段輸入拌和機內。 C. 分盤式拌和機 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以熱套管保溫之雙軸攪拌式或轉鼓式分盤拌 和機,機內應裝有足夠數量之葉片或輪葉,並應裝設得當,俾能 依本節規範之規定,生產所需之任何瀝青混合料。在雙軸攪拌式 拌和機,如輪葉之淨空等於或大於1cm 時,應將磨短之輪葉或磨 損之襯裏予以更換(或兩者兼做),以減少其淨空至1cm 以下。 (11) 連續式瀝青拌和廠之特別需求 A. 級配控制設備 承包商可使用以體積控制之連續式拌和,惟無論以重量或體積衡 量,均應備有能按配合比例準確衡量來自各熱斗之粒料設備。如 以體積控制粒料級配時,則在各熱斗之下,應設有加料器 (Feeder),且每一熱斗應各自設有準確控制之加料閘門,而利用 該閘門孔口衡量由熱斗流出之粒料體積。孔口應為矩形,其尺寸 約為20×25cm,其中一邊之尺寸可藉固定鎖之可靠機械方式予以 02796 02796-22 KCG V5.0 2023/1/12
第 23 頁
調整。每一加料閘門應裝有指示器,以顯示閘門孔口之尺寸大小。 B. 粒料加料閘門之校準 瀝青拌和廠應有藉取樣稱重,以校準加料閘門開口之設備。由熱斗各隔間之閘門孔口流出之粒料,應分別經其旁管各自流入適當之試驗箱內。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便於搬運每箱至少50 公斤重試樣之設備,試樣之重量應按工程司之指示隨逐漸加重,並用準備之平台磅秤(Platform Scale)過磅。粒料加料閘門之開口尺寸,應會同工程司予以適當之校準後設定之。完整之粒料加料閘門校準表,應提供拌和廠駐廠檢驗員備用。 C. 瀝青拌和廠應有校準瀝青流量之設備。 D. 粒料與瀝青之同時供應 來自熱斗之粒料與來自經過流量表或其他來源之瀝青之間,應有正確之連鎖控制裝置,俾兩者能按所規定之配合比例同時供應。此種控制應利用互相連鎖之機械裝置,或在工程司控制下之任何正確方法為之。 E. 連續式拌和機 連續式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以熱套管保溫,能在許可差範圍內生產均勻之瀝青混合料,並經工程司認可之雙軸攪拌式連續拌和機。雙軸上之葉片應能調整其角度,並能反轉,以延緩瀝青混合料之流動。拌和機上需裝有製造廠之說明牌,牌上應有計量刻度,說明各種高度時拌和機內所容納之淨體積,以及在拌和機之運轉速度下,每分鐘粒料供應量。 3.1.4 瀝青混合料之過磅 瀝青拌和廠應設有貨車地磅及秤重房。地磅應切實安裝於穩固之基礎上,並應經常保持水平及垂直狀態。所有秤重設備應備有調整裝置,以便任何部分有偏差或逸出準線時,能迅速重予調整或定向,俾能發揮正常功02796 02796-23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調整。每一加料閘門應裝有指示器,以顯示閘門孔口之尺寸大 小。 B. 粒料加料閘門之校準 瀝青拌和廠應有藉取樣稱重,以校準加料閘門開口之設備。由熱 斗各隔間之閘門孔口流出之粒料,應分別經其旁管各自流入適當 之試驗箱內。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便於搬運每箱至少50 公斤重試 樣之設備,試樣之重量應按工程司之指示隨逐漸加重,並用準備 之平台磅秤(Platform Scale)過磅。粒料加料閘門之開口尺寸, 應會同工程司予以適當之校準後設定之。完整之粒料加料閘門校 準表,應提供拌和廠駐廠檢驗員備用。 C. 瀝青拌和廠應有校準瀝青流量之設備。 D. 粒料與瀝青之同時供應 來自熱斗之粒料與來自經過流量表或其他來源之瀝青之間,應有 正確之連鎖控制裝置,俾兩者能按所規定之配合比例同時供應。 此種控制應利用互相連鎖之機械裝置,或在工程司控制下之任何 正確方法為之。 E. 連續式拌和機 連續式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以熱套管保溫,能在許可差範圍內生產 均勻之瀝青混合料,並經工程司認可之雙軸攪拌式連續拌和機。 雙軸上之葉片應能調整其角度,並能反轉,以延緩瀝青混合料之 流動。拌和機上需裝有製造廠之說明牌,牌上應有計量刻度,說 明各種高度時拌和機內所容納之淨體積,以及在拌和機之運轉速 度下,每分鐘粒料供應量。 3.1.4 瀝青混合料之過磅 瀝青拌和廠應設有貨車地磅及秤重房。地磅應切實安裝於穩固之基礎上, 並應經常保持水平及垂直狀態。所有秤重設備應備有調整裝置,以便任 何部分有偏差或逸出準線時,能迅速重予調整或定向,俾能發揮正常功 02796 02796-23 KCG V5.0 2023/1/12
第 24 頁
能。 地磅平台應有足夠長度與寬度,以容納任何貨車,或能一次秤量可能用以運送瀝青混合料之全套搬運設備。地磅在瀝青拌和廠開始運轉前,應經工程司之檢驗與認可,此後每日應以工程司認可之方法予以檢驗。 秤重房需有防風及防雨之設備,秤重記錄機應予適當保護。 3.1.5 瀝青鋪築機 除經工程司許可者外,改質瀝青混合料應使用能正確按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路拱及規定平整度鋪設之自走式瀝青鋪築機鋪築。瀝青鋪築機應附有進料斗及分布螺旋,將改質瀝青混合料均勻鋪築於可調整之刮板前方。瀝青鋪築機應裝有敏捷而效率良好之操縱設備,其前進與後退之速度每分鐘不得小於30m,且能在不使改質瀝青混合料發生析離現象下,鋪築至少1cm 之厚度,其最大鋪設寬度不得小於3.75 公尺,且應能將鋪築寬度調整為3.75m 以下。鋪築時鋪裝機內之改質瀝青混合料應能保持連續,均勻且不間斷的鋪築。 3.1.6 壓路機 改質瀝青混合料鋪設後,應以自走式鐵輪壓路機及膠輪壓路機或以振動壓路機滾壓。通常一部瀝青鋪築機應配備二部鐵輪壓路機及一部膠輪壓路機或配備一部振動壓路機。壓路機應裝有水箱、噴霧設備、刮板及棕刷等,以保持機輪濕潤,以免改質瀝青混合料黏附機輪上。 (1) 如配備鐵輪壓路機時,滾壓機具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A. 初壓:用12-18 公噸二軸三輪鐵輪壓路機,後輪每公分寬之壓力為540~630 N(54~63 公斤)。 B. 複壓:用自走式,能前進後退及至少7 輪之雙軸式膠輪壓路機,其有效滾壓寬度至少應有150cm,各輪胎大小式樣應相同,輪面須為光面者,以免滾壓時鋪面留有痕跡。兩軸輪胎之間距均應相等,且不得大於標稱輪寬之1.875 倍,且某一軸之輪胎應恰在另一軸輪胎間之中間,輪胎之氣壓在冷時為490~525 kPa(4.9~5.25 02796 02796-24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能。 地磅平台應有足夠長度與寬度,以容納任何貨車,或能一次秤量可能用 以運送瀝青混合料之全套搬運設備。地磅在瀝青拌和廠開始運轉前,應 經工程司之檢驗與認可,此後每日應以工程司認可之方法予以檢驗。 秤重房需有防風及防雨之設備,秤重記錄機應予適當保護。 3.1.5 瀝青鋪築機 除經工程司許可者外,改質瀝青混合料應使用能正確按設計圖所示之線 形、坡度、路拱及規定平整度鋪設之自走式瀝青鋪築機鋪築。瀝青鋪築 機應附有進料斗及分布螺旋,將改質瀝青混合料均勻鋪築於可調整之刮 板前方。瀝青鋪築機應裝有敏捷而效率良好之操縱設備,其前進與後退 之速度每分鐘不得小於30m,且能在不使改質瀝青混合料發生析離現象 下,鋪築至少1cm 之厚度,其最大鋪設寬度不得小於3.75 公尺,且應能 將鋪築寬度調整為3.75m 以下。鋪築時鋪裝機內之改質瀝青混合料應能 保持連續,均勻且不間斷的鋪築。 3.1.6 壓路機 改質瀝青混合料鋪設後,應以自走式鐵輪壓路機及膠輪壓路機或以振動 壓路機滾壓。通常一部瀝青鋪築機應配備二部鐵輪壓路機及一部膠輪壓 路機或配備一部振動壓路機。壓路機應裝有水箱、噴霧設備、刮板及棕 刷等,以保持機輪濕潤,以免改質瀝青混合料黏附機輪上。 (1) 如配備鐵輪壓路機時,滾壓機具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A. 初壓:用12-18 公噸二軸三輪鐵輪壓路機,後輪每公分寬之壓力 為540~630 N(54~63 公斤)。 B. 複壓:用自走式,能前進後退及至少7 輪之雙軸式膠輪壓路機, 其有效滾壓寬度至少應有150cm,各輪胎大小式樣應相同,輪面 須為光面者,以免滾壓時鋪面留有痕跡。兩軸輪胎之間距均應相 等,且不得大於標稱輪寬之1.875 倍,且某一軸之輪胎應恰在另 一軸輪胎間之中間,輪胎之氣壓在冷時為490~525 kPa(4.9~5.25 02796 02796-24 KCG V5.0 2023/1/12
第 25 頁
kgf/cm2)以上,熱時為630 kPa(6.3 kgf/cm2)以上,各輪胎之氣壓應一致,任兩輪胎間不得大於35 kPa(0.35 kgf/cm2)。承包商應在工地備有測壓器,以便隨時校核輪胎氣壓。膠輪壓路機應裝有壓艙(Ballasting),俾能調整壓路機之總重,使每一輪胎之載重能由150 kN(1,500 公斤)調整至250 kN(2,500 公斤),輪胎之地面接觸壓力(Ground Contact Pressure)不得小於560 kPa (5.6 kgf/cm2)。膠輪壓路機須保持胎面的整潔及噴霧裝置的功效。以防止改質瀝青混合料黏著於膠輪表面,可以使用輕油,燈油、切削油乳劑或矽素(Silicone)系剝離防止劑等之噴霧方式於輪胎表面。水之噴霧方法將使混合料溫度下降,應避免採用。若改質瀝青混合料附著於輪胎表面,應即清除。當改質瀝青混合料有可能急驟溫度下降的現象時,復壓可考慮採用二軸二輪壓路機或振動壓路機。 C. 終壓:用6~8 公噸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每公分輪寬之壓力不得少於270 N(27 公斤)實施終壓。 開放級配層滾壓所用之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其總重不宜超過10公噸。 (2) 如使用振動壓路機時 單鼓式或雙鼓式振動壓路機之總重均不得少於7 公噸,且應能調整其震幅(Amplitude)及振動頻率(Vibration Frequency),俾材料、配合比及溫度等不同之改質瀝青混合料均能按規定壓實至所需之壓實度。振動壓路機之振動頻率通常以2,000~3,000 rpm 為宜,震幅則以0.4~0.8mm 為佳。通常鋪築厚度較薄時,宜採用高頻率低震幅,終壓時不得振動。 鋪築厚度在5cm 以下者,不宜採用振動壓路機滾壓。振動壓路機之滾壓速度為每小時3~5km。 02796 02796-25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kgf/cm 2)以上,熱時為630 kPa(6.3 kgf/cm 2)以上,各輪胎之氣 壓應一致,任兩輪胎間不得大於35 kPa(0.35 kgf/cm 2)。承包商 應在工地備有測壓器,以便隨時校核輪胎氣壓。膠輪壓路機應裝 有壓艙(Ballasting),俾能調整壓路機之總重,使每一輪胎之 載重能由150 kN(1,500 公斤)調整至250 kN(2,500 公斤),輪胎 之地面接觸壓力(Ground Contact Pressure)不得小於560 kPa (5.6 kgf/cm 2)。膠輪壓路機須保持胎面的整潔及噴霧裝置的功效。 以防止改質瀝青混合料黏著於膠輪表面,可以使用輕油,燈油、 切削油乳劑或矽素(Silicone)系剝離防止劑等之噴霧方式於輪 胎表面。水之噴霧方法將使混合料溫度下降,應避免採用。若改 質瀝青混合料附著於輪胎表面,應即清除。當改質瀝青混合料有 可能急驟溫度下降的現象時,復壓可考慮採用二軸二輪壓路機或 振動壓路機。 C. 終壓:用6~8 公噸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每公分輪寬之壓力不得 少於270 N(27 公斤)實施終壓。 開放級配層滾壓所用之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其總重不宜超過10 公噸。 (2) 如使用振動壓路機時 單鼓式或雙鼓式振動壓路機之總重均不得少於7 公噸,且應能調整 其震幅(Amplitude)及振動頻率(Vibration Frequency),俾材 料、配合比及溫度等不同之改質瀝青混合料均能按規定壓實至所需 之壓實度。振動壓路機之振動頻率通常以2,000~3,000 rpm 為宜, 震幅則以0.4~0.8mm 為佳。通常鋪築厚度較薄時,宜採用高頻率低 震幅,終壓時不得振動。 鋪築厚度在5cm 以下者,不宜採用振動壓路機滾壓。振動壓路機之 滾壓速度為每小時3~5km。 02796 02796-25 KCG V5.0 2023/1/12
第 26 頁
3.1.7 清掃機 清掃機係用以清掃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面層上之浮鬆雜物及灰塵。 3.1.8 其他工具 包括齒耙、鐵鏟、夯壓機具、燙鐵、瀝青鋪面切割器、小型加熱車、取樣機、平整儀、厚底靴鞋及其他需用工具。此等工具應充分準備,以增鋪面鋪築效率。並選擇性規定鐵器工具均應預熱始能用於施工作業,其預熱溫度不可高於改質瀝青混合料之溫度。 3.1.9 試鋪路段之檢驗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宜鋪築長150m、寬3.75m 之試鋪路段,進行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試拌,試鋪及試壓之現場試驗工作,據以制定正式之施工程序,以確保良好的施工品質及鋪面施工的順利進行。 試鋪路段應檢驗之工作: (1) 確定拌和溫度、拌和時間及複驗各熱斗粒料用量。 (2) 確定舖築溫度及速度。 (3) 確定壓實溫度、壓路機類型、壓實方法及滾壓次數。 (4) 檢驗施工品質,找出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及修正措施,重新鋪築試驗路段,以達到要求為止。 3.1.10 鋪築路段之調整與清掃 鋪築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路段,在施工前,其底層、基層或原有鋪面應按下列規定予以整修或清掃,使其符合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及橫斷面。 (1) 如有坑洞或低陷不平之處,應先將其一切浮鬆材料移除,並以相同之材料按規定填補整修後,予以滾壓堅實。 (2) 如表面有隆起或波紋之處,應將其刮平並於滾壓,務使平順堅實。 (3) 如原有鋪面有冒油,不適當之修補或有接縫、裂縫等之灌縫料時,應按工程司之指示予以清除潔淨後,以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填補,並02796 02796-26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3.1.7 清掃機 清掃機係用以清掃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面層上之浮鬆雜物及灰塵。 3.1.8 其他工具 包括齒耙、鐵鏟、夯壓機具、燙鐵、瀝青鋪面切割器、小型加熱車、取 樣機、平整儀、厚底靴鞋及其他需用工具。此等工具應充分準備,以增 鋪面鋪築效率。並選擇性規定鐵器工具均應預熱始能用於施工作業,其 預熱溫度不可高於改質瀝青混合料之溫度。 3.1.9 試鋪路段之檢驗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宜鋪築長150m、寬3.75m 之試 鋪路段,進行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試拌,試鋪及試壓之現場試驗工 作,據以制定正式之施工程序,以確保良好的施工品質及鋪面施工的順 利進行。 試鋪路段應檢驗之工作: (1) 確定拌和溫度、拌和時間及複驗各熱斗粒料用量。 (2) 確定舖築溫度及速度。 (3) 確定壓實溫度、壓路機類型、壓實方法及滾壓次數。 (4) 檢驗施工品質,找出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及修正措施,重新鋪築試驗 路段,以達到要求為止。 3.1.10 鋪築路段之調整與清掃 鋪築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路段,在施工前,其底層、基層或原有鋪面 應按下列規定予以整修或清掃,使其符合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及橫 斷面。 (1) 如有坑洞或低陷不平之處,應先將其一切浮鬆材料移除,並以相同 之材料按規定填補整修後,予以滾壓堅實。 (2) 如表面有隆起或波紋之處,應將其刮平並於滾壓,務使平順堅實。 (3) 如原有鋪面有冒油,不適當之修補或有接縫、裂縫等之灌縫料時, 應按工程司之指示予以清除潔淨後,以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填補,並 02796 02796-26 KCG V5.0 2023/1/12
第 27 頁
予滾壓或以手夯或其他適當方法夯實。 (4) 對原有水泥混凝土鋪面應修補破損的鋪面,填補坑洞,封填裂縫或失效的水泥鋪面接縫;鬆動的水泥混凝土板應予清除或進行穩定處理。 (5) 上列各項工作完成後,應以清掃機或竹帚將表面浮鬆塵土及其他雜物清掃潔淨,清掃寬度至少應較鋪面鋪築寬度每邊各多30cm。 3.2 瀝青透層或黏層之澆鋪 本工程如有瀝青透層或黏層之設計時,其施工應按第02745 章「瀝青透層」及第02747 章「瀝青黏層」之規定辦理。 3.3 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和 3.3.1 級配粒料儲備及加熱 (1) 按配合設計要求儲備各種不同規格的粒料,對在不同料場,批次等之粒料應進行篩分析驗收。如有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在各進料斗倉口處需明確標示轉爐石粒料種類,且不得與其他材料混雜。 (2) 不同規格的級配粒料應分開堆放,但宜採用分層堆放方式,在整體堆料區逐層向上堆放以防止級配粒料發生析離現象。 (3) 粗、細粒料在送入拌和機之前,均應烘乾加熱,其進入拌和機之溫度為170~190°C,且均應超過改質瀝青之溫度,其實際使用溫度由工程司決定之,惟粒料與改質瀝青拌和時之溫度,彼此相差不超過10°C。 (4) 粗、細粒料可同時進入乾燥爐內烘熱。烘熱後的粒料,應按工程司所規定之尺寸,以篩網篩分後,分別送入熱斗中備用。 3.3.2 改質瀝青材料儲備及加熱 (1) 改質瀝青宜儲存在可加熱與保溫的瀝青儲存罐中,使用前應加熱到適宜之拌和溫度,儲存罐內應有攪拌或循環設備以防止改質瀝青離02796 02796-27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予滾壓或以手夯或其他適當方法夯實。 (4) 對原有水泥混凝土鋪面應修補破損的鋪面,填補坑洞,封填裂縫或 失效的水泥鋪面接縫;鬆動的水泥混凝土板應予清除或進行穩定處 理。 (5) 上列各項工作完成後,應以清掃機或竹帚將表面浮鬆塵土及其他雜 物清掃潔淨,清掃寬度至少應較鋪面鋪築寬度每邊各多30cm。 3.2 瀝青透層或黏層之澆鋪 本工程如有瀝青透層或黏層之設計時,其施工應按第02745 章「瀝青透 層」及第02747 章「瀝青黏層」之規定辦理。 3.3 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和 3.3.1 級配粒料儲備及加熱 (1) 按配合設計要求儲備各種不同規格的粒料,對在不同料場,批次等 之粒料應進行篩分析驗收。如有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在各進料斗 倉口處需明確標示轉爐石粒料種類,且不得與其他材料混雜。 (2) 不同規格的級配粒料應分開堆放,但宜採用分層堆放方式,在整體 堆料區逐層向上堆放以防止級配粒料發生析離現象。 (3) 粗、細粒料在送入拌和機之前,均應烘乾加熱,其進入拌和機之溫 度為170~190°C,且均應超過改質瀝青之溫度,其實際使用溫度由 工程司決定之,惟粒料與改質瀝青拌和時之溫度,彼此相差不超過 10°C。 (4) 粗、細粒料可同時進入乾燥爐內烘熱。烘熱後的粒料,應按工程司 所規定之尺寸,以篩網篩分後,分別送入熱斗中備用。 3.3.2 改質瀝青材料儲備及加熱 (1) 改質瀝青宜儲存在可加熱與保溫的瀝青儲存罐中,使用前應加熱到 適宜之拌和溫度,儲存罐內應有攪拌或循環設備以防止改質瀝青離 02796 02796-27 KCG V5.0 2023/1/12
第 28 頁
析。 (2) 改質瀝青材料一般之加熱溫度約165~185°C。惟除情況特殊,經工程司認可者外,不得超過[185][ ]°C。 (3) 改質瀝青材料在使用前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品質檢驗,不符合品質要求者不得使用。 3.3.3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和 (1) 各種大小不同的粒料、填充料及改質瀝青材料,應依工地拌和公式所規定之比例,分別以重量比準確配合之。 (2) 以分盤式拌和機拌和時,其濕拌時不得超過[50][ ]秒。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乾拌時間原則不得少於10 秒,而濕拌時間不得少於45 秒或混合粒料完全被瀝青裹滿所需的時間,且濕拌時間亦不得超過60 秒。 (3) 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依AASHTO T195 試驗法求其顆粒包裹百分率,用於底層者其包裹百分率不得少於9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95%,如不符合此規定,應調整其拌和時間。 (4)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自拌和廠輸出時之溫度,不得低於150°C或高於190[ ]°C。一切過熱或溫度不足之混合料,或混合料發生泡沫現象或顯示含有水分時,均應立即拋棄,不得使用。 (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宜隨拌隨鋪,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 小時,儲存期間溫降不宜高過10°C,且不得發生黏結料老化,析漏以及粗細級配粒料析離等現象。 3.4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運輸 (1) 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傾卸式貨車運至工地鋪築。運輸車輛的數量應與鋪築機的數量、鋪築能力、運輸距離相配合,在鋪築機前宜形成一不間斷的供料車流。 (2) 為便於卸料,所用貨車之車箱內應清潔、緊密、光滑,並應先圖一02796 02796-28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析。 (2) 改質瀝青材料一般之加熱溫度約165~185°C。惟除情況特殊,經工 程司認可者外,不得超過[185][ ]°C。 (3) 改質瀝青材料在使用前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品質檢驗,不符合品質要 求者不得使用。 3.3.3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和 (1) 各種大小不同的粒料、填充料及改質瀝青材料,應依工地拌和公式 所規定之比例,分別以重量比準確配合之。 (2) 以分盤式拌和機拌和時,其濕拌時不得超過[50][ ]秒。在使用 轉爐石粗粒料時,乾拌時間原則不得少於10 秒,而濕拌時間不得 少於45 秒或混合粒料完全被瀝青裹滿所需的時間,且濕拌時間亦 不得超過60 秒。 (3) 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依AASHTO T195 試驗法求其顆粒 包裹百分率,用於底層者其包裹百分率不得少於90%,用於面層者 不得少於95%,如不符合此規定,應調整其拌和時間。 (4)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自拌和廠輸出時之溫度,不得低於150°C或 高於190[ ]°C。一切過熱或溫度不足之混合料,或混合料發生 泡沫現象或顯示含有水分時,均應立即拋棄,不得使用。 (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宜隨拌隨鋪,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 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 小時,儲存期間溫降不宜高過10 °C,且不得發生黏結料老化,析漏以及粗細級配粒料析離等現象。 3.4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運輸 (1) 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傾卸式貨車運至工地鋪築。 運輸車輛的數量應與鋪築機的數量、鋪築能力、運輸距離相配合, 在鋪築機前宜形成一不間斷的供料車流。 (2) 為便於卸料,所用貨車之車箱內應清潔、緊密、光滑,並應先圖一 02796 02796-28 KCG V5.0 2023/1/12
第 29 頁
薄層肥皂溶液、石蠟油,油水混合液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隔離劑,並排除可見隔離劑餘液,以免混合料黏附。所用隔離劑嚴禁使用純石油製品。 (3)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在運輸過程中,應以防水之帆布或其他適當之遮蓋物覆蓋保溫,以防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降低。 (4) 運料車在裝載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時,應先將料卸於車廂前部,然後移動運料車將料卸放於車廂後部,最後再移動運料車,使餘下之料卸於車廂中部均勻分裝,減少粗細粒料析離現象。對於大型運料車,可分多次奇數卸載,以減少粗細粒料的析離現象。 (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如在運輸途中遇雨淋濕時,應即拋棄,不得再行使用。 (6) 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因材料具有保溫特性而其瀝青混凝土運送時間約可延長40 分鐘。 3.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鋪築 (1)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式鋪築機依設定之路線、高程及橫斷坡度鋪築於已整理之底層或原有面層上。 (2) 瀝青鋪築機必須能自動調整行駛速度、鋪築厚度及寬度者,且應具備縱橫坡自動調整控制,裝配進料漏斗及分布螺旋以將混合料於可調整之刮板前均勻鋪築。 (3) 轉爐石粗粒料比重較大,由載重卡車倒入鋪裝機時應注意鋪裝機最大負荷載重量,以避免鋪裝機無法推動,且須注意鋪裝機水平鋪鈑在鋪築過程中應能維持平直。 (4)鋪築前,應先測訂準線,俾鋪築機有所依據。鋪築時應自路中心開始,且平行路中心線以鋪成平整之鋪面。 (5) 緣石、邊溝、人孔、原有面層之垂直切面及建築物表面與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相接合處,應全部均勻塗刷速凝油溶瀝青或乳化瀝青02796 02796-29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薄層肥皂溶液、石蠟油,油水混合液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隔離劑, 並排除可見隔離劑餘液,以免混合料黏附。所用隔離劑嚴禁使用純 石油製品。 (3)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在運輸過程中,應以防水之帆布或其他適當 之遮蓋物覆蓋保溫,以防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降低。 (4) 運料車在裝載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時,應先將料卸於車廂 前部,然後移動運料車將料卸放於車廂後部,最後再移動運料車, 使餘下之料卸於車廂中部均勻分裝,減少粗細粒料析離現象。對於 大型運料車,可分多次奇數卸載,以減少粗細粒料的析離現象。 (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如在運輸途中遇雨淋濕時,應即拋棄,不得 再行使用。 (6) 在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因材料具有保溫特性而其瀝青混凝土運送 時間約可延長40 分鐘。 3.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鋪築 (1)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式鋪築機依設定之路線、高程及橫 斷坡度鋪築於已整理之底層或原有面層上。 (2) 瀝青鋪築機必須能自動調整行駛速度、鋪築厚度及寬度者,且應具 備縱橫坡自動調整控制,裝配進料漏斗及分布螺旋以將混合料於可 調整之刮板前均勻鋪築。 (3) 轉爐石粗粒料比重較大,由載重卡車倒入鋪裝機時應注意鋪裝機最 大負荷載重量,以避免鋪裝機無法推動,且須注意鋪裝機水平鋪鈑 在鋪築過程中應能維持平直。 (4)鋪築前,應先測訂準線,俾鋪築機有所依據。鋪築時應自路中心開始, 且平行路中心線以鋪成平整之鋪面。 (5) 緣石、邊溝、人孔、原有面層之垂直切面及建築物表面與改質瀝青 混凝土混合料相接合處,應全部均勻塗刷速凝油溶瀝青或乳化瀝青 02796 02796-29 KCG V5.0 2023/1/12
第 30 頁
一薄層,使有良好的結合。 (6) 鋪築機之速度必須妥為控制,為使鋪築機不間斷的均勻鋪築,一般以不超過每分鐘3~4m。鋪築時,混合料不得有析離現象發生,並完成後之表面均勻平整,經壓實後能符合設計圖所指示之線形,坡度及橫斷面。如有析離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鋪築工作,並查明原因予以適當校正後始可繼續施工。 (7)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倒入鋪築機進料鋪築時之溫度由工程司決定之,惟不得低於[170][ ]°C。 (8) 鋪築工作應儘可能保持連續、均勻、不間斷的鋪築。在鋪築機的後面,應配有足夠之鏟子及耙子等。熟練工人,俾於鋪築中發現有任何瑕疵時,能在壓實前予以適當的修正,所使用工具均必須充分預熱。 (9) 鋪築機不能到達而需用人工鋪築之外,應先將改質瀝青混合料堆放於鐵鈑上,然後由熟練工人用熱工具鏟入耙平均勻鋪築,使之有適當之鬆厚度,俾能於壓實後達到所規定之厚度及縱橫坡度。瀝青混合料如結成團狀,須先於搗碎後,方能使用。所用工具之加熱溫度,不得高於瀝青混合料之鋪裝溫度,僅使改質瀝青材料不黏著即可。 (10)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如係分層鋪築時,應於鋪裝前兩小時內,先將一層表面清理潔淨,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均勻噴灑黏層以增強兩層間之黏結。 (11)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分層鋪築時,其上下各層縱橫接縫不得築在同一垂直面上,縱向接縫至少應相距15cm,橫向接縫至少應相距60cm。如為雙車道時,鋪面頂層之縱向接縫,宜接近鋪面之中心位置,兩車道以上時,宜接分道線。 (12) 工作人員進入施工中之鋪面上工作時,應穿乾淨之靴鞋,以免將泥土及基地其他雜物帶入瀝青混合料中。施工中閒雜人等,應嚴禁入內。 02796 02796-30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一薄層,使有良好的結合。 (6) 鋪築機之速度必須妥為控制,為使鋪築機不間斷的均勻鋪築,一般 以不超過每分鐘3~4m。鋪築時,混合料不得有析離現象發生,並完 成後之表面均勻平整,經壓實後能符合設計圖所指示之線形,坡度 及橫斷面。如有析離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鋪築工作,並查明原因予 以適當校正後始可繼續施工。 (7)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倒入鋪築機進料鋪築時之溫度由工程司決 定之,惟不得低於[170][ ]°C。 (8) 鋪築工作應儘可能保持連續、均勻、不間斷的鋪築。在鋪築機的後 面,應配有足夠之鏟子及耙子等。熟練工人,俾於鋪築中發現有任 何瑕疵時,能在壓實前予以適當的修正,所使用工具均必須充分預 熱。 (9) 鋪築機不能到達而需用人工鋪築之外,應先將改質瀝青混合料堆放 於鐵鈑上,然後由熟練工人用熱工具鏟入耙平均勻鋪築,使之有適 當之鬆厚度,俾能於壓實後達到所規定之厚度及縱橫坡度。瀝青混 合料如結成團狀,須先於搗碎後,方能使用。所用工具之加熱溫度, 不得高於瀝青混合料之鋪裝溫度,僅使改質瀝青材料不黏著即可。 (10)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如係分層鋪築時,應於鋪裝前兩小時內,先將 一層表面清理潔淨,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均勻噴灑黏層以增強兩層 間之黏結。 (11)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分層鋪築時,其上下各層縱橫接縫不得築在同 一垂直面上,縱向接縫至少應相距15cm,橫向接縫至少應相距60cm。 如為雙車道時,鋪面頂層之縱向接縫,宜接近鋪面之中心位置,兩 車道以上時,宜接分道線。 (12) 工作人員進入施工中之鋪面上工作時,應穿乾淨之靴鞋,以免將泥 土及基地其他雜物帶入瀝青混合料中。施工中閒雜人等,應嚴禁入 內。 02796 02796-30 KCG V5.0 2023/1/12
第 31 頁
3.6 滾壓 3.6.1 滾壓步驟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鋪設後,應以適當之壓路機徹底滾壓,直至均勻並達到所需壓實度時為止。滾壓分為下列6 個步驟: (1) 橫向接縫 (2) 縱向接縫 (3) 車道外側邊緣 (4) 初壓 (5) 複壓 (6) 終壓 3.6.2 滾壓方法 (1) 壓路機滾壓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滾壓作業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壓實,應按初壓、複壓、終壓等三個階段進行。壓實後的改質瀝青混合料應符合壓實度及平整度的要求,且分層壓實的厚度不得大於10cm。在任何情形下,壓路機滾壓速度均應緩慢,且不得在滾壓路段急轉彎,緊急煞車或中途突然反向滾壓,以免改質瀝青混合料發生推移。惟不論任何原因,如發生推移現象時,均應立即以熱耙耙平或挖除換鋪新改質瀝青混合料予以改正。 B. 滾壓速度 壓路機滾壓速度的選擇應依據壓路機本身的能力;壓實厚度、壓路機在縱列中的位置等等而定,一般滾壓速度可按表02796-17執行之: 02796 02796-31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3.6 滾壓 3.6.1 滾壓步驟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鋪設後,應以適當之壓路機徹底滾壓,直至均勻 並達到所需壓實度時為止。滾壓分為下列6 個步驟: (1) 橫向接縫 (2) 縱向接縫 (3) 車道外側邊緣 (4) 初壓 (5) 複壓 (6) 終壓 3.6.2 滾壓方法 (1) 壓路機滾壓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滾壓作業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壓實,應按初壓、複壓、終壓等三個階 段進行。壓實後的改質瀝青混合料應符合壓實度及平整度的要求, 且分層壓實的厚度不得大於10cm。在任何情形下,壓路機滾壓速 度均應緩慢,且不得在滾壓路段急轉彎,緊急煞車或中途突然反 向滾壓,以免改質瀝青混合料發生推移。惟不論任何原因,如發 生推移現象時,均應立即以熱耙耙平或挖除換鋪新改質瀝青混合 料予以改正。 B. 滾壓速度 壓路機滾壓速度的選擇應依據壓路機本身的能力;壓實厚度、壓 路機在縱列中的位置等等而定,一般滾壓速度可按表02796-17 執行之: 02796 02796-31 KCG V5.0 2023/1/12
第 32 頁
表02796-17 壓路機滾壓速度(公里/小時) 壓路機類型 初壓 複壓 終壓 靜壓鐵輪壓路機 1.5~3.0 2.5~5.0 2.5~5.0 振動壓路機 1.5~5.0 (靜壓) 4.0~5.0 (震壓) 2.0~5.0 (靜壓) 註:振動壓路機之靜壓係指關閉振動裝置以靜壓方式執行 C. 壓路機之鐵輪、膠輪應以噴霧方式噴灑,保持濕潤,防止改質瀝青混合料黏附輪上,但所噴霧不得過多,以免流滴於改質瀝青混合料內。 D. 在滾壓尚未固結之新鋪面層上,不得停放任何機械設備或車輛,或在其上移位煞車,亦不得散落粒料、油料等雜物。 E. 滾壓時,如發現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有鬆動、破裂,混有雜物或其他任何缺陷時,應立即予以挖除,並換填新改質瀝青混合料後加以滾壓,使其與四周鄰近鋪面具有同等堅實之程度。 F. 滾壓時,應儘可能使整段鋪面得到均勻之壓實度。 G. 滾壓後之鋪面應符合設計圖所示之路拱、高程及規定平整度。如有空隙、蜂窩及粒料中等紋理不均勻現象,應予滾壓時及時處理(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在130°C以上時),否則應予挖除,並重鋪新料重壓。 (2) 初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初壓應在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鋪築後,當其能承受壓路機而不致發生推移或產生裂紋時,即可開始進行。壓實溫度應根據瀝青稠度、壓路機類型、氣溫鋪築層厚或經試鋪路段而確定,一般建議初壓之溫度以不低於170°C為宜。 B. 壓路機應緊隨鋪築機之後,其距離以不超過60m 為宜。 C. 滾壓應自車道外側邊緣開始,在逐漸移向路中心,滾壓方向應與路中心線平行,每次重疊1/3~1/2 輪寬,而不應小於20cm。最後滾壓路中心部分;在曲線超高處,滾壓應自低側開始,逐漸壓向02796 02796-32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表02796-17 壓路機滾壓速度(公里/小時) 壓路機類型 初壓 複壓 終壓 靜壓鐵輪壓路機 1.5~3.0 2.5~5.0 2.5~5.0 振動壓路機 1.5~5.0 (靜壓) 4.0~5.0 (震壓) 2.0~5.0 (靜壓) 註:振動壓路機之靜壓係指關閉振動裝置以靜壓方式執行 C. 壓路機之鐵輪、膠輪應以噴霧方式噴灑,保持濕潤,防止改質瀝 青混合料黏附輪上,但所噴霧不得過多,以免流滴於改質瀝青混 合料內。 D. 在滾壓尚未固結之新鋪面層上,不得停放任何機械設備或車輛, 或在其上移位煞車,亦不得散落粒料、油料等雜物。 E. 滾壓時,如發現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有鬆動、破裂,混有雜物 或其他任何缺陷時,應立即予以挖除,並換填新改質瀝青混合料 後加以滾壓,使其與四周鄰近鋪面具有同等堅實之程度。 F. 滾壓時,應儘可能使整段鋪面得到均勻之壓實度。 G. 滾壓後之鋪面應符合設計圖所示之路拱、高程及規定平整度。如 有空隙、蜂窩及粒料中等紋理不均勻現象,應予滾壓時及時處理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在130°C以上時),否則應予挖除, 並重鋪新料重壓。 (2) 初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初壓應在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鋪築後,當其能承受壓路機而不 致發生推移或產生裂紋時,即可開始進行。壓實溫度應根據瀝青 稠度、壓路機類型、氣溫鋪築層厚或經試鋪路段而確定,一般建 議初壓之溫度以不低於170°C為宜。 B. 壓路機應緊隨鋪築機之後,其距離以不超過60m 為宜。 C. 滾壓應自車道外側邊緣開始,在逐漸移向路中心,滾壓方向應與 路中心線平行,每次重疊1/3~1/2 輪寬,而不應小於20cm。最後 滾壓路中心部分;在曲線超高處,滾壓應自低側開始,逐漸壓向 02796 02796-32 KCG V5.0 2023/1/12
| 壓路機類型 | 初壓 | 複壓 | 終壓 |
|---|---|---|---|
| 靜壓鐵輪壓路機 | 1.5~3.0 | 2.5~5.0 | 2.5~5.0 |
| 1.5~5.0 | 4.0~5.0 | 2.0~5.0 | |
| (靜壓) | (震壓) | (靜壓) |
第 33 頁
高側;在縱坡度部分,則自坡底輾壓至坡頂,而壓完全幅一遍。滾壓時,壓路機之驅動輪須朝向舖築機,並與鋪築機同方向進行,然後順原路退回至堅固之鋪面處。始可移動滾壓位置,再向鋪築機方向進行滾壓。每次滾壓長度應略有參差。壓路機應經常保持良好情況,以免滾壓工作中斷。 D. 當鋪面邊緣設有模板緣石,路肩等支承時,應緊靠支承材滾壓。當邊緣無模板支承時,在滾壓之前用人工以加熱鐵夯夯打邊緣使略為隆起。滾壓時,壓路機鐵輪伸出鋪面邊緣外10cm 以上輾壓之。 E. 初壓時用12~18 公噸鐵輪壓路機或關閉振動裝置的振動壓路機滾壓二遍,其施壓不宜小於350 N/cm(35kgf/cm)。 F. 壓路機不能到達之處,應以熱鐵夯充分夯實,鐵夯之重量不得少於11kg,夯面不得大於320cm2。 G. 鋪面之厚度、路拱、縱坡及表面平整度等,均由工程司於初壓後檢查之,如有厚度不足、高低不平、粒料析離及其他不良現象時,均應於此時修補或挖除重鋪及重新滾壓,直到檢查合格時為止。 (3) 複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緊隨初壓之後。複壓在初壓壓路機距離為60m,以輕型膠輪壓路機,振動壓路機或鐵輪壓路機在溫度130~165°C依初壓方法滾壓4~6 遍,務使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達到規定密度而無顯著輪跡為止。 B. 當採用膠輪壓路機時,總重量不宜小於15 公噸,滾壓厚層改質瀝青混合料,總重量不宜小於22 公噸,每次相鄰帶滾壓重疊1/3~1/2 輪寬。 C. 當採用二軸三輪鐵輪壓路機時,總重量不宜小於12 公噸,每次相鄰滾壓重疊後輪寬度之半,但不宜小於20cm。 02796 02796-33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高側;在縱坡度部分,則自坡底輾壓至坡頂,而壓完全幅一遍。 滾壓時,壓路機之驅動輪須朝向舖築機,並與鋪築機同方向進行, 然後順原路退回至堅固之鋪面處。始可移動滾壓位置,再向鋪築 機方向進行滾壓。每次滾壓長度應略有參差。壓路機應經常保持 良好情況,以免滾壓工作中斷。 D. 當鋪面邊緣設有模板緣石,路肩等支承時,應緊靠支承材滾壓。 當邊緣無模板支承時,在滾壓之前用人工以加熱鐵夯夯打邊緣使 略為隆起。滾壓時,壓路機鐵輪伸出鋪面邊緣外10cm 以上輾壓 之。 E. 初壓時用12~18 公噸鐵輪壓路機或關閉振動裝置的振動壓路機滾 壓二遍,其施壓不宜小於350 N/cm(35kgf/cm)。 F. 壓路機不能到達之處,應以熱鐵夯充分夯實,鐵夯之重量不得少 於11kg,夯面不得大於320cm 2。 G. 鋪面之厚度、路拱、縱坡及表面平整度等,均由工程司於初壓後 檢查之,如有厚度不足、高低不平、粒料析離及其他不良現象時, 均應於此時修補或挖除重鋪及重新滾壓,直到檢查合格時為止。 (3) 複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緊隨初壓之後。複壓在初壓壓路機距離為60m,以輕型膠輪壓路 機,振動壓路機或鐵輪壓路機在溫度130~165°C依初壓方法滾壓 4~6 遍,務使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達到規定密度而無顯著輪跡 為止。 B. 當採用膠輪壓路機時,總重量不宜小於15 公噸,滾壓厚層改質 瀝青混合料,總重量不宜小於22 公噸,每次相鄰帶滾壓重疊 1/3~1/2 輪寬。 C. 當採用二軸三輪鐵輪壓路機時,總重量不宜小於12 公噸,每次 相鄰滾壓重疊後輪寬度之半,但不宜小於20cm。 02796 02796-33 KCG V5.0 2023/1/12
第 34 頁
D. 當採用振動壓路機時,振動頻率、震幅大小應視鋪面鋪築厚度、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種類、溫度等而定。厚度較薄時宜採用高頻低震幅。通常振動頻率宜為35~50Hz,震幅宜為0.3~0.8 mm。每次相鄰帶重疊寬度宜為10~20cm。振動壓路機倒車時應先停止振動,並在另一方向運動後再開始振動,應避免改質瀝青混合料形成鼓包。 (4) 終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以6~8 公噸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或關閉振動裝置的振動壓路機緊接在複壓之後進行滾壓。終壓不宜少於二遍,且應直至鋪面平整及無輪痕時為止。滾壓時,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不得低於120°C。 B. 裂紋式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由於滾壓過程中操作不當所造成。在滾壓時,速度不宜過快;振動壓路機之偏心輪轉動方向正確調整;避免在低溫、大風下滾壓;在滾壓過程中避免表面之滑移等。如發現在裂紋現象時,一般可在施工後兩週內,路表面溫度不小於38°C時,用壓力0.35~0.42 MPa(3.5~4.3 kg/cm2)的膠輪壓路機滾壓8~10 遍,予以改善。 3.6.3 接縫施工 所有接縫於施工時,均應特別小心,並充分壓實,使其有平直整齊之接縫表面,並與鋪面其他部位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有同樣之結構及密度。 (1) 縱向接縫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除彎道處之縱向接縫外,所有接縫應成平直之直線。上下層之縱向接縫應錯開15cm 以上,表層的縱向接縫應順直,且宜留位於車道線上。 B. 當採用雙機梯隊排列方式進行鋪築作業時,第一部鋪築機應嚴照所訂基準線鋪築,第二部鋪築機則緊隨前者所舖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邊緣進行,兩機相距宜為15~30m,俾能獲得良好之接縫,02796 02796-34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D. 當採用振動壓路機時,振動頻率、震幅大小應視鋪面鋪築厚度、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種類、溫度等而定。厚度較薄時宜採用高 頻低震幅。通常振動頻率宜為35~50Hz,震幅宜為0.3~0.8 mm。 每次相鄰帶重疊寬度宜為10~20cm。振動壓路機倒車時應先停止 振動,並在另一方向運動後再開始振動,應避免改質瀝青混合料 形成鼓包。 (4) 終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以6~8 公噸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或關閉振動裝置的振動壓路機 緊接在複壓之後進行滾壓。終壓不宜少於二遍,且應直至鋪面平 整及無輪痕時為止。滾壓時,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不得 低於120°C。 B. 裂紋式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由於滾壓過程中操作不當所造成。在 滾壓時,速度不宜過快;振動壓路機之偏心輪轉動方向正確調整; 避免在低溫、大風下滾壓;在滾壓過程中避免表面之滑移等。如 發現在裂紋現象時,一般可在施工後兩週內,路表面溫度不小於 38°C時,用壓力0.35~0.42 MPa(3.5~4.3 kg/cm 2)的膠輪壓路 機滾壓8~10 遍,予以改善。 3.6.3 接縫施工 所有接縫於施工時,均應特別小心,並充分壓實,使其有平直整齊之接 縫表面,並與鋪面其他部位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有同樣之結構及密度。 (1) 縱向接縫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除彎道處之縱向接縫外,所有接縫應成平直之直線。上下層之縱 向接縫應錯開15cm 以上,表層的縱向接縫應順直,且宜留位於 車道線上。 B. 當採用雙機梯隊排列方式進行鋪築作業時,第一部鋪築機應嚴照 所訂基準線鋪築,第二部鋪築機則緊隨前者所舖改質瀝青混凝土 混合料之邊緣進行,兩機相距宜為15~30m,俾能獲得良好之接縫, 02796 02796-34 KCG V5.0 2023/1/12
第 35 頁
依熱接縫趁熱滾壓。 C. 熱接縫滾壓係將前鋪築機與後鋪築機間的鋪料鄰接縫部分留下10~20cm 寬不需立即滾壓,作為後鋪築機鋪料的基準面,兩機鋪築銜接後再與第二條鋪料跨縫滾壓。 D. a. 當採用單機進行鋪築作業時,或接縫之一邊為已滾壓凝固,另邊為新鋪的熱料者,應依冷接縫施工。在鋪築第一條鋪面之前,沿縱向接縫設置的位置設立寬約10cm,長3~7m 的模板條,模板條的厚度較鋪築層厚小0.5~1cm。第一條鋪面鋪築滾壓完成後,開始鋪築相鄰的第二條鋪面前再將銜接處的模板條除去,如未採用模板條者,則沿冷卻之接縫接合面以切割機垂直切割成平整的垂直面。 b. 接縫接合面應清刷潔淨,並去除一切鬆動材料後,塗刷一薄層黏層材料。 c. 第二條鋪面開始鋪築時,應重疊在已鋪層上5~10cm,且寬度及厚度應均勻一致,並於滾壓前,先將其粗粒料小心耙除,然後將其推至接縫線上用熱夯充分夯緊後,立即開始滾壓。 d. 滾壓時,鐵輪壓路機應置於已成面層上,僅以後輪10~15cm 部分滾壓於接縫邊緣新鋪之改質瀝青混合料上,然後沿縫逐漸移動,每次移動後輪15~20cm,直至壓路機之後輪全部通過接縫,並充分壓實獲得整齊平直之接縫為止。 e. 重疊鋪在已成面層上之熱鋪料若有過多,則應直接用平頭鏟沿縫邊刮齊,刮掉的多餘鋪料應廢棄,不得拋灑於尚未壓實的熱舖料上。 (2) 橫向接縫 A.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鋪築期間,當需要暫停施工時,其相鄰兩道鋪面及上下層所設置的橫向接縫均應相錯位1m 以上。單層或多02796 02796-35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依熱接縫趁熱滾壓。 C. 熱接縫滾壓係將前鋪築機與後鋪築機間的鋪料鄰接縫部分留下 10~20cm 寬不需立即滾壓,作為後鋪築機鋪料的基準面,兩機鋪 築銜接後再與第二條鋪料跨縫滾壓。 D. a. 當採用單機進行鋪築作業時,或接縫之一邊為已滾壓凝固,另 邊為新鋪的熱料者,應依冷接縫施工。在鋪築第一條鋪面之前, 沿縱向接縫設置的位置設立寬約10cm,長3~7m 的模板條,模 板條的厚度較鋪築層厚小0.5~1cm。第一條鋪面鋪築滾壓完成 後,開始鋪築相鄰的第二條鋪面前再將銜接處的模板條除去, 如未採用模板條者,則沿冷卻之接縫接合面以切割機垂直切割 成平整的垂直面。 b. 接縫接合面應清刷潔淨,並去除一切鬆動材料後,塗刷一薄層 黏層材料。 c. 第二條鋪面開始鋪築時,應重疊在已鋪層上5~10cm,且寬度及 厚度應均勻一致,並於滾壓前,先將其粗粒料小心耙除,然後 將其推至接縫線上用熱夯充分夯緊後,立即開始滾壓。 d. 滾壓時,鐵輪壓路機應置於已成面層上,僅以後輪10~15cm 部 分滾壓於接縫邊緣新鋪之改質瀝青混合料上,然後沿縫逐漸移 動,每次移動後輪15~20cm,直至壓路機之後輪全部通過接縫, 並充分壓實獲得整齊平直之接縫為止。 e. 重疊鋪在已成面層上之熱鋪料若有過多,則應直接用平頭鏟沿 縫邊刮齊,刮掉的多餘鋪料應廢棄,不得拋灑於尚未壓實的熱 舖料上。 (2) 橫向接縫 A.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鋪築期間,當需要暫停施工時,其相鄰兩道 鋪面及上下層所設置的橫向接縫均應相錯位1m 以上。單層或多 02796 02796-35 KCG V5.0 2023/1/12
第 36 頁
層鋪築,其頂面層採用垂直面之平接縫,其下各層可採用平接縫或斜接縫。接縫宜在當天施工結束後切割,清掃成縫。 B.斜接縫的搭接長度宜為0.4~0.8m。搭接處應清掃乾淨並塗刷黏層。當搭接處改質瀝青混合料中的粗粒料顆粒超過壓實層厚度時,應予以剔除,代以細粒料。斜接縫應充分壓實並搭接平整。 C. 平接縫的設置是鋪築機鋪築至預定設置橫向接縫約8~10m 處以低速檔繼續前進,而在螺旋分布攪拌機處的改質瀝青混合料不能維持在攪拌機頂高四分之三時,鋪築機即停止前進,升起控制板駛離。隨即將欲設置斜坡引導範圍內的鋪料鏟至一旁,再將鋪面終端面整修或垂直並使該面與鋪面中心線垂直。然後在修整完成的垂直面緊置寬度大約10cm,較鋪面寬略長,厚度與壓實後的鋪面等厚模板條,並釘入下層以固定之。此時,在欲設置斜坡引道的範圍內鋪一層牛皮紙以免鋪料與下層面黏附在一起,最後將鏟置一旁的改質瀝青混合料鏟回已鋪牛皮紙處並將之作成斜坡。下次鋪築前,先將斜坡引道的材料,模板條、牛皮紙及鋪築面的鬆散材料移除乾淨後,在垂直面上塗刷透層再開始鋪築。 (3) 橫向接縫應儘量與鋪面中心線成垂直設置。 (4) 在橫向接縫處接續鋪築前,應先用3m 直尺檢查接縫處已壓實鋪面,如有不平整,厚度不符合要求時,應將之切除後,再鋪築新改質瀝青混合料。 (5) 橫向接縫接續施工前,應將接縫面塗刷一薄層黏結料,並用燙平板預熱,在開始鋪築。 (6) 進行橫向接縫滾壓,首先鐵輪壓路機的驅動輪壓在新鋪的改質瀝青混合料15cm,來回滾壓,每一次滾壓皆向新鋪面移動15~20cm,直至驅動輪全部通過接縫,再為縱向滾壓。若欲對整個接縫滾壓,可用適當厚度的木板做導板置於接縫外側,以利壓路機壓出舖面。若欲留鋪面邊緣使與縱向滾壓時一併滾壓,則不需要設導板,壓路機02796 02796-36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層鋪築,其頂面層採用垂直面之平接縫,其下各層可採用平接縫 或斜接縫。接縫宜在當天施工結束後切割,清掃成縫。 B.斜接縫的搭接長度宜為0.4~0.8m。搭接處應清掃乾淨並塗刷黏層。 當搭接處改質瀝青混合料中的粗粒料顆粒超過壓實層厚度時,應 予以剔除,代以細粒料。斜接縫應充分壓實並搭接平整。 C. 平接縫的設置是鋪築機鋪築至預定設置橫向接縫約8~10m 處以低 速檔繼續前進,而在螺旋分布攪拌機處的改質瀝青混合料不能維 持在攪拌機頂高四分之三時,鋪築機即停止前進,升起控制板駛 離。隨即將欲設置斜坡引導範圍內的鋪料鏟至一旁,再將鋪面終 端面整修或垂直並使該面與鋪面中心線垂直。然後在修整完成的 垂直面緊置寬度大約10cm,較鋪面寬略長,厚度與壓實後的鋪面 等厚模板條,並釘入下層以固定之。此時,在欲設置斜坡引道的 範圍內鋪一層牛皮紙以免鋪料與下層面黏附在一起,最後將鏟置 一旁的改質瀝青混合料鏟回已鋪牛皮紙處並將之作成斜坡。下次 鋪築前,先將斜坡引道的材料,模板條、牛皮紙及鋪築面的鬆散 材料移除乾淨後,在垂直面上塗刷透層再開始鋪築。 (3) 橫向接縫應儘量與鋪面中心線成垂直設置。 (4) 在橫向接縫處接續鋪築前,應先用3m 直尺檢查接縫處已壓實鋪面, 如有不平整,厚度不符合要求時,應將之切除後,再鋪築新改質瀝 青混合料。 (5) 橫向接縫接續施工前,應將接縫面塗刷一薄層黏結料,並用燙平板 預熱,在開始鋪築。 (6) 進行橫向接縫滾壓,首先鐵輪壓路機的驅動輪壓在新鋪的改質瀝青 混合料15cm,來回滾壓,每一次滾壓皆向新鋪面移動15~20cm,直 至驅動輪全部通過接縫,再為縱向滾壓。若欲對整個接縫滾壓,可 用適當厚度的木板做導板置於接縫外側,以利壓路機壓出舖面。若 欲留鋪面邊緣使與縱向滾壓時一併滾壓,則不需要設導板,壓路機 02796 02796-36 KCG V5.0 2023/1/12
第 37 頁
壓到鋪面邊緣15~20cm 處即須停止。 (7) 當相鄰鋪築層已經滾壓成型,同時又有縱向接縫時,應先以壓路機驅動輪15~20cm 壓在縱向接縫新鋪料上來回滾壓。然後再沿橫向接縫滾壓,最後進行正常的縱向接縫滾壓。 (8) 滾壓後,再以3m 直尺檢測接縫的平整。如有高低差,立即將表面耙鬆2~3cm,換填新熱拌料,整平後再予重新滾壓,或將表面加熱後,重新滾壓平整。 3.6.4 開放交通及其他 (1) 剛壓實後的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應待鋪築面層完全自然冷卻,面層溫度低於60°C後,方可開交通。需要提前開放交通時,可灑水冷卻降溫。 (2) 如路肩不鋪面層時,路肩料應俟改質瀝青混凝土面層滾壓完成後,儘速鋪築。 (3) 當遇雨或下層潮濕時,不得鋪築改質瀝青混合料。對未經壓實即遭雨淋的改質瀝青混合料,應全部清除,更換新料。 (4) 轉爐石粗粒料於改質瀝青混凝土中具有保溫特性,溫度下降時間較長,養護時間須延長1 小時方能通車。 3.7 檢驗 3.7.1 粗粒料依CNS 490 或CNS 3408,經洛杉磯磨損試驗500 轉後之磨損率,用於底層、聯結層與整平層者不得大於50%,用於磨耗層者不得大於35%及面層者不得大於40%。檢驗頻率為每500m3一次。 3.7.2 粒料依CNS 1167 試驗法,經5 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2%。檢驗頻率每500m3一次。 3.7.3 細粒料依CNS 1167試驗法,經5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其重要損失不得大於15%。檢驗頻率為每500m3一次。 02796 02796-37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壓到鋪面邊緣15~20cm 處即須停止。 (7) 當相鄰鋪築層已經滾壓成型,同時又有縱向接縫時,應先以壓路機 驅動輪15~20cm 壓在縱向接縫新鋪料上來回滾壓。然後再沿橫向接 縫滾壓,最後進行正常的縱向接縫滾壓。 (8) 滾壓後,再以3m 直尺檢測接縫的平整。如有高低差,立即將表面 耙鬆2~3cm,換填新熱拌料,整平後再予重新滾壓,或將表面加熱 後,重新滾壓平整。 3.6.4 開放交通及其他 (1) 剛壓實後的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應待鋪築面層完全自然冷卻,面層 溫度低於60°C後,方可開交通。需要提前開放交通時,可灑水冷卻 降溫。 (2) 如路肩不鋪面層時,路肩料應俟改質瀝青混凝土面層滾壓完成後, 儘速鋪築。 (3) 當遇雨或下層潮濕時,不得鋪築改質瀝青混合料。對未經壓實即遭 雨淋的改質瀝青混合料,應全部清除,更換新料。 (4) 轉爐石粗粒料於改質瀝青混凝土中具有保溫特性,溫度下降時間較 長,養護時間須延長1 小時方能通車。 3.7 檢驗 3.7.1 粗粒料依CNS 490 或CNS 3408,經洛杉磯磨損試驗500 轉後之磨損率, 用於底層、聯結層與整平層者不得大於50%,用於磨耗層者不得大於35 %及面層者不得大於40%。檢驗頻率為每500m 3一次。 3.7.2 粒料依CNS 1167 試驗法,經5 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 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2%。檢驗頻率每500m 3一次。 3.7.3 細粒料依CNS 1167試驗法,經5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 其重要損失不得大於15%。檢驗頻率為每500m 3一次。 02796 02796-37 KCG V5.0 2023/1/12
第 38 頁
3.7.4 改質瀝青膠泥 (1)軟化點: A. 改質瀝青膠泥依CNS2486 試驗法,軟化點不得小於70°C,檢驗頻率為每日每批抽驗1 次,每批材料數量定義為同一拌和廠商同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一種瀝青混凝土數量。 B. 若不符合本項之規定,則該批檢驗代表數量之契約價金扣款20%。 (2)彈性回復率: A. 改質瀝青膠泥依CNS14184 試驗法,彈性回復率(%)試驗值應大於70%,檢驗頻率為每日每批抽驗1 次,每批材料數量定義為同一拌和廠商同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一種瀝青混凝土數量。 B. 若不符合本項之規定,則該批檢驗代表數量之契約價金扣款20%。 3.7.5 粒料級配和改質瀝青含量檢驗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於鋪面後,在滾壓前,應依CNS 12388(瀝青鋪面混合料取樣法)、CNS 15478(抽取粒料之篩分析法)及CNS 15475(瀝青鋪面混合料瀝青含量試驗法)抽樣檢驗設計圖說所規定篩號之粒料級配和改質瀝青含量,每批材料數量定為同一拌和廠同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一種類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數量。每批抽驗二次,每批試驗結果之平均值與工程司認可之配合設計公式相差不得大於表02796-16 之規定,超過許可差時,依第01991 章「罰則」規定。 3.7.6 壓實度檢驗應按照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第3.3.2 款之規定。 3.7.7 平整度檢驗應按照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第3.3.2 款之規定。 3.7.8 鋪築厚度檢驗應按照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第3.3.3 款之規定。 3.7.9 工程司或承包商對初驗個點檢驗結果有懷疑時,得要求複驗,複驗依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第3.3.8 款之規定。 02796 02796-38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3.7.4 改質瀝青膠泥 (1)軟化點: A. 改質瀝青膠泥依CNS2486 試驗法,軟化點不得小於70°C,檢驗 頻率為每日每批抽驗1 次,每批材料數量定義為同一拌和廠商同 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一種瀝青混凝土數量。 B. 若不符合本項之規定,則該批檢驗代表數量之契約價金扣款20 %。 (2)彈性回復率: A. 改質瀝青膠泥依CNS14184 試驗法,彈性回復率(%)試驗值應大 於70%,檢驗頻率為每日每批抽驗1 次,每批材料數量定義為同 一拌和廠商同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一種瀝青混凝土數量。 B. 若不符合本項之規定,則該批檢驗代表數量之契約價金扣款20 %。 3.7.5 粒料級配和改質瀝青含量檢驗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於鋪面後,在滾壓前,應依CNS 12388(瀝青鋪面混 合料取樣法)、CNS 15478(抽取粒料之篩分析法)及CNS 15475(瀝青 鋪面混合料瀝青含量試驗法)抽樣檢驗設計圖說所規定篩號之粒料級配 和改質瀝青含量,每批材料數量定為同一拌和廠同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 一種類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數量。每批抽驗二次,每批試驗結果之平 均值與工程司認可之配合設計公式相差不得大於表02796-16 之規定,超 過許可差時,依第01991 章「罰則」規定。 3.7.6 壓實度檢驗應按照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第3.3.2 款之規定。 3.7.7 平整度檢驗應按照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第3.3.2 款之規定。 3.7.8 鋪築厚度檢驗應按照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第3.3.3 款之規 定。 3.7.9 工程司或承包商對初驗個點檢驗結果有懷疑時,得要求複驗,複驗依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第3.3.8 款之規定。 02796 02796-38 KCG V5.0 2023/1/12
第 39 頁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按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不同類型之數量,以[立方公尺][公噸][ ]計算。但採用轉爐石粗粒料之改質瀝青混凝土,其驗收數量適合以公噸計算。 (1) 以立方公尺計算時:應以設計圖[所示斷面及實際鋪築長度][面積乘以厚度][ ]計算所得之體積為準。 (2) 如以公噸計算時:應以設計圖[所示斷面及實際鋪築長度][面積乘以厚度][ ]計算所得之體積乘以實際所鋪改質瀝青混凝土之單位重所得之重量為準。 4.1.2 在運送途中析離或損壞,或因鋪築機故障或其他理由而經工程司拒絕使用或挖除重鋪之改質瀝青混合料,均不予計算。 4.2 計價 4.2.1 改質瀝青混凝土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不同類型之單價,以[立方公尺][公噸][ ]為單位計給。 4.2.2 該項單價已包括改質瀝青及粒料等材料之供應,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面層之整理與清掃,改質瀝青混合料之加熱與拌和、運送、鋪築及滾壓等,以及為完成熱拌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須之費用在內。 4.2.3 所鋪壓實度、平整度或厚度不符之鋪面及其挖除所需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負擔,不另給價。 4.2.4 所有檢測、回填及夯實費用,均應由承包商全部負擔。 02796 02796-39 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按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不同類型之數量,以[立方公 尺][公噸][ ]計算。但採用轉爐石粗粒料之改質瀝青混凝土,其驗收 數量適合以公噸計算。 (1) 以立方公尺計算時:應以設計圖[所示斷面及實際鋪築長度][面積 乘以厚度][ ]計算所得之體積為準。 (2) 如以公噸計算時:應以設計圖[所示斷面及實際鋪築長度][面積乘 以厚度][ ]計算所得之體積乘以實際所鋪改質瀝青混凝土之單 位重所得之重量為準。 4.1.2 在運送途中析離或損壞,或因鋪築機故障或其他理由而經工程司拒絕使 用或挖除重鋪之改質瀝青混合料,均不予計算。 4.2 計價 4.2.1 改質瀝青混凝土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不同類型之單價,以[立方公 尺][公噸][ ]為單位計給。 4.2.2 該項單價已包括改質瀝青及粒料等材料之供應,底層、基層、路基或原 有面層之整理與清掃,改質瀝青混合料之加熱與拌和、運送、鋪築及滾 壓等,以及為完成熱拌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 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須之費用在內。 4.2.3 所鋪壓實度、平整度或厚度不符之鋪面及其挖除所需一切費用,均應由 承包商負擔,不另給價。 4.2.4 所有檢測、回填及夯實費用,均應由承包商全部負擔。 02796 02796-39 KCG V5.0 2023/1/12
第 40 頁
〈本章結束〉0279602796-40KCG V5.0 2023/1/12
文字內容
〈本章結束〉 02796 02796-40 KCG V5.0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