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先看:本件屬115年7月修正版;實案仍須核對最新法令、公告、契約、建造物特性及主管機關要求。
附錄一、二 修正對照與條文說明(2/6);原PDF第91–95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文件版本:本套文件為經濟部115年7月22日函修正版本;使用時仍應核對水利署法規查詢系統是否另有後續修正。
- 文件關係:主技術規範屬原則性技術規定,三本技術參考手冊提供檢查檢測、安全評估及維修補強的執行參考;不得把參考手冊的單一示例誤作唯一強制方法。
- 適用範圍:本套文件針對防水、洩水建造物;個案仍須併同現行法令、契約、主管機關要求、建造物特性及核定安全維護手冊使用。
- 表圖與格式:檢查表、報告格式、流程圖、照片及附錄均按官方原件保留;可搜尋文字供定位,細部欄位、符號與圖說應以原版面為準。
- 引用標準:原文所列法規、CNS、ASTM、ISO及其他標準應另行確認現行有效版本,本站收錄不等於替代最新標準查核。
- 數值與判定:檢查頻率、評估門檻、分析參數、缺失分級及修補工法須連同前後文與適用條件閱讀,不得擷取單一數值直接套用。
- 原件忠實性:封面、目錄、空白分隔頁、表格、公式、流程圖、照片與審查意見附錄依原件保留;不自行改寫官方內容。
- 授權與署名:依水利署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重製;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水利署認可或背書。
頁內索引:第91頁 | 第92頁 | 第93頁 | 第94頁 | 第95頁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91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關 表5.2.1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 關 表5.2.2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 附 2-19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92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關 表5.2.3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 關 表5.2.4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 附 2-20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93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關 表5.3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關 表5.4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關 附 2-21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94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表5.5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關 表5.6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關 附 2-22
¶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原檔第95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表5.7.1 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或其管理機 附 2-23
上一節:附錄一、二 修正對照與條文說明(1/6) | 下一節:附錄一、二 修正對照與條文說明(3/6)
來源:經濟部水利署《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中華民國115年7月。依水利署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