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章來源與版本(2筆收錄)
- 本頁:02961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臺北市・平台V2015.04.01
正文收錄 - 02961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臺北市・TPE V3.0 104/04/01
正文收錄
同章資料按來源與原件版次分列;不是新舊有效性的判定,不能互相替代引用。
¶ 1. 02961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 V2015.04.01.doc
第02961章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作業,是指在加鋪新面層之前,將原有面層之部分或全部厚度刨除。刨除工作可分為:路面全寬刨除、車轍縱線刨除、指定寬度刨除、指定面積刨除及坡度修順。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1556章--交通維持
1.3.4 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鋪面
1.4 資料送審
承包商應於挖(刨)除後提供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流向證明文件。
2. 產品
(無)
3. 施工
3.1 施工注意事項
3.1.1 銑刨加鋪之路面如有道路標線(含車道分道線、紅黃禁停線、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等)承包商應於施工前進行現況調查並作成紀錄,並報請工程司通知權管單位提供配合復舊圖說,由承包商依權管單位提供之復舊圖說辦理為原則;若契約未約定相關施工項目者,則承包商應報請工程司於銑刨加鋪前協調權管單位於銑刨加鋪後配合復舊。
3.1.2 應依契約圖說規定之高程或厚度銑刨,刨除前應彈放樣線並以切割機做全厚度深切割,刨除之厚度以刨刀痕跡之平均厚度為準,切成平整之垂直面且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
3.1.3 刨除作業中發現面層滑動、不正常鬆裂,應立即報請工程司處理。
3.1.4 遇有水泥混凝土結構面或其邊緣,刨除機無法施工時應改用小型機械或以人工清除。
3.1.5 路面上之設施應適當保護,不得破壞,若有損壞,應由承包商負責修護。
3.1.6 路面刨除後如有行車安全之虞者,應設置安全措施。
3.1.7 銑刨機施工時不得使用加熱器加熱路面助刨,以免發生危險、污染空氣及損害地下設施。
3.1.8 銑刨機施工時,承包商應安排專人指揮交通,以維持施工範圍周邊交通安全及秩序。
3.1.9 刨除作業完成後,產生之刨除料應立即裝車運走,並依契約約定運至指定場所或由承包商自行運至具有能力處理再生瀝青混凝土拌和廠(提出經認可之證明)使用,惟應報請工程司核備。刨除後路面應清潔乾淨。
3.1.10 刨除料如指定做為再生瀝青混凝土之用,應保持乾淨不得與垃圾、土石及其他廢料混雜。
3.1.11 為避免刨除料掉入橋梁伸縮縫、排水孔或道路測溝之清掃孔,於進行刨除作業前,應以適當之遮蓋物覆蓋其上,俟路面鋪築完成及清掃乾淨後移除。
3.1.12 刨除後如含瀝青混凝土層鋪築時,應按第02747章「瀝青黏層」、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規定辦理。
3.2 設備
3.2.1 路面冷式銑刨機
(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使用之銑刨機刮刀寬度應在1.2m以上,最大刨深在10cm以上。
(2) 銑刨機應附有自動緃橫坡度調整器。
(3) 銑刨機須有自動噴灑清水裝置,以防作業時灰塵飛揚。
(4) 如遇特殊地形狀況或因契約圖說規定,無法以1.2m以上之刮刀銑刨時,經工程司核可後可使用較小型之銑刨機施工。一般狀況下則嚴禁使用小型銑刨機。
3.3 許可差
刨除之寬度不得小於設計寬度,許可差不得大於10cm。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以下列2種方式計量:
(1) 刨除料依契約約定運至指定之場所者: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含運費):依不同厚度之刨除面積以平方公尺計量。
(2) 刨除料依契約由承包商自行運至再生瀝青混凝土拌和廠使用者:
A.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含運費):依不同厚度之刨除面積以平方公尺計量。
B.有價之刨除料折價以立方公尺計量,回收剩餘價值(負值)依契約詳細價目表規定。
4.2 計價
4.2.1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以下列2種方式計價:
(1) 刨除料依契約約定運至指定之場所者: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含運費):依不同厚度之刨除面積以平方公尺計價。
(2) 刨除料依契約由承包商自行運至再生瀝青混凝土拌和廠使用者:
A.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含運費):依不同厚度之刨除面積以平方公尺計價。
B.有價之刨除料折價以立方公尺計價,回收剩餘價值(負值)依契約
詳細價目表規定。
4.2.2 各項單價包括為完成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作業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02961 02961- PAGE 4 TPE V3.0 10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