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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栽綠化設計審查流程及應提送資料;原PDF第2–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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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審查流程及 至少應提送資料內容 一、本局規設流程圖 二、一億元以下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注意事項 三、一億元以上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注意事項 四、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注意事 項 1. 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圖如後, 顧問公司須依「本局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 至少應提送資料內容」規定提出相關必要資料圖說,並填 列「1 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設計審查前自主檢查表」, 方可報工程分局(處)辦理植栽專案審查(如為一億元以 上工程委託設計審查,則逕依「一億元以上工程委託設計 審查流程注意事項」填列相關自主檢查表)。 2. 「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係指: (1)工程經費發包預算在一千萬以上之植栽綠化工程。 (2)併於主體工程之植栽綠化工程(或稱景觀工程),其 植栽綠化相關工項(含客沃土、植栽新植、移植及養護等) 經費合計一千萬以上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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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院核定建設計畫或省道改善、省道快速公路改 善計畫子計畫經費明細表核列之植栽綠化工程費用達一 千萬以上者。 3. 為落實專業審查,確保植栽綠化工程設計品質,一千萬以 上植栽綠化工程,工程分局(處)應於各設計審查階段召 開「植栽專案審查會議」(不限於各階段設計審查會議前 辦理完成),並於審查會前安排專家現勘。 (1)如為單獨植栽綠化工程,各階段設計審查會議可視 為植栽專案會議,審查會議委員組成同本注意事項 第 4 點。 (2)如為併於主體工程之植栽綠化工程,應於各階段審 查會議前或後,另行召開植栽專案審查會議,會議 結論並納入該階段或次一階段成果。 4. 植栽專案審查會議應邀集 2 位以上(含)植栽綠化相關專 長之專家學者(有設計新植/移植喬木可再增加專家至少 1 位,如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全國種樹諮詢中心)、本局養 路組及後續接養機關(單位)共同參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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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相關設計成果如於細部設計植栽專案審查確認後,仍有 植栽種類或栽植條件變更等調整,應於發包前洽原植栽 專案審查會議之委員意見,或視需要再召開專案審查。 6. 若工程發包後,遭遇因現地環境條件改變(含土建工程變 更)影響預定栽植空間,或無法依原設計植栽種類種植等 須辦理變更設計之情形,變更設計圖說應洽原植栽專案 審查會議之委員意見,並由工程分局(處)依權責核定。 7. 工程如涉及連續 20 株以上米高徑大於 20 公分或各界關 切爭議案件者,應依本局「行道樹移植暨移除作業注意事 項」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8. 一千萬元以下植栽綠化工程得比照本注意事項辦理。如 未召開植栽專案審查會議,設計單位宜先依路段環境條 件提出將建議植栽種類後,再洽詢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 或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全國種樹諮詢中心協助。 9. 新工分局(處)辦理植栽綠化工程各階段設計審查均應通 知接養單位參加。並得洽其同意後委請代辦,以利品質管 控及後續接養。 10. 各階段設計考量可參考本局「省道公路景觀設計應用指 引與參考圖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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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萬元以上植栽綠化工程委託設計審查流程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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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交通部公路局委託設計案為落實審查機制各階段至 少應提送資料內容 註 1:各階段提送基本內容依一般慣常所需及契約規定辦理,設計公司應本於專 業主動提送,不因本資料未列而規避其責任。 註 2:各階段提送資料,請依交通部部頒規範最新規定及本局歷屆通函相關規定 辦理。 設計原則 13. 既有植栽調查成果及處置規劃:如植栽基本資料(含生長 情形說明)及現況照片、喬木點位平面圖等,並提出後續 處理方式(保留、移植、移除)評估及因應對策。 解說: 1. 既有植栽如含行道樹,請參照本局「行道樹移植暨移除作業注意事 項」,進行行道樹調查,作為後續決策基本依據。 2. 行道樹資料調查之調查項目包含樹種、數量、位置、胸高直徑、樹 高、冠幅、生長情形(病蟲害、樹形、基盤狀況)、移植適期,並 應檢附現況照片。 3. 工程如涉及連續20 株以上米高徑大於20 公分或各界關切爭議案件 者,應依本局「行道樹移植暨移除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相關作 業。 14. 公路整體景觀規劃方向(含環境調查分析、課題分析與改 善對策等) 解說:環境調查分析除地理及氣候環境外,亦含公路周邊自然生態、人文景 觀資源、休閒遊憩等外在環境需求分析等,並依課題分析結果研提改 善對策,另依其設置目的、交通需求、周邊環境及未來用路人類型等 提出公路景觀規劃方向(即公路景觀定位)、原則、整體/區段景觀 風貌及特色構想。 15. 植栽選種原則及建議 解說:植栽選種應依據景觀、視域、土壤、日照、緯度、降雨及風場環境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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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分析、適生植栽調查等資料並研析後,並參據前階段公路整體景 觀規劃方向提出適當選種建議。 16. 整體景觀 3D 或照片模擬圖(含路口處) 解說:實景模擬改善後整體景觀,應涵蓋工程構造物,如橋梁、擋土牆、護 坡、外露管線、照明、號誌及植栽等,具體呈現道路與周邊建築物或 設施、以及道路前後段之整體空間關係。 初步設計 1. 初步設計圖(含各橋梁方案及友善管理維護設施) (15) 既有植栽調查平面圖及列表 解說: 1. 植栽列表欄位應包含樹種、位置、胸高直徑、樹高、冠幅、生長情 形(病蟲害、樹形、基盤狀況等)、處置情形(保留、移植或移除) 等必要說明,以利評估植栽處置作為。 2. 工程如涉及連續20 株以上米高徑大於20 公分或各界關切爭議案件 者,應於初步設計報告檢附說明會之會議紀錄。 (16) 植栽平面配置圖及植栽簡表(含植栽種類、規格、 配置間距或密度等) 解說:新植植栽種類應經市場調查確認具符合規格及品質要求之數量。 (17) 生態及景觀設施相關圖面(如生物防護設施等) 3. 初步設計報告 (1)應含括設計原則內容,各路線、橋梁及隧道等方案依 景觀性、耐久性、經濟性(含節能減碳)、施工性、安 全、工期及管理維護等作比較並提建議方案。 (2) 研訂公路構造物、附屬設施及植栽之景觀設計重點 (含路口)。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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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應依循前階段公路整體景觀規劃方向,研訂景觀設計重點,提出相關 色彩計畫、材料/鋪面計畫、植栽計畫等,包含其造型、風格、色彩、 質感及位置等,以利發展後續細部設計方案。 (3) 鋼橋選色評估 解說:鋼橋選色評估請依交通部公路局「鋼橋選色作業流程及說明」規 定辦理。 (4)植栽初步設計及四季變化之 3D 或照片模擬 (8)生態及景觀衝擊(如礙景設施)因應作為 細部設計 1.細部設計圖 (15) 景觀工程 A. 一般說明(含景觀設施及植栽養護說明) 解說:植栽養護說明如養護期灌木修剪目標高度及冠幅等(不得小於設計規 格以免影響驗收),綠美化維護工作請參照本局「施工說明書-綠美 化維護工作補充技術規定」。 B. 植栽平面配置圖(含保留及移植植栽)、剖立面圖 解說: 1. 植栽配置圖應套繪號誌、照明、標誌或其他設施及周邊建物等圖面, 以利檢視植栽空間與建物等相關設施物距離,並應考量行車安全視 距之需求。另為利於喬木長期健康生長,並減低地下根系問題導致 的倒伏安全隱患,喬木配置區應增加地下管線之套繪。 2. 植栽設計考量可參考本局「省道公路景觀設計應用指引與參考圖 冊」。 C. 植栽總表(含植栽種類、學名、品系或花色、尺寸 及容器規格、數量、配置間距或密度及栽植適期等) D. 植栽標準型態參考影像 解說:依植栽總表提出各喬木樹種枝幹標準型態參考影像,及灌木、地被、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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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花等標準型態參考影像(均含品質描述),所提送影像應為苗圃實 地拍攝之苗栽影像(非網路影像),以利確認市場供應品質符合設計 規格。 E. 既有植栽保留保護設計圖 解說:所提圖說應考量現地環境限制(非示意圖),繪製平面圖(標註工區 施工動線及既有植栽保護範圍等)及詳圖等必要圖說。 F. 喬木根球及植穴大小關係表 解說:喬木根球及植穴大小之設定請參照本局施工說明書第02902 章植物種 植及第02905 章移植之規定,並考量現地環境限制妥善設計。 G. 植栽種植詳圖(喬木含立支架詳圖) 解說:各類型植栽(喬木、灌木、草花、地被及噴植草/草毯等)應分別繪 製符合現地狀況之圖說(非示意圖)(包含種植密度圖),如為濱海等 特殊環境,應將防風、防寒或防沙設施納入設計考量。 H. 栽植區客土或現地土壤改良範圍圖(含土壤深度) 解說:依本局施工說明書第02236 章栽植用土壤及填放(115 年2 月修正) 之規定「栽植用土壤及現地土壤均須檢驗符合規範要求,以確保品質」, 如採現地回填土壤,應編列土壤檢驗及改良費用。 I. 移植喬木斷根施工程序詳圖 J. 景觀設施平面圖、詳圖。 2. 細部設計計算書 3. 工程數量計算書 4. 施工預算書 依據工程數量,並參考市價、詢價資料,以公共工程經 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編製軟體詳細製作之資源統計表、 單價分析表、工作項目明細表及工程費用統計表。 在辦理個案工程設計及預算編列時,應檢視設計書圖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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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不合理之處,並考量工程特性及環境因素、工程風險(含工 程保險規劃)適時予以調整,以利工程發包及推動。 5. 補充施工說明書 依據設計圖說及公路局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若需採 用與本局施工說明書不同之特殊規定,應書面告知本局並說 明理由,經同意後方得列入),提出必要之補充施工說明書。 安全衛生注意事項、施工安全衛生規範及機關規定之其 他安全衛生規劃、設計資料。 解說:依勞動部「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第13點所定,於 工程規劃、設計時提供安全衛生注意事項、施工安全衛生規範及機關規定 之其他安全衛生規劃、設計資料。 6. 施工計畫書 依設計圖說提出工程施工計畫,包括水保計畫、喬木移 植(回植)及新植計畫(含搬運計畫:喬木包裝保護、吊掛 及置放方式、載運車輛規格及單次載運數量/趟數、路線規劃 等)、交通維持計畫書、施工網圖(含工期分析及預估執行工 程費,並應將喬木移植及植栽新植適期納入網圖規劃)、施工 機具設備、主要施工作業項目之設備套數、循環周期等。 7. 施工風險評估報告 實施細部風險評估(細部風險辨識、分析及評量風險之 程序),內容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函頒「營造工程風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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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技術指引」辦理,並依細部風險評估結果,提供具體之 勞安設施、設備、人員等之勞安配套設計圖說、勞安執行計 畫及相關要求事項。 8. 維護管理計畫(含友善管理維護設施圖說及安全衛生應 注意事項) 本工程之維護管理計畫,如遇長隧道或特殊性橋梁應依 相關規範規定,另訂定特殊性橋梁個別維護管理計畫及長隧 道維護管理計畫。(參照本局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撰 寫要點(本局 112 年 11 月 8 日路養設字第 1120144379 號函) 及長隧道(土建部分)維護管理指引(本局 113 年 8 月 16 日 路養護字第 1135003880 號函)編撰。 另依設計個案,長隧道維護管理計畫如有機電或交控部 分,其內容應含括維護工作範圍及定義、修復故障事件通報 流程、定期維護檢查紀錄表等相關報表。 倘遇吊索型橋梁,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3 年 2 月 19 日工程管字第 1130300089 號函規定辦理。 工程如含植栽綠化項目,應配合所編列之養護期費用研 提植栽養護計畫,包括如修剪、除草、澆水、施肥等基本養 護方式及頻率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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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木養護期得視個案情況延長為至少 2 年(相關契約及 圖說預算應配合調整),以確保喬木穩定存活並利於生長初 期品質維護。 12
上一節:植栽綠化注意事項 |
來源:交通部公路局《公路設施生命週期管理注意事項-植栽綠化部分》,115年8月6日版。依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