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582 施工警告標示
¶ 1. 規範正文
第01582章
施工警告標示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施工地區及其周界應設置之施工警告標示,包括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為確保工作人員及社會大眾之安全,於施工地區及其周界應設置施工警告標示,設置範圍及地點應照契約及監造單位指示辦理。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601 調合漆(合成樹脂型)
(2) CNS 2473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3) CNS 2947 銲接結構用軋鋼料
(4) CNS 4435 一般結構用碳鋼鋼管
(5) CNS 4934 伐銹底漆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熱浸鍍鋅無縫銲接黑鋼管(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Pipe, Steel,Black and Hot-Dipped,Zinc-coated, Welded and Seamless)
1.5 資料送審
施工警告標示所使用之成品或材料於進場時,承攬廠商如能提送製造廠商出具之產品證明文件並認定不影響該等設施之主要功能,監造單位須就其外觀尺度加以檢驗,必要時,監造單位得對成品之材質依第2.1項『材料』有關規定進行品質檢驗。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水泥混凝土
須符合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2.1.2 鋼料
施工警告標示支撐鋼柱須符合[CNS 4435][ASTM A53][ ]之規定。
2.1.3 鋼板
鋼板須符合[CNS 2473 SS400][CNS 2947 SM400][ ]之規定。
2.1.4 繫件
繫件應為熟鋼或中級鋼。
2.1.5 漆料
(1) CNS 4934 伐銹底漆
(2) CNS 601 調合漆(合成樹脂型)
(3) 高鋅量漆,指每公升含氧化鋅至少0.07kg,黃鋅至少0.48kg之漆料。
3. 執行
3.1 施工要求
3.1.1 施工警告標示應依設計圖說所示製造及設置。
3.1.2 施工警告標示應經常保養,如有破損或圖案油漆剝落,應立即修護整理。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所述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位計量。
4.2 計價
施工警告標示依詳細價目表單價計價,單價包含所有人工、材料、設備、製造設置等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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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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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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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警告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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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
〈本章結束〉
依據工程會第01582章V6.0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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