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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原PDF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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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1.1 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確保本局工程施工成果能符合 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有效執行工程品質管理(以下簡稱品管) 並落實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採購品質管理,特訂定本規定。本內容 未規定者,適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交通部 及本局相關規定。 1.2 本規定係參照下列有關規定編訂而成: 1.行政院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2.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3.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4.交通部公路局「施工說明書」 5.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標準作業程序」 6.「品質計畫製作綱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7.「監造計畫製作綱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3 適用範圍:除另有規定說明外,適用於本局經管新臺幣一百五十 萬元以上工程,本規定所定工程金額係指採購標案之預算金額,如 為複數決標則依各別項目之預算金額認定之;因契約變更致金額異 動者,則為變更後之契約金額。 1.4 適用對象:本局暨所屬分局(含改善工程處)、工務段、受委託監 造單位、承攬本局工程之廠商、協力廠商及材料供應商。 1.5 檢試驗參考表格:參照本局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第 12 章「品質管 理」。 1.材料檢驗 (12050) 2.施工品質查證 (12060) 3.施工抽查 (12070) -2-
來源: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規定》,113年5月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