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先看:應回查公路局官方最新版本,並併同契約、核定設計與個案條件使用。
修正對照表(上);原PDF第1–8頁。
本節閱讀與適用提醒
- 版本狀態:本批依交通部公路局官方網站於2026年8月31日提供的文件整理;使用前仍須回查官方頁面。
- 文件層級:作業手冊、技術指引、注意事項與作業要點並非全部等同於契約施工規範,應按個別法源、適用對象與契約納入情形使用。
- 個案適用:實際工程應併同現行法令、核定設計、契約、審查結論及現地條件判斷。
- 表圖公式:表格、公式、係數、圖例與檢查表應對照原版面,並連同單位、條件及前後文閱讀。
- 引用文件:原文引用的法令、CNS、國際標準及其他規範,應另行確認其現行有效版本。
- 署名與來源:保留交通部公路局發布機關資訊與官方來源;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
頁內索引:第1頁 | 第2頁 | 第3頁 | 第4頁 | 第5頁 | 第6頁 | 第7頁 | 第8頁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1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 P.13 貳、二、(五)歷次案例經檢討後,是否已回饋 1、 本項為新增規定。 修訂相關規定或書件。案例如下: 2、 過往工程常見植栽 23.植栽設計應依地理位置及氣候條件、周邊景 設計未考量實質環 觀等實質環境差異適地適種,喬木選種並應考 境差異及限制導致 量植穴空間、大小及成樹冠幅,並經市場調查 選種及配置錯誤情 具符合品質之數量。 形,造成日後養護 24.植栽設計應確實檢視種植及生長空間(含地 負擔,故增列第 23、 上部與地下部)之妥適性(如鄰地建築、地下 24 項規定,要求於 管線、土壤深度、基盤排水及土質情形等),如 設計階段確實檢視 設計調整致使可能妨礙植栽生長或功能時,應 基地環境條件。 重新修正植栽配置。 2 P.28~31 參、四、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委託設計 1、 本項為新增規定。 審查流程注意事項 2、 考量本局於植栽綠 1. 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委託設計審查 化工程(含併於道 流程圖如後,顧問公司須依「本局委託設計 路主體工程之植栽 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至少應提送資料 綠化/景觀工程)依 內容」規定提出相關必要資料圖說,並填列 循本局現行權責劃 「1 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設計審查前 分規定,多由分局 自主檢查表」,方可報工程分局(處)辦理 (處)自行核處,或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2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植栽專案審查(如為一億元以上工程委託 缺乏植栽綠化專業 設計審查,則逕依「一億元以上工程委託設 委員協助審查,於 計審查流程注意事項」填列相關自主檢查 施工階段方發現植 表)。 栽設計選種問題, 2. 「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係指: 致使須辦理變更設 (1)工程經費發包預算在一千萬以上之植 計 或 增 加 養 護 負 栽綠化工程。 擔。 (2)併於主體工程之植栽綠化工程(或稱 3、 故為減少植栽選種 景觀工程),其植栽綠化相關工項(含客沃 及 設 計 錯 誤 之 情 土、植栽新植、移植及養護等)經費合計一 形,大型植栽綠化 千萬以上者。 工程於各設計階段 (3)行政院核定建設計畫或省道改善、省 導 入 專 業 審 查 制 道快速公路改善計畫子計畫經費明細表核 度,爰新增本注意 列之植栽綠化工程費用達一千萬以上者。 事項及流程圖。 3. 為落實專業審查,確保植栽綠化工程設計 品質,一千萬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工程分局 (處)應於各設計審查階段召開「植栽專案 審查會議」(不限於各階段設計審查會議前 辦理完成),並於審查會前安排專家現勘。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3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 如為單獨植栽綠化工程,各階段設計 審查會議可視為植栽專案會議,審查 會議委員組成同本注意事項第 4 點。 (2) 如為併於主體工程之植栽綠化工程, 應於各階段審查會議前或後,另行召 開植栽專案審查會議,會議結論並納 入該階段或次一階段成果。 4. 植栽專案審查會議應邀集 2 位以上(含)植 栽綠化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有設計新植/ 移植喬木可再增加專家至少 1 位,如農業 部林業試驗所全國種樹諮詢中心)、本局養 路組及後續接養機關(單位)共同參與。 5. 相關設計成果如於細部設計植栽專案審查 確認後,仍有植栽種類或栽植條件變更等 調整,應於發包前洽原植栽專案審查會議 之委員意見,或視需要再召開專案審查。 6. 若工程發包後,遭遇因現地環境條件改變 (含土建工程變更)影響預定栽植空間,或 無法依原設計植栽種類種植等須辦理變更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4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設計之情形,變更設計圖說應洽原植栽專 案 審 查 會議 之 委 員意 見 , 並由 工 程 分局 (處)依權責核定。 7. 工程如涉及連續 20 株以上米高徑大於 20 公分或各界關切爭議案件者,應依本局「行 道樹移植暨移除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相關事宜。 8. 一千萬元以下植栽綠化工程得比照本注意 事項辦理。如未召開植栽專案審查會議,設 計單位宜先依路段環境條件提出將建議植 栽種類後,再洽詢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或 農 業 部 林業 試 驗 所全 國 種 樹諮 詢 中 心協 助。 9. 新工分局(處)辦理植栽綠化工程各階段設 計審查均應通知接養單位參加。並得洽其 同意後委請代辦,以利品質管控及後續接 養。 10. 各階段設計考量可參考本局「省道公路景 觀設計應用指引與參考圖冊」。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5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 圖 3 P.32 五、交通部公路局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 四、交通部公路局委託設計案為落實 1、 序號遞增。 各階段至少應提送資料內容 審查機制各階段至少應提送資料內容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6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4 P.34 (一)設計原則 (一)設計原則 1、 調整項目文字,提 13.既有植栽調查成果及處置規劃:如植栽基本 13.既有植栽點位平面圖、植栽基本資 升易讀性。 資料(含生長情形說明)及現況照片、喬木點 料及健康度調查,並檢附現況照片及 2、 新增解說,說明本 位平面圖等,並提出後續處理方式(保留、移 後續處理方式(保留、移植、移除)評估 項依循之規定及調 植、移除)評估及因應對策。 及因應對策。 查項目。 解說: 1. 既有植栽如含行道樹,請參照本局「行道樹移植 暨移除作業注意事項」,進行行道樹調查,作為 後續決策基本依據。 2. 行道樹資料調查之調查項目包含樹種、數量、位 置、胸高直徑、樹高、冠幅、生長情形(病蟲害、 樹形、基盤狀況)、移植適期,並應檢附現況照 片。 3.工程如涉及連續20 株以上米高徑大於20 公分或 各界關切爭議案件者,應依本局「行道樹移植暨 移除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7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5 P.35 14.公路整體景觀規劃方向(含環境調查分析、 1、本項為新增項目。 課題分析與改善對策等) 2、考量現階段設計對 解說:環境調查分析除地理及氣候環境外,亦含公路周 於自然及人文景觀 邊自然生態、人文景觀資源、休閒遊憩等外在環 資源調查分析、課 境需求分析等,並依課題分析結果研提改善對 題分析及改善對策 策,另依其設置目的、交通需求、周邊環境及未 之研提常有不足, 來用路人類型等提出公路景觀規劃方向(即公路 景觀定位)、原則、整體/區段景觀風貌及特色構 且多未針對目的需 想。 求及服務對象提出 公路整體景觀方向 願景,爰增加本項。 6 P.35 15.植栽選種原則及建議 14.經前階段景觀、視域、適生植栽調 1、 調整項目文字,提 解說:植栽選種應依據景觀、視域、土壤、日照、緯度、 查資料運用之新植植栽設計及配置原 升易讀性。 降雨及風場環境等條件分析、適生植栽調查等資 則及四季照片模擬。 2、 新增解說,敘明植 料並研析後,並參據前階段公路整體景觀規劃方 栽選種依循。 向提出適當選種建議。 7 P.35 16.整體景觀 3D 或照片模擬圖(含路口處) 15.重點路段或路口照片模擬圖(擇工 1、 調整項目文字,提 解說:實景模擬改善後整體景觀,應涵蓋工程構造物, 程重點路段或路口處,以實景照片模 升易讀性。 如橋梁、擋土牆、護坡、外露管線、照明、號誌 擬改善後整體景觀,涵蓋工程構造物 2、 新增解說,將原部 及植栽等,具體呈現道路與周邊建築物或設施、 如橋梁、擋土牆、護坡、外露管線、照 分項目文字改列於 以及道路前後段之整體空間關係。
¶ 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原檔第8頁
原檔可擷取文字(圖內標註、公式及表格欄位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本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於規劃與設計階段應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修正對照表 項次 頁碼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明、號誌及植栽等,應呈現道路與周邊 解 說 予 以 明 確 說 建築物或設施之空間關係)。 明。 8 P.40 參、五、(二)1.初步設計圖 參、四、(二)1.初步設計圖 1、 調整項目文字,提 (15)既有植栽調查平面圖及列表 (15)現況植栽調查(含保留、移植、移除) 升易讀性。 解說: 平面圖 2、 新增解說,敘明植 1. 植栽列表欄位應包含樹種、位置、胸高直徑、樹高、 栽調查列表項目及 冠幅、生長情形(病蟲害、樹形、基盤狀況等)、處 本項依循之規定。 置情形(保留、移植或移除)等必要說明,以利評估 植栽處置作為。 2. 工程如涉及連續20 株以上米高徑大於20 公分或各 界關切爭議案件者,應於初步設計報告檢附說明會 之會議紀錄。 9 P.40 (16)植栽平面配置圖及植栽簡表(含植栽種類、 (16)植栽設計配置平面圖及植栽總表 1、 調整項目文字,提 規格、配置間距或密度等) (含種類、規格、樹距或種植密度) 升易讀性。 解說:新植植栽種類應經市場調查確認具符合規格及品 2、 新增解說,設計植 質要求之數量。 栽種類應經市場調 查(規格及品質)確 認,減少施工階段 苗源不足問題。
下一節:修正對照表(下)
來源:交通部公路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115年8月6日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