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文件性質:港區填築材料應用技術手冊
版本:112年7月;附錄有各自日期,不等同今日現行法規全集。
現行提供平台:環境部環境管理署RAMS
官方來源:完整原始PDF | RAMS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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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目錄 | 環境管理署工程技術與再生材料資料 | 水利、海岸與港灣技術
附錄二 02703轉爐石填海造地(V1.0,2020年5月27日);原PDF第66–68頁。
原件閱讀提醒
- 發布與版本:封面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現由環境管理署RAMS提供。附錄一為111年5月19日管理方式,附錄二02703為2020年5月27日V1.0,附錄三02319為2020年3月10日V5.0,附錄四作業程序為110年6月11日。原件中的法規、標準及機關名稱照錄,不代表今日現行全集。
- 附錄不可混用:附錄二02703的材料是轉爐石,其35公尺安全緩衝示意、粒徑、輻射及A/B類檢驗頻率,不能直接當成焚化再生粒料規定。附錄三02319另列一般選擇性回填材料的施工與契約選填項目;方括號選項均保留,不替工程契約代選。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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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2703 章「轉爐石 填海造地」(V1.0 版-2020 年 05 月 27 日)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轉爐石使用於填海造地時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於填海造地區,其供作綠地、堆置場、停車區等使用,且無房屋及結構物區域 之下方填築區。 1.3 相關章節 1.3.1第 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第 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第 01725 章--施工測量 1.3.4第 01726 章--水深測量 1.4 相關準則 1.4.1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2) CNS 490 粗粒料(37.5mm 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3) CNS 3408 粗粒料(粒徑 19mm 以上)磨損試驗法 1.4.2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法源 (1)轉爐石海事工程使用手冊(經濟部工業局 106 年 12 月 22 日工永字第 10601235420 號函) 1.4.3美國道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T180 以 10 磅(4.536 公斤)夯錘,落距 18 吋(45.72 公分), 決定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須符合第 01330 章「資料送審」之規定。 1.5.1品質管理計畫書 須符合第 01450 章「品質管理」之規定。 1.5.2施工計畫書:承包商應在施工前提送施工計畫書,經工程司核准後,據以施行。 1.5.3供料計畫書:廠商應提送轉爐石供料計畫書,其內容應包含轉爐石來源之合格 證明文件(至少須包括 CNS 15310 5.3.2 環境相容性乙節規定之有害物質溶出 試驗或環保署公告之環境用途溶出試驗、輻射),經工程司審查核可或由主辦 機關指定第三者專業機構查證後方可供料。 1.6 定義 1.6.1轉爐石:為一貫作業煉鋼廠於煉製鋼液時,將鐵水、副原料及廢鋼加入轉爐後, 以純氧吹煉而產出之熱熔碴,經冷卻、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後可作為級配 料使用。 2. 產品 2.1 功能 2.1.1係用於填海造地。 2.2 材料 60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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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工作範圍內之轉爐石品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類別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規範值 粒徑範圍(cm) CNS 486粗細粒料篩析法 ≦[5.0] CNS 490粗粒料(37.5mm 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洛杉磯磨損率(%) ≦[40.0] CNS 3408 粗 粒 料 ( 粒 徑 19mm以上)磨損試驗法 NIEA R208 廢 棄 物 之 氫 pH 離子濃度指數(pH 值)測 <12.5 定方法-電極法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砷(mg/L) <5.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汞(mg/L) <0.2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A 總鋇(mg/L) <100.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鎘(mg/L) <1.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鉻(mg/L) <5.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銅(mg/L) <15.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鉛(mg/L) <5.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總硒(mg/L) <1.0 出程序 NIEA R201 毒 性 特 性 溶 六價鉻(mg/L) <2.5 出程序 戴奧辛 NIEA M801 戴奧辛及呋 <1.0 (ng I-TEQ/g) 喃檢測方法 B 輻 射 偵 測 以 X-ray或加 馬 輻射(nSv/h) <200 輻射線偵測儀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設備 廠商配合設計圖說要求所需之施工設備、機具等,至少包含如下: (1)運輸貨車或船機 (2)推土機 (3)灑水車 (4)開挖機[ ] 3.1.2依第 01725 章「施工測量」及第 01726 章「水深測量」進行測量工區之位置與 61
¶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使用手冊|原檔第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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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填築數量。 3.2 施工方法 3.2.1以易辨認且牢固之標誌標示填築區域邊界,如於陸地及淺水部分可用標竿標 示,於水中部分可利用混凝土塊及浮球配合測量定位標示。 3.2.2按設計圖說填築區位,以傾卸貨車載運並直接卸入填築區(端進法)進行填築。 3.2.3由岸邊依序向水域拋填施工時,作為運送之通路應適合重車通行,必要時得鋪 設鋼板或其他經工程師認可之級配材料,路面之高度以不受潮位影響,並於適 當地點設置迴車道,以利重車通行。 3.2.4轉爐石填築完成後應與鄰近結構物邊界保持水平[35m][或設計圖說標示]之安 全緩衝距離(如圖 1 所示),而鄰近結構物與轉爐石填築所夾空間則以[設計圖 說規定之合格土方]填築,預留膨脹應力之安全緩衝距離。另於施工時,亦應 隨時注意海堤狀況,必要時得再縮限填築範圍。 圖 1 轉爐石填築完成後與鄰近結構物邊界之安全緩衝距離示意圖 3.2.5陸上填區已達設計高程時,應即整平整坡[及按設計圖說規定覆蓋][ ]。 3.3 檢驗 3.3.1依 2.2.1 之表格所列檢驗項目、標準及規範要求,A 類每[1][ ]個月或累計 [4][ ]萬方、B 類每[6][ ]個月之頻率辦理。 3.3.2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最高高潮位以上、表層下 15cm 厚之覆土回填滾壓壓實 度不得小於 AASHTO T180 標準壓實試驗所得最大乾密度之 90%以上,檢測 2 頻率每[5,000m ][ ]至少 1 點次。 3.4 許可差 完工後地表高程,每[10,000][ ]平方公尺至少須檢測[3][ ]點,各點與設計高 程之許可差在[±30cm][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轉爐石填築」應按設計圖說規定填築之區域,以[立方公尺][ ]為單位計量。 4.1.2計量方式,以施工前及完工後之高程測量結果計算所得之體積計量。 4.2 計價 4.2.1「轉爐石填築」應按設計圖說規定填築之區域,以[立方公尺][ ]為單位計價。 4.2.2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工 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本章結束〉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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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手冊,由環境管理署RAMS提供。依環境部網站資料開放宣告(CC BY 4.0)註明出處;本站分章呈現並另列閱讀註記,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原圖表文獻標示保留。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