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782 抿石子
¶ 1. 規範正文
第09782章
抿石子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抿石子之供料及施工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及設計圖說之規定,凡構造物表面之抿石子與其相關週邊之附屬材料及填縫劑等均屬之。
1.2.2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亦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3052章--卜特蘭水泥
1.3.2 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
1.3.3 第03390章--混凝土養護
1.3.4 第04061章--水泥砂漿
1.3.5 第04090章--圬工附屬品
1.3.6 第07921章--填縫材
1.3.7 第09220章--水泥砂漿粉刷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61 卜特蘭水泥
(2) CNS 387 建築用砂
(3) CNS 2306 白色卜特蘭水泥
(4) CNS 3001 圬工砂漿用粒料
(5) CNS 13961 混凝土拌和用水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C206 裝飾用熟石灰
(2) ASTM C631 室內粉刷用黏結劑
1.5 資料送審
1.5.1 施工詳圖:標示不同色樣施工範圍、隔條間距與牆面或其他材料接合收實處理方式、大面積分區施工次序等。
1.5.2 粒料配合、顏色及粒料比例。
1.5.3 樣品:應先送各種材料樣品經監造單位認可,並製作成不小於30cm正方形樣品。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應以工廠原包裝袋運送。
1.6.2 儲存於屋內乾燥木鋪板上,離樓地板及牆面至少10cm。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水泥:應符合[CNS 61第I型]卜特蘭水泥之規定。
2.1.2 砂:應符合[CNS 387]建築用砂之規定。
2.1.3 水:不含過量油脂、酸、鹼及有機雜質之潔淨水其品質須符合[CNS 13961]。
2.1.4 白水泥:應採用符合CNS2306,且無硬化結塊者。
2.1.5 顏色:抿石子使用[白水泥][ ]拌和。
2.1.6 小石粒:小石粒如無特別指定,採用各色大理石、白雲石或蛇紋石之篩粒,須堅實,外觀圓潤不可有尖角,不含泥土及雜質,並應質地及色澤均勻者,其類粒大小依設計圖說指示辦理。
2.1.7 顏料:顏料須為礦物質,研磨細緻,耐久且不受日光及石灰影響,比重與普通水泥相似。其使用量不得超出水泥量之[5%],顏色樣品依監造單位指示辦理,並留存以資核對。
2.1.8 分隔條:應使用馬牙型之木條或其他輔助粉刷之材料,寬度經監造單位核可者。
2.1.9 黏著劑:ASTM C631 []用於混凝土或混凝土空心磚之表面,用以黏著粉刷層。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將混凝土表面異物清除,必要時以清潔劑清洗表面,再以清水沖洗。
3.1.2 於適當間隔或重要位置先作高低基準灰誌,以利於控制粉刷厚度。
3.1.3 應充分潤濕施工面,以減少其自粉刷料中過量吸收水份。
3.1.4 必要時將光滑之混凝土面打毛,如有必要時依規定塗抹純水泥漿,以利結合。
3.1.5 依設計圖或核定之施工計畫設置工作縫及伸縮縫。
3.2 施工方法
3.2.1 水泥砂漿之配合比例
(1) 底層採用一份水泥及三份砂與適量之水拌和(均以容積比例計算)。
(2) 面層除非另有規定,採用1份水泥、1.5份小石粒及0.25份石粉,於乾拌勻勻後,再與適當之清水拌和。
3.2.2 水泥砂漿之拌和
水泥砂漿材料應置於一接合嚴密不漏水之容器內拌和。水泥砂漿應拌和至色澤均勻,至達到所需之工作性時為止。
3.2.3 底層(水泥粉刷)之施工
底層應使用鏝刀將水泥砂漿壓鏝塗刷,使水泥砂漿固黏於表面,再依準條用木尺將粉刷面刮平,並於水泥砂漿初凝時,將表面畫毛。
3.2.4 面層之施工
(1) 面層應俟底層乾透後為之。面層應先以鏝刀用力均勻壓平,並儘量避免產生鏝刀痕,俟水泥初凝後,即用沾水海綿,將表面水泥漿擦拭掉,使其露出密集之石粒。用以擦拭的海綿於使用時務須時常沖洗,保持海綿的清潔度。
其施工程序,應自高處向低處施工,完成面應擦拭清潔。
(2) 抿石子之小石粒顏色及種類,原則依契約圖說規定辦理,契約未規定者依監造單位指示辦理。
(3) 面層水泥及小石粒料內絕對禁止摻雜海菜或其他化學膠合物。
(4) 施工前應預為準備並控制使用同一廠牌之水泥,以求色澤一致。
(5) 室外天雨、刮風日或自然環境低於攝氏七度不得施工,如在施工中遇有上述情形時,應即停止施作,遭受雨淋部分,應即鏟去,俟天晴後重做。
(6) 抿石子之面積過大時,應分格施工。分格以9mm馬牙型木條或其他輔助粉刷之分隔條(兩側略為鉋斜呈大小面),先釘在已完成底度之牆面上,線條必須平直,俟抿石子工作完成乾透後,再起出木條,以純水泥漿或設計圖說指示之材料用特製工具嵌縫。
(7) 牆面如須留置螺絲及其他洞孔時,應於施工前預先埋設,不得在抿石子完成後再行鑿補。
(8) 小石粒如規定使用宜蘭石或契約圖說標示者,應切實按照規定辦理,不得使用人造石。
3.2.5 抿石子完成後,整幅施工面應均勻平整清淨。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所述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位計量。
4.1.2 本章工作之附屬項目如分隔木條、顏料、樣品、修補、清理及其他附屬工作等均不另立項予以計量,其費用已包含整體計價之工作項目內。
4.2 計價
4.2.1 本章所述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相關項目所示之單價及數量計價。本章所述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4.2.2 本章可述工作如無工作項目明列於工程詳細價目表上時,則視為附屬工作項目,已包含於其他項目之費用內,不予單獨計價。
〈本章結束〉
09782- PAGE \* MERGEFORMAT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