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依高公局115年3月16日更新之115年3月版附件收錄;原PDF仍標114/01並保留修訂顏色、底線與刪除線,不據頁尾日期改稱114年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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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修訂痕跡及對照表中的「現行條文」是該次修訂時的比較欄,不表示今日仍有效。搜尋文字可能包含刪除字句,引用時應對照原版面與契約採用版本。
以下為官方原附之建議修正條文對照表,保留「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三欄及內嵌表格;不是本章完整規範正文。
原件疑義:第3.1.3(6)項的說明欄寫為「補充拆除期間承包商應加強灑水,以降低揚塵之規定」,與該列壓實度條文不符;本頁照原件保留,不自行更正。
本局施工技術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建議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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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2) CNS 11777-1 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改良式夯實試驗法) (3) CNS 14732 依粗料含量調整土壤夯實密度試驗法 (4) CNS 14733 以砂錐法測定土壤工地密度試驗法 (5) CNS 15312 粗粒料中破碎顆粒含量試驗法 (6) CNS 15346 土壤及細粒料之含砂當量試驗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1) AASHTO T238 Density of Soil and Soil-Aggrega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Shallow Depth) (2) AASHTO T239 Moisture Content of Soil and Soil-Aggrega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Shallow Depth) (3) AASHTO T134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Moisture-Density Relations of Soil-Cement Mix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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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2) CNS 11777-1 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改良式夯實試驗法) (3) CNS 14732 依粗料含量調整土壤夯實密度試驗法 (4) CNS 15312 粗粒料中破碎顆粒含量試驗法 (5) CNS 15346 土壤及細粒料之含砂當量試驗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1) AASHTO T238 Density of Soil and Soil-Aggrega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Shallow Depth) (2) AASHTO T239 Moisture Content of Soil and Soil-Aggrega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Shallow Depth) |
補充級配粒料底層採混拌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60C3)之相關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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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級配粒料 (1) 一般要求 用於級配粒料底層之粒料應為天然粒料、岩石 |
2.1.1 級配粒料 (1) 一般要求 用於級配粒料底層之粒料應為岩石或礫石製成之碎石料,應不含植物及其他有害物質;灑水滾壓後易於壓成一堅固而穩定之底層。 |
增訂級配粒料底層採混拌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60C3)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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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級配粒料 (4) 卜特蘭水泥 所採用之卜特蘭水泥須符合CNS 61 R2001 規定之第Ⅰ類水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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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級配粒料底層採混拌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60C3)使用卜特蘭水泥之材料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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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拌合、鋪設及撒鋪 (6) 底層之每一層經鋪平及最後整型後,應即壓實,壓實完成後應立即施作現場密度試驗,現場壓實密度應等於或大於試驗室最大密度之98.0%。其試驗室樣品之夯壓及試驗須依據CNS
11777-1或AASHTO
T134辦理;現場密度之試驗須依照CNS
14733,並以CNS
14732方法及依粗粒料含量調整土壤夯實密度。 |
3.1.3 拌合、鋪設及撒鋪 (6) 底層之每一層經鋪平及最後整型後,應即壓實,至少應達到依CNS 11777-1方法試驗,再以CNS 14732法修正所得最大密度98%以上,或經工程司同意後,可採用依AASHTO T238、T239方法檢驗其壓實度。壓實度每1,000m2試驗一次,惟工程司得視工地實際情況,酌予增減試驗次數。 |
補充拆除期間承包商應加強灑水,以降低揚塵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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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AP)之使用相關作業,應依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築」第3.3節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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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AP)之使用相關作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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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計量 所完成並經驗收之「級配粒料底層」或混拌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之「級配粒料底層(R60C3)」,以m3計量。按設計圖規定之厚度乘以實際鋪築之寬度與長度丈量之,並包括路肩鋪設之底層在內。 |
4.1 計量 所完成並經驗收之「級配粒料底層」,以m3計量。按設計圖規定之厚度乘以實際鋪築之寬度與長度丈量之,並包括路肩鋪設之底層在內。 |
配合增訂級配粒料底層採混拌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60C3)之計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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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經上述計算所得之數量,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單價給付。此項單價之給付,已包括供應全部人工、材料、水、工具、機具及附屬設備,並按設計圖、本規範之規定及工程司之指示,辦理級配粒料底層之鋪築、壓實、修整等所有工作之全部費用,另無其他給付。其中「級配粒料底層(R60C3)」之契約單價並另包含刨除料之堆置場地、處理,及水泥、碎石拌合(含材料供應)、拌合後之運送、鋪築、壓實、修整等完成本工作之一切費用在內,另無其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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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經上述計算所得之數量,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單價給付。此項單價之給付,已包括供應全部人工、材料、水、工具、機具及附屬設備,並按設計圖、本規範之規定及工程司之指示,辦理級配粒料底層之鋪築、壓實、修整等所有工作之全部費用,另無其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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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增訂級配粒料底層採混拌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R60C3)之計價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