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113年2月19日部分規定勘誤表(4/4)
發布機關:內政部
版本:112年8月1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9921號令修正發布,113年1月1日生效;113年2月19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0784號函勘誤。
文件性質:部分規定勘誤表(更正後文字與原列文字對照)
官方來源: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版本:112年8月1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9921號令修正發布,113年1月1日生效;113年2月19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0784號函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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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 (土木 402-94a)」第 7.10.4 節之規定,其粒料標稱最大粒徑 宜小於輸送管內徑之 1/4。 (a)(6) CNS 3090 訂定交貨時空氣含量許可差為 ±1.5 百分 點。噴凝土亦同。 (a)(8) 構材位於暴露等級 S2 或 S3 時,混凝土拌和使用碳酸 鹽類礦物填料會導致硫酸鹽侵蝕,相關資訊參閱 ACI 201.2R。暴 露於硫酸鹽之混凝土可使用 ASTM C1797 Type C 以非碳酸鹽類 碎石製成的礦物填料。 若使用碳酸鹽類碎石製成的 Type A、B、及 C 礦物填料,其 水泥和礦物填料中碳酸鈣之總重量占比在全部膠結材料的 15 % 以下,則其抗硫酸鹽侵蝕侵蝕能力可用 CNS 14794 評估是否符合 表 26.4.2.2(c)所列膨脹標準。 (a)(12) 構材位於暴露等級 W1 或 W2 有發生潛在鹼-粒料反 應之疑慮。如 ASTM C1778 所述,所謂鹼-粒料反應 (Alkali-Aggregate Reaction, AAR)是指混凝土孔隙溶液中的氫氧 根離子與某些粒料中的成份發生化學反應,依反應岩類不同分成 兩種:與多種矽酸鹽類礦物之鹼-氧化矽反應(Alkali-Silica Reaction, ASR);與含有白雲石粒料之鹼-碳酸鹽反應 (Alkali-Carbonate Reaction, ACR)。兩種反應生成物吸水後會膨脹 造成混凝土龜裂,進而減少混凝土結構強度和使用壽命。如 ASTM C1778 所述,減輕 ASR 的選項包括使用輔助性膠結材料 或限制混凝土鹼質含量,而惟有不使用活性粒料才能避免發生 ACR。 (a)(14) 穩定後密度 (equilibrium density) 是輕質混凝土在 開始施工後,假設某種乾燥程度下的密度估計值。輕質混凝土的 穩定後密度,依據 CNS 3691 測定之。根據新拌混凝土密度和穩 定後密度間建立的相關性,輕質混凝土交貨時可以新拌混凝土密 度作驗收。新拌混凝土密度變動範圍視濕度、含氣量、拌和配比、 混凝土仍宜符合本學會「混凝土工程施工規範與解說 (土木 402-94a)」第 7.10.4 節之規定,其粒料標稱最大粒徑宜小於輸送 管內徑之 1/4。 (a)(6) CNS 3090 訂定交貨時空氣含量許可差為 ±1.5 百分 點。噴凝土亦同。 (a)(8) 構材位於暴露等級 S2 或 S3 時,混凝土拌和使用碳酸 鹽類礦物填料會導致硫酸鹽侵蝕,相關資訊參閱 ACI 201.2R。暴 露於硫酸鹽之混凝土可使用 ASTM C1797 Type C 以非碳酸鹽類 碎石製成的礦物填料。 若使用碳酸鹽類碎石製成的 Type A、B、及 C 礦物填料,其 水泥和礦物填料中碳酸鈣之總重量占比在全部膠結材料的 15 % 以下,則其抗硫酸鹽侵蝕侵蝕能力可用 CNS 14794 評估是否符合 表 26.4.2.2(c)所列膨脹標準。 (a)(12) 構材位於暴露等級 W1 或 W2 有發生潛在鹼-粒料反 應之疑慮。如 ASTM C1778 所述,所謂鹼-粒料反應 (Alkali-Aggregate Reaction, AAR)是指混凝土孔隙溶液中的氫氧 根離子與某些粒料中的成份發生化學反應,依反應岩類不同分成 兩種:與多種矽酸鹽類礦物之鹼-氧化矽反應(Alkali-Silica Reaction, ASR);與含有白雲石粒料之鹼-碳酸鹽反應 (Alkali-Carbonate Reaction, ACR)。兩種反應生成物吸水後會膨脹 造成混凝土龜裂,進而減少混凝土結構強度和使用壽命。如 ASTM C1778 所述,減輕 ASR 的選項包括使用輔助性膠結材料 或限制混凝土鹼質含量,而惟有不使用活性粒料才能避免發生 ACR。 (a)(14) 穩定後密度 (equilibrium density) 是輕質混凝土在 開始施工後,假設某種乾燥程度下的密度估計值。輕質混凝土的 穩定後密度,依據 CNS 3691 測定之。根據新拌混凝土密度和穩 定後密度間建立的相關性,輕質混凝土交貨時可以新拌混凝土密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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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輕質粒料種類而異,建立新拌密度與所需穩定後密度之相關性 時宜列入考慮。輕質混凝土密度和強度之允收是必要的,因為設 計用λ值及自重都是穩定後密度的函數。 (a)(16) 假如鋼纖維用於抵抗剪力,則對鋼纖維混凝土有特 別的要求,包括:第 26.4.1.6.1(a) 節規定之纖維要求、第 26.4.2.2(i) 節規定之最低用量要求、第 26.12.7.1(a) 節規定之允收準則。纖 維通常規定纖維類型、纖維長度、長徑比( l / d )和用量(ACI 544.3R)。 針對結構上的應用,本規範只述明使用不連續的異形鋼纖維 來抵抗剪力;對於將不連續的異形鋼纖維應用於不同的結構用途 時,第 1.9 節提供相關認可程序。此外,在混凝土中使用不連續 的異形鋼纖維也有非結構性應用或其他功能性目的;本規範在述 及使用鋼纖維提供剪力強度之規定,並不適用於非結構性應用。 (b) 混凝土耐久性需求係根據第 19.3 節構材之暴露等級來決 定,因此,構材暴露等級成為要求混凝土拌成物的依據。第 19.3.1 節規定由設計者指定結構中不同構材的暴露等級,則混凝土拌成 物宜依其規定,但本規範並不要求設計圖說中敘明暴露等級。若 設計者要求承包商依 ACI 301 規範訂定混凝土性質,則各構材暴 露等級宜在設計圖說中敘明。 (c) 如設計或施工規定現場混凝土在特定齡期或施工階段, 達到一定的強度,則這些要求宜在設計圖說中明訂。需要指定混 凝土抗壓強度要求的特定施工時機,包括拆除模板和支撐之時間 點,此外,宜指定混凝土抗壓強度要求的時機為:(1) 場鑄後拉 混凝土施預力時;(2) 預鑄混凝土脫模、裝卸、運輸和安裝時; (3) 預鑄預力混凝土在預力轉移、脫模、裝卸、運輸和安裝時。 構材使用之混凝土抗壓強度,一般係指以標準養護 28 天齡 期之混凝土試體抗壓強度表示之,且應符合設計圖說要求之最小 抗壓強度。預鑄構材混凝土之養護,一般採用加熱養護(如蒸汽 度作驗收。新拌混凝土密度變動範圍視濕度、含氣量、拌和配比、 及輕質粒料種類而異,建立新拌密度與所需穩定後密度之相關性 時宜列入考慮。輕質混凝土密度和強度之允收是必要的,因為設 計用λ值及自重都是穩定後密度的函數。 (a)(16) 假如鋼纖維用於抵抗剪力,則對鋼纖維混凝土有特 別的要求,包括:第 26.4.1.6.1(a) 節規定之纖維要求、第 26.4.2.2(i) 節規定之最低用量要求、第 26.12.7.1(a) 節規定之允收準則。纖 維通常規定纖維類型、纖維長度、長徑比( l / d )和用量(ACI 544.3R)。 針對結構上的應用,本規範只述明使用不連續的異形鋼纖維 來抵抗剪力;對於將不連續的異形鋼纖維應用於不同的結構用途 時,第 1.9 節提供相關認可程序。此外,在混凝土中使用不連續 的異形鋼纖維也有非結構性應用或其他功能性目的;本規範在述 及使用鋼纖維提供剪力強度之規定,並不適用於非結構性應用。 (b) 混凝土耐久性需求係根據第 19.3 節構材之暴露等級來 決定,因此,構材暴露等級成為要求混凝土拌成物的依據。第 19.3.1 節規定由設計者指定結構中不同構材的暴露等級,則混凝 土拌成物宜依其規定,但本規範並不要求設計圖說中敘明暴露等 級。若設計者要求承包商依 ACI 301 規範訂定混凝土性質,則各 構材暴露等級宜在設計圖說中敘明。 (c) 如設計或施工規定現場混凝土在特定齡期或施工階段, 達到一定的強度,則這些要求宜在設計圖說中明訂。需要指定混 凝土抗壓強度要求的特定施工時機,包括拆除模板和支撐之時間 點,此外,宜指定混凝土抗壓強度要求的時機為:(1) 場鑄後拉 混凝土施預力時;(2) 預鑄混凝土脫模、裝卸、運輸和安裝時; (3) 預鑄預力混凝土在預力轉移、脫模、裝卸、運輸和安裝時。 構材使用之混凝土抗壓強度,一般係指以標準養護 28 天齡 期之混凝土試體抗壓強度表示之,且應符合設計圖說要求之最小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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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或熱模養護)方式提高早期強度以提早脫模;通常,經過加 熱養護之混凝土,其 28 天齡期的抗壓強度,都比經標準養護者 為低。因此,進行預鑄構材混凝土之配比設計時,宜考量此因素 對 28 天齡期抗壓強度的影響,使得混凝土之抗壓強度平均值不 低於規定強度。於製造工廠內,與構材在相同養護條件下養護之 抗壓試體,其平均抗壓強度值可視為構材當下之強度,該強度宜 符合設計圖說於各指定齡期下之強度要求,例如,脫模強度及出 貨強度(臺灣混凝土學會 2016a)。 對非由設計者設計的結構部分,參見第 26.4.2.2(a)節。 26.4.2.2 合格要求應包括: (a) 結構各部位在特定施工階段需要之抗壓強度,若非由設計者 訂定,應提交審查。 (b) 對於設計圖說註記受凍融循環與適用除冰劑之構材,其混凝 土輔助膠結材料所含之飛灰或其他天然卜作嵐材料、矽灰、 水淬高爐爐碴粉最大百分比不超過表26.4.2.2(b)和下列(1)與 (2)之規定: (1) 輔助性膠結材料所含之飛灰或其他天然卜作嵐材料、矽灰 、水淬高爐爐碴粉用於製造CNS 15286混合水泥者,應符 合表26.4.2.2(b)規定。 (2) 不論混凝土拌成物所含膠結材料有幾種,表26.4.2.2(b) 之 個別限制量均適用。 抗壓強度。預鑄構材混凝土之養護,一般採用加熱養護(如蒸汽 養護或熱模養護)方式提高早期強度以提早脫模;通常,經過加 熱養護之混凝土,其 28 天齡期的抗壓強度,都比經標準養護者 為低。因此,進行預鑄構材混凝土之配比設計時,宜考量此因素 對 28 天齡期抗壓強度的影響,使得混凝土之抗壓強度平均值不 低於規定強度。於製造工廠內,與構材在相同養護條件下養護之 抗壓試體,其平均抗壓強度值可視為構材當下之強度,該強度宜 符合設計圖說於各指定齡期下之強度要求,例如,脫模強度及出 貨強度(臺灣混凝土學會 2016a)。 對非由設計者設計的結構部分,參見第 26.4.2.2(a)節。 26.4.2.2 合格要求應包括: (a) 結構各部位在特定施工階段需要之抗壓強度,若非由設計者 訂定,應提交審查。 (b) 對於設計圖說註記受凍融循環與適用除冰劑之構材,其混凝 土輔助膠結材料所含之飛灰或其他天然卜作嵐材料、矽灰、 水淬高爐爐碴粉最大百分比不超過表26.4.2.2(b)和下列(1)與 (2)之規定: (1) 輔助性膠結材料所含之飛灰或其他天然卜作嵐材料、矽灰 、水淬高爐爐碴粉用於製造CNS 15286混合水泥者,應符 合表26.4.2.2(b)規定。 (2) 不論混凝土拌成物所含膠結材料有幾種,表26.4.2.2(b) 之 個別限制量均適用。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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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6.4.2.2(b) 暴露等級 F3 之混凝土膠結材料限制 佔總膠結材料 輔助性膠結材料 最大質量百分比 符合CNS 3036規定之飛灰或其他天然卜作嵐材料 25 符合CNS 12549規定之水淬高爐爐碴粉 50 符合CNS 15648之矽灰 10 飛灰或天然卜作嵐材料和矽灰總量 35 飛灰或天然卜作嵐材料、水淬高爐爐碴粉和矽灰總量 50 (c) 對於設計圖說註記暴露在硫酸鹽之構材混凝土,如經抗硫酸 鹽 測 試 能 符 合 表 26.4.2.2(c) 標 準 , 允 許 採 用 不 同 於 第 26.4.2.1(a)(9)節規定之膠結材料組合。 表 26.4.2.2(c) 建立暴露類別 S 之膠結材料組合的適用性要求 使用符合CNS 14794規定測試之最大膨脹應變 暴露等級 6個月 12個月 18個月 S1 0.10% 無要求 無要求 [1] S2 0.05% 0.10% 無要求 S3 選項1 無要求 無要求 0.10% [1] S3 選項2 0.05% 0.10% 無要求 [1] 只有當量測膨脹超過6個月之最大膨脹限值,才適用12個月之膨脹限值。 (d) 對於混凝土確認用於接觸水之環境者,須提交證明混凝土拌 成物符合(1)和(2)之規定: (1) 非鹼-二氧化矽活性粒料,或另訂減輕鹼-氧化矽反應之措 施。 (2) 非鹼-碳酸鹽質活性粒料。 (e) 須以下列(1)或(2)顯示氯離子含量符合規定限制: (1) 依據混凝土材料檢測之氯離子含量與混凝土拌成物配比 ,計算混凝土拌成物中總氯離子含量。 (2) 依CNS 14703測定28天至42天齡期內之硬固混凝土水溶性 氯離子含量。試體可採依CNS 1231製作及標準養護之圓柱 表 26.4.2.2(b) 暴露等級 F3 之混凝土膠結材料限制 佔總膠結材料 輔助性膠結材料 最大質量百分比 符合CNS 3036規定之飛灰或其他天然卜作嵐材料 25 符合CNS 12549規定之水淬高爐爐碴粉 50 符合CNS 15648之矽灰 10 飛灰或天然卜作嵐材料和矽灰總量 35 飛灰或天然卜作嵐材料、水淬高爐爐碴粉和矽灰總量 50 (c) 對於設計圖說註記暴露在硫酸鹽之構材混凝土,如經抗硫酸 鹽 測 試 能 符 合 表 26.4.2.2(c) 標 準 , 允 許 採 用 不 同 於 第 26.4.2.1(a)(9)節規定之膠結材料組合。 表 26.4.2.2(c) 建立暴露類別 S 之膠結材料組合的適用性要求 使用符合CNS 14794規定測試之最大膨脹應變 暴露等級 6個月 12個月 18個月 S1 0.10% 無要求 無要求 [1] S2 0.05% 0.10% 無要求 S3 選項1 無要求 無要求 0.10% [1] S3 選項2 0.05% 0.10% 無要求 [1] 只有當量測膨脹超過6個月之最大膨脹限值,才適用12個月之膨脹限值。 (d) 對於混凝土確認用於接觸水之環境者,須提交證明混凝土拌 成物符合(1)和(2)之規定: (1) 非鹼-二氧化矽活性粒料,或另訂減輕鹼-氧化矽反應之措 施。 (2) 非鹼-碳酸鹽質活性粒料。 (e) 須以下列(1)或(2)顯示氯離子含量符合規定限制: (1) 依據混凝土材料檢測之氯離子含量與混凝土拌成物配比 ,計算混凝土拌成物中總氯離子含量。 (2) 依CNS 14703測定28天至42天齡期內之硬固混凝土水溶性 氯離子含量。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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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體取代結構物之鑽心試體,對相同混凝土材料來源之每 一配比,應至少檢驗三個圓柱試體,取試驗結果之平均值 為該配比之硬固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含量。 (f) 預力混凝土禁用含氯化鈣之摻料。 (g) 除構材有更嚴格之限制外,混凝土澆置於或接觸免拆鍍鋅鋼 模時,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相對於總膠結材 質量比上限為0.3 %。 (h) 輕質混凝土新拌密度和穩定後密度分別以CNS 11151和相關 規定測定,並建立相關性。已建立相關性之新拌混凝土密度 ,可作為允收之依據。 (i) 用於抵抗剪力之鋼纖維混凝土應符合下列(1)與(2)之規定: (1) 符合CNS 12892之規定。 (2) 每一立方公尺混凝土至少包含 60公斤重之異形鋼纖維。 解說: (b) 輔助性膠結材料之限制適用於構材暴露等級F3的混凝 土拌成物。 (c) 對暴露類別S之拌成物要求,規定於第19.3.2.1節。各等 級硫酸鹽暴露採用表19.3.2.1所列以外之膠結材料替代組合,可 用CNS 14794評估混凝土拌成物之抗硫酸鹽侵蝕能力。ACI 201.2R中有比CNS 14794評定此拌成物品質更詳細的指引。表 26.4.2.2(c) 所列膨脹標準,係依CNS 14794試驗,CNS 15286之 中度抗硫酸鹽 (選定MS) 等同於暴露等級S1、高度抗硫酸鹽 ( 選定HS) 等同於暴露等級S2或S3選項2,18個月之膨脹值限制只 適用暴露等級S3選項1。 (d) 混凝土供應商可提供文件說明潛在的鹼-粒料反應。 ASTM C1778 提供測定粒料活性之方法、準則、以及指引如何降 低混凝土中鹼-粒料反應的危害。 (e)(1) 由混凝土供應者依混凝土配比組合中各材料之氯離 (f) 預力混凝土禁用含氯化鈣之摻料。 (g) 除構材有更嚴格之限制外,混凝土澆置於或接觸免拆鍍鋅鋼 3 模時,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最大容許值為0.15 kg/m 。 (h) 輕質混凝土新拌密度和穩定後密度分別以CNS 11151和相關 規定測定,並建立相關性。已建立相關性之新拌混凝土密度 ,可作為允收之依據。 (i) 用於抵抗剪力之鋼纖維混凝土應符合下列(1)與(2)之規定: (1) 符合CNS 12892之規定。 (2) 每一立方公尺混凝土至少包含 60公斤重之異形鋼纖維。 解說: (b) 輔助性膠結材料之限制適用於構材暴露等級F3的混凝 土拌成物。 (c) 對暴露類別S之拌成物要求,規定於第19.3.2.1節。各等 級硫酸鹽暴露採用表19.3.2.1所列以外之膠結材料替代組合,可 用CNS 14794評估混凝土拌成物之抗硫酸鹽侵蝕能力。ACI 201.2R中有比CNS 14794評定此拌成物品質更詳細的指引。表 26.4.2.2(c) 所列膨脹標準,係依CNS 14794試驗,CNS 15286之 中度抗硫酸鹽 (選定MS) 等同於暴露等級S1、高度抗硫酸鹽 ( 選定HS) 等同於暴露等級S2或S3選項2,18個月之膨脹值限制只 適用暴露等級S3選項1。 (d) 混凝土供應商可提供文件說明潛在的鹼-粒料反應。 ASTM C1778 提供測定粒料活性之方法、準則、以及指引如何降 低混凝土中鹼-粒料反應的危害。 (e)(1) 此項原列於ACI 318-19規範解說,今移至規範本文以 避免應用時模稜兩可。實務上常用混凝土配比組合中各材料之氯 離子含量來估算混凝土拌成物中總氯離子含量。膠結材料和拌和 水之總氯離子含量可依CNS 1078測定,粒料之總氯離子含量可取 粒料樣本以CNS 14702測定,摻料之總氯離子含量由供應商提供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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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含量來計算混凝土拌成物中總氯離子含量,其計算結果應符合 設計者依表19.3.2.1所定之值。膠結材料和拌和水之總氯離子含 量可依CNS 1078測定,粒料之總氯離子含量可取粒料樣本以CNS 14702測定,摻料之總氯離子含量由供應商提供,以配比組合估 算混凝土總氯離子含量是偏保守的。若計算之總氯離子含量超過 表19.3.2.1之規定,可調整混凝土材料直到符合規定,或改以第 26.4.2.2(e)(2)款測定水溶性氯離子含量。 (e)(2) 當 第 26.4.2.2(e)(1) 節 估 算 之 總 氯 離 子 含 量 超 過 表 19.3.2.1之規定時,可以CNS 14703測定硬固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 含量替代之。溶於孔隙溶液的氯離子會影響鋼筋或預埋鐵件腐蝕 ,為了估算會影響腐蝕的水溶性氯離子含量,CNS 14703適用於 混凝土水化作用後,某些材料如粒料之氯離子並不以水溶性氯離 子形式存在,甚至某些氯一開始解離時會被膠結材料水化作用固 結,未溶於水的氯被認為不會加速預埋鐵件腐蝕。 (g) 承包商可能選擇未列於設計圖說之施工法,有鑑於混凝 土接觸免拆鍍鋅鋼模可造成的危害,在此要求之氯離子含量限制 可能較設計圖說更嚴格。例如某構材原設計圖說規定最大氯離子 含量為1 %,若使用免拆鍍鋅鋼模,將須更嚴格的限制氯離子上 限為0.3 %。 (h) ASTM C567提供兩種測試穩定後密度的方法。為量測穩 定後密度,試樣要維持在溫度23°C和相對溼度50 %直到質量為定 值,此量測過程耗時超過2個月,或者逕由烘乾試樣密度迅速推 算穩定後密度。設計者可要求依ASTM C567規定量測穩定後密度 。 26.10.1 設計資訊應包括: (a) 預力之大小和位置。 (b) 鋼腱施拉順序。 (c) 設計者選定之後拉預力錨定系統之類型、尺度、細節和位置 ,以配比組合估算混凝土總氯離子含量是偏保守的。若計算之總 氯離子含量超過表19.3.2.1之規定,可調整混凝土材料直到符合 規定,或改以第26.4.2.2(e)(2)款測定水溶性氯離子含量。 (e)(2) 當 第 26.4.2.2(e)(1) 節 估 算 之 總 氯 離 子 含 量 超 過 表 19.3.2.1之規定時,可以CNS 14703測定硬固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 含量替代之。溶於孔隙溶液的氯離子會影響鋼筋或預埋鐵件腐蝕 ,為了估算會影響腐蝕的水溶性氯離子含量,CNS 14703適用於 混凝土水化作用後,某些材料如粒料之氯離子並不以水溶性氯離 子形式存在,甚至某些氯一開始解離時會被膠結材料水化作用固 結,未溶於水的氯被認為不會加速預埋鐵件腐蝕。 (g) 承包商可能選擇未列於設計圖說之施工法,有鑑於混凝 土接觸免拆鍍鋅鋼模可造成的危害,在此要求之氯離子含量限制 可能較設計圖說更嚴格。例如某構材原設計圖說規定最大氯離子 含量為1 %,若使用免拆鍍鋅鋼模之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最 3 大容許值為0.15 kg/m 。 (h) ASTM C567提供兩種測試穩定後密度的方法。為量測穩 定後密度,試樣要維持在溫度23°C和相對溼度50 %直到質量為定 值,此量測過程耗時超過2個月,或者逕由烘乾試樣密度迅速推 算穩定後密度。設計者可要求依ASTM C567規定量測穩定後密度 。 26.10.1 設計資訊應包括: (a) 預力之大小和位置。 (b) 鋼腱施拉順序。 (c) 設計者選定之後拉預力錨定系統之類型、尺度、細節和位置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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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依據表26.6.2.1(a),鋼腱和後拉預力套管安置之許可差。 (e) 無握裹鋼腱、外置鋼腱、續接器、端部接頭、後拉預力端錨 與錨定區之防蝕保護材料和細節。 (f) 握裹鋼腱套管之要求。 − (g) 握裹鋼腱之灌漿要求,包括最高水溶性氯離子 (Cl ) 含量不 超過第19.4.1節之要求。 解說: (b) 錨定裝置施拉預力的順序,會顯著的影響一般區域的應 力。因此,不僅在最終完工階段考慮所有鋼腱的預力施拉順序, 施工階段的施拉順序也非常重要。後拉預力鋼腱個別施拉順序組 合及全部鋼腱造成之臨界爆裂力宜予以考慮。 (e) 有關保護的建議,參見ACI 423.3R之4.2和4.3,及ACI 423.7之3.4、3.6、5、6和8.3。另可參閱第20.6.1.4.2節有關防蝕的 要求。 可藉由許多方法達成腐蝕防護,宜針對所在的環境提供適用 的鋼腱腐蝕防護。有些條件下,預力鋼筋需要由混凝土保護層或 由金屬或塑膠套管內的水泥灌漿來保護;其他條件下,則允許使 用塗料,如油漆或油脂保護。除外置後拉預力的設置只是為了提 高其使用性外,防蝕方法宜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防火要求。 (f) 握裹鋼腱套管的要求規定可參考PTI M50.3和PTI M55.1。 (g) 握裹鋼腱灌漿其他要求規定可參考PTI M55.1。 A.12.2 特殊抗彎矩構架 A.12.2.1 對於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梁,依據第 18.3.4.2 節具橫向支 撐之撓曲鋼筋,其間距不得超過 20 公分。 A.12.2.2 任何接頭處,第 18.4.3.2 節所要求之柱強度總和應至少 是該接頭處梁強度總合之 1.4 倍。 A12.2.3 對於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橫箍柱,應按照第 18.4.5.2 (f)節 。 (d) 依據表26.6.2.1(a),鋼腱和後拉預力套管安置之許可差。 (e) 無握裹鋼腱、外置鋼腱、續接器、端部接頭、後拉預力端錨 與錨定區之防蝕保護材料和細節。 (f) 握裹鋼腱套管之要求。 − (g) 握裹鋼腱之灌漿要求,包括最高水溶性氯離子 (Cl ) 含量不 3 超過0.15 kg/m 之要求。 解說: (b) 錨定裝置施拉預力的順序,會顯著的影響一般區域的應 力。因此,不僅在最終完工階段考慮所有鋼腱的預力施拉順序, 施工階段的施拉順序也非常重要。後拉預力鋼腱個別施拉順序組 合及全部鋼腱造成之臨界爆裂力宜予以考慮。 (e) 有關保護的建議,參見ACI 423.3R之4.2和4.3,及ACI 423.7之3.4、3.6、5、6和8.3。另可參閱第20.6.1.4.2節有關防蝕的 要求。 可藉由許多方法達成腐蝕防護,宜針對所在的環境提供適用 的鋼腱腐蝕防護。有些條件下,預力鋼筋需要由混凝土保護層或 由金屬或塑膠套管內的水泥灌漿來保護;其他條件下,則允許使 用塗料,如油漆或油脂保護。除外置後拉預力的設置只是為了提 高其使用性外,防蝕方法宜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防火要求。 (f) 握裹鋼腱套管的要求規定可參考PTI M50.3和PTI M55.1。 (g) 握裹鋼腱灌漿其他要求規定可參考PTI M55.1。 A.12.2 特殊抗彎矩構架 A.12.2.1 對於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梁,依據第 18.6.4.2 節具橫向支 撐之撓曲鋼筋,其間距不得超過 20 公分。 A.12.2.2 任何接頭處,第 18.7.3.2 節所要求之柱強度總和應至少 是該接頭處梁強度總合之 1.4 倍。 A12.2.3 對於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橫箍柱,應按照第 18.7.5.2 (f)節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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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每根縱向鋼筋皆受到閉合箍筋轉角或繫筋彎轉段 之橫向支撐,無論軸向載重或混凝土強度均適用。 A12.2.4 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梁變形若是超過 0.5Du,依第 18.8.2.3 節要求在與梁縱向鋼筋平行方向之柱尺度應增加 20 %。 A.12.3 特殊結構牆 A.12.3.1 依據第 18.7.6 節設置邊界構材,其橫向鋼筋應符合第 A.12.2.3 節。 A.12.3.2 若需邊界構材,剪力鋼筋之續接應採取機械式續接或銲 接續接,或為搭接且由間距為 6 倍被搭接鋼筋直徑或 15 公分之較小者之橫向鋼筋所圍束。 A12.3.3 若分析顯示樓板或屋頂板在板牆連接處出現非彈性反 應,則板之撓曲鋼筋應延伸過板牆接頭並加以錨定,以 確保結構完整性。 A12.3.4 若剪力超過1.1A λ f ′,應加強施工縫之細部配置,包括 cv c 混凝土表面粗糙化或混凝土中散佈之剪力榫,或前述兩 者,以降低沿著施工縫滑移之可能性。 解說: 多年來,透過實際之地震破壞觀察、研究和工程判斷,已發 展出耐震系統和細部配置之要求,這些要求已編入SCE/SEI 7、 IBC、ACI 318等內。近年來,電腦運算能力增強使工程師能夠十 分詳細地建模並計算受震反應。 針對超出一般建築規範規定限制之設計,應適時予以準備、 驗證並加以判斷。在某些情況中,這些新設計尚未在強烈地震動 中受到驗證,人們對於設計推斷可能超出既存知識表示存疑。因 此,當設計規格超出規定限制,附篇A適切提供額外細節以加強 非彈性反應之延展性。 本規範體認到,抗壓構材採用單邊耐震彎鉤及穿插繫筋較易 於施工。然而,最近之地震及研究測試顯示,90度之彎鉤並不能 規定,每根縱向鋼筋皆受到閉合箍筋轉角或繫筋彎轉段 之橫向支撐,無論軸向載重或混凝土強度均適用。 A12.2.4 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梁變形若是超過 0.5Du,依第 18.8.2.3 節要求在與梁縱向鋼筋平行方向之柱尺度應增加 20 %。 A.12.3 特殊結構牆 A.12.3.1 依據第 18.10.6 節設置邊界構材,其橫向鋼筋應符合第 A.12.2.3 節。 A.12.3.2 若需邊界構材,剪力鋼筋之續接應採取機械式續接或銲 接續接,或為搭接且由間距為 6 倍被搭接鋼筋直徑或 15 公分之較小者之橫向鋼筋所圍束。 A12.3.3 若分析顯示樓板或屋頂板在板牆連接處出現非彈性反 應,則板之撓曲鋼筋應延伸過板牆接頭並加以錨定,以 確保結構完整性。 A12.3.4 若剪力超過1.1A λ f ′,應加強施工縫之細部配置,包括 cv c 混凝土表面粗糙化或混凝土中散佈之剪力榫,或前述兩 者,以降低沿著施工縫滑移之可能性。 解說: 多年來,透過實際之地震破壞觀察、研究和工程判斷,已發 展出耐震系統和細部配置之要求,這些要求已編入SCE/SEI 7、 IBC、ACI 318等內。近年來,電腦運算能力增強使工程師能夠十 分詳細地建模並計算受震反應。 針對超出一般建築規範規定限制之設計,應適時予以準備、 驗證並加以判斷。在某些情況中,這些新設計尚未在強烈地震動 中受到驗證,人們對於設計推斷可能超出既存知識表示存疑。因 此,當設計規格超出規定限制,附篇A適切提供額外細節以加強 非彈性反應之延展性。 本規範體認到,抗壓構材採用單邊耐震彎鉤及穿插繫筋較易 於施工。然而,最近之地震及研究測試顯示,90度之彎鉤並不能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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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提供適當之支撐 (Moehle 與 Cavanagh, 1985)。 分析結果顯示,具有結構核心牆系統之高層建築在板與牆之 接合處會有非彈性反應。由於接合處之完整性對結構整體性能十 分重要,加強細部配置,包括良好錨定或連續性鋼筋及後拉鋼腱 等,提供額外之完整性有其必要。 牆沿水平施工縫之滑動現象,已在地震中及結構牆實驗測試 中被觀察到。高剪力區域需加強細部配置,以減少施工縫之滑移 或滑動。 總是提供適當之支撐 (Moehle 與 Cavanagh, 1985)。 分析結果顯示,具有結構核心牆系統之高層建築在板與牆之 接合處會有非彈性反應。由於接合處之完整性對結構整體性能十 分重要,加強細部配置,包括良好錨定或連續性鋼筋及後拉鋼腱 等,提供額外之完整性有其必要。 牆沿水平施工縫之滑動現象,已在地震中及結構牆實驗測試 中被觀察到。高剪力區域需加強細部配置,以減少施工縫之滑移 或滑動。 行 政 院 公 報 第 0 3 0 卷 第 0 3 1 期 2 0 2 4 0 2 1 9 內 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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